论两汉宴饮的休闲属性
2018-02-25张建辉宁江英
张建辉,宁江英,2
(1.咸阳师范学院 资源环境与历史文化学院,陕西 咸阳 712000;2.西北大学 历史学院,陕西 西安 710069)
饮食乃是人类生存的第一要务,当温饱问题得以解决,宴饮伴随着“礼”也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中。两汉时期尤是如此,宴饮活动普及面广,上至帝王下及贵族、官吏、富商、庶民都离不开宴饮。宴饮涉及节日、婚丧、生子、分家、亲友来访、乔迁、送行、诀别等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成为人们解决各种各样问题的重要载体。如:吕公避仇到沛县,“沛中豪杰吏闻令有重客,皆往贺”。[1]3县豪杰吏通过“往贺”并参加宴饮的方式实现与县令及县令贵客吕公之间的交往。周景在担任豫州刺史、河内太守期间礼贤下士,“每至岁时,延请举吏入上后堂,与共宴会”,[2]1538通过宴会的方式表现出他对所举吏员的重视与亲厚。汝南“十月飨会,百里内县皆齎牛酒到府讌饮”,欧阳歙在举行完飨会宴饮之后与“众儒共论(繇)延功”,[2]1027虽然繇延遭到否定,但借助十月飨会时宴饮的场合品评吏员却是毫无疑问的。
两汉时期的节日宴饮也往往具有教化功能。如:因日常生活中出现的一些紧急事件导致长幼之序有些模糊,故在十月乡饮酒礼时举行宴饮,“复尊卑长幼之义”。[3]247正旦日的祭祀仪式结束后举行的丰盛宴会中,家人“以次列坐于先祖之前;子、妇、孙、曾”依次向家长敬奉“椒酒”并“举寿”。[4]1
宴饮也是人们休闲娱乐的一种重要方式,如东汉蜀地居民正旦欢聚宴饮,“置酒高堂,以御嘉宾”。[5]186庶民在正旦这类节日中远离了劳作的辛苦,通过宴饮进入了一种身心上的休闲状态。然而,两汉时期宴饮的综合性决定了其休闲功能往往与教化、敬神、交往等功能杂糅,很难发现纯粹的休闲性宴饮。这就需要我们抽丝剥茧将宴饮中促使人们达到身心休闲的因素分离出来。
1 宴饮中的饮食与休闲
1.1 美食将宴饮者带入休闲状态
“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6]2虽然礼节、荣辱乃是衣食充足者的专利,然而休闲的状态却并非如此。以饮食的角度而言,只有在宴饮中品尝到与日常所食或不同、或精细、或昂贵、或罕见、或匮乏的饮食,才可能通过口舌之欲达到休闲的状态,这与宴饮宾客的日常生活状态有着密切的关系。
对于贫民或庶民来讲,在宴饮中饱食一顿即可达到精神上的休闲状态。当常年以粝米[7]为主食的平民在宴会中吃到了粲米或御米,当常年吃豆粥、麦饭的平民和农民家庭[8]202在宴饮中吃到了更加精细的主食,当衣食仅止于充足者在宴饮中食肉、饮酒时,他们极有可能通过口舌之欲的满足达到身心的休闲状态。东汉蜀地居民正旦欢聚宴饮,“若其旧俗,终冬始春,吉日良辰,置酒高堂,以御嘉宾”。[5]186庶民在正旦这类节日中远离了劳作的辛苦,所食之物较平日更加丰盛,这使得他们通过宴饮进入了一种身心上的休闲状态。社日聚会,即使“穷鄙之社”,也“叩盆拊瓴,相和而歌,自以为乐”。[9]163汉代庶民自以为乐的社日固然与社日向娱乐化转变有关,然而共享福胙本身也使得这些日常少食或无肉食者通过口舌之欲的满足达到了休闲状态。这使得庶民非常重视均分福胙,陈平也因“分肉甚均”被父老称善。[1]2039
对于富贵之家来讲,丰盛的饮食是他们屡见不鲜的,但宴饮中那些与道术或幻术相结合的饮食往往使他们进入了休闲状态。方士通过宴饮的形式来展现自己的“神异之道”。如:蓟子训以善神异之道闻名,他在京师宴请,“公卿以下候之者,坐上恒数百人,皆为设酒脯,终日不匮”,[2]2745用取之不竭、饮之不尽的酒脯展示他的神奇之术。晋葛洪《神仙传》载:“贵人各洒扫,到日中子训往。凡二十三处,便有二十三子训,各往一处,诸贵人各各喜,自谓子训先诣之。定明日相参同,同时各有一子训,其衣服颜色皆如一,而论说随主人谘问,各各对答不同耳。主人竝为设酒食之具,以饷子训,皆各家家尽礼饮食之。”[10]蓟子训幻化出23个“自己”同时参加宴会享用美食和礼遇。
以今天的眼光来看,这两段记载要么以讹传讹,要么就是采取类似障眼法的办法隔绝了时人的视听,造成这样的神奇效果。若后一种推测合理,可知当时人已经将饮食与道家之术结合在一起制造神异的效果了。这样神异的效果带给人们视觉和心理上的极高享受,富贵之家的主人、宾客,甚至参与宴饮服务的奴婢们大都达到了身心的休闲。
汉代还有以食材为题材的幻术表演,为宴会助兴。曹操宴饮时“珍羞略备,所少吴松江鲈鱼耳”,“(左慈)因求铜盘贮水,以竹竿饵钓于盘中,须臾引一鲈鱼出,操大拊掌笑,会者皆惊。操曰:‘一鱼不周坐席,可更得乎?’放乃更饵钩沉之,须臾复引出,皆长三尺余,生鲜可爱。操使目前脍之,周浃会者。操又谓曰:‘既已得鱼,恨无蜀中生姜耳。’放曰:‘亦可得也。’操恐其近即所取,因曰:‘吾前遣人到蜀买锦,可过敕使者,增市二端。’语顷,即得姜还,并获操使报命。后操使蜀反,验问增锦之状及时日早晚,若符契焉。”[2]2747鱼和生姜这样的食材在幻术的作用下也具有了为宴会助兴的属性。
1.2 酒是宴饮者达到休闲状态的催化剂
秦汉时期人们认为酒是“嘉会之好”,[1]1183在宴饮中不可或缺,被敬酒者一般满饮一整杯,如“设宴饮之会,及赵、李诸侍中皆引满举白,”[1]4200“引满相罚”。[5]186好酒之人逐渐增多,如盖宽饶号称自己是“酒狂,”[1]3245梁冀“性嗜酒”,[2]1178东海黄公饮酒以至于“不能复行其术”,“为虎所杀”。[11]120即便魏公子无忌“病酒而卒”,[12]2384时人多有因过度饮酒需要救治者,也未能改变人们对酒的喜爱。对于这一点,学界早有认识,林剑鸣等《秦汉社会文明》[8]120-126,211-212、彭卫等《中国风俗通史(秦汉卷)》[13]39-41等著作中都有详尽的论述,兹不赘言。在这样的氛围中,宴饮无酒不欢,饮酒理所当然地成为宴饮中不可或缺的休闲因素。
酒在先秦宴饮中是不可或缺的一个因素,属礼酒。两汉时期宴饮中的酒依然发挥着礼的作用,但休闲性饮酒行为越来越多。在嫁娶宴饮中,饮酒用以“趣情欲”。[14]791带有强烈娱乐色彩的较为成熟的酒令器具也出现了,如满城二号汉墓出土的酒令茕刻有“自饮”“酒来”字样,酒令钱每套20枚,一套铸有“第一”至“第二十”的数字,另一套铸有“起行酒”“饮酒歌”“饮其加”“自饮止”等字样。[15]272
汉文帝遗诏“无禁取妇嫁女祠祀饮酒食肉”,[1]132但两汉诸帝仅此一例,说明其他帝王丧期内是不允许婚娶、祠祀和饮酒食肉的。在国丧期间“取妇嫁女祠祀饮酒食肉”是不合于礼、不合于情的,是与“丧”相背离的,是与哀伤之情背道而驰的。特定情况下“饮酒食肉”是一种休闲娱乐的体现,是对前文所述汉代食材和饮品突破了果腹含义,成为宴饮中休闲娱乐因素所在的有力佐证。
2 宴饮中的游艺与休闲
两汉宴饮往往伴有形式多样的游艺活动,目前可见于史籍的有博弈(一般认为包括博戏、塞棋、围棋、弹棋、樗蒲等)、投壶、辞赋、倡乐、俳戏、乐舞、自击缶、射阔狭、击剑、跳丸、诵俳优小说等。
2.1 游艺活动参与性较强
两汉宴饮涉及的11种活动中,博弈、投壶、辞赋、自击缶、射阔狭等5项活动的主体是宴会的宾客,占到了总活动数的45.5%。在这类活动中,宾客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则,广泛参与。如:在为蔡邕送行而举行的宴饮中,至“酒酣,(王)智起舞属邕,邕不为报”,王智感到大失颜面,当众辱骂蔡邕,并诬告蔡邕“怨于囚放,谤讪朝廷”,[2]2003蔡邕被迫亡命吴地。王智和蔡邕作为宴会的宾客都有起舞的权利,而且一方起舞相属,另一方需要以舞相报,蔡邕因未报而为王智诬告被迫亡命吴地,可见正常情况下,起舞的参与性很高、很广泛。
先秦时期,宴飨礼中就有投壶活动,然而宾客中参与投壶的只是作为宾的代表的少数人。两汉时期所见儒者宴会中,投壶活动出现的频率愈来愈高,其娱乐属性为人们所认同。如孙权太子孙和常言:“当世士人宜讲修术学,校习射御,以周世务……人情犹不能无嬉娱,嬉娱之好,亦在饮宴琴书射御之间。”[16]1368-1369投壶俨然已经由先秦时期的礼,演变成为一种为正统思想所认可的嬉娱活动。虽然不能明确得知参与的宾客占总宾客的比例有多少,但从其成为一种为儒者所认同的宴饮娱乐活动的事实来推测,两汉时期的宴饮活动中,宾客参与投壶活动的比率应该不会太低。
其他如乐舞、击剑、诵俳优小说等活动的主体有时候也是宴会的宾客,这样一来,宾客可以作为主体参加的游艺活动便占到了总活动数的72.7%。由此看来,两汉时期宴饮中的游艺活动具有较强的参与性。《三国志》载:“春夏则延宾高会……或有博弈,或有摴蒱,投壶弓弹。”[16]1235博弈、摴蒱、投壶、弓弹等也都是宴会时宾客广泛参与的娱乐活动。
《文心雕龙》指出宴会中具有隐语性质的诙谐辞赋具有讽谏的作用,但到汉魏时期,“东方、枚皋,餔糟啜醨,无所匡正,而诋嫚媟弄,故其自称为赋,迺亦俳也,‘见视如倡’,亦有悔矣。至魏文因俳说以著笑书,薛综凭宴会而发嘲调,虽抃笑衽席,而无益时用矣”。[17]529-533具有隐语性质的诙谐辞赋已经转而为了“笑乐”,成为人们宴饮的娱乐了。这种娱乐宾客均可参与,只是受限于个人才华及性情。
2.2 游艺活动持续发展
从表演者的角度来看,投壶、雅歌、乐舞、自击缶、辞赋等为皇帝、贵族、官吏、士人所涉及,得到了社会上层尤其是儒者的认可。射阔狭、击剑为武将或好武之人所认可。倡乐、俳戏、跳丸、乐舞等多为伎人表演,常以宴饮助兴的形式出现在综合性宴饮活动中,士人对这样的活动鲜少诟病,大约是因为它们一般由伎人表演,不会对帝王及士人造成太大的影响。
博弈是否可以看作宴饮活动的助兴活动是个值得探究的问题。“春夏,则延宾高会。……或有博弈,或有……”[16]1235这是三国时期关于吴地的一段材料,指的是在闲暇时间邀请宾客,进行宴饮、博弈等活动。虽然至今尚未发现材料直接表明两汉时期博弈可以作为宴饮时的活动,但联系当时博弈遍及社会各阶层,以及大量的饮博的记载和出土汉画像中博弈往往与饮酒并见的情况,可知博弈应该是两汉宴饮聚会时的一项助兴活动。
众多活动中,博弈是历来争议最多的一个。儒家甚至法家对博弈的评价都不高。孔子认为:“饱食终日,无所用心,难矣哉!不有博弈者乎?为之,犹贤乎已。”与其“饱食终日”,无所事事,不如博弈。[18]705但“君子不博”,原因是:“为其二乘”,“为其兼行恶道也”。以君子的标准来讲,是不应该博弈的,因为其“兼行恶道”。[19]35匡倩认为博弈以枭棋为贵,获胜的一方杀枭“是杀所贵也;儒者以为害义”,所以“不博”。[20]300孟子将“博奕,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21]599视为五种不孝之一。西汉初年贾谊批评弈棋“失礼迷风”。[22]汉宣帝时王褒认为辞赋“贤于倡优博弈远矣”,[1]2829将其与倡优并列。西汉末年,以扬雄为代表的儒者认为,“侍坐则听言,有酒则观礼,焉事博乎”,[23]227博弈也就是比终日无所事事好一些,不应该以博来侍君子。
士人们虽然对博弈评价不高,认为君子不应该以此为好,然而这种主张还是抵不过历史发展的洪流,博弈在两汉时期非常盛行,上自皇族下至奴仆都进行着各种各样的博弈活动。如:汉文帝时期,“吴太子入见,得侍皇太子饮博……博争道,不恭,皇太子引博局提吴太子,杀之”。[1]1904博弈是皇太子和吴太子都喜爱的活动,所以才会出现“争道”等现象。由此亦可推知,汉文帝时期,博弈活动已经遍及西汉社会,是一项喜闻乐见的活动。
西汉时期,出现了以福、病、财相赌的博弈活动。汉高祖时,皇宫侍女“八月四日出雕房北户,竹下围棋,胜者终年有福,负者终年疾病,取丝缕,就北辰星求长命乃免”。[11]146围棋成为祈求来年有福的媒介。以福、病相赌亦可见围棋在西汉初年的盛行程度,士人、侍女皆好此事。早在战国时期,还存在以钱财作为赌资的博弈的记载:“薛公……召与之博,予之人百金,令之昆弟博,俄又益之人二百金。”[20]317西汉时期更是屡见不鲜。宣帝“微时与(陈遂)有故,相随博弈,数负进。及宣帝即位,用遂,稍迁至太原太守,赐遂玺书曰‘制诏太原太守:官尊禄厚,可以偿博进矣。’”[1]3709汉宣帝以钱财为赌博弈的事情发生在他未当皇帝之时,可见整个社会对博弈的喜爱在昭宣时期并未降温。这样的习惯随后也传入少数民族地区,博戏“取人牛马财物者,胡俗皆陪偿。”[24]3345
关于东汉时期士人对于博弈的态度,谭家健进行了详细的考证,列举了桓谭、马融、应玚、班固、李尤、边韶等人的观点,认为“东汉评价渐高,较多的人从棋战可比拟军事着眼”,又认为蔡邕、曹丕、丁羼等人从纯娱乐性和竞技性来欣赏棋艺。[25]表明东汉时期人们对博弈更加痴迷,整体技艺更加精湛。然而并非所有人对博弈都保有赞许、积极的态度,最具代表性的是孙权太子孙和。他不好博弈,认为博弈“妨事业,非进取之谓也……嬉娱之好……何必博弈,然后为欢?”[16]1369不仅自己认为博弈不堪为嬉娱,而且要求臣下据此撰文以正风气,其中最为著名的是韦昭的《博弈论》。但仍有士人如蔡款等喜好博弈,并不同意此观点。出现如此激烈的两种声音,甚至皇族也要下令士人以文章正社会崇尚博弈之风,便是因为博弈在东汉时期比西汉时期更加普及,也更深入人们的生活。然而东汉时期对博弈的争论以及诟病并未使博弈消沉下去,人们对博弈的钟爱并未因政令而有所改变。曹魏时期王昶在《戏论》一文中讲:“樗蒲、弹棋,既不益人,又国有禁,皆不得为也。”[24]3311东晋安帝义熙元年(405)下令“禁绢扇及樗蒲”。[26]258至隋唐以后,博弈的诸多活动在民间、军队、皇族、官吏间多有流传,皇帝和地方官也多次下达政令禁止或者限制博弈,但收效甚微。可见,人们对休闲活动的需求并未因政令而有所改变。
同样的,两汉宴饮中的休闲娱乐活动也并未因为儒者的提倡或者反对而有太大的改观,仍依照着一定的规律继续发展。
2.3 游艺活动逐渐俗化、简单化
到了汉代,游艺活动逐渐俗化、简单化,这是其休闲娱乐属性得到重视的表现。
两汉宴饮音乐雅俗杂糅,表现出了多样化的特征。在学官,儒者相聚,“酒坐歌吹以相乐”,“博士江公……心嫉式,谓歌吹诸生曰:‘歌《骊驹》。’式曰:‘闻之于师:客歌《骊驹》,主人歌《客毋庸归》。今日诸君为主人,日尚早,未可也。’江翁曰:‘经何以言之?’式曰:‘在《曲礼》。’江翁曰:‘何狗曲也!’式耻之,阳醉逿墬。”[1]3610儒生以及一些崇尚儒术的人宴饮时以音律为好,必有雅歌。祭遵虽然身为武将,“取士皆用儒术,对酒设乐,必雅歌投壶”。[2]742《王弼别传》曰:“弼性和理,乐游宴,解音律,善投壶。”[24]3343
皇家宴会中的音乐鲜明地体现出了休闲娱乐的性质。既有钟鼓之乐、葛天氏之歌等传统雅歌,也有“娱耳目乐心意”的郑卫之音,鼓吹、铙歌[27]也是宴饮音乐,体现出宴饮奏乐的多样化的特征。如《汉书·司马相如传》载:“于是乎游戏懈怠,置酒乎颢天之台,张乐乎胶葛之宇,撞千石之钟,立万石之虡,建翠华之旗,树灵鼍之鼓,奏陶唐氏之舞,听葛天氏之歌,千人倡,万人和,山陵为之震动,川谷为之荡波。巴俞宋蔡,淮南《干遮》,文成颠歌,族居递奏,金鼓迭起,铿鎗闛鞈,洞心骇耳。荆吴郑卫之声,《韶》《濩》《武》《象》之乐,阴淫案衍之音,鄢郢缤纷,《激楚》《结风》,俳优侏儒,狄鞮之倡,所以娱耳目乐心意者,丽靡烂漫于前,靡曼美色于后。”[1]2569“鄢郢缤纷”指的是鄢舞和郢舞,是楚舞的组成部分,此外还有淮南舞、宋舞和蔡舞。
两汉时期的投壶不再拘泥于投壶礼,玩法和形式趋于俗化和多样化,渐渐在原有礼的基础上延伸出了娱乐的因素。如,汉武帝时期,郭舍人“以竹为矢,不用棘也……激矢令还,一矢百余反”。[11]247到了西晋,投壶已蜕变成一种俗化的游艺了,女子亦可投壶,“石崇有妓,善投壶,隔屏风投之”。[24]3343
3 宴饮与休闲的主观色彩
总之,宴饮中的饮食以及助兴活动品目繁多,能够给人们带来精神上的放松或愉悦。但它们并非对所有的宴会参与者都具有这个功能,这是由休闲的主观性所决定的,两汉时期的宴饮也遵循这个规律。严格来讲,宴会的参与者一般包括主人、主人家的奴婢、游艺项目的表演者、宾客等人群。
主人作为宴饮的组织者,关注的焦点往往因宴饮的不同功能而有所不同,其对宴饮的体验也因此各异,其在宴饮中休闲状态的获得往往取决于宴饮举办的主要目的。一次成功的宴饮活动,宴饮中丰盛的饮食、精良的游艺活动、体面而殷勤的奴婢往往也会给主人带来休闲的享受。
主人家的奴婢在宴饮活动中主要扮演服务人员和游艺助兴活动表演者。助兴活动的职业表演者绝大多数都出身下层社会,乐舞表演者就是一个鲜明的例证。赵敏俐认为:“汉代大批以歌舞演唱为生的艺术生产者,大都出身于下层社会,从小进行专门的艺术训练,长大后进入宫廷贵族之家。他们是这个社会的主要艺术生产者,大多数人的命运都很悲惨。”[28]宴会上的表演对他们来说即便有愉悦,但终究是在工作而非闲暇时间的自娱自乐,不能以休闲论之。当然,助兴活动中也有极少部分出身较好、家境尚可的参与者,他们的表演是一种自我娱乐,从中也能达到休闲状态。对于奴婢来讲,宴饮服务只是他们的一项工作而已。
宴饮中的宾客也不一定能够完全达到休闲的状态,这不仅是由于宴饮具有较强的综合性,也因宾客主观情况而定。如辛苦一整年的农夫在节日里远离耕作,口舌之欲得到满足,更容易达到休闲的状态。相反,达官显贵的宴饮对有些宾客来讲则是“极宴娱心意,戚戚何所迫”,[5]1344这样的宴饮对他们来讲是不具备休闲性质的。
总之,宴饮活动中比平日更加丰盛的美食和获得食物的新奇方式让人们感到唇齿余香、心情愉悦。酒作为宴饮中不可缺少的一环,是带领人们走进休闲状态的兴奋剂。游艺活动作为宴饮的助兴项目参与性较强,受欢迎程度较高,给人们带来精神上的放松或愉悦。虽然休闲状态带有极强的主观色彩,受个人主观因素影响较大,但宴饮的休闲属性是毋庸置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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