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高效课堂教学的特征及实施策略研究
——诱思法教学
2018-02-25王生娟
王生娟
(青海省湟中县李家山中学)
高效课堂,是指在有效课堂的基础上,课堂教学任务完成状况好,课堂教学目标达成程度高的一种课堂。新课程提出教师是课堂教学的主导,学生是课堂教学的主体。因此,无论是教学任务的完成,还是教学目标的达成,都离不开学生的积极主动参与。唯有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到课堂教学活动中来,课堂教学任务才能圆满完成,课堂教学目标才能顺利达成。当然,高效课堂的建构关键在于教师。教师的教学方法对高效课堂的建构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诱思法教学,简而言之,就是变教为诱,变诱为教。运用诱思法教学可以巧妙建构初中数学高效课堂。下面笔者将在借鉴相关理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浅显论述高效课堂的一些特征及实施策略。
一、数学高效课堂教学的特征
作为教师,只有了解了高效课堂的特征,才能采取一些有效的策略建构高效课堂。那么,高效课堂究竟有哪些特征呢?窃以为,高效课堂主要有以下特征:
(一)在高效课堂中,教学方法运用得当
课堂效率是指在有限的教学时间内,学生能够更好地完成学习任务。学生能否在有限的时间内更好地完成教学任务,教学方法的得当与否至关重要。如果教师的教学方法得当,学生的学习效率自然也会得到大幅提升。因此,得当的教学方法是高效课堂的显著特征之一。
(二)在高效课堂中,学生学习积极主动
课堂效益是指学生受教育教学影响的程度。高效课堂也是高效益的课堂。课堂高效益,具体来讲,就是在课堂教学中学生的学习兴趣得到了有效的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空前高涨。学生在习得知识的过程中,相比于消极被动地接受,学生积极主动地探索更能提升学习的效率。
二、数学高效课堂的实施策略
古语有云:“学贵有疑,小疑则小进,大疑则大进。”简单来讲,就是说,知识是在不断解决各种疑问的过程中习得的。诱思法教学,主要就是通过培养学生的质疑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来开展课堂教学活动的一种方法。当学生的思维之泉被凿开之后,课堂教学自然也就会趋于高效率、呈现高效益。诱思法教学堪比建构初中数学高效课堂的一件法宝。
(一)巧设诱思入点,凿开思维泉眼
诱思法教学之首要任务是让学生产生疑问,即让学生质疑。为了让学生能够切实提出一些有价值的问题,教师的诱导不可或缺。教师要在整体把握教学内容的前提下,巧妙地诱导学生质疑,即让学生提出各种问题。或者说,学生是否能够提出一些有价值的问题,教师的诱导至关重要。
“同底数幂的乘法”是北师大版七年级数学下册中的一部分内容。在教学这部分内容的时候,笔者就运用了诱思法教学。为了让学生深度剖析“幂的运算法则”,笔者诱导学生进行了质疑。笔者首先诱导学生进行了前置性练习,具体过程如下:102×103=10×10×10×10×10=100000=105,22×25=2×2×2×2×2×2×2=?(-3)2×(-3)3=?通过让学生完成这些练习就能够诱导他们自己归纳出“同底数幂的乘法运算法则”。
在教师的循循善诱下,学生围绕教学内容提出了一些环环相扣、层层深入的疑问。学生通过解决这些疑问就可以顺利达成课堂教学目标,高效课堂也就悄无声息地建构起来了。因此,这些疑问是学生顺利达成课堂教学目标的捷径。
(二)故意制造矛盾,触发探究欲望
诱思法教学的基本内容是让学生在思考中生成知识。学生富有成效地解决各种矛盾离不开专心致志的思考。通过专心致志的思考,学生就能够如拨云见日,解决各种矛盾。与此同时,学生在思考解决各种矛盾的过程中,相关数学知识也会在不知不觉中生成,课堂教学的任务自然也会圆满完成。
比如说,在教学北师大版七年级数学下册“整式的除法”这部分内容的时候,首先,笔者出示了三道不同的整式除法算式。学生在计算这三道整式除法算式的时候遇到了诸多矛盾。但是,面对这些矛盾,学生并没有退缩,而是通过思考找寻解决这些矛盾的方法。学生在解决这些矛盾的过程中用到了乘除法的互逆方法、类似分数约分的方法和总结单项式除以单项式法则等。学生深思熟虑,运用这些方法有效解决了各种矛盾疑问,并总结生成了整式除法的运算法则。
围绕林林总总的问题,学生进行了深入浅出的思考。通过深入浅出的思考,学生就能够自主获取相关知识。由此可见,诱思法教学能够让学生在解决疑问中积极思考,在积极思考中生成知识。
综上所述,诱思法教学在建构初中数学高效课堂的过程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诱思法教学能够极大地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通过在初中数学课堂教学中运用诱思法教学,能够让学生在课堂中积极主动地质疑、专心致志地思考,进而让知识顺其自然地生成。如此一来,初中数学课堂的教学效率就会最大化,课堂效益就会最优化,高效课堂也就会在润物无声中构建而成。
参考文献:
[1]周兆琼.“诱思探究”法在数学课堂的应用与思考[J].中学教学参考,2012(14):20-21.
[2]王炜.教贵善诱,学贵善思:关于初中数学“诱思探究式教学”的实践与思考[J].语数外学习(初中版上旬),2014(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