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音乐课堂的教学方法探究
2018-02-25潘菲
潘 菲
(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古城学校)
音乐教育是重视学生全面发展的学科,是一门着重培养学生综合艺术素养的重要学科。我们想要提高音乐的教育教学质量,就必须不断地对学科进行探索和尝试,不断地对音乐教学方法进行完善,消除相关的阻碍,才能提高音乐教学质量,使音乐这门学科的价值得到最大化的实现。
一、转变教学观念,激发学习兴趣
新课程标准明确提出,教师重视激发学生对音乐的学习兴趣。兴趣是一切有效学习的基础,中学音乐教育不应该也无法承载太多太重的专业化的知识,如果一个音乐教师把自己在大学学的知识教给初中的学生,那肯定是无法实现的,要教给学生适宜的、符合学习阶段的音乐知识。音乐教师要善于用音乐之美来引导学生对音乐的理解,用情感来感染学生,最终达到以情感人、以美育人的目的。另外,教师要发展学生的音乐创新意识,让他们能从繁重的学习生活中得到压力的释放。在实际教学中加强对中国民族民间音乐文化的学习与赏析,只有转变传统的教育观念,才可能有新的教育思路和教学手段。
二、巩固加强学生的主体地位
在音乐课上,教师“一言堂”的教学模式应当被彻底改变,学生应当主动参与到教学活动中,以此来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让学生成为课堂的核心。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可以以丰富的影像资料,多种教学手段相结合,提高学生的学习主动性,能自主对音乐的节奏、节拍、速度、力度等在作品中的表现进行分析和理解,以自己的学习方式体验音乐,享受音乐的乐趣。教师应当引导学生进行主动自觉的学习,充分发挥学生在课堂上的主观能动性,巩固学生的地位,以确保音乐教学目标的实现。
三、师生共同努力,构建和谐课堂
教学是教师和学生双方共同互动的过程,在日常的教学过程中,如果缺少了师生之间的情感交流,音乐课就会成为教学内容贫乏、色彩苍白的空骨架,是一个没有灵魂的空躯壳,空洞、苍白、乏味。美国心理学家罗杰斯说:“成功的教学依赖于一种真诚的理解和信任的师生关系,依赖于一种和谐安全的课堂气氛。”和谐自然的师生关系对每位教师来说都是很重要的,师德的灵魂是爱,有时老师一句鼓励的话、一个微笑、一个目光,都会激起学生内心的触动,老师要用博大的胸怀去包容学生、感化学生,引导学生顺利走上成长的道路。音乐学科区别于其他学科,应采用体验的方式,从感性入手,重视教育的潜在效应,在积极、主动的师生课堂互动中,优化学生的审美,构建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
四、选择适当的音乐作品
新课改提高了音乐欣赏课的地位,教师在设置教学目标时,应从学生的兴趣出发,深入挖掘教材,研究初中生的心理发展特点,以简洁而富有感染力的语言和授课艺术来吸引学生,使学生对学习材料充满浓厚的兴趣,去鉴赏、品鉴、思索,使所教内容成为教师和学生的兴趣中心。如果教师在教学中能适当穿插当下流行的音乐元素,结合实际生活,不仅能丰富课堂内容,也能使其成为吸引学生目光的亮点。
五、多运用现代化技术教学手段
音乐的学唱除了要运用乐器的伴奏,在单元欣赏中更多的是强调学生对音乐的赏析能力,在日常的音乐教学中除了学唱歌曲,也要穿插学习对音乐的鉴赏、表达行为以及感官感受的教学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如果缺少了现代化多媒体技术手段的参与,没有音、画相结合的体验,课堂教学的质量会大打折扣。因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教师要尽可能多地利用现有的教学条件,多把音乐和视频相结合,使现代化教学技术的作用最大化,在学生面前直观展示音乐之美妙,营造灵动、有趣的课堂氛围,从而激发学生对音乐课教学的热情。
六、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音乐的美在于各人有各人的感受,同样的乐曲在听感上也会因人而异,就像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具体表现的内容各有各的不同。所以,学生在学习音乐时只有用心聆听,对音乐有自己的感悟,才能全身心地投入到美妙的音乐中。教师在实际的教学活动中要让学生自己去实践、体会,在参与活动与互动中感受音乐,同时培养学生对自身肢体的协调能力与发散思维能力,培养自身的音乐性格。在教学中教师可以专门选取适合的音乐,鼓励学生随意创造动作并随意走动,学生跟随音乐或快或慢或静止。学生在和谐自然的教学环境下能够充分发挥想象力,积极地进行创作,这样随着时间的推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和肢体的协调性,以及表现自己的勇气都将有很大的进步。
总之,教学有法而无定法,音乐教学是一种复杂的、多元的活动,是随着社会科学文化的不断发展而发展的。任何一种教学方法都不能包罗万象、一统全盘。采用良好的音乐教学方法能推动教学活动的开展,教师要能随时更新、与时俱进地调整自己的教学方法,走出传统的教学模式,在音乐教育观念和教学方法上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这样才能够使学生在教学中体验美感,促进学生想象力的发展。让学生走进音乐世界,真正地理解、感受和热爱音乐。
参考文献:
[1]俞善源.浅谈音乐课堂教学方法[J].中国教育技术装备,2008(7):52.
[2]倪莉.新视角下初中音乐课堂教学策略探析[J].中学教学参考,2015(2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