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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供给,提升质量,构建终身特殊教育体系

2018-02-25张琳

现代特殊教育 2018年11期
关键词:残疾儿童特教残疾

● 张琳

为贯彻落实全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推动北京市特殊教育更好发展,市教委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联合市发改委、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残联印发了《北京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以下简称“二期提升计划”),明确提出,到2020年,努力使全市残疾儿童少年能够在公平、包容的环境中接受适宜的教育,优化供给,提升质量,构建终身特殊教育体系。

一、提高认识,准确把握特殊教育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

2013年,北京市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北京市中小学融合教育行动计划》,通过4年多的努力,全市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9%以上,融合教育比例达到70%,实现了零拒绝、全覆盖。义务教育阶段办学体系基本完善,特殊教育投入持续加大,办学条件得到逐步改善,特殊教育专业支持服务网络初步建成,办学质量明显提升。

同时,我们看到北京市特殊教育发展还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特殊教育资源布局不合理,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达标任务仍然艰巨,学前、高中阶段教育供给依然不足,自闭症等高发障碍类别儿童少年个别化教育支持有待强化,专业师资不足,水平亟待提升,课程、教研等工作亟须加强。这都是我们在制订与实施二期提升计划时特别要加强和改进的工作。

特殊教育是社会文明发展程度和民生水平保障的重要标志,是教育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充分认清特殊教育的重要意义和目标要求,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一)大力推进特殊教育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新要求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国家对特殊教育的重视和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党的十八大提出“支持特殊教育”,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发展,十九大进一步要求“办好特殊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对残疾人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残疾人是社会大家庭的平等成员,也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要实现残疾人的中国梦,必须依赖高质量的教育”。

(二)大力推进特殊教育是首都文明形象的重要体现

在二期提升计划研制之初,市领导明确要求把特殊教育办成首都文明的窗口,自觉发挥好首都北京特殊教育的示范引领作用。紧密围绕“四个中心”的战略定位,在未来三年或更长一段时期内,进一步将首都特殊教育发展成为世界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的典范、现代人文精神培育和优秀传统文化彰显的集中体现、多领域多学科融合科技创新的引擎和应用典范,成为推进国际交往的重要力量和展现国家形象、首都文明的窗口。

(三)大力推进特殊教育是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保证

保障特殊儿童的受教育权,是教育公平的题中应有之义。再好的普通教育也不能替代特殊教育。特殊教育有利于保障每一位特殊儿童都能接受个别化、特殊设计的教学,实现教育的公平。因此,抓好特殊教育,加大政策倾斜和保障力度,使特殊教育同步现代化,才能让首都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包括残疾人在内的所有人。

二、履职尽责,切实落实办好特殊教育的政府责任

《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将残疾人教育作为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办好特殊教育是政府应尽的职责。北京市二期提升计划方向明确、路径清晰,特别是对政府责任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把特殊教育发展列入各区工作议事日程和相关部门年度任务,长抓常议。完善教育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具体措施有:实施以专家委员会制度和普通学校融合教育推行委员会制度为主的特殊教育责任落实机制;推动完善经费持续投入保障机制和学生资助体系;推动专业服务由一元向多元供给方式变革和机制建设;探索多元合作联动机制,包括医教、康教、科教、社教、家校合作及对外交流合作机制。

(二)坚持优先发展

特殊教育是改善民生的重要工作,特教特办,要创造条件给予残疾儿童少年特别关爱、特别扶助和优先保障。要充分利用好市级各项政策,对接、配套规划区域特殊教育发展,对涉及的人、财、物、环境建设等要优先保障,以切实可行的办法保障特殊教育关键要素的配备。整体规划融合教育专业服务网络,不仅要建达标的特教学校,还要按标准为开展融合教育的各级各类学校进行无障碍环境改造,为学区融合教育资源中心配备专业教室和设施设备。

(三)加大统筹力度

在持续增加财政投入的基础上,进一步将特殊教育纳入市级优质教育资源统筹机制,在人才引进、队伍建设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完善顶层设计,修订、制定特教学校办学条件标准、融合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标准,制定残疾学生招生考试办法,完善特殊教育督导评估质量检测标准,促进特殊教育区域间均衡发展。探索适合残疾学生发展的教育信息管理体系,建立教育、卫生计生、残联等部门协同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重视残疾学生个体差异,坚持因材施教,对残疾学生入学实行专业筛查,科学评估,合理安置,高质量落实“一人一案”,确保残疾学生接受更精准的教育康复服务,切实提高特殊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抓住关键,进一步提升特殊教育保障水平

二期提升计划提出了6大重点任务、20条具体措施,涉及优化资源布局、完善特殊教育体系、促进内涵发展、健全保障机制、创新体制机制、扩大合作交流等方面。具体措施针对性强,是为适应特殊教育发展新形势下的新需求、高要求。

(一)加大直接惠及所有残疾学生的投入力度

在投入方面,二期提升计划要求扩大特殊教育学校、普通中小学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列支范围,扩支部分可为残疾学生购买专业助教、康复训练、生活保育、就业辅导等基本服务。逐步对学前至高中阶段的残疾儿童少年在现有“三免两补”的基础上增加至“四免多补”,即免杂费、免教科书费、免住宿生的住宿费、免伙食费,补交通费、特殊学习用品费和校服费等。同时,为各学段残疾学生提供辅助器具适配服务。

(二)优先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就近入学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残疾儿童少年同样要依法依规接受义务教育。要按照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统一要求,保障“就近”入学;当片区内学校学位紧张时,“优先”保障符合入学条件的残疾儿童;对距离特教学校较远且到校就读困难的残疾学生集中区域,就近在普通中小学布点建设特教班;按照“确实无法入校”和“确实严重”这两个底线确定送教上门对象,在政策范围内最大化地保障残疾学生的实际教育获得。

(三)促进特殊教育资源优质均衡发展

着力推进特殊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特教和融合教育学校,促进每一名特教教师专业发展,促进每一名残疾学生健康成长。主要政策包括:统筹办好一批与首都城市功能定位相匹配的高质量特殊教育学校;在自闭症及其他残疾类型高发地区建设示范性自闭症教育康复基地以及示范性学区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建立城乡、区域特殊教育发展联盟。将特殊教育纳入市级优质教育资源统筹机制,扩大优质特殊教育资源覆盖面,让特殊学生在家门口就能享受优质的教育。

(四)全面开展学前三年基本教育康复服务

二期提升计划提出:到2020年,学前三年基本教育康复服务覆盖全市所有3—6岁残疾儿童。为此,特教学校要附设幼儿园或增加学前部,每个学区至少要有1—2所幼儿园拿出部分学位接收残疾儿童,保障残疾儿童到园接受教育康复服务;同时,探索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为不能入园的学前残疾儿童提供基本教育康复服务。

(五)以“就近适宜”“安置入学”方式普及残疾学生高中阶段教育

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是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提高残疾人受教育年限的迫切需要。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是本期提升计划的重要举措。要对有能力就读的学生按照“就近”的原则,通过评估学业水平和发展需求予以“适宜”的教育方式,安置进入普通高中就读;稳步扩大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教育供给,提供更多机会;加大对支持性就业教育服务的支持力度。有针对性地做好高中阶段教育规划,满足残疾学生学习和就业需求。

(六)保障配足配齐各类专业教师

鼓励市属高校在师范类专业中增加特殊教育课程,支持师范生在实习期内安排一定时间到特殊教育学校实习;根据特殊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扩大特殊教育师范专业招生规模,支持市属高校增设特殊教育相关专业。这些措施既是要解决特殊教育师资不足问题,也是要增强未来教师普遍的特殊教育能力,在源头上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同时各区拿出编制、非京生源毕业生引进指标等倾斜政策,支持特教教师队伍建设。要为教研机构足额配备专职特殊教育教研员,依据学生需求为特教学校和融合教育学校配足配齐特教教师、随班就读教师、资源教师、巡回指导教师、送教上门教师,逐步为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学生配备语言治疗、物理治疗、行为矫正和心理辅导等专业教师。

发展残疾人事业既是善举,又是德政。第二期提升计划的实施,标志着首都特殊教育站在了新的起点上。提高特殊教育现代化水平,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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