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宗教“非遗”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与对策
2018-02-25王晓如
王晓如
(西安文理学院 丝路中心,西安 710065)
宗教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保护与传承对当代社会经济建设仍然起着积极的作用。宗教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承载了大量的文化因素,既有助于人与人和谐相处的伦理道德内涵,又包含建构人与自然、社会和谐发展以及化解矛盾、协调关系、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和精神生活等的和谐社会内容,为今天厘清宗教非物质文化与国家的文化认同及社会建设间的紧密联系、了解民众在日常生活中所涉及的宗教活动及其相关的组织和观念等起到了重要作用。西安宗教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与表现形式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长期以来,由于政治因素影响,学术界对其研究鲜少问津者。在经济现代化发展中,如何保护西安宗教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其中所蕴含的社会和谐、民族团结、优秀文化传统等社会价值,发挥其在地方经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西安宗教非物质文化遗产基本情况
“所谓宗教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除了与佛、道、伊、天、基五大教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外,还包括很多与民间信仰、少数民族信仰相关的各种内容。”[1]西安宗教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中华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指与宗教相关联的历史时期世代相传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实物及其文化场所,亦即在宗教领域世代相传承的、以口头或动作方式相传,与宗教生活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等实践、表演、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如文化场所等),具有历史积淀和广泛、突出代表性的宗教文化遗产,和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共同构成了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西安非物质文化遗产。
西安宗教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包括与佛教、道教等宗教相关的民间文学、传统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戏剧、曲艺、杂技与竞技、民俗等与民间信仰、少数民族宗教信仰有关的各种文化内容,反映历史时期西安及其周边地区民间精神生活的基本情况。
西安宗教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级规格高,有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西安鼓乐(佛派、道派),国家级代表性项目城隍庙民俗等,既提升了西安宗教“非遗”的层次,也奠定了西安宗教“非遗”保护价值的基础。西安宗教“非遗”代表性项目突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急需保护的共性特点,即传统音乐类处于濒危状态的项目居多,与百姓生活密切的民俗项目传承较好,特别是在今天仍然对百姓生活有影响的这些民俗类宗教“非遗”代表性项目,仍然对地方经济建设、社会和谐、文化建设发挥着积极作用。
二、西安宗教“非遗”可持续发展理念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历史时期保护与传承下来的文化遗产,它的核心要素是非物质,体现了人本的关键作用,因此,非物质的概念决定了它的保护与传承一定是要与动态的、与人参与的行业和活动密切相关的,这是由其文化的本质和属性决定的。所以,在今天的社会发展中,以旅游业为发展平台,将宗教“非遗”融入旅游业的相关活动,有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一)与旅游业结合的产业发展
旅游业为宗教文化遗产传承提供了现代发展环境和生存空间,提供了文化传承、经费来源和技艺拓展等条件和生态环境。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是与旅游文化内涵结合,使宗教文化遗产在当地旅游业中彰显独特文化魅力,成为地方具有吸引力的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发展,从而实现旅游资源开发与宗教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和谐统一。
宗教旅游资源开发可针对省外及国外游客相关方面需求实行开放式与以本地游客为主实行相对封闭的旅游,依据不同旅游主体需求,打造品牌旅游场所和对场地没有限制的旅游场所。西安开放式宗教旅游场所内容丰富、项目众多,具有先天旅游吸引力,尤其是一些独具特色的宗教音乐,如西安鼓乐(僧派、道派)、蓝田普化水会音乐、长安佛乐等代表西安地域宗教文化特色的宗教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级高、影响大,以这些有知名度的宗教“非遗”为旅游文化资源牵引,开发宗教文化旅游线路,为宗教文化遗产创造可持续发展条件,使其成为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宗教文化景点、旅游项目,助推濒危宗教“非遗”项目的恢复和传承。
对于一些历史上形成的、在今天仍然与民众关系密切的、与宗教民俗有关的庙会等较封闭的宗教旅游文化场所,协调好这些庙会与当地经济、社会稳定和谐的关系,使其在旅游资源开发中为当地带来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则能有效地通过旅游者和当地居民自发地保护宗教“非遗”。同时,在旅游中还可以进一步开发宗教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如旅游纪念品、宗教手工艺品、宗教美术等艺术品[2],将宗教“非遗”转化为资源优势,使其成为文化旅游资源,以旅游消费产生的效益推动宗教文化遗产深层次的保护,在旅游开发过程中使宗教“非遗”项目得到有效保护。
宗教“非遗”借助于旅游资源的开发、实施、保护,既有利于旅游业文化内涵的丰富,也有利于优秀宗教“非遗”的弘扬与传承,达到宗教“非遗”保护与旅游发展双赢目的。
(二)与宗教“非遗”品牌结合的特色发展
西安宗教“非遗”品牌包装、保护与开发是保护地方宗教“非遗”的重要方式。树立宗教“非遗”品牌意识,打造有代表性的宗教品牌,如在全国很有影响的佛乐、道情等,完全可以结合自身条件和优势,精心策划,集中力量,每年打造出一两个特色强、影响广的宗教“非遗”保护品牌项目,使这些品牌项目能够成为展示西安宗教“非遗”代表性项目的重要平台和载体,同时注重使这些品牌项目形成合力,扩大知名度,推进西安文化软实力建设与地域文化魅力展示。
(三)与民俗活动结合的空间发展
宗教“非遗”是祖国的宝贵遗产,千百年来,能够并且一直存在于民间,与宗教界和社会百姓对其的热爱有密切关系。因此,不同类型的宗教“非遗”项目在实现有效的利用与保护时应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方法与措施,避免急功近利、远离其本真,注重与其生存空间及艺人展示积极性相结合,在地域民俗事项牵涉的传统节日,如春节、元宵节、青龙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腊八节等传统节庆组织活动和交流演出,为宗教“非遗”创造和提供展示具有优秀文化价值和积极意义内涵项目的机会和场合,有组织、有目的地将具有观赏性、审美性、互动性、体验性的宗教“非遗”项目加以活态化呈现,并以此丰富群众的精神生活,吸引更多的中外游客来西安观光旅游。
(四)与文化展示结合的平台发展
可利用现代传媒手段和文化产业的运作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整合放大,把那些具有表演性、参与性,能离开所属地域的文化遗产进行创新性保护和合理开发。如通过建立宗教“非遗展示区”的形式,搭建交流平台,既可展示文化遗产的历史文脉和醇厚韵味,也可成为对外开放的文化旅游娱乐项目,并可以成为文化产品的交流平台。这类项目应以旅游为载体、政府为主导、专家为指导、传承人及宗教界人士为参与者、广大游客为支持者,形成一个既有政策支持又有专家、传承人的技术指导与监督,还有企业家的经营与广大游客参与消费的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式开发模式。如在大唐芙蓉园中开设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基地”,使西安鼓乐有了生存传承空间,也成为吸引游客的一个旅游亮点。
(五)与大型活动结合的展示发展
宣传与展示是“非遗”项目得以生存与延续的重要渠道。历史时期,“非遗”传承人在能够进行“非遗”表演、满足项目生存的社会展示、提高“非遗”生存价值方面有很高的积极性,因此,结合大型社会活动保护与传承西安宗教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是一种极其重要的方式。大型社会活动,诸如各地的文化艺术节、节庆活动、结合地方特色的经济活动、对外宣传活动、民间仪式、民俗风情展演等,为宗教“非遗”展示提供平台,借助这种活动将有形遗产与无形遗产相结合,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创新与延续。
三、西安宗教“非遗”保护与传承的几种关系
我国“非遗”保护的基本方针是“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西安宗教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应本着这一原则,一方面挖掘和阐发宗教“非遗”中有利于今天社会主旋律的具有积极思想价值的文化元素,另一方面正确处理保护与传承面临的几种关系。
(一)保护与开发的关系
宗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优秀的宗教“非遗”保护与政府、教界、大众等各层面的保护文化遗产意识紧密相关,只有留住宗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真性,即保护为主、抢救第一,才能谈及利用文化遗产带来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问题,才能有后续的开发。而在开发中,科学的、保护性的开发,既不失去其固有的文化要素,又注入新的文化元素,使其在适应现代社会中不断获得新的发展,在发展中得到保护,实现保护与开发的和谐统一,才能有助于宗教“非遗”的良性保护与传承。
(二)宗教物质文化遗产与宗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系
西安文化资源中不仅包括大量的宗教物质文化遗产,如宗教文物古迹等,还包括丰富多彩的宗教非物质文化遗产,如宗教民俗、宗教音乐等,这些资源都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宗教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与丰富的人文景观和优美的自然景观共同组成西安旅游文化内涵丰实的资源体系。将宗教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中,将两者有机结合起来,也能够产生文化资源的互补,使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更加生动精彩,有利于西安宗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持续性发展。
(三)政府与宗教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
在保护宗教“非遗”中,政府的政策指导具有重要定性作用,宗教界人员则是担负保护宗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直接承担者。目前,宗教文化遗产保护意识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需要之间还有较大距离。政府层面保护文化遗产的政策是对宗教文化遗产保护的宏观指导,政府对宗教“非遗”品牌项目的经费支持是保护宗教文化遗产的辅助支持。通过政府的力量,使全社会形成有助于保护、研究宗教文化遗产的社会动员,推动主要是宗教界层面,同时包括社会力量对宗教“非遗”的保护,促进全社会宗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四)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
文化是基石,经济是支柱。社会效益是经济效益实现的前提,经济效益是社会效益实现的保障。宗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应在社会利益得到保障的前提下,通过内涵挖掘、产品创新,在保护原真性、有效保护和传承宗教“非遗”的前提下,把发挥宗教“非遗”的经济功能作为文化产业发展的一个补充,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文化产业发展规律,开发宗教“非遗”的经济效益,发挥其在促进文化消费、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等方面的作用,实现宗教非物质文化遗产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五)宗教文化与现代文化的关系
对宗教“非遗”保护与传承的过程,实际上也是对传统文化继承和创新的过程,因此,在这个过程中,既要立足于保护,也要重视可持续发展。保护是一种开发,开发也是一种保护,既重视保存原生文化特色,又要注意与现代文化的交融,与时俱进,用发展的思想理解文化资源的内涵,利用高科技手段展示文化资源的个性,通过对文化产品的创新、市场运作、商业包装等手段,保护与开发宗教“非遗”项目,促进文化遗产在新时代下的保护与传承。
四、西安宗教“非遗”可持续发展对策
(一)加强宗教“非遗”文化生态环境建设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大特点就是不脱离民族特殊的生产生活方式,是民族个性、民族审美习惯的‘活’的显现。”[3]“非遗”是生存于特定生态环境中的“活态”文化,因此,宗教“非遗”在当代生存的最好办法是为其创造有利的生存环境,如进行宗教“非遗”在内的专门“非遗”街区展示,对某些优秀“非遗”项目实行政策倾斜,让其享受国家给予文化遗产保护中的各种优惠政策,创造有利于宗教“非遗”继续生存的环境,留住在宗教“非遗”上体现的传统文化珍贵记忆,将历史时期曾是当地群众精神依托的无形宗教文化财富持续保护下来,有助于保护宗教“非遗”传承。对宗教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文化生态保持较完整并具有特殊价值的特定区域,进行动态整体性保护,能将宗教“非遗”置身于其所曾经生存的环境之中,有助于其保护。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申报书编写指南》中所指出的“在世界全球化的今天,此种文化遗产的诸多形式受到文化单一化、武装冲突、旅游业、工业化、农业人口外流、移民和环境恶化的威胁,正面临消失的危险”,“非物质文化遗产行将消亡,已是迫在眉睫”[4]。在今天全球经济文化一体化和现代化进程中,随着现代化、信息化程度的加深,地区的社会结构和价值观念的变化,对宗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冲击势必严重。没有了传承的历史土壤,缺少了原本的生存环境,对地域宗教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将非常困难。因此,加强文化生态环境建设是保护与传承宗教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保障。西安宗教“非遗”是西安历史时期形成的特定文化遗产,其生存有特定的依赖环境,因此,保护宗教“非遗”,更应重视“非遗”文化生态建设。
为“非遗”的保护利用创造社会文化环境,配合旅游资源开发宗教“非遗”旅游产品,将文化资源向市场推动,以此维护其自身生存。“文化遗产开发的重点是让消费者产生回味无穷的文化体验感受。从利益相关者的角度,可以将质量或服务与遗产开发联系起来,也即是说,消费者所寻求实现的期望与文化体验通过提供优质产品或服务来得到满足。”[5]对优秀的宗教“非遗”进行不同形式的宣传,在城市改造和建设以及新农村建设中,注重整体文化生态环境保护,尽可能地保存原有的宗教原生态文化环境,使保护包括宗教“非遗”在内的文化生态环境成为自觉行为。
(二)保护为主的可持续发展政策
西安宗教“非遗”保护要结合地方经济文化发展需要,科学地将保护与开发结合起来,使其相互促进,共同受益。
保护的核心是传承。《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规定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目标和方针是:“通过全社会的努力,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备的、有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使我国珍贵、濒危并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并得以传承和发扬。”“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能够将“非遗”世代相传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核心所在。“传承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特点,只有通过口传心授的方式传承,才能使某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表现形式得以世代相传,不断流、不泯灭、不消亡,在自然淘汰中逐渐形成一种相对稳定的文化传统或文化模式。”[6]“传承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核心,因此,加强保护认识,深刻理解与研究传承,也是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键所在。”[7]保护宗教“非遗”的核心首先是保护好宗教“非遗”传人,通过宗教“非遗”传人传承宗教“非遗”的“活态”文化,达到保护宗教“非遗”的目的。
(三)完善文化遗产保护法律,依法实施保护
法律法规是有效保护和传承“非遗”的重要保证。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的出台,各级政府相应的“非遗”管理与指导机构的建立,在完善文化遗产保护的科学管理上,无论是经费投入还是“非遗”传承人保护与“非遗”项目传承,都为今天“非遗”保护与传承提供了规范化和制度化保证。保护宗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目的就是要保护它的文化价值、科学价值和艺术价值,使之更好地传承和弘扬我国优秀传统文化、地域优秀历史文化,使之更好地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因此,重视各级政府政策支持、资金扶助力度,对传承和利用好地方宗教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积极意义。
宗教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当地历史的一种见证和地方文化的一种重要载体,它们蕴含着宗教界历史以来某些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体现着宗教界的生命力和创造力,对今天地方经济建设起着重要作用。政府的重视与支持在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中的力量不容小觑。
(四)提供宗教“非遗”展演平台,加大“非遗”活动力度
“非遗”传承需要展示平台。西安宗教“非遗”是祖国的宝贵遗产,千百年来之所以能够一直存在于社会,是因为民间艺人对其的一种执着的热爱和曾经时代所特有的演出展示平台。今天,时代变了,人们的价值观变了,曾经在历史上很有影响的宗教“非遗”项目失去了往日的活动场所与展示机会,缺少了传承的社会舞台。因此,由政府各级机构牵头,定期组织宗教“非遗”项目专场汇演和竞技活动,组织定期和不定期地在国家法定假日和民族传统节日上开展活动和异地交流演出,为宗教“非遗”项目创造和提供可以展示其文化价值和精神价值的机会和场合,有助于宗教“非遗”的保护与传承。
五、小结
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是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西安宗教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宝贵的地域文化遗产,随着其入选国家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代表作名录不断增加,深层次保护西安宗教“非遗”也亟待开展。宗教“非遗”保护是一项系统、长期的工程。只有将西安宗教“非遗”资源的优势在保护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地转化为地方经济建设的优势资源,才能真正实现西安宗教“非遗”的保护。因此,保护与传承是与推动“非遗”融入当代、融入社会、融入民众、融入生活,为传承中华文脉、推进文化繁荣发展密切相关的。
西安宗教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较多、形式各异,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在今天“一带一路”倡议中,保护和传承好西安宗教“非遗”,有助于传承和保护中华民族优秀的文化遗产,守护中华民族的精神家园。重视对西安宗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注重文化遗产在当代地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有助于提高对宗教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认识,有助于和谐稳定、民族团结、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