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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创建红烧土建筑考古学

2018-02-25李文杰

文物春秋 2018年6期
关键词:房址正脊土块

李文杰

(中国国家博物馆,北京 100006)

湖北枝江关庙山遗址是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之一。该遗址经历了1978—1980年田野发掘,1981—1986年整理资料、编写发掘报告初稿,2009—2013年重新编写发掘报告,2017年出版《枝江关庙山》[1]发掘报告的过程。关庙山遗址五次发掘的总面积为2053平方米。发现大溪文化、屈家岭文化晚期、石家河文化三种考古学文化遗存,其中以大溪文化遗存为主。大溪文化遗存可分四期,其中第一期可分早、晚两段。

在大溪文化遗存中,发现的主要遗迹有红烧土房址25座,灰坑143个,灰沟8条,成人墓葬3座,婴幼儿瓮棺葬107座,以及残居住面、残垫层、红烧土场地、红烧土堆积等出土遗物3000多件。发掘期间,1980年11月24日,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夏鼐所长视察了关庙山遗址发掘工地,听取了笔者的汇报(图一)。

图一 1980年11月24日,在湖北枝江关庙山遗址,李文杰向夏鼐先生汇报红烧土房址F30情况,夏鼐先生高兴地说:“应当测一下红烧土的烧成温度。”

大溪文化的特征主要反映在房屋建筑和陶器两方面,其中以房屋建筑最有特色,其墙壁(外墙、隔墙)、居住面、屋面层等构件都是经过烧烤的红烧土。在出土的25座红烧土房址中,形状清楚的有13座,其中12座都有屋顶,均为供给人居住的房屋,只有1座为简易的木竹篱笆墙建筑物,推测没有屋顶,可能是饲养家畜的圈栏。12座供给人居住的房屋中,有长方形7座,占58%;方形2座,占17%;圆形2座,占17%;椭圆形1座,占8%。以长方形占多数。有地面式建筑11座,占92%;半地穴式建筑1座,占8%。以地面式建筑占绝大多数。有2座因为残缺不全难以准确计算建筑面积,其余10座均为完整的房址。10座完整的房址中,有50~80平方米的大型房址5座,占50%;35~49平方米的中型房址3座,占30%;7~8平方米的小型房址2座,占20%。从总体上看,房址规模较大。屋顶形式有四面坡、两面坡、锥状尖顶三种。第三期的F22和F30是保存最好的房址,已经就地作回填保护。

笔者发表过《大溪文化房屋的建筑形式和工程做法》[2]《大溪文化红烧土房屋研究》[3]两篇文章,其目标是创建红烧土建筑考古学。在《枝江关庙山》发掘报告第三章“大溪文化遗存”的第一节报道了房屋建筑及相关遗迹;在第六章“关庙山大溪文化遗存考察”第一节论述了红烧土房屋建筑的特征,第二节论述了房屋建筑的分期、内涵,第三节以红烧土建筑为中心探索了聚落形态与社会发展状况。经过报道、论述和探索,形成体系,创建了红烧土建筑考古学,它是建筑考古学的一个分支。在达成上述目标过程中,创造了四种研究方法。

一、由已知求未知

1979年秋,笔者在关庙山遗址清理红烧土房址T51、T52④AF9之后,在F9之下发现大量红烧土块堆积,估计下面还有一座红烧土房址,就将块头较大、形状较规整,上面留有木、竹、茅草、麻绳等痕迹的红烧土块都编号登记,写明出土于探方内的具体位置(记录纵坐标、横坐标和深度),暂时存放在探方边缘。清理红烧土块之后,果然发现一段红烧土墙基,这是已知,下一步是由已知求未知,逐步揭露房屋的形式,包括平面形式和立体形式。

(一)房屋的平面形式如何?

墙基为南北走向,顺着墙基向南北两个方向清理,先后找到东南和东北两个墙角,了解到已知的是东墙基;再顺着这两个墙角向西找到南墙基和北墙基,又找到西南和西北两个墙角;最后找到西墙基,并在西墙基中部发现门口,门口外侧发现一道门坎,从而了解到这是一座门朝西的方形地面式房址,编号为T51、T52④BF22[1]92/93(图二),属于大溪文化第三期。清理屋内居住面时,找到位于屋内中央的方形火塘和倒塌在火塘西北边的隔墙以及屋内的柱坑。之后清理整体倒塌在北墙基和西墙基外侧的红烧土墙壁。最后清理叠压在墙壁之下的散水。经过测量,F22的建筑面积约35平方米。屋内以隔墙为界分为东西两间,西间(外间)是厅,东间(内间)是卧室;屋内有圆形柱坑16个,柱坑内树立木柱支撑屋顶,形成柱网,其中有两个柱坑分别位于火塘东西两侧,树立木柱支撑正脊。至此,已知房屋的平面形式。

图二 房址F22平面图

(二)房屋的立体形式如何?

北墙西段整体倒塌在散水上,经测量,墙高175厘米,西墙南北两段都整体倒塌在散水上,略向外闪出,墙高也是175厘米。根据北墙与西墙既相邻又等高,断定外墙四壁等高,屋顶应有一条正脊、四条戗脊,呈四面坡形式。将红烧土块运回室内后,与房址平面形式进行对照,根据红烧土块出土的部位和特点,判断其原先是房屋墙壁上或屋面上的什么构件。发现F22外墙的墙头朝屋内一面有二层台,墙体内外两面都有抹面,朝屋内的抹面上粉刷黄泥浆多层,墙体、抹面、黄泥浆都经过烧烤。屋面倒塌的红烧土49块,大多数出土于西南散水上,用掺和少量稻草截段和稻壳的黏土泥料抹成,其下面留有排列较稀疏的竹椽、木椽痕迹,椽间空当中有茅草痕迹。还有出土于火塘附近的正脊红烧土1块。至此,已知房屋的墙壁和屋顶形式,即立体形式,这是一座四壁等高、四面坡顶的房屋。

二、“周到的和必要的侦察”[4]

首先要树立新观念:红烧土块也是文物,因为它是黏土构件经过500℃~900℃烧烤,发生了物理、化学变化,成为红烧土构件这是人工制造的第一种建筑材料,红烧土房屋倒塌时破裂成红烧土块,它遗留着大量痕迹,蕴含着丰富的信息,对复原红烧土房屋的建筑形式和工程做法具有重要作用。笔者用3个月时间亲自清理关庙山遗址出土的全部红烧土块:先用干毛刷将附着在上面的土刷干净,用细竹签将木、竹、茅草、绳索等痕迹内的土剔干净;再从多角度周密考察墙壁和屋面等红烧土块的形状和各种痕迹,做成卡片,按比例绘成线图,文字描述细致入微(由于红烧土块的形状很不规则,上面的痕迹很复杂,绘制线图时要很细心很准确);然后在阳光下拍摄成照片。这样做的结果是:取得了大量可靠的第一手资料作为证据,在脑子里留下深刻的印象,为后续的研究工作夯实基础。现将F22的部分红烧土块举例如下:

F22∶141[1]101(图三,2),为北墙壁西部墙头朝屋内一半,位于F22∶128西边。墙体用掺和红烧土块的黏土泥料筑成,橙黄色,质地松软,但是整块已经烧透,估计烧成温度约500℃。抹面用纯黏土泥料抹成,橙红色,质地稍硬,估计烧成温度约600℃。残高18.5厘米,残宽26.5厘米,半壁厚6.8~9.5厘米。墙头上有二层台。从屋内向外看,二层台外侧高出的部分呈现拱形,略残,长20厘米,高3.5厘米,高出部分左右两侧有小平面,这是放置椽头的地方,由此可知,椽子边缘至边缘间距为20厘米。俯视二层台上有横向的圆木痕1条,残长23厘米,直径4.5厘米,有树皮痕。在横向圆木下侧有圆竹痕4条,中间2条相依,并且穿透墙体。圆竹长6.6~9厘米,直径0.5~0.8厘米。圆竹略向屋外倾斜,垫在横向圆木之下,可以使横向圆木放置稳定。这条横向圆木痕意味着在二层台上可以放置檩条,在檩条上再架设椽子,其重要性就在这里。从侧视图上看,二层台呈现弧形内凹,这是由横向圆木印成的,其外侧的高出部分呈现拱形。墙体上有抹面1层,厚0.4厘米,抹面上粉刷黄泥浆1层,厚1毫米。二层台上没有抹面,也没有粉刷黄泥浆。另一面较平整,有纵向的半圆木痕4条,残长8.5~14厘米不等,中间2条相依,劈裂面都朝屋内。

F22∶85[1]108(图三,1),为屋面。用掺和少量细砂的黏土泥料抹成,橙黄色,质地稍硬,估计烧成温度约600℃,残长9.8厘米,残宽6.7厘米,厚2.8厘米。上面有一道道细密呈弧线状的工具(应为木质的抹子)抹痕。用抹子抹平是F22屋面的常用做法。下面有纵向平铺的茅草痕,茅草秆(茎)直径3毫米;横向的半圆竹痕1条,竹节清晰,残长9厘米,直径2.5厘米,竹黄朝下扣在茅草上;还有竹篾痕1条,宽3毫米,用竹篾将半圆竹与茅草绑在一起,加以固定。

F22∶99[1]108(图三,3),为屋面,西南散水上出土。有两层,都用纯黏土泥料抹成,橙黄色,质地稍硬,残长11.2厘米,残宽10.9厘米,上层厚1厘米,下层厚2.5~4.5厘米。上层用于加固屋面,上面用抹子抹平。侧面有纵向的圆木椽痕1条,残长6.4厘米,直径3.5厘米,有树皮痕。下面有纵向平铺的茅草痕,茅草大致与圆木椽平行,显然是以茅草作为椽间空当中的填充材料;还有横向的竹片痕2条,边缘至边缘间距8.5厘米,其中较短一条残长4.7厘米,宽1.2厘米,两条都压在茅草上,显然是用竹片压住茅草。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椽子的间距较大,即空当子较大,空当中需要以茅草作为填充材料,这是F22屋顶结构层的普遍做法。

图三 房址F22墙壁、屋面、正脊红烧土块平面、侧视图

F22∶105[1]108(图三,4),为屋面,西南散水上出土。有三层:下层用掺和少量稻草截段的黏土泥料抹成,橙黄色;中层用纯黏土泥料抹成,橙红色;上层用掺和细砂的黏土泥料抹成,灰褐色。中层和上层都用于加固屋面。引人注目的是,上层和中层的质地稍硬,下层的质地稍软,换言之,上层和中层的烧成温度稍高于下层,这应是在“泥背顶”上面进行烧烤所致。残长12.5厘米,残宽11厘米,下层厚3.7厘米,中层厚0.6厘米,上层厚0.2厘米。上面欠平整。侧面有纵向的圆竹椽痕1条,竹节清晰,残长5.3厘米,直径4厘米。下面有茅草痕,茅草有些与圆竹椽平行,有些弯曲成弧形,分布比较散乱,应是在屋顶上现场铺设的,而不是在地面上预先编排好的。

F22∶123[1]108(图三,5),为正脊一半,火塘附近出土。用掺和少量稻草截段的黏土泥料筑成,橙红色,质地稍硬,残长11.8厘米,残宽9厘米,残高5.9厘米。上面抹平。从仰视图上看,下面有一个凹槽,内壁凹凸不平,一端平齐,呈现圆角,残长4厘米,凹槽一侧有竹片痕1条,残长11厘米。从横断面上看,正脊顶部和凹槽顶部都呈现拱形,竹片的竹黄朝下。凹槽是与相邻一段的相接处,是卯眼的一种形式,由此可见,泥质正脊是在木质正脊上面现场制作的,分段筑成,各段之间采用榫卯接合的方法,以便接合得更加牢固。

三、多学科思维

虽然古人只是凭借丰富的实践经验建成红烧土房屋,但是,用现在的眼光来看,红烧土房屋本身蕴涵着原始的多学科知识,客观上是多学科知识的“结晶体”。既然如此,今人研究红烧土房屋时,只有用多学科思维才能揭开红烧土房屋的秘密,换言之,主观思维应当与客观存在相适应。这是多学科思维的必要性和理由。

多学科思维是指在脑子里将多学科知识消化吸收、融会贯通,形成新的知识体系,并且用自己的通俗易懂的语言表达出来。多学科知识碰撞会迸发出创新的火花,形成新概念、新判断和新推理。好比红铜与锡熔合成青铜,其物理性质不同于原来的红铜和锡,熔点比红铜低,硬度比红铜高,更适宜铸造工具和兵器。

本文对F22墙壁和屋面红烧土块的描述,对建造房屋工艺流程的叙述,都充分地体现了多学科思维,明显地不同于单一学科的思维,可以说发生了质的变化。做到这一点,与撰写《中国古代制陶工程技术史》[5]有密切关系。因为在笔者脑子里,古代制陶工程技术与古代土木工程技术是融会贯通的,在行动上,撰写《中国古代制陶工程技术史》与编写《枝江关庙山》发掘报告也是同步进行的。

与红烧土房屋研究关系密切的学科有考古地层学、土木工程学、制陶工艺学等。

(一)考古地层学。在红烧土房屋研究中要以田野考古为基础,具体地说是以地层学断定红烧土房址属于哪一种文化哪一期,断定各建筑构件之间的叠压关系、打破关系、连接关系。这是红烧土房屋研究的前提,来不得半点的马虎和差错。

(二)土木工程学。就房屋工程而言,包括建筑材料和工程做法两方面。

建筑材料。天然材料包括植物类和土类。植物类有木材、竹材、茅草等。其中木材有圆木、半圆木、枋木。圆木较粗,作为墙体内部的木柱、屋内的木柱、檩条、脊梁等。半圆木和枋木都是用较细的圆木加工而成的,作为墙体内部的骨架、屋顶的椽子、泥屋脊内部的骨架。竹材有圆竹、半圆竹、竹片。圆竹、半圆竹作为屋顶的椽子,竹片排列成竹笆夹在两层居住面之间,有的粘贴在外墙的抹面上。茅草作为屋顶椽间空当中的填充材料。此外,还有麻绳、竹篾、藤条,以麻绳为主,用于绑扎墙体内部的木竹骨架和屋顶的木竹结构层。土类有生土和熟土,以生土为主,熟土较少,几乎都用黏土,将土练成泥料后用于构筑墙壁、抹成居住面和屋内火塘及灶等设施,还抹成“泥背顶”。人工制造材料即红烧土,经过人工烧烤,陶土发生了物理、化学变化,成为红烧土墙壁、居住面及屋内设施。废弃房屋倒塌之后所产生的红烧土块得到充分利用:由于红烧土块大小不一,形状很不规整,不能用于砌墙,但是经常作为“熟料”,掺和在黏土泥料中用于构筑墙壁;普遍用它填实墙基、铺设屋内居住面之下的垫层和屋外的散水,还用它铺设屋外的红烧土场地和红烧土道路。建筑材料还涉及植物学、土壤学知识。

工程做法。建房时在墙壁内部骨架和屋顶结构层上都经常采用麻绳绑扎法(目前未见榫卯法),将分散的木竹构件结合成牢固的整体。土木材料经过加工,成为各种房屋构件,如墙壁(包括外墙和隔墙)、屋内居住面、屋内设施(灶或火塘)、屋内支柱、屋顶结构层、屋面覆盖层。工程做法还涉及建筑结构学知识。

(三)制陶工艺学。建房者制备泥料时加入生稻壳、稻草截段或砂粒作为“羼和料”,建造墙基时采用红烧土块填筑法,建造墙体时采用泥料垒筑法,加固墙体、建造居住面和屋顶覆盖层时采用泥料抹成法,建造泥屋脊时采用泥片贴筑法或模具成型法,土质构件干燥透彻后采用二次烧烤法(第一次只烧烤墙壁、居住面及屋内设施,第二次才烧烤屋顶覆盖层)。其中,有若干技术,尤其是烧烤技术是从制陶技术中“移用”过来的。烧烤技术是关键性技术,它决定了红烧土房屋能否建造成功。如果建房者不熟悉制陶技术,或没有制陶者参与建房,就难以建成红烧土房屋。古人可以“移用”制陶技术建造红烧土房屋,是因为制陶技术与土木建筑技术本来就有若干相通(彼此联贯沟通)之处。

四 、“联贯起来的思索”[4]

联贯起来的思索可以朝纵、横两个方向展开。下面先说纵向,后说横向。

各建筑构件之间的叠压关系、连接关系、打破关系是客观存在,只有用脑子想,经过纵向的联贯起来的思索,才能将这些关系理顺,由“死”变“活”,成为各种构件与整座房屋之间的连接纽带,从而查明建造红烧土房屋的工艺流程。

现以F22为例,其工艺流程包括十道工序:

(一)构筑外墙。挖成条形基槽,在基槽内树立木柱或竹柱后,用掺和大量红烧土渣的黏土将基槽填实形成墙基。在墙基内发现圆形柱洞20个。大多数柱洞位于墙基中间,35、36号柱洞位于墙基朝屋内一侧,半个柱洞处于居住面内,即半根柱子裸露在墙身外。据此推论:墙身内的柱子只在筑墙过程中临时起支撑作用,外墙烧烤成红烧土后可以直接承载屋顶重量。墙身的做法是:中间以纵向并排的半圆木和半圆竹作骨架,以横向的半圆竹夹住骨架,用绳索将骨架绑扎在一起,固定在木柱上。在木柱和骨架两面用掺和大量红烧土渣的黏土泥料筑成墙身。F22∶129墙头红烧土块上的痕迹表明,先筑朝屋内半壁,后筑朝屋外半壁。墙头朝屋内一面设有二层台,例如F22∶141(图三,2),二层台外侧呈现拱形的高出部分用于堵塞椽间空当子,高出部分左右两侧的凹槽内放置椽头。墙身内外两面都有抹面1或2层,用于保护墙身,提高墙身防雨、防潮、防风化的能力。在朝屋内的抹面上从墙头至墙脚普遍粉刷黄泥浆1~11层不等,与墙身一起经过烧烤,由于烧成温度偏低,泥浆变成黄色。粉刷黄泥浆可以使屋内比较明亮,墙面整洁而美观。从倒塌的墙身上测量出,北墙和西墙高度均为175厘米,约1人高;北墙的墙脚厚31厘米墙头厚13厘米,下厚上薄,比较稳固。西墙中部设有门口,供屋主人出入。在门口外侧用掺和红烧土渣的黏土泥料筑成门坎,门坎外侧有一层抹面,经过烧烤。门坎可以防止雨水流入屋内。

(二)在屋内普遍铺设垫层,用大量红烧土块掺和少量黏土铺成,红烧土块较大,横七竖八,垫层表面不平整,铺设后未经烧烤。垫层可以防止地基下沉和地下水返潮。

(三)包括两个项目:一是在屋内中部至北墙之间筑一堵南北向的隔墙,建在红烧土垫层上,没有挖条形基槽,墙基内没有柱洞在墙身中间用纵向并排的圆木作骨架,在骨架两面用掺和红烧土渣的黏土泥料筑成墙身,墙头上面平整,没有二层台,墙脚厚24.5厘米,墙头厚14厘米。推测约一人高,是半截子墙。墙身两面和墙头上都有抹面1层东面和墙头抹面上粉刷黄泥浆1层,使外间比较明亮。隔墙将屋内空间分隔为东西两间,西间(外间)面积较大,是厅;东间(内间面积较小,已初步具备卧室功能。二是在屋内中央建方形火塘,这是下层火塘,建在红烧土垫层上,其周围用黏土泥料抹成埂,烧烤后变成红烧土埂。

(四)包括两个项目:一是在屋内的红烧土垫层上抹居住面。居住面用掺和大量粉砂的黏土泥料抹成,有4层,都经过烧烤,成为红烧土居住面。掺和粉砂的优点是渗水较好,缺点是容易开裂。在火塘北侧、隔墙西侧抹居住面时,故意抹成凹槽状作为储藏所,可用于储藏食物或堆放柴草。二是在下层火塘基础上建中层火塘和上层火塘。火塘可用于炊事和冬季烤火取暖,火塘四周的红烧土埂可将火源与居住面上的易燃物品隔开,防止失火。此外,在上层火塘东南角外侧增设红烧土台,其顶部呈现锅底状,有抹面1层,可放置圜底陶器(圜底罐或陶釜)。

(五)在屋内地面上挖成圆形柱坑16个,用于栽木柱。挖得较深者(如12、14号)打破居住面和垫层。有2个柱坑(1、2号)位于火塘东西两侧,柱坑内树立木柱承托正脊,根据两个柱坑之间的距离,推测正脊长约3米。其余14个柱坑(3~16号)在平面上排列成方形,形成柱网,柱坑内树立木柱承托檩条。因为就地作回填保护,只解剖过一个柱坑(11号),其周壁和底部都有一层抹面,表面光滑,抹面顶部与第2层居住面连为一体,是从第2层居住面延伸下来的,与居住面一起经过烧烤,用于保护柱坑。在各柱坑内都有圆形柱洞,是柱脚遗留的洞穴。柱脚周围都用红烧土渣掺和少量黏土夯实,防止木柱歪斜或柱脚下沉。

(六)等待外墙、隔墙、居住面及柱坑、火塘都干燥透彻后,整体进行烧烤,成为红烧土房屋。这是“二次烧烤法”中的第一次烧烤。经宜昌市陶瓷研究所测试,F22∶148墙壁红烧土块的烧成温度为600℃。假如没有干燥透彻就急忙进行烧烤,势必会开裂,成为废品,前功尽弃,这一点与烧制陶器的技术完全相同。

(七)先在屋内树立木柱,后架设屋顶上的木竹结构层。根据外墙四壁等高和屋内柱坑的分布状况,以及屋面红烧土块上遗留的痕迹,可以断定屋顶的结构层由一条不长的正脊,四条戗脊(架在正脊和四个墙角之间,呈现倾斜状),檩条(架在屋内木柱上端),椽子(架在正脊与檩条、墙头之间)以及椽间空当中填充的茅草组成。结构层的作用是承载覆盖层,二者一起构成屋顶。

(八)在屋顶结构层上面覆盖泥屋面,形成“泥背顶”。在火塘附近出土正脊倒塌的红烧土1块,即F22∶123(图三,5),在西南散水上出土屋面倒塌的红烧土49块,例如F22∶99(图三,3)、F22∶105(图三,4),从这些资料中得知屋面的做法是:用掺和少量稻草截段和稻壳的黏土泥料抹成“泥背顶”,有些地方只有一层,有些地方有两层,局部有三层。上层的表面平整,下层的下面留有圆木椽子、圆竹椽子和茅草的痕迹。椽子排列稀疏,茅草平铺,排列较整齐,其方向多与椽子平行,作为椽间空当的填充材料。此外,还有半圆竹痕迹,压在茅草上面,一般与茅草呈现直角相交,个别呈现斜角相交,用竹篾或细麻绳将半圆竹与茅草绑扎在一起,固定在椽子上。

(九)假定屋面红烧土也是人工烧烤而成的,就应当在“泥背顶”上面进行烧烤。例如F22∶105屋面红烧土块有三层(图三,4),上层和中层的质地比下层稍硬,即上层和中层的烧成温度略高于下层,应是在“泥背顶”上面进行烧烤所致。这是“二次烧烤法”中的第二次烧烤。经宜昌市陶瓷研究所测试,F22∶118屋面红烧土块的烧成温度为600℃。与前述墙壁红烧土块的烧成温度相同。

(十)在屋外用较小的红烧土块铺成散水。散水厚5~15厘米,上面较平整,周围稍低,略呈斜坡状,便于往外排水,保护外墙的墙基。

经过这十道工序,终于建成一座红烧土房屋。至此,可以绘成房址F22复原俯视、侧视示意图[1]113(图四)。此图显示出红烧土房屋的平面形式和立体形式。取得这项研究成果,与纵向的联贯起来的思索有密切关系。

联贯起来的思索,下一步是朝横向展开。依据考古地层学,大溪文化可分四期,其中第一期可分早晚两段。在同一时期内,以房址为中心,有大量灰坑以及灰沟、墓葬等遗迹与它共存。共存关系是客观存在的,只有用脑子想,经过横向的联贯起来的思索,理顺关系,才能由“死”变“活”,成为各种遗迹与整个聚落之间的连接纽带,从而查明聚落形态。

图四 F22复原俯视、侧视图

现已查明,大溪文化关庙山聚落由中心区、一般居住区和日常活动区三个部分构成。中心区内有大量单体房屋建筑,其中有核心建筑,房屋周围附有大量窖穴,房屋之间有数片场地,偶尔埋有成年人墓葬和婴幼儿瓮棺葬。一般居住区内有单体房屋建筑和附属的窖穴,其数量少于中心区。日常活动区内有少量窖穴,还有婴幼儿瓮棺墓地及个别成年人墓葬。整个聚落布局呈现由中心区向一般居住区、日常活动区扩展的态势。中心区内房屋数量最多,居住的人口最多,人们的活动最频繁、最集中,文化堆积层最厚,建筑遗迹和文化遗物最丰富;离中心区越远的地方人们的活动越少、越分散,文化堆积层越薄,建筑遗迹和文化遗物越少。目前未发现制陶作坊,但是发现了泥料淘洗池(第四期的G3),还有个别制陶工具(陶转盘);未发现成年人墓地。第一期早段的生活遗迹发现甚少,无法探讨聚落形态。第一期晚段至第四期的生活遗迹发现较多,可以探讨聚落形态,因此,可分为笫一期晚段聚落、第二期聚落、第三期聚落、第四期聚落四个阶段从总体上看,大溪文化关庙山聚落经历了一个发展、调整和完善的过程。取得这项研究成果与横向的联贯起来的思索有密切关系。

总之,上述研究方法经历了由已知求未知、周到的和必要的侦察多学科思维、联贯起来的思索的过程。前两种为研究夯实基础;后两种由感性认识发展到理性认识,更为重要,“我们的实践证明:感觉到了的东西,我们不能立刻理解它,只有理解了的东西才更深刻地感觉它。感觉只解决现象问题,理论才解决本质问题”[6]。上述研究方法的核心是从红烧土房屋实际情况出发,灵活地运用毛泽东哲学思想,换言之,在毛泽东哲学思想指引下,创建了中国特色红烧土建筑考古学。

[1]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枝江关庙山[M].北京:文物出版社,2017.

[2]李文杰.大溪文化房屋的建筑形式和工程做法[J]考古与文物,1986(4).

[3]李文杰.大溪文化红烧土房屋研究[J].中国国家博物馆馆刊,2012(6).

[4]毛泽东.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M]//毛泽东选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68:163.

[5]李文杰.中国古代制陶工程技术史[M].太原:山西教育出版社,2017.

[6]毛泽东.实践论[M]//毛泽东选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68: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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