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视角下蹴鞠运动的传承与保护
2018-02-24解奎静
解奎静
摘 要:文化是一个民族精神、活动、思想的高度凝练,具有突出的价值,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为视角,我国蹴鞠运动具有突出的代表价值。基于此,文章以蹴鞠运动的起源与发展作为切入点,予以简述,重点论述蹴鞠运动的传承与保护现状,针对实际工作的不足给出相关建议,包括加强商业化建设、加大宣传力度等,以期为后续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蹴鞠运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商业化建设;保护式开发
蹴鞠是一种体育活动,与现代足球十分类似,在我国具有悠久的发展历史。2006年5月20日,蹴鞠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自20世纪后期以来,随着足球运动在世界范围内的推广以及我国对传统文化保护的愈加重视,我国民众对足球以及蹴鞠的关注度不断提升,这为蹴鞠运动的传承与保护提供了思路。针对相关内容进行分析也因此十分必要。
一、蹴鞠运动的起源与发展
(一)蹴鞠运动概述
蹴鞠,又名蹋鞠、蹴球、踢圆等,“蹴”有用脚蹋、踢的含义,“鞠”即外包皮革内实米糠的球。该活动类似今日的足球。蹴鞠实际上是一种娱乐性的体育活动,早在春秋时期,我国中原地区就已经出现了蹴鞠活动。据史料《世纪·扁鹊仓公列传》记载,仓公曾建议一位病人不要过多进行体力活动,但病人喜爱蹴鞠,并因此病死。进入封建社会后,蹴鞠成为一项受到各阶层普遍欢迎的活动。
(二)蹴鞠运动的起源与发展
据史料记载,早在战国时期民间就流行娱乐性的蹴鞠游戏,从汉代开始蹴鞠成为兵家练兵之法,宋代又出现了蹴鞠组织与蹴鞠艺人,清代开始流行冰上蹴鞠。就其起源来看,目前存在两种说法,一种是商朝起源理论,另一种是战国起源论。部分学者在对古代象形文字以及甲骨文、画像的分析中,发现商民进行祭祀活动时,舞蹈动作以及道具与蹴鞠十分相似。但由于史料有限,且画像中与蹴鞠类似的舞蹈动作以及道具可分析性有限,很难就此认为商民的集体活动就是踢球,因此大部分学者并不认同商朝起源理论。
战国起源理论相对而言得到了更多学者的认同,一方面战国时期文化交流在各地已经十分频繁,蹴鞠有可能通过多种途径进行传播;另一方面春秋过后,周礼已经崩坏,周王朝倡导的一些思想和行为失去了对大部分民众的约束力,蹴鞠在此时被创造出来并非全无可能。在古籍《别录》中,刘向认为黄帝发明了蹴鞠,目的在于训练战士。齐国人继承了这一理念,用于训练士兵,号“技击”。发展层面上看,汉唐两代蹴鞠的影响力持续扩大,且出现了类似马球的运动。到宋代,蹴鞠已经得到官方的认同,且存在比赛性质的活动。宋代以后,元、明、清出于种种因素,没有继续对蹴鞠进行发扬。到清末,蹴鞠的影响力已经大不如前,渐渐衰败了。
二、蹴鞠运动的传承与保护现状
(一)蹴鞠运动的传承现状
蹴鞠运动的传承情况目前来看并不理想,主要方式包括书面传承、口头传承和文艺表演传承。其中书面传承是核心方式,但影响力极其有限,鲜有学者进行专门的研究,足球以及传统文化产业在我国的萎靡现状,也进一步降低了学者研究的热情,教科书中对蹴鞠的介绍同样语焉不详,价值有限。口头传承方式带有一定的区域性,目前只在河南、陕西等寥寥数地可以觅得口头蹴鞠传承的蛛丝马迹,且存在衰微的趋势。文艺表演传承多见于各地民间团体,一些民间团体以商业演出的方式保留了部分蹴鞠文化。通过文献记载可以发现,目前河南、陕西等地共有大约130个民间表演团体存在蹴鞠表演项目,自2008年以来,10年间存在蹴鞠表演的团体最低数目为79个,最高为148个,其未來传承的趋势也因此不可预知。
(二)蹴鞠运动的保护现状
蹴鞠运动的保护情况较其传承情况略为理想,2006年5月20日,蹴鞠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这一事件被看做是蹴鞠运动保护的一个转折点。此后日渐衰微的蹴鞠文化渐渐得到重视,对应的,民间的蹴鞠保护情况也开始好转。2006年到2017年间,各地蹴鞠研究部门、保护部门的数目明显增多。2006年全国蹴鞠研究部门、保护部门的数目共91家/处,到2017年,这一数字增加为350家/处。保护方式上包括政府保护以及民间保护两种。政府保护即针对一些有价值的环节、因素进行保护式开发,将蹴鞠作为一种文化明确下来。民间保护包括商业化保护、旅游式保护等,强调发掘蹴鞠的商业价值。如前文所言,足球和传统文化在我国的影响力并不理想,这也导致民间商业化保护的作用相对有限[1]。
(三)蹴鞠运动传承与保护的价值
对蹴鞠运动进行传承和保护,至少具有两个方面的价值,一是保护传统文化,二是扩大传统文化的影响力,使其在新时代得到进一步发展。我国是文化大国,文化发展历史源远流长,蹴鞠文化更是超过2500年,于新时期进行传承和保护,可以使前人的智慧结晶得到保护,以更多样的方式继续流传,而不是成为课本中呆板的符号,丧失了文化活力。与此同时,对蹴鞠文化进行传承和发扬,也能进一步提升传统文化的感染力,使我国民众乃至国外民众认识到我国传统文化的魅力。蹴鞠文化也能获取与现代社会相融合的突破口,以不生硬的方式得到传承,并在融入社会后得到与时代相契合的发展。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视角下蹴鞠运动的
传承与保护建议
(一)加强商业化建设
非物质文化遗产视角下,蹴鞠运动的传承与保护不能在拘泥于简单的“保存”,应采取能够与时代高度契合的方式,使其获取民众的认同、肯定,从而获取广泛的传承和更好的保护。商业化建设是目前最可行的方式之一,各地可以将蹴鞠文化进行加工和提炼,发掘其能够进行商业化建设的切入点,之后再投资进行产业链建设。如蹴鞠作为体育运动可以强身健体,又可以通过合作方式提升队友之间的默契,各地可以上述两个优势作为重点,举办“蹴鞠大赛”,设立若干奖品,鼓励民众参与,每年进行一次比赛,形成制度,民众的参与程度和热情都能得到保证。此外,以蹴鞠大赛为核心的商业经济也有助于带动商业建设,实现蹴鞠运动的多方向传承和保护[2]。
(二)加大宣传力度
加大宣传力度,主要是对蹴鞠运动的亮点进行宣传,提升民众对其认可程度,为后续各项工作打下坚实的民众基础。如蹴鞠运动是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可以作为传统文化的一个代表,通过多类媒体进行宣传,提升民众对传统文化的认可度和民族荣誉感,使蹴鞠获取更为广泛的群众基础。各地可利用传统电视媒体、新式流媒体以及自媒体,分时间段进行宣传,电视媒体的宣传方式以公益广告为主,可全天存在;流媒体宣传可以结合当地商业化建设的态势,以商业广告作为重点;自媒体宣传以各商业机构以及文化部门的APP、公众号为主要平台,宣传时间和内容可以较为灵活,填补电视媒体、流媒体宣传的空白,综合保证宣传效果,使蹴鞠作为文化能够深入人心,为其传承和保护打好基础[3]。
(三)加强各地交流
我国蹴鞠文化并不局限于某一地区,在全国多个地区均可以发现蹴鞠的身影,如唐代蹴鞠文化扎根陕西,宋代蹴鞠的中心则是河南,蹴鞠的发源地山东也有一定的文化底蕴。各地在进行商业化建设的基础上,可以建立若干俱乐部,每年或每两年进行一次交流,交流方式可以是比赛,也可以是其他方式,实现互通有无、文化互通,并增加群众对蹴鞠文化的认同感、参与度。每次的文化交流,建议当地媒体或者电视台、文化机构进行专题报道,与上文所述的宣传工作结合在一起,共同发挥宣传作用。此外,交流的范围也不能过于局限,如浙江地区民众对蹴鞠的热情较高,即便当地不存在良好的蹴鞠文化土壤,也可以选取浙江某地作为比赛或者交流的核心区域,满足当地民众对蹴鞠的热情,提升宣传效果,优化蹴鞠文化的传承和保护成果[4]。
(四)进行保护式开发
目前,保护式开发在部分地区已经初步进行,收效上存在差异,后续工作中,应以此汲取经验,针对问题进行完善。如部分地区进行保护式开发的过程中没有扩大宣传,导致民众对蹴鞠文化了解程度不高,保护式开发变成了单纯的“保护”,对蹴鞠运动的传承价值有限。未来可选取优势地区进行专门建设,将蹴鞠文化的商业化水平持续提高,吸引民间投资、民众关注,使保护和开发能够有机结合起来。如在各地的运动会中增加蹴鞠项目,并设置完善的规则,通过有效的宣传扩大影响,使民众对该活动的关注度持续提升,比賽的过程中,选取有影响力的公众人物作为嘉宾、裁判,加大赛事吸引力,并尝试将其从运动会中独立出来,单独举办比赛,集开发和商业建设为一体,提升蹴鞠运动的传承与保护水平。
四、结语
综上,非物质文化遗产视角下,蹴鞠运动的传承与保护价值突出,但当前情况并不完善,应予以优化。蹴鞠运动在我国历史悠久,目前的传承主要依靠书面、口头和文艺表演三种方式,保护上强调区域交流与合作,增强商业化建设力度。进行蹴鞠运动的传承与保护,是对文化的尊重和集成,可行方式包括加强商业化建设、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各地交流、进行保护式开发、选取优势地区进行专门建设等,可推行于后续工作中,实现蹴鞠运动的传承与保护。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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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毛燕平,刘金华.境与身接而情生——从《寒食城东即事》看中国的“身体美学”与体育观[J].安徽文学(下半月),2017(4):60-61,69.
[4]李晓焱,姜丽.蹴鞠运动在大众健身中的推广现状及对策[J].当代体育科技,2017(26):170-171,177.
作者单位:
齐文化博物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