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在交通疏导中的应用
2018-02-23
(江西警察学院 江西南昌 330103)
当前,道路交通环境日益复杂化。交通过程演变成群体的、立体的、复杂的综合过程,特别在交通运行过程中体现得尤为突出。如何提高我们的疏导效率,使我们的工作更富有实效?笔者认为加强对交通参与者心理研究,将心理学知识运用到交通管理、疏导当中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
交通心理学是依据心理学的理论、原则和方法研究道路交通系统中有关人的心理活动和行为规律的一门科学。交通心理学研究对象是道路交通参与者,包括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总结和分析三者的交通心理特征,可以为有效疏导提供指导依据。
一、对交通参与人员的心理分析
机动车驾驶人的组成情况复杂多样。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交通需要和个性特点,决定了其驾驶心理。交通需要就是参与交通的动机。总体来看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需要包括安全需要、通畅需要、低耗需要。其中安全需要放在第一位,无论情况再紧迫,机动车驾驶人都会非常谨慎小心地为自身安全着想,不敢马虎,这与我们的管理目标相统一的,也使管理上的互动有了可能性。通畅、低耗的需要,就是指驾驶人的最终目的是为了顺利及时地到达目的地,并且省时、省力、省油。为了这样的需要,机动车驾驶人在交警疏导过程中会予以配合,但有时驾驶人为了盲目追求通畅低耗的需要会忽略安全上的需要,忽略别人的需要,而出现开快车、开抢车、随意转弯、掉头,影响道路畅通。个性特点对驾驶行为的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如有的人行车时急躁易怒,喜开快车,没有耐心,遇堵更甚。有的人行车时自信过度,喜欢冒险,遇堵时会钻空子,不够礼让。有的人行车时速度缓慢,沉着冷静,易于控制,遇堵时能耐心等候。有的人行车时驾驶动作呆板不灵活,优柔寡断,胆小怕事,过分紧张,过于谨慎,左顾右盼等。这对于交通管理的影响也是不同的。此外,还有一些人有诸如图自己方便的习惯,开“特权”车的习惯等等,这些不良的驾驶习惯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交通秩序的畅通,给交警的疏导工作带来了障碍。
在非机动车交通方式中,自行车交通占有重要地位。尤其是电动自行车违法骑行经常成为交通拥堵的诱因。其速度明显不如汽车,要达到省时省力的目的,就必须尽可能地求快,这是骑行者的一种普遍的心理需求。在此支配下,骑车人常有冲抢、猛拐、疾驰、硬钻等盲目求快的行为表现,这些行为极大地扰乱了交通秩序畅通。由于电动自行车的稳定性差和无保护设施,骑行者遇到快速驶过的机动车和来往的拥挤人群会产生畏惧心理。有的不知所措,有的慌乱躲避,容易失控,不听交警指挥。电动自行车的行驶常呈现离散状态,容易占据整个街道,尤其在过马路时表现明显。电动自行车骑行者的从众心理表现较为强烈,由于自身的相对弱势,再加上畏惧心理,人们就会合群骑行,而且相互干扰明显。一个人带头闯行就会有一群人闯行,这种情况下,交警再严厉的呵斥也是难以控制的。
步行是一种无可替代的交通出行方式。步行者往往存在盲目的侥幸心理,过高地信赖机动车驾驶人守法行驶,随意行走,认为机动车不敢撞人,即使违法行走也不会有危险,哪怕遇到高峰堵塞时,依然我行我素,冒死前行,不后退不避让,对于交警的指挥置若罔闻。大多数行人喜欢抄近路、走直路,表现为不走人行横道,随意穿插,且竞相效仿,极易造成交通秩序混乱和交通拥堵。
二、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措施与策略
综上分析,特提出机动车的管理措施和策略:
对于车流的控制与组织,应当总体把握,密切关注下游压力,不能一味地往下游释放,一旦放行过猛,导致流通不畅,或停滞于人行横道上,阻断横过人流的行进空间,这时非机动车和行人再也耐不住性子,就会冲抢乱串,再想人为控制他们是不可能的,所以疏导要灵活应变,多注意观察下游路况。
有时在拥堵的路口或无信号灯路口,交警指挥完全使用标准的手势并不可取,因为拥堵时,交通参与者都会带有烦躁心情,过于标准的手势会显得很生硬,不利于较好控制车流。可以在疏导中夹杂一些自创的易懂手势,尽量少地直接使用停止手势,多用示意减速慢行至停车的手势,并多配合微笑点头等表示赞许的友好动作,这样可以缓解驾驶人因拥堵造成的紧张烦躁情绪,更容易使其服从指挥。
有些车速明显过快的车辆,尽量不要强行拦停,既危险也易使驾驶人有抵触情绪,不利于疏导控制,甚至产生矛盾。有些车辆不服从指挥强行冲闯,此类驾驶人多具胆汁质气质特点或有不良驾驶习惯的人员,在堵塞严重的路口不宜与此类驾驶人发生正面顶争,否则会影响整个疏导工作,加剧堵塞,因小失大,可呼喊下一路口进行拦截处理。
市区出租车、公交车等营运性车辆较多,此类职业驾驶人有着丰富的驾驶经验,对于交警的指挥疏导工作比较了解,易于接受控制,所以疏导中可考虑多对此类车辆加以控制效果会更好。
拦停车辆或分流时,尽量不要大声呵斥,讲究艺术,如以路堵、误时、不好通行等理由来劝说驾驶人服从指挥,或为其提供更好的通行途径如建议其前方宽阔处掉头、从其他路线绕行等。多从其心理需要考虑即安全、通畅、低耗的需要着手,让驾驶人感受到交警的提醒和指挥是为自己着想和服务,这样的指挥效果会更好。
道路遇到堵塞不畅之时,最难以控制的是横过马路的非机动车和行人,尤其在无信号灯路口。这就需要利用其心理加以控制。面对的是如潮般的汽车流,他们难免会产生恐惧心理。交警在疏导中可以应用车流对人流的压力迫使人流受制于车流,从而服从指挥。一般情况下,车流湍急之时,行人和非机动车再着急也不敢冒死前冲。疏导中,就应当利用这一点控制好道路双向车流,不能完全放空一侧道路,应保持两边的总体平衡,尽量避免一侧车流涌动,一侧空旷无车,这样很容易让等待的人流穿插冲进空旷的一侧道路,进而阻断另一侧的行进车流,从而影响整个道路畅通。充分利用好疏堵结合的方法,在空旷一侧预留部分车辆或放缓车辆速度,配合好另一侧的车流组织。
拦停行人、非机动车时,也应该视情而定,观察其通行的状态和表现,判断其心理。有一些人确实受其自身性情影响,行路时表现急躁,并非有意不服从交警指挥,首先应控制住带头抢行的,并大声呼喊,制造一定声势,进而影响其他一些存有从众心理的人。实在有冒死前行的,就尽快将其疏散出去,不能因为一人一车纠缠不清,从而影响整个疏导工作。非机动车和行人的拦停时间不宜过长。研究表明,在亚洲无信号灯控制路口,行人忍耐延误时间为30-40秒左右,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行人忍耐延误时间为35-45秒左右。据此可知,交警在疏导过程中,应注意行人承受等待的时间,尽量不超过以上科学数据。尤其注意在恶劣条件下,如雨雪天气,尽量多考虑放行行人和非机动车,体现人性关怀,同时有助于疏导工作。有时因为机动车行驶不畅,会停滞路口,正是行人、非机动车紧行的好时机,此时交警应加以引导其从停止车辆尾部通行,这样既不会阻碍前车通行,也不会影响人流在车辆夹缝中难以通行,可极大提高通行效率。
结语
社会的发展的必然,交通疏导工作要求会越来越高,我们应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摸索和总结出更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无疑,在交通疏导中,应用一些交通心理学的知识,对我们的工作大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