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真相时代真相呈现的特征
2018-02-21
(国防大学军事文化学院 江苏 南京 210000)
一、互联网上新闻报道与意见发表齐飞
新闻是生活的反映,真实反映现实事件是新闻媒体的生命。马克思认为,“只要报刊有机地运动着,全部事实就会完整地被揭示出来。”[1]在马克思看来,根据事实描写事实还是根据希望来描写事实,是衡量好报刊和坏报刊的标准,失去事实真实性的信息就是在向社会制造谣言。从媒介形态的演变看,当今时代,虽然承载信息的不再只是报纸等传统媒体,但新闻的真实性仍是每位民众了解外部信息时的必然要求,而在网络传播环境中,众声喧哗,使得载于媒介上的信息不仅仅是关于事实的报道,更多的是因为事实而引发和激起的各种各样的意见、偏见和别有用心的论断甚至是谣言,“这是一个立场先于真相的时代,也就是被媒体高呼的‘后真相’时代”[2]。正如蓝江教授在文章《后真相时代意味着客观性的终结吗?》中对后真相的解释:它是一个客观事实被人的主观情感所干扰的情景。在2017年留日学生江歌遇害案中,相关信息的来源,首先是江歌母亲在微信和微博上发布的文章和求助信息,其次是以《新京报》出品的《局面》促成刘鑫和江歌母亲第一次见面,并陆续发布相关视频,很多媒体相继发布相关信息和评论,最后是自媒体的公众号发布文章,结果引发网民不断指责刘鑫。调查核实或采访的过程需要一定的时间,在这个时间差中,会有各种各样的猜想和意见生发,甚至爆发谣言,专业的新闻传播者就应该基于事实做出分析和判断,作为众声喧哗的领唱,而不是被各种谣言和猜测所左右。
二、媒体对流量的趋之若鹜和受众浅阅读形成的刻板印象掩盖了真相的呈现
自媒体传播环境下,信息传播主体和渠道更加多元,新闻伦理失范现象普遍存在,对传媒环境和社会风气带来不良影响,加之在浩如烟海的信息汪洋中,人们的浅阅读和碎片化阅读方式容易形成刻板印象,新闻事件被标签化,如医患矛盾、富二代、教育问题、腐败问题等,以致在一些简单粗暴的评论中形成社会情绪,这种情绪常常掩盖了真相的呈现。
自媒体时代,标题党愈演愈烈,加剧了新闻事件传播中的标签化现象,而不走标题党的套路就难以吸引读者的点击量。过分强调流量的作用是现在网络传播时代信息传播常常变形的原因,乍一看的爆炸性标题文章,除了标题抓人眼球,点击进去往往不明所以,让信息传播经历“狼来了”的尴尬境况。传统媒体时代,报纸广播电视为了发行量、收听收视率,迎合受众,进行二次售卖,而自媒体直接以流量论英雄,点击量和评论量成为衡量其变现能力的标尺,越来越迎合自媒体时代的大众消费需求。各色自媒体人、行业记者、媒体平台,甚至是严肃大媒的网络平台,都注重在标题上下功夫,有些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模式化标题制作,加剧了信息传递中的刻板印象。当下以各类微信公众号为代表的自媒体在运营中,根据人们对文章的点击喜好制作标题,这种套路化表达方式,颠覆了传统媒体时代新闻标题制作的标准,这是网络媒体标题和正文之间超链接的呈现特点决定的,它不像报纸标题和内容信息出现在同一个平面上,标题的作用是提醒人们关注信息的关键点,紧接着就把具体信息呈现在下文,网页链接式文本呈现,其具体内容不像标题一样占据第一层次重要位置,只能用标题作为链接具体信息的入口,网络上的一篇文章是否被打开阅读,关键是标题能否吸引人的眼球,很多重要信息往往不放在标题上,而是利用人们对外界信息需求的心理,通过点击标题跳入正文看到具体的内容,所以文不对题式的“标题党”一边被诟病,一边却被媒体大肆运用,点击量动辄十万加的爆款文章,往往带领舆论偏离对事件真相的追求,如自媒体人咪蒙在其公众号发表文章《刘鑫江歌案:法律可以制裁凶手,但谁来制裁人性?》,周阅读量超过237万次,[3]掀起舆论高潮。
三、由事实激发的意见,因群体极化形成的力量过大使事实真相变形
历史证明了人民的智慧是无穷的,谣言的生命力毕竟有限,在网络信息和由信息激发出的言论的交汇作用下,网络上的信息一般也是会朝着真相运动的,但是如果裹挟了民意的舆论开始暴涨,用语言暴力而非理智的分析就事论事,作为被事实触发的各种意见、偏见和事实一同曝光在人们面前,就会形成一种力量,进而影响人们对尚未发掘的事实进行猜想,随之反作用于事件当事人,当事人往往会迫于压力故意掩盖事实真相,这种力量在事实未完全展示出来之前甚至会让意见进入死循环或使事实真相的呈现发生变形。2017年8月,陕西榆林产妇在待产室坠楼身亡事件的信息传播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医院发布产妇因为难忍痛苦要求剖腹产,家人却坚持顺产的消息一出,评论铺天盖地,各种猜测声四起,最开始网络舆论一边倒谴责产妇丈夫和家人不顾产妇死活,之后各方力量介入,警方和媒体、医院、产妇家属等不断有新的信息披露,网上又出现大量怀疑医院监管不力、产妇跳楼后医护人员的矛盾说法和视频资料等信息,进一步激发了针对医院的猜测和评论。就在舆论越来越聚焦的时候,结果是产妇家人和医院达成和解,一致对外发表声明,留给网友难解之谜。有人在网上发信息追问真相,可是留给外界的信息让真相更加模糊,也有可能是大家的围观形成的各种力量改变了结局——外界给当事双方的关注造成两方压力过大,以至于真相难以浮出水面。
而在中国留日学生江歌遇害案中,不幸遇难的江歌和她伸出援手的刘鑫都是不幸的,但是事件发生后,刘鑫不恰当的做法引起被害人江歌妈妈的愤怒,媒体介入后,希望促成双方的沟通及理解,但是效果并不好,这是事实,然而在江歌母亲去日本征集判处嫌犯死刑电子签名的时候,两人见面的视频在国内引起汹涌的舆论风波。不管江歌母亲是否选择原谅刘鑫,当时民众的出发点多是希望帮助江歌母亲获知案发时的事实真相,让凶手得到应有的惩罚,刘鑫作为凶案第一现场的证人应该积极参加对凶手的庭审,还原事实真相,然而误解和猜测透过互联网不断被放大,网络信息快速传播推动事态进程的同时,也让矛盾更加复杂,过大的压力使真相难以被聚焦,进而也就无法被完整清晰地呈现出来。自媒体人咪蒙在发表前文提及的那篇文章之后,2017年11月16日,雷斯林在《我对江歌案中的民意感到由衷的恐惧》一文进一步分析了当时江歌案中的民意。舆论力量的集中输出非常强大,让很多心怀冷静和理智的人感觉到一丝恐惧。此后,不断有从媒体和法律等专业角度进行分析的声音出现。
学者詹姆斯·斯托纳(James Stoner)1961年提出群体极化的观点,指群体中原已存在的倾向性,通过相互作用而得到加强,使一种观点朝着更加极端的方向转移,即保守的更加保守、激进的观点会更加冒进。凯斯·桑斯坦(Cass Sunstein)认为,互联网中的群体极化现象更加普遍,并对群体极化定义为:团体成员一开始即有某些偏向,商议后人们朝偏向的方向继续移动,最后形成极端的观点。他指出,在网络和新的传播技术领域里,志同道合的团体内会彼此沟通讨论,到最后人们的想法和原先一样,只是形式上变得更极端了。[4]互联网上的信息接受和交换,表现为人们基于自己的认识和偏好,更愿意接受与自己的观点一致的信息和评论,并且在信息的交换过程中得到与之观点一致人的声援,进而不断强化自己的观点和偏好,形成群体极化。
在江歌遇害案的网络讨论中,舆论争论的焦点越来越远离帮助双方当事人解决问题这一初衷,以前新闻传播受时间的制约,出版周期较长,新闻人有较充裕的时间深入采访,追踪事件的来龙去脉,受众获得信息时也没有太多信息噪音的干扰,对新闻事实的报道比较完整,而在信息泛滥的时代,不断涌现各种各样热点新闻报道,一方面转移了人们对之前某个事件的关注,另外一方面会打断连续获得某个新闻事件的相关信息,有些后续报道和信息甚至被更新的热点事件信息掩盖而不能快速完整地抵达信息使用者,这些没有到达的信息对于很多人来说就相当于之前关注过的新闻报道没有形成比较明确和完整的结尾,给人造成事情后续不了了之的感觉,或者模糊了事件的结果。
在互联网时代,在事实显得更加庞杂、信息繁琐真伪难辨的时候,人们会围绕某个新闻事件或报道口头传递一些信息,会根据已有的认知形成很多个议题,不断生长出的新议题会进行病毒式传播,网络时代的超链接特性更是让人们常常在不知不觉中偏离原来的话题,造成了对于最先触发这些议题的原事件或者源报道的遮掩甚至是覆盖,产生了话题和报道的偏向。
四、媒体消费主义和娱乐化运作使事实真相的呈现扑朔迷离
信息的商品化使信息具有引流作用。丹·席勒在其著作《信息拜物教》中,从传播政治经济学角度分析信息的社会历史和其背后的社会关系,展现了信息商品化的过程,依照其对信息商品化的解释,我们当前处于信息商品化的时代,而在互联网上追求信息的阅读量带来的流量进而转化成为经济利益正是媒体消费主义的表现之一。
评论也是揭露真相。评论作为新闻报道的一部分,折射出信息到达阅读者之后真相是否呈现和呈现的程度,而网络传播时代人们追逐热点的特性和实时讨论的观点淹没了事实真相的呈现,网络上有关事实的讨论往往掺杂利益各方的明争暗斗,甚至利用水军搅浑水使事实真相更加扑朔迷离,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自媒体账号之间发文章互相鄙视,而措辞激烈、情绪激昂的自媒体文章常常能引来千万网友的阅读和转发关注。计算科学研究者维卡里奥等在2016年对facebook相关信息进行研究,发现了“回声室”(Echo chambers)现象:两种不同信息的接收者会形成两个非常稳定且高度分离的群体,两个群体各自一套话语体系,其中有的偏激表达和张冠李戴已不那么重要,而另一些发现了这一点的自媒体文章则扭住不放,唾弃前者为了获得高点击率不惜搅动网民的情绪,实则往往是借机蹭热点进行营销活动,与此同时,一些理性冷静的自媒体文章得不到更多的关注和传播,一点一点现出的事实真相在汹涌的网络意见沉浮中时隐时现,最终释放不出更大的能量。
互联网时代,流量意味着金钱和利益,话题制造者揣摩读者心理抛出“鸡汤”“毒鸡汤”能迅速火遍网络,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互怼文章也同样能引来一波又一波的关注和新话题。2016年11月24日中午12:19,雷斯林发文《钱都给你咪蒙赚了,公司好不好关他一个实习生什么事》,针对的是前一天23点咪蒙的一篇十万加文章《职场不相信眼泪》。咪蒙这篇文章在很多人的朋友圈刷屏,怼它的文章也成为爆款10w+,口水战的结果就是引来大量的阅读、转发以及巨大的广告收入。
信息发布的自由,使各方观点和意见都可以自由进入信息场域,更加剧了这样的状况。那么什么才是事实?恐怕已经很难简单去界定了。消费者消遣娱乐的态度也让真相的呈现四分五裂。传播学者戴维一针见血地指出,“逸闻趣事——一种把复杂问题简单化的手段,不管他是经过挑选的还是被夸大的,或根本就是错误的——正卷土重来。”[5]消费者自己追逐热点的特性让信息快速呈现和消失,实时引发讨论,淹没事实的呈现。一些网上的文章为了迎合信息消费者,常常蹭热点、消费灾难、消费女性、消费男性,很多自媒体为了炮制爆款文章,总是挖空心思无所不用其极地炒作话题,一些自媒体人和账号甚至因为不同的观点而引发粉丝互黑,更多的人在互联网上凑热闹并自嘲为吃瓜群众。从媒体之间的外部竞争上来看,这样的利益争夺是市场化媒体发展的结果。
李普曼在《公众幻影》中将公众比喻成“坐在剧场后排失聪的观众”:公众当然明白自己被正在发生的事情以某种方式影响着,正在随着社会事件的洪流被冲向远方。这些公共事件绝不是他能掌控的,它们绝大多数是无形的,如果说它们可以被掌控的话,也是在遥不可及的地方,在公众的视线之外,被不为人所知的权利所操纵。作为普通人,他无法切实了解正在发生什么、谁做出了这个举动,或者他将被带往何方。2018年4月,关于美英法联军对叙利亚发动空袭,西方媒体假新闻以及反假新闻报道铺天盖地的,而各利益方反反复复真真假假地操控话题,互相指责,让很多人看不清事实真相,如果说真相只有一个,那就是一些西方霸权国家在全球利益的掠夺。
技术不断快速发展,从人人都有麦克风到人人都有摄像机,人们对信息的消费和使用空前自由,不仅随时随地发表观点、言论,甚至随时随地现场直播,人们看似对真相的追寻和展示更加便捷,却往往很难清楚而完整地讲述一个故事,人们常常跟随自己的主观感受选择信息的接收和使用,却不再耐心等待和执着地追寻真相的水落石出,即便是真相最终暴露,也是断断续续并四分五裂地碎片化存在于海量信息中,在种种因素的裹挟下和网络的超链接阅读中,人们的兴趣点早已转向,这种情感在先,事实在后的状况,似乎让曾经迫切需要知道的真相变得无关紧要。
结语
作为精神产品的生产者,新闻媒介既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又属于信息产业,而要实现马克思所希冀的有机的报刊或者说我们现在追求的良性的网络新媒介生态,不仅需要强化媒体的社会责任意识,同时需要政府提高和完善对媒介的监督管理能力。不管是媒介还是政府,都是通过人的行为和活动、需要人的因素起作用,因为网络时代,每一个人都既是信息的制造者、传播者,也是信息的消费者和需要者。信息社会在带给人们了解外界世界便捷的同时也让人们意识到,信息过剩一旦发生,信息就不再对生活质量有所帮助,反而开始制造生活压力和混乱甚至无知。[6]在信息超载的后真相时代,每一个人都需要具备对信息的甄别能力,正如比尔·科瓦奇和汤姆·罗森斯蒂尔在其著作《真相:信息超载时代如何知道该相信什么》中总结的,成为一个明智的新闻消费者需要具备——怀疑性认知,他还提出六条原则:1.我碰到的是什么内容?2.信息完整吗?假如不完整,缺少了什么?3.信源是谁/什么?我为什么要相信他们?4.提供了什么证据?是怎样检验和核实的?5.其他可能性解释或理解是什么?6.我有必要知道这些信息吗?[7]因此,不断提高民众的文化素养尤其是媒介素养和媒体自身对社会责任的追求,打造清朗的网络环境,让真相在信息的浩渺宇宙中闪光,才能让互联网成为人们精神文化生活的乐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