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江歌遇害案”变成“江歌刘鑫案”
2017-12-04闫肖锋
闫肖锋
“江歌遇害案”重回舆论,并已变成了“江歌刘鑫案”。从江歌被害的法律案件,变成了与江歌遇害有关联的刘鑫,应承担什么责任的社会道德案件。
事件的来龙去脉,简而言之,是2016年的11月3日晚上,留日女学生江歌在东京被一个叫陈世峰的人杀害。陈世峰是江歌的闺蜜刘鑫的前男友。事发时,刘鑫正借住在江歌家,二人一个在门内,一个在门外。但因为没有监控,没人知道那个夜晚到底发生了什么。但种种推测以及刘鑫后来的表述都证明,江歌是为了帮助刘鑫躲避前男友的骚扰而遇害。
然而,刺痛社会敏感神经的不是案件本身,而是刘鑫以及她的父母,在江歌遇害后的所做所为。
比如,事发后江歌母亲发微信询问,刘鑫回复:“对不起,我不知道该怎么回复你。”比如,刘鑫母亲在电话里吼:“你闺女叫人家杀了,你去找杀人犯,别找着俺!是她命短!”甚至一再陈述,江歌母亲在网络上曝光刘鑫一家的信息后,刘鑫丢了工作。当然,江歌母亲曝光刘鑫一家住址、工作单位、车牌号等隐私,动用网络力量“逼”刘鑫与她见面的做法,在中国目前的法律框架下,也是有触犯法律的嫌疑的。
细细体会,江歌妈妈一直坚持要与刘鑫见面,想要的,不过是刘鑫的一句话:江歌是为我而死的,我对不起她,也对不起您——她渴望的是对江歌生命的感激和尊重。既为闺蜜,又是室友,同时又是案件相关人,这种表达似乎是人之常情,但为什么对刘鑫及其父母却那么难?
把视角从这个极端杀人案中拉升,我们会发现,这种行为在中国日常生活中并不罕见。这个社会缺乏一个基本的道德性的社会共识——在接受帮助时,应持有怎样的态度?在别人遇到困难时,该怎样面对?在他人的利益与自己的利益相冲突时,该如何选择?如果维护他人的利益,便需牺牲自己的利益,又应怎样决定?
这些,是“江歌刘鑫案”带来的终极拷问,也是当下中国最稀缺、最难以达成共识的问题。再怎样讨伐刘鑫,也无法使江歌死而复生。但如果每个人都对此扪心自问,江歌的死,或许可以走出讨伐刘鑫个人的阴霾和轮回,她的生命也会更有价值。
丹麦发生过一起恶性杀人事件。当地报纸报道时,用了这样的标题:不要让他破坏了我们的价值观。当地报纸希望通过这个标题发出警告:不要陷入以暴制暴。同样,面对“江歌刘鑫案”,我们也要呼吁:不要让失德者破坏了我们的价值观。
在喧嚣中还有一些信息被忽略了。江歌遇害后,江歌妈妈匆匆赶往日本。她举目无亲,不通日语,只能通过微信请求同胞的帮助。她忐忑地走出东京机场时,看到许多人手里举着纸牌:“接江歌的妈妈”。她说,看到这个情景,她哭了。
在处理江歌后事的过程中,许多在日的华侨和留学生都赶来帮助她。江歌的追悼会和遗体告别仪式,也是这些与江歌素不相识的人们承担的。之后,他们两次自发募集了近10万元善款,希望帮助贫寒的江歌母亲为江歌修一座墓。
或许刘鑫的道歉来得太迟,但江歌的善良没有被辜负,没有被同样善良的人所辜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