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收遵从问题研究
2018-02-21王亚琪
王亚琪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河南 郑州)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1)研究背景。在2017年3月5日,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总结了2016年全面 营改增 之后交出减税5700多亿元的成绩单,并且奠定了2017年财政政策的主基调 积极有效 ,提出三措并举减税、五位一体减费、双线并进改革财税体制。在减税降费的大背景下,要求赤字率继续保持3%,与此同时,财政支出刚性依然很强,这样财政收入方面就要承担巨大压力。那么,税收收入既然难以在增量上做突破,就要努力在存量上做挖掘。
按照经济发展所处的阶段,新常态给我国税收征管带来了机遇和挑战。一方面,经济增速减缓,产业结构调整,一些新兴产业不断涌现,还有一些企业转型困难,税收征管面临着很大的挑战;另一方面,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而进行的税收征管体制改革,进一步释放了企业活力,有利于提高税收征管水平,这便是机遇。机遇与挑战并存,需要我们把握机遇、迎接挑战,继续探索我国税收遵从问题,完善税收征管理论。
(2)研究意义。本文通过研究税收遵从相关问题,有利于完善税收征管理论,进而对国家经济发展、政府职能发挥、社会文化氛围、企业经营效率等产生深远影响,具有很大的研究意义。首先是对于税收遵从理论的意义。在传统经济学的基础上,加入心理学、社会学的研究,并且将理论经济学拓展为行为经济学、制度经济学,有助于促进各学科交叉融合,为发展前景理论提供新视角,进一步完善税收遵从理论,构建更加全面的研究体系。其次是对于税收征管理论的意义。从经济意义出发,研究税收遵从,有利于提高税收征管水平,有效挖掘税收存量,从源头上控制税收流失。从社会意义出发,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的纳税道德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氛围。
二、税收遵从的相关概念及现状分析
(1)基本概念。在《2002年2006年中国税收征收管理战略规划纲要》中初次提到税收遵从,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收法律规定履行纳税义务,有三个要求:准确申报、按时申报、及时缴款,这里的税法依据是指广义上的各法律层级的相关税收规定。美国科学院对税收遵从也作了解释:纳税人按照纳税申报时的税法、规范性文件以及议会决定的相关税收规定,准确计算并及时填报纳税申报表,履行相应义务。
(2)现状分析。伴随着税收征管体制的改革,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度和满意度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根据相关数据统计,在2016年上半年,各地税务机关纷纷推出了办税便利化措施,已经超过2000条,税务登记与认定、发票以及优惠税项办理、纳税申报、证明开具等6大类24种表证单书均在实行无纸化免填单,每户纳税人平均每年可节约150元,体现了便民办税的原则,改革红利惠及每一个纳税人,使得税收遵从成本大大降低,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度有所提高。但是,从总体来看,税收不遵从问题仍然十分严峻。
我国税收违法现象在不断增加,存在大量的偷漏税、逃税、抗税的税收不遵从现象,并且规模呈现出递增的趋势,渠道也越来越多样化,税收缺口越来越大,税收流失越来越严重。在2014年7月,税务总局发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正式建立了税收违法 黑名单 公布制度,税收违法 黑名单 是对达到一定涉案金额的偷税和逃税追缴欠款、骗取出口退税、抗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普通发票等8类税收违法案件向社会公布。根据河南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信息公布的结果,可以看到2015年涉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纳税人共计20个,2016年涉及的纳税人有35个,根据案件性质,主要集中于偷税和虚开增值税发票。
三、我国税收遵从的影响因素分析
1.制度因素
(1)法律因素着眼于法律完整性和权威性。相关法规没有考虑到权利和义务的对等性,只强调纳税人的义务而没有同样强调权利,不符合征管体制的新常态,只强调纳税人而不强调征税人,违背了税收法定主义的重要内容,这样不利于纳税人对税法的认可,会严重影响税收遵从。
税收立法级次较低,权威性不高,缺乏基本法的主导和一些单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过多,内容繁杂。我国现行税法只有《个人所得税法》《外商投资企业与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其余大部分税收规范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由国务院及其主管行政部门制定的行政法规和规章。
(2)税制因素着眼于税制的公平性和合理性。我国税法层级较低,就导致了税制设计的随意性,缺乏严密性和主导性,就很容易导致每个地区对政策理解不同,甚至会出现不同地区自相矛盾的情况,影响税制的公平性。严密的税制设计固然能够促进纳税人的制度性税收遵从,但是税制设计的复杂性又会使税制缺乏合理性。除了税额计算的复杂,还会有申报程序上的复杂性,都会增加纳税人的时间、货币以及心理等各方面的成本,导致纳税人象征性不遵从和无知性税收不遵从。
企业的税收负担不仅来源于税收,更来自于各种收费,甚至存在 死亡税率 的说法,来自于李炜光教授2016年关于民企税费负担所做的一项社会调查,选取了4个代表性城市开展实地调研并且与宏观数据相结合,得出企业实际税负大约为40%的结论,这让许多企业感受到了压力,非常容易导致象征性不遵从。
2.征管因素
(1)纳税服务水平。纳税服务的理念、方式、内容、平台等都从不同方面影响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在传统的服务理念中,征税者即为管理者,始终从管理者角度出发,并且一味强调纳税者的纳税义务,忽视其权利,这种理念不利于形成和谐的征纳关系,同时制约了服务水平的提高。税法的宣传普及以及相关咨询是纳税服务的基本内容,同时也是税务机关的义务。而我国税收宣传渠道过窄,缺乏创新性和广泛性,大部分还是通过一些传统媒介获知少量税收政策,并且无法正确解读政策内容。仅仅依靠税收宣传月集中宣传,宣传力度不够,大部分纳税人并不懂得如何纳税,易形成无知性不遵从。纳税服务的内容更是缺乏个性化服务,缺乏对不同纳税人具体分析,难以体现服务的动态化管理。
(2)信息化水平。我国目前信息化水平并不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我国信息化较为零散,缺乏统一管理,重复浪费导致低效率。每个地区根据自己的需要,各自都会开发一套适用的征管系统,数据搜集方式和口径都会不同,这就会造成地区之间信息割裂,缺乏交流。第二,信息在国地税之间以及部门之间无法共享,信息之间的割裂难以保证对税源进行有效监控,难以对信息进行深刻剖析,造成信息资源的浪费。第三,没有对搜集的数据进行后续分析和运用。
(3)税收执法风险。税收执法风险的形成主要是根源于税制不严密性、不合理性以及缺乏监督机制,进而引发的税收登记、结算、征收、稽查阶段的选案、实施、审理、执行等各个环节的风险。这些风险可从两个方面考虑:其一体现在执法行为的不规范性,征税机关具备充分多的自由裁量权,并且没有完整的监督机制,必然会出现税法解释的随意性;其二就是执法力度不够,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一些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税收违法处罚力度很低,起不到警示作用或者是威慑作用,起不到防卫性遵从的效果,这个逻辑在逃税模型中也有论证和体现。
3.环境因素
(1)税收文化。我国的税收文化深深地植根于我国传统文化之中,征税人过分强调自身的权利,同时又过分强调纳税人的义务,这种不对等性大大影响征税双方和谐关系的建立,不利于良好社会税收氛围的培育。税收的本质就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但是纳税人却不这么认为,只会认为税收是国家强制拿走的,是对自己财富的一种剥削,在这种税收观念的引导下,纳税人通过各种手段隐藏收入等偷漏税行为越来越多,缺乏自觉纳税的意识。
(2)税收信用水平。我国税收信用水平还不高,税收信用体系的建设也还停留在初级阶段,存在许多问题和漏洞,有待完善。我国普遍对于纳税信用不是特别关注,体现在诚信纳税的相关教育不够,法律制定和制度建设不完善,流于形式,在市场经济蓬勃发展的今天,如果没有完善的奖励机制、监督机制和惩罚机制,根本不能引起纳税人对自身信用水平的重视。在信用评估阶段,首先就是税源不易控制,操作困难。
四、提高我国税收遵从度的措施
1.制度方面
(1)提高立法层次。完善现有宪法,对相关税收问题做出相应规定。在新常态下,更加注重以人为本,因此要充分考虑纳税人的利益,在宪法完善中要注意体现纳税人的权利,增强纳税人对宪法的认可度,并且要体现税收法定主义的精神。
加快税收立法进程,规范税收立法的授权,提高税收立法层次,逐步建立起以税收法律为主,税收法规等为辅的税法体系,提高税法的权威性。
(2)简化税制设计。简化税制,对于增值税,将五档税率尽量合并,比如将13%和11%两档税率进行合并,简化税额核算;对于企业所得税,尽量减少税会差异,减少调整项目,减少企业工作量;对于个人所得税,进行分类与综合征收相结合,将小类进行合并,实行统一的计征方法。税制的设计应该实现税收收入的隐性增长。比如,在累进税率中,降低边际税率。尤其是最高边际税率颇受关注,虽然适用人群并不多,但是会影响人们对整体税负的正确判断。又或者可以增加税前扣除项目,人们往往会将其看作是一种收益,会促进忠诚性遵从。
2.征管方面
(1)提高纳税服务水平。第一,转变纳税服务理念。从心理学角度,纳税人税收遵从的行为一定来源于自己相应的需求得到满足,为了满足纳税人需求,征税人应该从管理者的理念转变成服务者的理念,遵循寓管理于服务,真正地为纳税人服务。
第二,加强税收宣传,拓宽宣传途径。各地税务机关应该以每年的税收宣传月为契机,搭建税企交流平台,进行疑难问题解答,税收政策解读,从纳税人需求出发,提出一些实实在在的解决措施,让纳税人满意。借助网络媒体的优势,以微电影、漫画、诗歌、民谣等形式,积极利用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电视媒体等传统媒介、体育赛事等平台增加宣传趣味性,创新宣传形式,拓宽宣传途径,增进纳税人对税收的了解,增强税收意识。
第三,加强银税互动、国地税合作。尤其是在营改增之后,加强国地税之间的合作显得非常重要,在办税服务大厅建立联合办事处,避免两头跑;并且加强税务机关与企业、银行、税务代理等社会各方的合作,打造税企沙龙,加强银税互动,以共融和谐求发展。
(2)推动信息化发展。第一,不断推进纳税服务平台的升级。推行智慧云办税,在传统云办税的基础上,增加一些新的业务、服务和功能,进一步降低了办税成本。在大数据和信息化时代,通过对数据的搜集和处理,如果再加上智能化分析和使用,就能具备提醒功能、推荐功能、讲解功能、分析功能以及自动填充功能。
第二,加强信息的流动性和实效性,促进信息共享。在税收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完善金税三期工程,在统一规划设计各个地区的税收征管系统的前提下,对于共通之处尽量采取一致的口径,然后再针对不同地区的特殊情况,灵活运用和变通,适用于各地的需要,避免工作重复和资源浪费,加强信息的流动性。另外,在数据分类整合之后,要注意动态变化和实时更新,把握数据的时效性。
第三,以实用性为导向,纵向挖掘信息的深层次作用。在税收数据库中,要及时进行数据的分类管理,根据数据的应用方向不同,例如企业基本信息、申报信息、税收优惠信息、税收审计信息等,进行分类管理,并且可以根据某一需求指标对数据进行纵向横向对比,对合理性有了大概的认识。
(3)科学管理税收执法风险。第一,加大执法力度。根据信息评估结果,利用集中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选取适当的税务检查的方法,增强检查有效性,加强检查力度。对于税收违法行为加大惩罚力度,提高罚款数额,尤其是提高罚款的下限,并且对于同一违法事项要严格区分情节轻重来判定罚款数额,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也可以处以相应的刑事责任,提高纳税人的逃税成本。
第二,规范执法人员行为。首先是对执法人员加强专业素养和思想道德的教育和培训,加强对《征管法》等相关法律的学习,严格考核制度;对于自由裁量权等一些权利进行规范和监督,不仅要加强税务机关内部的制约和监督,更要加强纳税人以及社会公众对权力的严格监督,真正做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3.环境方面
(1)培育和谐的税收文化。第一,改变纳税人税收理念,提高税收认可度。首先,要真正让纳税人明白,税收是要 用之于民 ,服务于大众,维护国家的财政收入实际上是在维护自身的利益。其次,就是要规范公共产品的提供,规范征税行为,要用征税遵从和用税遵从来引导纳税遵从。
第二,将契约精神应用到税收领域,建立和谐的征纳关系。可以将纳税人缴纳税款看作是与政府建立了契约关系,这是一种平等的关系。在契约的约束下,完善契约条款,使得税务机关必须合理用税,依法用税,达到纳税人满意的程度,维护纳税人利益。
(2)建立科学的信用体系。第一,加强对公民税收意识的培养和税收信用宣传。将税收信用教育贯穿于公民的学习生涯,贯穿于整个道德教育过程中。并且在社会道德教育中增加税收信用内容,随着生活经验的增加对税收的认识会不断深化,进而在全社会形成一种 以诚信纳税为荣,以偷逃税款为耻 的认同感和责任感,培育良好的税收道德氛围。
第二,建立科学的税收信用评估体系。对纳税人税收信用等级的评估是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关键部分,一定要借助计算机获取充分的税收信息,在个人所得税方面,纳税人的涉税经济活动比如交易合同的签订、银行的开户、银行存款大额资金流动等都要使用税务登记证代码,要使得这个代码在涉税事项中广泛使用,以便监控税源。并且制定严密的评估细则,税务机关、事务所等第三方中级服务机构相关人员组成专业的评估小组,提高评估的科学性,并且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而不仅仅是在税务局官网上公布,将信用等级的内容加入个人信用档案,各个部门以及各个行业都能查询到个人信用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