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民深度融合发展背景下四川“民参军”的困境与对策研究
2018-02-21
(西华大学管理学院 四川成都 610039)
党的十九大要求“坚持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强化统一领导、顶层设计、改革创新和重大项目落实,深化国防科技工业改革,形成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构建一体化的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①2018年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四川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急起直追,抓住世界科技革命历史机遇,针对经济社会发展方向、目标、战略、短板选准课题,形成更具激励性的制度环境,抓好军民融合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发展军民融合产业集群。”②这些要求为四川的军民融合发展提供了新机遇,指明了新道路。
四川是我国重要的军工科研生产基地,也是唯一围绕加速军民深度融合发展的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省。推动四川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是一项重大的系统工程,就是要在全省“民参军”和“军转民”两个过程中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其中,“民参军”即民营企业/民营资本,或者以民品为主的国资进入军工行业这一进程中。目前,我省虽然民参军热情高涨,但是在参与途径、方式等方面存在诸多困难。
1 军民融合国内外研究进展
1.1 国外军民融合研究进展
国外军民融合的起步时间早,发展较快。美国著名国防经济学家亚克·S.甘乐斯(1988)认为军民结合既有利于军事,也有利于国民经济发展。美国国会技术评估局(U.S.office of Technology Assessment)(1994)将军民融合定义为:把国防工业基础与民用科技与工业基础相结合,从而形成统一的美国国家科技和工业基础的过程。[1]这一定义也得到了世界普遍认可[2]。小布什执政后(1995),美国大力推行以信息技术等新技术为核心的新军事变革,实现国防科技的跨越式发展,初步形成了“政府搭台、民企唱戏”的创新模式[3]。俄罗斯联邦议会(1998)大力鼓励发展军转民技术,鼓励军工企业生产民品、开发军民两用技术。德国经济学者H·wulf(1994)认为寓军于民应该削减军事预算和缩减军事规模,发展要兼顾军事和经济[4]。《俄联邦国防工业转产专项计划》(2013)则进一步确立了军民融合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实施方案,涉及航空航天、核动力、核医疗、电子信息等领域的民品发展。全球化时期,美国Andrew P. Hunter和Ryan A. Crotty(2015)认为当前全球技术创新扩散速度不断加快,美国原有的内部研发体制已经不足以保证美国军民技术的发展,对此美国应更加注重对外部创新资源的引入和合作[2]。
从全球军民融合发展的过程可以看出,国外军民融合发展经历了从“闭关造车”到“开门搭台”,再到如今主动“走出去”,其军民融合程度在不断加深。军民融合发展已经成为西方发达国家国防科技和经济协同发展的主流,但是由于各国政治形态、发展基础、经济基础的不同,其军民融合发展模式、路径各有特色,不尽相同。
1.2 国内军民融合研究进展
国内学者对军民融合发展的研究主要包括军民融合内涵和要求、体制机制、路径方面的研究。
1)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内涵和要求方面:赵永贤等(2008)指出军民融合目标具有二重性、融合主体具有多元性、融合客体具有系统性和改革的渐进性特征[5]。黄朝峰、曾立(2013)认为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要基于时代背景,以实现富国和强军的统一为根本目的,以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为根本方法,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不断推进军民深度融合[6]。赵志耘(2017)认为军民深度融合就是要在国防和军队建设初步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体系的基础之上,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和法规制度调整,扩大军民融入的广度和深度,最终的目标就是要实现军民一体化发展[7]。
2)军民融合的体制机制方面:较多学者认为,军民融合体制机制涉及政府领导和政策、技术转化机制、人才机制、金融机制、法律机制以及产权保护机制。甘志霞(2006)指出,制定和调整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政策,鼓励军民两用科技成果的转化。[8]闻晓歌(2008)认为应在法律方面提供军民融合的保障[9]。王明江(2008)提出应加强军工、民用技术的供需对接和资源共享平台建设[10]。陶春,郭百森(2016)建立军民融合产业园和军民技术转移内在动力机制[11]。王修来(2009)认为应加强军民融合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人才支撑体系[12]。王少华等(2015)指出通过财政拨款、银行贷款、和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建立完善的金融支持[13]。
3)军民融合路径方面的研究:丁德科、李振平(2008)认为以军地融合高新技术产业促进西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翔式道路”是西部经济发展的正确必然选择[14]。向丽君(2011)与张慧(2012)都将产业集群作为军民融合发展路径[15-16]。宋一弘(2013)认为应通过招标制度吸引和鼓励民参军[17]。
综上所述,目前国内对军民融合的研究大多集中在宏观层面,大部分都是体制机制、产业结构、总体布局方面的研究,对于军民融合的“民参军”方面的研究亟待加强。
2 四川“民参军”的现状
四川军民融合发展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并且表现出了独特的科技优势。目前,全省正着力打造7大重点军民融合产业体系和10大军民融合基地。作为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示范区,四川大胆探索创新,军民融合体制机制进一步改善;成德绵三地核心区域协同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军民融合创新改革区域示范性成效显著;民参军环境进一步改善。
2.1 四川民营企业的现状
首先,近年来,民营企业在四川市场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在四川军民融合中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截止2016年12月底,四川民营市场主体414.1万户,是2012年的1.6倍,占市场主体总户数的96.9%。(数据来源:四川省统计局网站)民营经济快速增长对全省经济增长的贡献不断增大,已经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2012—2016年5年间,民营经济对全省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均保持了高于同期GDP增速的发展势头。
其次,民营科技企业发展迅猛。2016年新增科技型中小微企业1.5万余家,同期增长45%。在快速发展过程中,民营企业技术创新与开发能力越来越强,有的高新技术企业已经具有了相当高的技术水平,有的甚至已经超过了军工水平,其产品具有很高的使用价值。在对市场的反应中,民营企业较之军工企业的反应更迅速。
2.2 四川民参军的整体情况
第一,民参军的量和质不断上升,尤其是数量的增加明显。目前,四川省600多家从事国防科研生产单位中,民口企业已经占三分之二以上。仅2016年,全省新增进入军工科研生产和维修服务领域的民口企业就超100家。除了企业数量的增加,四川“民参军”的质量也在不断提升。“民参军”企业承担任务的领域和层次不断拓展,配套范围、配套能力、配套规模不断提升,在多个领域形成了关键配套产品研制生产能力。个别民口企业、特别是正在向“系统级”迈进,开始承担军工生产的总体任务,特别是在微小型、无人系统等前沿领域民口企业已经发挥了重要作用。从具体产业领域来看,民参军在新兴领域参与程度较高,比如航空、航天、电子信息等领域,而传统行业反应相对滞缓。
第二,一批民参军优势企业显现。通过全省范围的摸底调研发现,省内已经形成了一批发展势头强劲的军民融合优势民企。例如:明日宇航是汶川地震后北京援建的科技型民营企业,该企业对接30多个型号军、民用飞行器的配套研制和生产任务,现已成为资产超3亿元的大型企业;川大图像所围绕多通道数字同步记录仪和空管自动化等核心技术,建立智胜公司,成为我国空中交通管理领域的领军企业;中航凌峰生产飞机和地面控制产品——“凌峰”成为军方青睐的著名商标;中蓝晨光、川南航天能源、江油特钢、新欣神风等一大批民口企业,成为国防军工的重要配套企业。
第三,民参军的政策环境进一步优化。“十三五”期间,四川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鼓励民企参与军工生产。四川省政府出台了简化军工行业准入程序等民参军的政策。成都市出台的《成都市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拟遴选50家优势军民融合民企,为其提供辅导对接等专业服务。绵阳市制定了“军工订单贷”“军工研发贷”等一系列金融产品和综合化金融服务方案助力优质民企参军和军工技术转化;《绵阳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要求,设立年度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实施“聚变计划”“涌泉计划”“卓越计划”鼓励民口企业积极参与军工生产。这一系列政策的出台进一步改善了民参军的环境,降低了民参军的行业壁垒,极大地激励了民口企业参军的行动。
3 四川民参军的困境分析
四川民参军过程中仍然存在观念禁锢、“参军” 地位不平等、体制机制缺失等困境,使民口企业难以有效参军,从而影响四川军民深度融合发展。
3.1 观念上的禁锢
一是民企对参与军工生产缺乏认知。长期以来国防科技工业自成体系,军队装备采购部门和军工集团具有长期固有的合作关系,以及各军工集团内部长期固有的配套协作关系,形成了较为牢固的产业体系,民企很难打破固有的格局,且部分民企认为只有军工企业不能干、不愿干的,民企才可能有机会干,从而未能主动参与军工生产。二是军工企业受本位思想影响,不愿接纳民企参与军工生产。具有技术和成本优势的民企,往往在产品成本、价格方面更具竞争力。优势民企的加入,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原有军品市场格局,对原有军工企业造成一定的威胁,被认为是“搅局”。这些封闭狭隘的观念会影响民口企业顺利进入军工行业。
3.2 “参军”地位上的不平等
民参军企业较之各央企军工集团实力悬殊较大,市场竞争的话语权明显不足。军工集团的业务范围几乎覆盖了绝大部分军工装备领域,在对军工项目进行项目评审、成果评价以及竞争性采购评标中,多数专家均来自于该领域的军工集团,这样造成央企军工集团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民企极难获得公平对待。此外,在现行军品价格政策与税收优惠政策下,参加装备研制生产的民企很难享受到军工企业获得的税费减免优惠,这实质上产生了不公平竞争。
3.3 民参军信息获取渠道不畅
民参军信息获取渠道不畅表现在民口企业难于获取军工产品市场信息,军方无法准确获得民口企业技术信息两个方面。由于军工项目任务安排的惯性、军工单位保密性、军工单位考核等各方面的因素影响,民口企业很难获得科研生产任务信息。同时,民口企业很难了解到军工企业的技术、产品的需求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订购的信息。这些虽可通过全军武器装备采购网获取,但是成都没有查询点,且仅能查取部分信息。另一方面,军工单位也很难了解到民口企业的技术发展水平。民口企业即便是想投资军工项目,也不清楚项目的投资信息,如产品先进性、应用场景、市场容量、利润空间等。这极大地限制了民口企业参与军品市场的竞争,以及参与军工行业技术的融合创新,也不利于军工行业对民口资本的充分利用,阻碍了军民深度融合,短期内使军工本地配套率仍较低,如中物院民口配套率不足20%,624所则不到15%。
3.4 民口财政支持力度不够
军工企业由于有国家的技改投入、条保资金、建线经费和专项基金等的经费保障,即使项目竞争失利,项目经费投入也可在正常经营范围之内核销。而民口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都是自筹经费投入项目研发,政府经费支持非常有限,甚至完全没有财政支持。面对军工研发前期资金投入巨大,产品定型周期较长的特点,民口企业参军的风险较民品市场风险增加了很多,这就极大地打击了民口企业参与军品任务竞争的积极性。
3.5 民参军的体制机制不健全
四川虽已成为推动军民融合的先行试点,但军民深度融合的相关体制机制仍需完善。当前,在组织管理体系上,四川省已经成立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但地方未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相关政策执行缺少对口单位,执行效率不高,效果不明显;在统筹规划方面,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国防军工单位发展战略存在不协调、不统一、关联度不高的难题,省内部分区域与区域之间军民融合产业布局、产业园区的建设、产业基地的开工也缺乏统一协调;在市场运行的机制上,军品民品两套标准,两套价格体系,急需建立军民通用标准体系;在民口资本的进入退出机制方面,缺乏明确细则和规定;混合所有制改革方面,四川先行试点,但在试点过程中发现混合所有制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失效。这些体制机制的缺失,将使民口企业难以有效参军,部分民企投军无门,个别民企踌躇不前,大大降低了民企参军的成功率。
4 四川民参军的对策探讨
4.1 重视民参军,树立军民融合发展全局观念
民参军短期内尽管对原军工企业将造成一定的冲击,但要充分认识民参军的重要意义。民参军对于民口企业来说,可以增强自身的技术进步,提升自身的企业形象,扩大企业的盈利增长点。对于军工企业来说,将打破原有军工行业的垄断格局,倒逼原军工企业提升自身竞争力,开创军工行业的新局面,促进军工行业的良性发展。纵观世界军民融合发展之路,只有重视民参军,树立军民融合发展全局观念,强化军企民企“一盘棋”思想,让军民融合协同发展,才能实现全面提升国防能力,促进国民经济转型发展的宏伟目标。
4.2 强化顶层设计、构建军民融合的政企协同推进体系
必须强化顶层设计,统筹布局并推进,也就是国家、省市、地方要统筹推进,国防科技工业发展与地方经济建设统筹协调发展,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要依地统筹规划布局。要协调支持央属军工单位与各市(州)加强对接和合作,围绕各地国防军工特色优势,推动更多重大专项及产业化项目在具备条件的军民融合产业基地布局实施,进一步积蓄各地推动军民融合产业集群发展的基础优势。要加大新兴军民融合产业的“孵化”支持。要在地区军民融合新兴产业园区建设、产业布局和发展重点等方面重点支持军民融合重点项目,支持产业人才培养与引进。
4.3 健全民参军的体制机制
重点是建立国家、省市、军地几方统筹推进体系;建立军民通用标准体系;完善军民融合的财税政策;军民融合混合所有制公司原则上应按照公司法运作,基于国防科工业的特殊性质,对于纯民品和竞争性强领域的、非核心军品领域的、核心军品领域的混合所有制公司应区别管理;建立健全军民融合的知识产权体系;建立民口企业参与军品预研、型号研制和装备生产的补贴机制;完善民参军企业的激励机制,对民参军企业奖优罚劣、优胜劣汰;完善民参军项目的评审体系,建议吸收优秀民营企业的各类专业人才进入军方专家库,民企专家比例原则上要达到三分之一,并明确规定除特定领域外每次评审会民营企业专家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建立商业航天的管理体系;引导和支持优势民营企业创立多方参与的军民融合产业基金以重点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防和军事装备建设等。
4.4 建立健全民参军的信息平台
借鉴国外经验建立民参军信息平台。一是市场需求信息平台。利用该平台发布细分的科研信息,军工采购信息;鼓励让民口企业利用该平台积极参与军工产品的研发与生存。二是军民两用技术交流交易平台。搭建军民两用技术交流平台,让军方、军工企业、民口企业充分掌握当前技术研发、储备状况,引导民口企业参与军工技术研发;助力民营企业利用自身技术优势通过项目合作、人才交流、股权改革等方式参与军工产品生产。
4.5 培育军民融合的龙头民企
在全省范围内,遴选50强军民融合优势民企,可以优先考虑七大重点军民融合产业内的优势民企。对入选的民企试点给与更多政策上的支持、项目上的推介、高新技术的推荐,并开展与院校、军工集团、军工企业等组织的对接辅导,让这些优势民企更快、更高的积聚实力,提升参军能力,成为军民融合的骨干和标杆,从而促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在项目预研、型号研制、装备生产、装备采购以及装备保障等方面明确规定,当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均满足军方要求时,在同等条件下原则上对民营企业业务有一定的采购比例。
注释:
①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②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两会期间参加四川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