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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对欧洲国家农业投资面临的政策障碍研究
——基于企业层面的调研及分析

2018-02-21陈瑞剑

新疆农垦经济 2018年8期
关键词:东道国劳工调研

柏 娜 于 敏 陈瑞剑

(农业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北京 100125)

一、引言

近年来,随着国际投资环境变化以及“容克计划”与“一带一路”倡议的对接融合,欧盟逐渐成为中国对外农业投资重要目标地之一。根据农业部编制的《中国对外农业投资合作分析报告》显示,2015年我国在欧洲地区的农业投资流量为3.5亿美元,占流量总额的9.6%;投资存量23.3亿美元,占存量总额的18.0%①农业部国际合作司、农业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编著《中国对外农业投资合作分析报告总篇(2015年度)》,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24页。无论投资流量还是投资存量,欧洲都已成为我国仅次于亚洲的第二大农业投资区域。尽管如此,在对欧洲的农业投资额中,仅俄罗斯一国占比75.0%,因此,我国对欧盟的农业投资规模并不大。

在欧盟国家进行农业投资具备显著优势。一是政局稳定,基础设施相对健全,投资隐性成本较低;二是政策法规规范、透明,且欧盟对农业补贴较多,企业可充分享受当地的优惠政策;三是市场前景广阔,在欧盟任何一个国家生产的产品都可自由进入欧盟共同市场。另外,目前欧盟经济发展缓慢,欧元持续贬值,对欧直接投资迎来难得的历史机遇。

挑战与机遇并存。关于农业企业对外投资遇到的困难和存在问题,国内已有较多学者进行了总结,主要存在缺乏人才、融资难、缺乏政策引导等问题[1-3],而企业对欧投资存在的问题集中于政策不统一、制度约束以及我国并未获得欧盟市场经济地位认可等[4-6]。学者们对于农业企业对欧投资鲜有研究,主要原因是2008年之前我国对欧投资极少涉及农业领域。本文以多个对欧投资的农业企业为研究对象,对环境、劳工等多方面的问题进行了细分,力求填补现有文献的空缺。

二、调研基本情况

中国农业企业在欧盟国家投资比较集中,据农业部统计,目前在欧盟开展农业投资的企业主要集中在10个国家。本次调研采取访谈及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调研过程中按照全面覆盖不同产业类型、不同企业发展阶段等原则筛选出了8家对欧投资企业,投资产业涉及远洋捕捞、渔业加工、生物原料加工、饲料加工、农机生产等多个领域,投资区域涉及西班牙、匈牙利、保加利亚、丹麦、波兰、法国等多个国家,筛选结果基本涵盖在欧农业投资的主要领域和重点区域,代表性较强。调研内容涉及对欧投资企业走出去的时间、规模、途径、目的,在办理投资手续、土地利用、劳工标准、环境保护等方面遇到的障碍,投资及运营过程中东道国提供的优惠政策,希望东道国提供的支持和服务,以及企业未来的发展目标等。同时,依托在云南召开的第十一届中国—中东欧国家农业部长会系列活动,调研组与部分中东欧国家的代表团人员进行深入交流,从对方的角度探讨了我国企业在对欧投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可以改进的方向。

三、企业对欧农业投资的主要特点

我国企业对欧农业投资基础较弱,在走出去的路径和模式上都处于探索阶段,主要展现出以下特点:

(一)对欧农业投资企业起步晚、规模小、数量少

根据农业部的统计,截至2015年底,中国在欧洲投资成立的农业企业仅139家,其中还包括89家在俄罗斯投资的企业,因此真正在欧盟国家投资成功的农业企业仍然是极少数。在投资规模方面,调研样本中只有一家因产品生产的核心技术由中方掌握而占据80%以上的市场空间,其余企业主营业务在东道国所占的市场份额均较小。另外,被调研企业进入欧盟的时间都在近五年以内,相比较于其他区域,农业对欧投资起步较晚。

(二)在投资路径上,对欧农业投资以合资并购为主

在投资路径上,被调研企业均以跨国并购或中外合资的方式进入欧洲市场。其中一家企业的欧洲区负责人表示:“在欧洲投资,对有实力的企业来说,中外合资和跨国并购比绿地投资更有优势”。调研结果表明,与绿地投资相比,合资和并购更易本土化,建设周期短,能够实现股权交割、公司运营的平稳过渡,以及管理经验、先进技术、资源、信息、品牌以及市场的快速掌控,降低了企业走出去的风险。调研中,一家在西班牙投资的企业从投资标的筛选,到最后成功并购仅用了一年时间,且公司的正常运转几乎未受股权变更过程的影响。合资和并购的优势不仅在于可以充分利用合作伙伴的资源,弥补我国企业对东道国了解不足的短板,并且对于东道国而言,有东道国个人或企业参股,敏感性较小,易于接受,成功的概率更大。

(三)在产业链环节上,对欧农业投资以加工贸易为主

企业对欧农业投资主要集中在产业链的中后端,被调研的8家样本企业都是加工贸易型企业。加工贸易型企业的特点是占地面积小,不会过多涉及土地的租赁和使用问题,且属于技术和资本密集型企业,大大降低了欧洲地区昂贵的土地、劳动力成本,同时能够有效利用欧洲先进的生产技术以及旺盛的市场需求。

四、企业对欧农业投资的主要障碍

调研过程中,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对14个可能成为对欧农业投资障碍的因素进行评估,结果显示得分排名前四的投资障碍分别是劳务签证政策的束缚、环境标准的约束、劳工标准和工会影响的制约以及土地买卖和租赁的限制。

(一)劳务签证政策的束缚

长期以来,由于成员国不愿让渡在人员和劳务方面的主权,欧盟在引进劳务方面的政策较为严苛。部分欧洲国家对欧盟以外国家劳工进入本国设置总额限制,例如匈牙利每年只提供3万个左右的劳务签证名额,且签证时间较短,对技术工种实行认证制度,无疑增加了我国企业对欧投资的难度。无法从国内带去充足的技术人员,需要大量聘用和培训东道国员工,极大地增加了企业的运营成本。另一方面,部分欧洲国家无法兼容我国的会计制度,企业到欧洲投资,所有的记账、报税等工作都需要聘用当地有资质的会计、税务人员,这也给企业运营带来一定成本。

(二)环境标准的约束

在欧盟国家,从政府到民众,环保意识都较强。2016年在昆明召开的第十一次中国—中东欧农业部长会议上,10个欧盟国家代表团中有9个团长强调了农业可持续发展以及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在调研过程中,被调研企业都强调进入欧洲市场前评估进入障碍时要把环境问题作为第一考虑要素。其中,被调研的一家企业曾计划在波兰投资,两次投资皆以失败告终,直接或间接原因都是环境问题。欧盟非营利环保组织数量繁多,即使企业的生产运营达到东道国政府的环保要求,只要有民众提出异议,企业的进入和运营都会受到严重威胁,特别是对外资企业,民众的容忍程度更低,企业处理环境问题更需谨慎。

(三)劳工标准高和工会影响大的制约

欧盟国家工业化时间较长,劳工标准高,工会的影响力也较大。对于多数企业而言,劳工事件若频繁发生或处理不当,将严重损害企业形象,甚至威胁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由于中国企业对于劳工标准以及工会的运行机制熟悉程度较低,要在短期内完全做到与本土企业相同的水平,存在较大难度。从长期来看,处理好这些因素将会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

(四)土地使用的限制

从政策上看,欧洲国家对于土地的购买和租赁的限制并不严格,多数国家土地投资政策都规定非欧盟或欧洲经济区的外国人可以在获得许可的条件下购买或租赁本国土地。但事实表明,部分国家对我国企业在农业用地方面的购买或租赁仍然谨慎敏感。例如,在匈牙利等国家购买建设用地程序相对简便,但在种植用地的租赁买卖方面,过程要更加复杂,成功率也较低;调研企业中一家在保加利亚投资种植业的企业也因东道国土地使用方面的限制而导致发展受限。部分欧洲国家土地归属权复杂,购买土地风险很大,集约化生产障碍重重,将在一定程度上和一段时间内制约走出去企业的健康发展。

五、相关政策建议

根据企业反映的上述障碍,本文从政府和企业两个层面提出以下政策建议,推动企业树立信心,充分利用欧洲国家的优势资源,循序渐进稳步打入欧盟市场。

(一)政府层面

1.组织团队深入研究中欧投资协定谈判条款,加强对企业的保护。随着我国对外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保护海外投资者利益成为今后双边投资协定的重点内容之一。一方面,目前中国有关劳工和环境的制度尚不健全,国内外政策要求差距比较大;另一方面,欧盟近年来更加重视维护社会、公众健康、环境等方面的立法、政策性监管,并将其纳入所有投资谈判和自由贸易协定谈判范围。政府组织团队加强中欧投资协定谈判欧方关于劳工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等相关章节的研究,不仅有利于企业充分了解可享受的权益,更有助于其掌握对欧投资的雷点,为企业争取更多的投资环境保障。

2.构建平台系统探讨欧盟农业政策,加强对企业的支撑。欧盟起源于共同农业政策,其农业政策比较成熟,申请农业补贴程序相对复杂。农业领域是欧盟与其他国家谈判时保护的重点领域之一。并且欧盟成员国各国国情有较大差异且新入盟国家还有一段保护期,各国保护政策不同。欧盟在与其他国家的双边协议文本中,在市场准入条款中有涉及农业的部分,但将农业作为市场准入的例外,可见欧盟对农业市场的保护力度较大。因此,建议加强对欧盟农业政策的研究,以及各成员国层面的政策研究,特别是农业环境保护政策的研究。

(二)企业层面

1.组建专业财务法律服务团队。调研企业均表示进入欧盟市场有必要组建一个专业的服务团队,包括熟悉东道国相关政策法规的法律人员、会计人员、税务人员以及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欧盟法律、税务政策体系相对复杂,决策风险较大。对于以跨国并购形式对欧投资的企业,比较便捷的方式是保留核心团队。例如其中一家企业以并购方式进入欧洲市场后,除董事会由中方掌控外,续聘了原公司高管人员和所有部门经理,沿用原公司成熟的管理制度,实现了企业并购前期重在求稳的目标。对于以其他方式进入欧洲市场的企业,建议组建专业的服务团队,以应对企业在这些方面遇到的问题。

2.熟悉并严格遵守劳工环境标准。企业普遍面临的劳工和环境标准制约问题,主要是由企业执行的国内标准与国际标准存在较大差异所致。因此,企业在融入欧洲市场的过程中,要强化对国际劳工组织和欧盟的相关规定的了解,实行管理的国际化和本地化。例如,加工企业的选址最好在经济开发区,远离住宅区;建筑物的设计应符合东道国的节能要求,内部基础设施建设应兼顾残疾人的需求;设备的选择和安装要符合东道国的安全标准和环保标准,各种设备运行中可能存在的潜在环境问题要进行严格评估等。其次,针对一般工人的劳务签证问题,建议投资企业在投资前应就劳务输出问题与投资所在国政府进行协商,争取获得更多的劳务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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