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大统战工作格局中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统战功能
2018-02-20文/周清
文/周 清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统一战线是党的事业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必须长期坚持。要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牢牢把握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统一,找到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组织,要充分发挥统战功能,必须解放思想,开阔视野,积极融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大统战工作格局(下文简称“大统战工作格局”)。
一 正确认识大统战工作格局
统一战线就广义而言,是指不同的社会政治力量(包括阶级、阶层、政党、集团乃至民族、国家等),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为了实现一定的共同目标,在某些共同利益的基础上组成的政治联盟。[1]统一战线是我们党夺取革命、建设、改革事业胜利的重要法宝,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法宝,在任何时候都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加强统战工作,必须在党的领导下,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统战工作是全党的工作,必须全党重视,大家共同来做”,建立形成大统战工作格局。
所谓大统战工作格局,就是坚持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牵头协调,有关方面共同参与,各负其责的大统战工作局面。在这个格局中,党委统一领导,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领导作用。统战部作为党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党委统战工作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担负着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等重要职能。有关方面,是指人民政协、民主党派、工商联、民族、宗教、港澳台侨等相关部门负责的统战工作,这些都是大统战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于统一战线是各种社会政治力量的联合,所以我们党的统战工作涵盖面很广,涉及方方面面。党委作为领导力量,主要是抓大事、议大事,抓一些重要人物的统战工作,很难面面俱到,做具体的统战工作。党委统战部具体负责统战工作,但统战部门职能太多,人员有限,单靠统战部门也难以承担起统战任务。所以,要做好统战工作,必须依靠人民政协、民主党派、工商联、民族、宗教、港澳台侨等相关部门按照分工具体做各方面的统战工作。只有各方面齐心协力,形成大统战工作格局,形成统战合力,才能做好统战工作。
特别是进入新时代,随着对外开放的扩大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经济社会阶层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据不完全统计,当前中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总体规模约为7200万人。其中党外人士占比为95.5%,约6900万人。[2]这些新阶层人士年龄结构低,学历层次高,收入水平高,经济地位高,发挥作用大,社会影响力强,自主意识强,创新意识强,职业流动性强,都有各自的利益、愿望和要求。同时,受外来文化的影响,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加,社会思想文化呈现多样化和复杂化趋势。这些都表明随着社会的发展,统战范围日益扩大,统战对象更加多元,统战难度逐渐增大,迫切要求各统战组织积极适应新形势,努力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形成统战合力。
二 在大统战工作格局中发挥人民政协统战功能的重要意义
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组织,只有参与大统战工作,在大统战工作格局中才能准确定位,才能更好地认识自己统战特点、重点和优势,才能更好地推进人民政协统战工作,促进人民政协事业发展。
(一)在大统战工作格局中有利于准确把握人民政协的统战地位
我们党是从1922年二大后开始统战工作的,但在漫长的革命过程都没有固定的统战组织,直到1949年人民政协成立,才有了固定的统战组织形式。那时由于人民政协代行人大职权,因而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具有极为特殊的政治地位。1954年后,人民政协虽然不再代行人大职权,但是作为统一战线的作用仍然存在。第二届政协全国委员会人数由上届的198人增加到559人;1978年第五届全国政协界别29个,委员规模增加到1988人;1983年第六届全国政协界别增加到31个,委员规模增加到2039人;1993年第八届全国政协界别增加到34个,委员规模增加到2093人;2003年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增加到2238人。同时,地方政协组织也不断发展,由恢复时期的1000多个发展到3000多个,委员规模达60多万人。[3]现在人民政协涵盖了中共、八个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各主要人民团体,56个民族,5大宗教,汇聚了社会各领域、各方面比较知名的、有社会影响力的代表人士,已经成为我们党最重要的统战平台。这个统战平台是由党委组织部门和统战部门协商推荐各方面代表性人物组成,人民政协因此成为各统战组织开展统战工作的交汇点、结合点,成为各方面共同的统战平台。由此可见,人民政协在大统战工作格局中的独特地位。
(二)在大统战工作格局中有利于认清人民政协统战的特点
在大统战工作格局中,由于人民政协的特殊地位,相对于其他统战组织来说,人民政协统战工作有着鲜明特点。一是层次高。人民政协的主要负责人在国家层面由中央政治局常委兼任,在地方层面由与党委政府同等级别的中共党内同志兼任。人民政协开展的是由中共高层直接做社会各方面代表性人士的高层统战工作。二是高度组织化。人民政协是由界别组成的,各党派和主要人民团体都是人民政协的参加单位。政协委员是由界别协商推荐的,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界别和社会群体履行职责。人民政协开展的是以组织名义和形式进行的组织化统战工作。三是涉及面广。在大统战工作格局中,其他统战组织各自负责一个领域的统战工作,统战对象比较固定,业务比较单一,而人民政协统战的对象是来自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的委员,领域范围十分广泛,构成极为复杂,且处于变化发展之中。四是难度大。政协委员由于来源广泛,生活经历、社会阅历不同,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差异性大,所以行为方式、生活方式和利益诉求也不尽相同,对某些具体问题的看法和认识存在差异,这就决定了政协统战的复杂性、综合性,难度也大。因此,可以说,人民政协作为最重要的统战平台,其统战情况反映了我们党统战工作的基本面,是我们党统战工作的晴雨表。
(三)在大统战工作格局中有利于抓住人民政协统战的重点
人民政协在大统战工作格局中的特殊地位,也决定了人民政协统战工作的重点:一是高层统战。政协统战的对象,主要是各领域的精英分子,各方面的代表性人士,特别是民族宗教方面的领袖性人物。其他人的统战工作虽然也做,但更多地要依靠其他统战组织具体来做。二是党外人士。对我们党来说,统一战线工作对象为党外人士,政协统战的重点自然是政协委员中的党外委员。三是有不同意见的代表人士。人民政协作为制度化的表达渠道,充分发扬民主,允许委员畅所欲言,发表不同声音。政协统战的重中之重是那些有不同意见的委员,是通过沟通交流、民主协商,减少分歧、增进共识,争取他们,感化他们,转化他们,团结他们。四是扩大统一战线。即通过做委员的统战工作,联系界别群众,影响界别群众,把统战工作向社会延伸,不断发展壮大统一战线。
(四)在大统战工作格局中有利于认识人民政协统战的优势
人民政协在大统战工作格局中的特殊地位,同样决定了人民政协做统战工作具有独特优势。一是具有共同的思想政治基础。在政协,统战的对象无论来自哪个方面,无论思想认识上有多大差异,在政治上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有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二是讲民主。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共同追求民主的产物,是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民主是人民政协最本质的特征。所以,人民政协的统战主要通过发扬民主,沟通交流,教育说服,增进共识,促进团结。三是重感情。在革命时期,各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风雨同舟、团结奋斗,结下了深厚的革命友谊。革命胜利后,中国共产党没有忘记老朋友、老战友,主动邀请他们参加人民政协,协商建国,参政议政。长期以来,人民政协始终保持着这种优良传统,凡事最重感情,以情投入,以情动人,靠情做统战工作。四是办实事。人民政协以委员为主体,全心全意为委员服务,只讲奉献,不求索取,如实反映委员意见建议,真心帮助委员做实事、解难事、办好事,容易得到委员的拥护。五是途径多。人民政协联系广泛,统战资源丰富,能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统战。同时,政协履职方式多,比如提案、调研、视察、考察、走访等,能在履职中开展统战工作,寓统战于履职之中,起到润物细无声的效果。六是有“从众效应”。在政协,由于组织化程度较高,在协商议政或做思想工作中,如果引导得当,容易形成“从众效应”,影响其他委员的观点、判断和行为,有利于开展统战工作。
(五)在大统战工作格局中有利于促进人民政协事业发展
从大统战工作格局中,人民政协作为最重要的统战平台,不是孤立的点,而是我们党统战网络中的重要支柱,它与其他统战组织的统战工作紧密相连,相互交叉,相得益彰。所以,做好人民政协统战工作,不能局限于政协,不能仅仅依靠政协机关,必须解放思想,开阔眼界,拓宽思路,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与其他统战组织建立联系,既要积极主动地参与其他部门的统战工作,又要引导其他统战组织参与政协统战工作。这样,人民政协统战工作才能拥有更广泛的活动空间,才能与其他统战组织共同开展统战工作,形成统战合力,促进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更好地巩固和发展统一战线。
三 人民政协在大统战工作格局中发挥统战功能存在的主要问题
回顾历史,统一战线在我们党的领导下不断发展壮大,最终帮助我们党赢得革命的胜利。1949年为协商建国成立了人民政协,随后我们党全力打造政协统战平台,不仅社会各界精英和代表人士汇聚于此,而且毛泽东、周恩来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亲自主持政协工作,具体做统战工作。那时,人民政协代行人大职权,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具有特殊政治地位,是我们党统战工作的中心,其他统战组织都围绕政协,协调配合,聚集资源,真正构建了大统战工作格局,形成统战合力。仅以人民政协与统战部的关系为例。1951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关于各省、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协商委员会与中共统一战线工作部之间,也是协商和团结合作的关系,中共统一战线工作部自当尽量协助协商委员会的工作和活动。”[4]可以说,正是由于各统战组织的协调配合和大力支持,人民政协统战工作卓有成效,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195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人民政协虽然不再代行人大职权,但作为统一战线组织仍是我们党统战的最重要平台,对党和政府的工作发挥着重要的协商、参谋和推动作用。改革开放后,为落实政策,顺应社会形势发展,人民政协在党委统战部门的支持下,不断调整组织结构,调整界别设置,扩大统战范围,巩固和发展统一战线。比如,陆续恢复中国科协、全国侨联为参加单位,新增科技、体育、全国台联等界别或单位,增加了社会主义建设者等新社会阶层代表等等,展现了广泛的代表性和巨大的包容性,发挥了重要的统战功能,已经成为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组成的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尽管如此,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在大统战工作格局中,人民政协的统战功能并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第一,大统战工作格局还不够完善,人民政协在大统战格局中的地位还不够突出。从大统战工作格局要求看,虽然地方党委都成立了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但是有些地方并没有把民主党派、下级党委统战部门等纳入成员单位;有些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还不太明确。在领导组织形式上,除全国政协主席作为中央政治局常委兼任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外,地方政协主席基本上都没有兼任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有些地方虽然把政协办公厅纳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但政协并没有向其他成员单位通报统战情况、委员履职情况等,在领导小组中发挥作用有限。可以说,在大统战工作格局中,人民政协作为最重要统战平台地位还不太明确、不太突出,没有得到各方面认可,更没有形成全党共识。
第二,大统战工作格局意识有待提高,人民政协与其他统战组织之间沟通协调机制有待建立,统战合力有待加强。目前,人民政协更多地把其他统战组织看成党政部门,看成对口协商的对象,没有从大统战格局上认识其他统战组织。其他统战组织的不少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也只是把人民政协看作是一般性的统战组织、协商机构,认为其地位虽高,但作用不大,对其作为最重要统战平台地位认可度不高。人民政协平时只是在工作需要时走访其他统战组织,了解其工作进展情况,或请其协助安排有关履职事宜,总体上与其联系不多,还没有建立定期沟通协调机制,在统战过程中缺乏有效协调配合,“一盘棋”格局尚未形成,统战合力有待加强。
第三,人民政协界别设置滞后于社会发展,难以适应大统战工作需要。目前我国社会阶层结构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出现了很多新社会群体、新社会阶层人士,但由于政协界别设置滞后,致使很多新社会群体和阶层代表人士难以及时进入政协组织,政协团结面有待进一步扩大,包容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例如,我国实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但在政协尚无法律界别,公检司法、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在委员中的比例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性地位极不相称。在委员构成上,有不少委员是行政官员,有些委员不具有代表性,属于安排性、待遇性委员,这与大统战工作需要不相适应。
第四,对政协委员过于强调履职尽责,做统战工作的意识不强,统战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长期以来,人民政协对委员履职要求较多,有的地方甚至要求委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活动,无故缺席到一定次数的要劝退、除名。事实上,人民政协是统战组织,统战是第一要务,政协组织应增强统战意识,把统战放在首位。其次是有的政协组织不善于做统战工作,平时组织大量调研座谈,强调委员建言献策,不善于把统战寓于履职之中。有的政协组织不善于丰富委员活动形式,不善于组织联谊交友活动,不善于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有的政协机关干部能力素质有待提高,与委员沟通难、对话难,服务浮于表面,难以深入交往,不善于与委员交朋友,与委员关系不够密切。
第五,政协委员联系群众的制度机制不够健全,通过委员影响界别群众、扩大统一战线的力度有待加强。目前,各级政协委员的规模都是有限制的,即使把这些委员都团结了,变成一条心,这个同心圆范围也是很有限的,因此必须通过界别委员做界别群众的工作,团结更多的人,扩大统一战线。但是,从制度设计上看,委员虽然是由界别协商推荐的,但委员很少向界别负责,很少向推荐部门、单位及界别群众传达政协会议精神及党的重大决策。政协委员名单虽然向社会公布,但其联系方式却是保密的,界别群众很难找到委员。在履职中,政协界别活动很不活跃,很少吸收界别群众参与,致使政协委员与界别群众之间缺乏有效沟通渠道,制约了委员影响力的发挥,影响了统一战线的进一步发展。
四 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在大统战工作格局中的统战功能
在新时代,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统战功能,必须自觉增强大统战工作格局意识,推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健全大统战工作体制,重点做好政协委员的统战工作,不断巩固和发展统一战线。
(一)明确人民政协在大统战工作格局中的地位,增强大统战工作格局意识
第一,明确人民政协在大统战工作格局中的地位。在新时代,要做好人民政协统战工作,充分发挥统战功能,首先应明确人民政协在大统战工作格局中的地位。建议制定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组织作用的文件,由中共中央转发,进一步明确人民政协作为最重要统战平台的地位,使这种地位得到各方面的认可,形成全党共识。
第二,加强教育培训,增强领导干部大统战工作格局意识。应加强对党政部门领导干部关于人民政协知识和理论的教育培训,强化其对人民政协作为我们党最重要统战平台的认识,增强其支持和维护政协这个统战平台的自觉性。政协组织应采取专题培训、委员培训班等形式加强大统战工作意识教育,引导政协工作者提高政治站位,登高望远,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战略高度,从党的统战全局出发,从大统战的角度看待政协统战工作,自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健全大统战工作体制
第一,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人民政协应把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民族、宗教、港澳台侨等部门看成是统战组织,与其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应主动向其他统战组织通报其统战范围内的委员在政协履职情况,其他统战组织也应向政协通报重要情况,传达重要精神,让政协了解这些委员其他方面的情况。应与其他统战组织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共同研究统战工作遇到的难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人物的统战工作。应通过挂职、任职、跟班学习等形式加强政协组织与其他统战组织的干部交流,加强彼此了解,培养统战“一家人”意识,共同做好统战工作。
第二,健全大统战工作体制。从大统战工作格局视角审视现有统战工作体制,应参照中央统战工作体制统一全国各级统战工作体制,可由地方政协主席参加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担任副组长,便于加强政协与其他统战组织沟通协调。应把民主党派、下级党委统战部门等纳入成员单位,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分工合作,相互配合,形成统战合力。在大统战工作体制中,特别要处理好政协与党委统战部门的关系。对此,十二届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曾指出:“统战部是党委负责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实现党对统一战线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在政协工作中,统战部门应当配合政协积极开展工作。在政协委员产生过程中,政协组织对现任政协委员履职情况比较了解,在换届时可以而且应当提出合理的意见建议,但统战部在党委领导下对党外政协委员的酝酿产生负有更多的责任。”[5]所以,党委统战部门与政协并不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除了在委员人事问题以统战部为主外,在工作中主要是配合政协开展统战工作,这样就明确了人民政协和统战部的关系。在实际工作中,按照这种关系处理人民政协和统战部的关系,有利于形成“一盘棋”格局,形成统战合力。
(三)做好党外政协委员统战工作,不断巩固统一战线
人民政协汇聚了各领域、各方面的代表性人士,人民政协统战对象是政协委员,重点是党外委员,尤其是有不同意见的委员。这就要求人民政协要以委员为主体,通过各种途径和手段增进了解、扩大共识,做好团结委员的工作,不断巩固统一战线。
第一,认真履职,寓统战于履职之中。人民政协履职是为了做好统战工作,因此,在组织委员履职过程中应时刻绷紧统战这根弦,学会在履职中统战。应针对委员特点和特长,精心设计活动内容,增强政协活动吸引力,让更多的委员参加政协活动,扩大委员团结面。应充分发扬民主,鼓励委员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允许各种观点在政协交流交锋交融,在碰撞中减少分歧,增进共识。特别要关注有不同意见的委员,对他们应多做说服引导的工作,尽量争取、感化、转化。应充分利用政协统战的“从众效应”,在协商议政、视察考察等各项活动中,对于第一个和前几位发言的同志要多做工作,发挥好引导示范作用,推动委员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维护中共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断增强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
第二,丰富统战形式,注重联谊交友。联谊交友是统战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统战工作的重要方式。人民政协开展统战工作,应注重联谊交友,突出政协特色。应创新委员活动形式,坚持会上会下结合,线上线下结合,屋内屋外结合,把统战活动搞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喜闻乐见、简单易行、便捷有效,让委员感觉有意思、有兴趣、愿意来。在坚持恳谈交流、走访看望等传统联谊方式的基础上,应创建微信群联络委员感情,依托文化、体育、公益等组织载体开展书法笔会、长走等活动,组织委员联欢会、委员活动日等。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交流感情,活跃气氛,增进友谊,凝聚人心,汇聚力量。
第三,充分发挥高层统战的优势,广交深交党外朋友。要坚持不忘老朋友,结交新朋友。实行党内政协领导联系党外委员制度,应定期走访党外委员,一些重要党外人士,政协主席应亲自拜访,带头与他们交朋友。与党外委员交朋友,应加强学习,提高能力素质,了解委员专业和工作,掌握与委员对话的工具,做到与委员聊得上、沟得通、对上话、服务好。
第四,加强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中共党员委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委组织部门在提名推荐党员担任委员时,应严把入口关,把代表性强、议政水平高、群众认可、德才兼备的党员派到政协。应通过党员会议等形式加强教育,强化中共党员委员的统战意识和责任担当。按照委员推荐单位作为组织依托的原则,提请党委把党委组织部门确定为中共界别的组织依托单位;也可由党委委托政协党组代行党委组织部门有关管理职权,组织中共界别委员开展相关活动。可以在中共党员委员(针对党组织关系不在政协的)中成立临时党组织,由政协党组对其进行教育管理。这样,不仅有利于健全党的组织体系,而且有利于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更好地做好统战工作。
(四)坚持改革创新,积极发展统一战线
人民政协不仅要做好委员的统战工作,巩固统一战线,而且要坚持改革创新,保持极大的开放度和灵活性,及时吸纳社会新生力量,积极发展统一战线。
第一,推动调整界别设置,扩大政协统战的覆盖面和团结面。应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研究并合理设置界别,扩大团结面,增强包容性。政协界别应由党派类、地区类、社会组织类和特邀类等四大类组成。党派类界别主要指中共和八大民主党派,地区类主要指该地区所辖行政区划单位,社会组织类主要指各主要社会团体单位,特邀界主要指特别邀请人士。应根据社会阶层和职业行业的变化,增设法律界、中介组织界、金融界等新界别。应充实调整工会界别,细化经济界别,合并青联界和共青团、科技界和科协界等交叉重叠界别。
第二,完善委员遴选制度,增强遴选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由于政协界别是由党派类、地区类、社会组织类和特邀类等四大类组成,所以委员遴选方式也应有所区别。比如,党派类委员应有各党派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其他委员由党派内部协商推荐产生。地区类委员应有地区政协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其他委员由地区政协常委会协商推荐产生。社会组织类委员应有社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其他委员由组织内部协商推荐产生。特邀类委员应更多地由专家学者和对国家建设作出重大贡献的人士担任,可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聘任。政协委员除各党派、地区的负责人外,一般不得兼任人大代表、行政官员等。应适当扩大专职委员比例,实行委员述职制度等。应增强委员遴选、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增强公信力,以利于赢得人心,做好统战工作。
第三,推进和培育社会组织发展,加强对新社会阶层人士的统战工作。人民政协应顺应社会形势发展,积极参与社会组织建设。应与民政部门、枢纽性社会组织加强联系,摸清社会组织底数,邀请社会团体参与政协协商、视察、调研等活动,反映和帮助社会组织解决实际问题。应积极支持政协委员成立社会组织,引导社会群众,扩大政协影响。特别是要加强对新社会阶层人士的统战工作。重点要关注职业经理人、律师及其他专业人士、自由撰稿人等,培养和建议安排使用他们中的代表人士。加强对新媒体从业人员中代表人士的统战工作,发挥他们在净化网络空间、弘扬主旋律等方面的正能量作用,通过他们团结更多的人,实现更大范围的统战。
第四,坚持走群众路线,扩大政协社会影响力。人民政协应通过“请进来”“走出去”,引导群众有序参与政治。对于重要协商议题,政协应组织召开利益相关者基层群众座谈会,征求意见建议。议政性常委会、主席会等应增设旁听席,邀请相关社会群众旁听。推动界别委员向界别群众公布联系方式,加强与界别群众的联系,主动为界别群众代言。政协组织应组织委员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参与基层协商和社会治理,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这样,能密切联系群众,团结更多群众,扩大统一战线。
注释:
[1]吴大兵:《大统战工作的含义及功能探微》,《福建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9年第6期。
[2]《中共中央统战部:中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约7200万人》,2017年1月4日,http://www.chinanews.com/gn/2017/01-04/8113847.shtml,2018年5月2日。
[3]张平夫主编:《人民政协概论》,北京:中央编译局出版社,2008年,第59页。
[4]全国政协研究室编:《人民政协·法律 章程 制度》,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2009年,第136页。
[5]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秘书处编:《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理论研讨会暨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讨会2014年度论文集》,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2015年,第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