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2018-02-19
乡音 2018年2期
(2018年1月28日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自1月24日开幕到1月27日下午6时,大会秘书处共收到提案613件。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北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对收到的提案进行了认真审查,符合立案条件604件,占提案总数的98.5%。其中,属于经济建设方面的221件,占立案总数的36.6%;政治建设方面的32件,占5.3%;文化建设方面的56件,占9.3%;社会建设方面的234件,占38.7%;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61件,占10.1%。未予立案的9件,占提案总数的1.5%。
大会闭幕后,本次会议提案将由省政协办公厅会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向各有关单位和部门交办。对未予立案的,将积极同提案者协商,作为意见和建议转有关部门参阅,或做进一步修改后重新提出。对会后收到的提案,十二届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将及时审查,按规定程序做好办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