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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超工程塑料(北京)有限公司因环保违法被罚款30万元

2018-02-19

橡塑技术与装备 2018年10期
关键词:工程塑料通州区行政处罚

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发布2018年4月18~25日行政处罚公示 ,日超工程塑料(北京)有限公司违反《新大气法》,被罚款30万元。

通环监罚字[2018]第03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日超工程塑料(北京)有限公司部分废气不经处理直排,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未正常使用,通州区环保局依据《新大气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对在正常生产中部分废气不经过处理设施,直接排放大气,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使用的行为进行处罚,对其处以3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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