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水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讨
2018-02-18王新辉
王新辉
摘要 通过对商水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调研,介绍了工作做法,对改革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对策,以期为下一步全面推广提供参考。
关键词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现状;对策;河南商水
中图分类号 F321.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8)23-0253-02
2018年6月商水县被农业农村部确定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后,立即成立高规格改革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试点工作,在资产和人员“两清”、集体经济和农民收入“两增”、运行机制和工作平台“两优”上迈出了坚实步伐,取得了初步成效[1-2]。
1 完成情况
根据《商水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商办〔2018〕15号)要求,全县上下紧紧围绕“成立组织、制定方案、广泛发动、清产核资、身份界定、股权设置、股份量化、登记运营”等8个程序有序推进每个环节的各项工作。截至目前,全县总体工作已经完成到清产核资和成员身份界定阶段,2项工作均完成100%。
2 工作做法
2.1 全员发动,政策进村入户
县、乡(镇)、村、组4个“一把手”齐抓共管,推进“一个杆子插到底”工作部署。在全县24个乡镇和588个村累计召开改革专项动员和培训会议9次,发放产改资料选编4 600册,做到专家培训到组、政策宣传到户、改革内容知晓到人。此外,专门成立由县纪委、县委农办、县财政局等部门参与的县级产改督查组,通过设立举报热线、一线调查走访、及时督查整改,确保改革“不走样”。同时,扩大宣传覆盖面,2018年5月以来利用网络媒体进行宣传,提升了商水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知名度。
2.2 严把关口,“三资”全面清理
以资产清理作为顺利推进改革前提,严把“三个关口”。一是由县纪委牵头把好清查登记关。坚持“账实、账证、账账”相符原则,对现金、债权债务和村属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登记。全县初步清理各类集体资源性资产213.6 hm2、经营性资产702万元、非经营性资产9 722万元、债权70万元、债务1 012万元。二是把好公示公开关。全县所有“三资”清理项目都以流水账形式公示到村组,公布到村民代表大会,充分接受村民监督,做好公示公开工作。三是把好矛盾化解关。本着边清理、边排查、边纠正的原则,逐一化解各类农村矛盾,共梳理出合同不规范、低价发包、租赁年限过长等3类16个问题,目前已完成9个问题的整改。
2.3 分类施策,成员合理界定
按照初始取得、法定取得、申请取得3种类别,依法开展成员身份界定。在操作过程中,严格按照调查摸底、民主决策、结果公示、资料备案等程序,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张榜公布、签字确认等方式,让村民认可、让群众满意。目前,全县成员界定以及确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工作正在进行中。
2.4 探索“一村一策”集体经济发展模式
坚持因村施策、分类指导,探索出“产业支撑型”“资产经营型”“资源开发型”“土地营运型”“互助合作型”“服务创收型”“项目带动型”“资产收益型”“整合权益”等主要创收模式,走出一条村级集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新路径。
2.5 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和新型经营主体
随着《关于稳步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意见(试行)》商脱贫组〔2018〕51号以及商脱贫组〔2018〕52号文件下发,贯彻落实《商水县稳步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簡称《实施方案》)工作的推进,目前全县已有44个村建了扶贫车间。农业局7月7日召开了全局大会,提出“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大会战”行动,建立了农业局班子领导和制定全体干部职工责任制度,起草了商水县2018年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考评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承诺书。农业局8位班子成员分别对接3个乡镇,136名干部职工分别帮扶1个贫困村,层层落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农业局班子成员不仅下村亲临指导,还协调在外乡贤共同进行股份合作,经营农场,实现村、企、民三方共赢。众人拾柴火焰高,不仅需发挥领导带头作用,还需更多干部扑下身子真抓实干,才能有效促进薄弱村转型。因此,农业局把全面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工作列入责任制考核,干部职工包抓薄弱村整改任务未完成的,一律不得提拔重用。将文件精神逐步传达到最基层,并转化成最大的动力,全县136个贫困村纷纷亮出了“摘穷帽”的实招,形成齐头并进的良好态势。目前,全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有12家,国家级示范合作社有7家,省级示范社有1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有2 112家,家庭农场有468家。新型经营主体的日益壮大,为村集体资产经营承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 下一步工作安排
根据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和商水县《实施方案》要求,将从8月22日至9月22日,利用30 d时间,在全县开展名为“攻坚行为”的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围绕清产核资(按照农业农村部新的清产核资表)、身份界定、股权设置、股份量化、登记运营等重点环节,集中力量、倒排工期、自我加压,在创样本、出经验上求突破,力争为全省乃至全国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贡献“商水经验”。
3.1 紧抓清产核资,确保资产明、账目清
按照农业农村部最新清产核资表要求,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将乡镇、村、组三级资产登记清楚,确保集体资产登记清晰、账目明了[3]。
3.2 紧盯成员身份界定,确保人员足、身份明
利用中秋节农民工返乡的有利时机,组织乡镇、村、组干部进村入户开展工作,重新核实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保“人员登记不漏一人、农户签字不漏一户、身份确认不错一笔”[4]。
3.3 突出股权管理,确保群众合法权益
在扎实开展清产核资和身份界定工作的基础上,由村民自主决定,因村施策,合理界定股权设置、股份量化等工作,按户颁发股权证书,作为参与集体经济组织有关事务和收益分红的重要凭证[5]。
3.4 招引经营主体,确保资产高效运营
在农村产权改革中,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性资产和农民要入股的对象就是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此,将对588个村采取分类指导、“一村一策”的方式,招引资产资源和项目资金等承接经营的主体,确保经营收益最优化。
3.5 研究配套政策,化解改革工作矛盾
针对当前商水县村级债权债务化解难和闲置的村小学、卫生室等权属不清的问题,县产改办会同县纪委、审计局、财政局、教体局、卫计委、金融机构和各乡镇政府,研究制定有关举措,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有序推进。
3.6 严格督查考核,确保改革落到实处
按照“咬定目标不放松,集聚全力干产改”的要求,县产改办将进一步会同县纪委、县委农办、县财政局等部门,制定工作考核细则,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强化问题导向,督查任务落实。
4 建议
4.1 完善法律法规
我国农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农民专业合作社都有法可依,由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同于公司法人、社团法人、事业法人,因而在法律上没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这一法人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还没有专门的立法,实践中村民委员会往往代行了集体经济组织的权利和职能。因此,应着手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地位,明确组织形式、职能定位和管理办法。
4.2 明晰土地权能
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权能不对等,除兴办乡镇企业、村民建设住宅、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外,集体土地只有被征为国有后才可以进行开发和建设,农民集体对其拥有所有权的土地没有与市场接轨的开发权能。
5 参考文献
[1] 郭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创新过程解析与发展路径研究[D].北京:中国农业大学,2014.
[2] 鲁宇.泰安市村级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研究[D].泰安:山东农业大学,2017.
[3] 陳文婷.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思考[J].现代农村科技,2018(9):10.
[4] 陈国胜,吴呈良.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研究:以温州市为例[J].安徽农业科学,2012,40(1):476-480.
[5] 徐杨.对上海郊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分析与思考[J].中国集体经济,2018(35):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