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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建设各方中的协调作用分析

2018-02-16

建材与装饰 2018年47期
关键词:组织协调监督机构监理

何 鑫

(江苏育通交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南京 211188)

工程建设十分的复杂,所涉及到的单位有建设、施工、设计单位、质量监督机构和监理单位等,其中的监理单位的主要工作可以概括为“四控制、两管理、一协调”,想要做好监理工作,除了要求监理工程师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熟知监理流程之外,还需要具有过人的组织协调能力。协调从字面意思可知,含有团结、配合、平衡的含义,虽然意思容易理解,但是想要做好却十分的困难,协调的本质,是将各方的关系正确处理得当,调和各方之间的矛盾,为工程参建各方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让整个组织和谐统一,使各部门的员工按照既定的目标,全力前进,各方互相配合,促进目标得以实现。

1 工程实例

461省道北段(328国道至沪陕高速公路)主线路线北起328国道交叉处,接启扬高速公路双沟互通连接线,路线全长2.4km。328国道项目改扩建起终点为GK0+260~GK2+340,共计2.08km。本项目由328国道主线路改桥、461省道主线跨线桥及地面辅道(含A、B、C、D主辅出入口匝道)组成菱形互通立交,总工程造价31157万元,计划工期22个月。本工程施工工期较紧,工程量较大,参建方较多,施工形式为边通车边施工,且需要进行数次交通转换,监理工作需要通过协调各方组织,使其工程建设有序进行。

2 监理与参建方的关系

监理工作的有效进行可以为工程建设提供有力的帮助,它是指工程建设方按照国家法律中的有关规定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监督管理。监理单位需要履行的义务是按照建设合同的相关规定,控制工程建设的施工工期、目标成本、施工质量控制,协调参建方的关系。

2.1 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之间签订合同,具有法律效应,合同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其间属于委托与被委托的合同关系。监理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内容,在建设单位授权管理的范围内,诚信、守法的做好监理工作。

2.2 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关系

(1)按照监理制度规定,在工程建设关系中,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是没有合同关系的,且两者之间不能相互签订任何合同、协议,两者之间的监理与被监理关系是通过施工合同建立起来的,在施工合同中有一条明确的规定,指出监理单位监督管理工程施工的权力。监理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和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内容,执行监理的权利。施工单位在履行施工合同时,必须自觉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监理单位,为监理工作的展开提供便利。

(2)施工单位在进行施工期间,需要严格按照施工合同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施工。监理单位在被建设单位所赋予的权限范围之内,监理单位可以监管施工单位,查看施工单位是否按照施工合同进行施工,施工技术是否符合要求,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是否达标。工程建设的参建各方中,监理单位是作为第三方服务于工程建设中的,需要合理、合法的维护施工单位的利益,正确处理工程款的支付和工程验收。

2.3 监理单位与质量监督机构的关系

(1)质量监督机构与监理单位都具有对工程进行监督管理的权利,但是两者所监督的性质、方式和内容都有着巨大的差别,质量监督机构属于政府部门,监理单位属于社会单位,监理单位的监管工作是在工程项目系统内平等主体的横向监督,而质量监督机构是在工程项目系统外对主体建设行为的纵向监督,两者之间的管理方式差异较大。

(2)在监理单位实施监理工作的过程中需要灵活掌握参建各方的关系,并对各方做出公正、公平的处理,确保参建各方可以相互配合的做好工程建设工作。质量监督机构可以为监理单位创造良好的监理环境,更好的执行监理工作,和参建各方共同完成工程施工建设。

3 组织协调的作用

监理单位在履行监理工作时,需要组织协调各参建方间的关系,而此过程中协调的对象主要是人,参建各方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开始和结束的期间都始终有参与进来。而监理单位所协调的工作:①要化解人与人间的矛盾,其中包括监理单位内部人员间的矛盾、参建各方施工人员间的矛盾,做好人际关系的协调工作,才可以为后续的监理工作做好铺垫。②需要协调好参建各方的人力、资金、技术等有可能发生的问题,然后使其可以达到建设工作规定的有关标准,同时帮助各方相互配合,共同服务工程建设。

组织协调的作用主要反映在以下几方面:

(1)质量和安全工作。工程建设项目的难度大,所涉及到的单位人员十分广泛,工期较长,而且在施工的过程中,会出现一些不可预知的安全问题,这些导致工程建设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让施工质量无法达到合同的有关规定,而且施工现场较为复杂,这可能会导致有些安全问题存在着争议,参建各方的责任区相对模糊,促使参建各方发生建议,产生难以协调的矛盾。监理单位需要抓住矛盾产生的根本原因,公平合理的化解矛盾,及时做好协调工作,对安全隐患采取一定的预防措施,避免不必要的损失,降低工程投资成本,提供工程经济效益。

(2)进度控制。工程建设所涉及的工作人员十分复杂,而且施工工期较长,这必然存在协调问题,为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需要控制施工进度,这是协调各方的关键。通过制订的进度计划,在工程建设之前,做出协调,通过以工程工期及关键节点为基础,对整个项目工程进度进行控制,确保总工期的实现。监理单位时刻关注施工现场,及时的做好协调工作,有利于工程进度的控制以及调整,保证工程的进度不偏离总工期目标。对已经发生差异的实际进度,通过协调工作,调整施工计划,在新的条件下解决工期偏离的问题,协调工作是保证项目工期按时完成的重要方法。

(3)投资控制。部分地域的地质条件复杂,勘探过程中未能发现的暗塘、废弃泥浆池等都会导致工程量的增加,还有一些建设单位所规定的额外工作都会对整个工程产生影响,导致工期不能按时完成,造成索赔。这些都需要监理单位做好协调,正确处理工程变更,协调各方之间的关系,这样才可以将工程建设中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对工程投资进行控制。

(4)平衡的手段。工程现场施工一般都有很多的施工队伍同时进行,有总包、分包的队伍,有设计、材料供应的队伍,它们都有着自己的工作目标,这些都需要监理工程师做好协调,保证施工的高效进行,实现工程建设目标。

4 组织协调的方法

组织协调方法已经具有一定的技术水平要求,它属于管理艺术和技巧,监理工程师如果可以掌握并熟练应用在实际的工程建设中,在很大程度上促进工程项目建设,让很多的工程问题都能得到解决,主要的组织协调方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交谈协调法。这种协调方法是监理工程师通过发出口头指令协调解决问题,所以又被称之为口头协调法,它适合在一般的问题使用。如果监理人员发现这样的方式未能达到协调的效果,这就需要监理人员判断,继续推进问题的解决。

(2)书面协调法。当问题发生之后,交谈不方便或者难以解决,同时不需要召集会议,这时就可以通过书面的形式,正确的将监理人员的意见表达出现,做好协调工作。例如:监理通知单、信件、报告等,都属于监理单位使用书面协调法,这种方式可以准确的展现当时的问题,并且可以保留下来,便于各方查阅。

(3)会议协调法。这种协调方式属于监理单位较为常用的方式,例如:工地例会、监理例会、现场专题会等。这种方式要求相关施工人员做好会议记录,并对会议决议、议程形成书面纪要,要求参建各方代表于书面纪要进行签字,并以收发文形式分发给参建各方,严格按照要求执行,这种方式可以高效率的解决问题。

5 监理需协调好与参建各方的关系

5.1 监理需处理好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监理单位按照监理合同指派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管,这种监管的权利是建设单位赋予监理单位的权利,监理工程师执行的建设单位的命令,在监理合同实施过程中,监理人员需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为工程建设积极的工作,以监理合同为工作的目标,按照建设单位的意志,有效做好监理工作。

5.2 监理需处理好与承包商的关系

承包商受到监理单位的监理,承包商需要按照监理人员的有关规定,进行工程施工,监理单位的工作重点就是承包商,两者之间的关系对于工程建设有着极大的影响,关系和谐是实现合同目的关键因素。监理工程师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维护承包商的合法权益,对于建设单位付款延期或者压低工程造价行为需要立即进行管理,不能偏袒建设单位。监理人员要懂得尊重承包商,杜绝卡压承包商。

5.3 监理需处理好与质量监督机构的关系

(1)质量监督机构属于政府监督,对工程建设有着强制性的监督权利。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质量监督机构对参建各方都具有监督权,监理单位需要服从质量监督机构的管理,承认其监督地位,根据其要求提供有关的工程建设的信息,监理单位配合好它的工作,做好工程质量评估。

(2)监理协调工作不是让监理人员去做和事佬,不是偏袒参建各方中的某一单位,而去损坏另一方的利益,也不是毫无原则的协调,而是要站在第三方的角度,保证监理工作的公平公正,做对工程建设有利的事,有利于工程质量的提高,保证施工人员的施工安全。在进行现场监理的过程中,需要洞察全局,将可能发生的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尽可能的减少损失。疏通各方的关系,做好参建各方与政府的连接,一同完成建设目标,提高工程建设质量。

6 协调工作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1)努力提髙专业技术水平及综合素养,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扎实稳健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知识及敏锐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是赢得各参建方尊重并建立良好沟通途径的基础。

(2)把握原则、端正态度、树立公信力。监理单位需要协调好各参建方间的关系,但凡事不能都当和事佬,必须坚持原则,这样才能做到公平、公正。

(3)熟悉设计图纸、规程、规范中相应条款内容,正确理解把控设计图纸、规程、规范的尺度。同时对于设计图纸、规程、规范中使用的“严禁”、“必须”等词语的条款必须坚持原则遵照执行;对于“应该”、“不应”等词语的条款,综合考虑现场实际施工情况,适当把控尺度,灵活执行。

7 结语

工程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它所包含的单位较多,监理人员需要认真仔细的做好协调工作,正确的处理各方的关系,监理工作的执行有原则,有目标,保证工作的合理合法。监理人员需要熟练掌握组织协调方法,做好有效的沟通,保证监理目标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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