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重点服务活动的通知
2018-02-16
工信厅企业函〔2018〕190号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支持的决策部署,强化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对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等国家重大战略的支撑,促进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决定开展2018年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重点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推动政策宣贯。积极宣贯新修订的 《中小企业促进法》,分专题、分模块开展宣传、解读、培训等活动。结合联合国 “中小微企业日”、全国 “双创”活动周等,开展中小企业政策宣讲活动,通过线上推送信息、线下开展大讲堂等方式提供政策解读服务,帮助广大中小企业了解和运用政策。推动建设政策信息互联网发布平台,及时汇集涉及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和创业、创新、金融、市场、权益保护等各类政府服务信息,为中小企业提供便捷服务。要善于利用各类云平台发布政策信息,提高政策的知晓度。
2)加强创新支持。推动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创新链和供应链,搭建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合作渠道,提供相应配套服务,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推动中小企业向云端迁移,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化改造、系统化解决方案,提高生产经营效率。做好智能制造服务配套,遴选优秀专业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智能制造升级服务。组织中小企业参加 “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中小企业 “双创”服务对接大会暨服务创新成果展示等各类创业创新活动。
3)提升管理服务。组织中小企业参加管理能力提升培训,积极对接开展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推进实施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组织中小企业管理咨询专家为中小企业提供管理诊断和咨询服务,提升中小企业管理能力。鼓励和帮助中小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管理创新,降低管理成本,促进提质增效。
4)开展创业辅导。组织开展创业政策宣讲、创业大讲堂、创业辅导师培训等创业培训辅导活动。为中小企业创业提供登记注册、成果转化、宣传推广等服务,营造良好创业环境。
5)改善融资服务。发挥好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主渠道作用,广泛动员各类金融机构和融资服务机构,聚焦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扩展普惠金融,推动产融结合。推进中小企业政策性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发挥担保增信分险作用,扩大小微企业低收费信用担保业务规模。深入开展 “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和 “小微企业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活动”,进一步改善融资环境,提高小微企业融资能力。
6)促进对外合作。发挥各地产业特色优势,深化中小企业领域双多边合作机制,加强在贸易投资、科技创新等领域的对外合作。支持中小企业参与 “一带一路”建设专项行动,落实 《促进中小企业国际化发展五年行动计划 (2016年~2020年)》,组织中小企业参加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亚太经济合作组织 (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中德中小企业管理人员培训等各类国际交流活动。优化中小企业中外合作区服务,进一步发挥合作区载体作用和示范作用,着力培养外向型产业集群。
7)完善服务体系。有效发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的骨干架构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化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力量,引导各领域资质好、能力强、信誉佳、规模大的优质服务机构在平台网络聚合。加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培育和支持力度,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效率。强化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载体服务,构建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产业化相结合的生态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