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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流动人口就业问题与对策研究

2018-02-15秦嘉

西部皮革 2018年10期
关键词:最低工资流动人口社会保险

秦嘉

(四川大学,四川 成都 610000)

1 流动人口就业困境原因分析

1.1 宏观原因

(1)强资本和弱劳工的环境。尽管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有诸多维护劳动者权益的规定,但是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事件一再发生,反过来说明了我国劳动者权益的维护不容懈怠。我国劳动力相对于资本的结构性过剩以及工人与雇主组织能力的不对称等原因造成了劳资之间天然的不平衡。

(2)新经济产业的发展和变化增加了就业的不稳定性。应该看到,经济产业结构的变化尤其是第三产业中新经济产业的出现创造了大量的岗位和就业机会,然而新经济产生的新就业性态之中存在的就业不稳定的问题,如电商从业人员、快递员,且共享经济的发展也会对流动人口从业产生较大影响。[1]但是就业的弹性灵活化也带来了相应的问题,如收入有限、支出压力大、就业的非正规化等。

(3)流动人口劳动力市场流动性较快且工作可替代性强。企业内部对员工的培训较少,对流动人口来说拥有的工作技能多为可替代性的技能,在劳动力市场上被取代的可能性较高。这也是流动人口劳动力市场流动性较强的原因。对企业来说,减少培训则会降低用工成本,这是因为流动人口流动性较强,对其进行人力资本投资,可能会“得不偿失”,反过来,工作技能的缺乏也使得流动人口在劳动力市场的流动性大大增强,最终形成恶性循环。

1.2 中观原因

(1)就业帮扶措施没有针对性导致帮扶效果有限。现有的就业帮扶措施大致可以分为现金类如小额贷款、稳岗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等和服务类如培训、学历教育等,且主要以服务类为主。这些措施是针对所有弱势群体,忽略了流动人口自身的特点,未能贴合其需求。就参保率而言,流动人口一方面因为较强的流动性,导致工作变化和地点变化,社会保险的转移接续就显得很重要;此外一些流动人口非正规工作的性质也导致社会保险缴费困难、企业因成本高而拒绝缴纳等诸多问题。且目前的就业帮扶措施较少以家庭作为帮扶主体,也未能准确把握到每一个家庭的“痛点”,帮扶不被认可、帮扶效果有限。

1.3 微观原因

(1)流动人口家庭负担重。流动人口在很大程度上仅仅依靠工资收入满足家庭的需要。流动人口的工资收入占薪酬收入比重较高,意味着流动人口大多依靠自己的劳动所得,由于就业类型多为个体、私营,所以很难有除工资外的福利待遇,单纯依靠工资收入难以提供较高的生活质量。同时,社会保障措施如社会保险较低的覆盖率,就业帮扶政策某些项目的低效削弱了流动人口及家庭抗风险的能力。

(2)流动人口自身和工作等不利因素多重作用。流动人口正规就业多在建筑业、公共管理社会组织行业社会保险参保率较高,非正规就业多为餐饮住宿、居民维修服务等行业,由于稳定性不高,加之监管困难,导致对劳动保护、社会保险参保规范管理不足,非正规就业流动人口收入的不充足、自身对法律规章的不了解和对风险防范意识的淡薄也会导致保障的缺乏。

2 流动人口就业促进对策建议

2.1 落地社会保障制度

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问题主要涉及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我国社会保障虽然未针对流动人口进行制度设计,但已着手将流动人口纳入到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之中,对流动人口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都有了相关法律法规,着重解社会保险的便携性问题,对保险的异地接续都有了明确的规定;救助方面随着居住证制度的开展,户籍属地化管理的问题有望得到解决,很多地方已经可以凭借居住地街道的证明申请低保等社会救助,[2]切实保障了其合法权益。

2.2 稳步提升最低工资

关于实施最低工资的影响,目前有两种看法,一是认为实行最低工资会维护劳动者权益,有助于脱贫;一种则认为会增加企业用工成本进而增加失业率。不过最低工资和脱贫的关系须从两个方面来探讨,一是对就业的影响,二是劳动者的家庭收入地位。[3]最低工资主要对企业用工成本产生影响,国际上最低工资标准占平均工资的比重在40%-60%,[4]我国最低工资普遍大幅度低于平均工资,对用人单位的用工成本影响不大。

2.3 就业帮扶和市场有效对接

流动人口的就业质量普遍不高,究其根本在于流动人口在劳动力市场处于弱势地位。在对流动人口进行就业帮扶之前应该根据流动人口的劳动能力情况和技能情况以及需求进行分类,做到有的放矢、精准帮扶。

2.4 完善有关配套措施 解除流动人口就业后顾之忧

流动人口多是核心家庭和主干家庭。可以针对流动人口的家庭实际情况进行调查,对承担赡养义务但是无法回家履行的流动家庭给予赡养津贴。流动人口的随迁子女入学问题也是关注的焦点之一,应进一步放宽条件,如减少社会保障的缴纳期限,或者允许累计缴纳计算。

参考文献:

[1] 敖成兵.斜杠青年:一种“互联网+”时代的职业身份解码[J].中国青年研究,2017(12):80-84.

[2] “困难群众可以在居住地申办最低生活保障”,http://www.sohu.com/a/77207426_162758.

[3] Brown,Charles.et al.The Effect of the Minimum Wage on Employment and Unemployment,Journal of Economic Literature,Vol.20,No.2,1982,pp.487-528.

[4] 韩兆洲,魏章进.我国最低工资标准实证研究[J].统计研究,2006(01):3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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