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科技创新发展问题研究
2018-02-14廖松
【摘 要】 近年来,湖北省坚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作为一个传统科教大省,湖北科技創新发展有良好的发展基础,但仍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通过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优化配置创新资源和加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等措施加快科技创新发展。
【关键词】 科技创新 创新驱动 创新资源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关于创新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一系列重大论断,明确指出“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当前,国际出口增长乏力,世界主要经济体间贸易争端不断涌现,国内市场需求不振,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能否加快实现创新发展,增强经济增长内生动力,促进发展方式转变,成为制约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新征程顺利抵达的关键因素。能否将创新资源优势顺利转化为发展优势,是决定新时期湖北在全国实现争先进位赶超发展的关键。创新发展涉及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方方面面,其中科技创新是核心。近年来,湖北省坚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作为一个科教资源排名全国前三的大省,在科技创新领域理应有更多担当和作为。
一、湖北科技创新发展有良好的现实基础
(一)丰富的科教资源优势为湖北科技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湖北是科教大省,在校大学生、在汉高校等数量和质量均位居全国前列。截止到“十二五”末,全省共有78家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两院院士70人,高新技术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两院院士、国家科技奖项、技术合同交易额等均居中部第一;“快舟小型运载火箭”、“单模光纤超大容量光传输”和“广域实时精密定位关键技术”等重大科技成果先后转化落地;科技研发投入逐年稳步增加,高新技术产业对GDP增长的贡献率逐年稳步提升。目前,全省已基本建成涵盖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校企共建研发中心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内的科技创新平台体系。
(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为湖北科技创新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湖北省委省政府历来重点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完善科技创新相关体制机制,有力助推湖北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2015年5月,省科技厅出台《关于深入推进科技创业的十条意见》(以下简称“科技十条”),通过出台建设新型科技创业服务机构、鼓励建立专业技术开发平台、降低初创企业创新创业成本等十条走在全国前列的创新发展举施深入推进湖北科技创业。
2015年10月,湖北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推动高校院所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研发活动的意见》(以下简称“科技九条”),充分调动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直接服务我省企业研发活动的积极性,促进科教资源优势向经济发展优势转化。
各地市也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科技创新发展。如武汉市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与发展的意见》,以及2013年在全国率先推出鼓励创新创业的“青桐计划”; 襄阳市出台《关于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建设的意见》;宜昌市出台《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荆门市出台《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意见》等等。
(三)国家创新型试点省份建设为湖北科技创新发展带来新契机。2016年4月,湖北正式获批国家创新型试点省份。2016年7月,省人民政府正式印发湖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推进计划(2016—2020年),通过实施“产业创新工程”、“科技成果大转化工程”、科技企业创业与培育工程”、“创新基地建设工程” “创新人才集聚工程”、“科技金融创新工程”、“科技扶贫工程”等七大工程,按照武汉、省域副中心城市、其他市(州)、县(市、区)的层级,全方位、多层次、有梯度地推动湖北创新型省份建设。
2017年10月,正式成立湖北省建设创新型省份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王晓东省长亲自挂帅,领导小组成员由省直各部门一把手组成,体现省委省政府对创新型省份建设的高度重视,确保湖北国家创新型省份于2020年顺利建成。
2018年1月,湖北省省长王晓东与科技部部长万钢在汉正式签署新一轮《科学技术部、湖北省人民政府工作会商制度议定书(2018—2022年)》,通过加强省部会商合作,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推进创新改革试点示范、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和推进创新创业活力释放,加快推动国家创新型试点省份建设。
二、湖北科技创新发展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根据科技部2017年8月发布的《中国区域创新能力监测报告2016-2017》,通过从科技创新环境、科技活动投入、科技活动产出、高新技术产业化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5个方面进行综合评比,湖北综合科技创新水平指数为65.75,虽位居全国第七位,中部首位,但低于全国平均水平(67.57),并且与排名全国前三的北京(85.36)、上海(84.04)、天津(80.55)仍有不小的差距,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有待提升。
(二)科技创新经费投入有待进一步优化。2017年,湖北科技创新投入稳中有进,但仍有优化空间。从投入总量上看,湖北R&D经费投入700.6亿元,虽继续位居中部首位,但大幅落后于广东(2343.6亿元)、江苏(2260.1亿元)等经济强省;从投入强度(R&D经费投入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上看,湖北为1.97%,在中部地区仅次于安徽(2.09%),但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13),与排名;从投入结构上看,2016年,全省科研经费被主要投入到实验发展阶段,对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领域投入则较为薄弱,仅为16.6%,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5.5%),而欧美发达国家普遍在30%以上,法国更是高达60%;从投入主体上看,高校、政府机构和大中型企业占主导作用,中小企业普遍积极性不高,发展明显滞后。
(三)科技创新资源布局有待进一步合理。从全省各类创新平台、服务平台和共享平台等创新资源布局上看,主要集中在武汉等少数几个大城市,其他地区创新资源布局相对较为薄弱,基础条件建设相对滞后。同时,重要的科技资源如文献、数据、仪器等都集中在大专院校,企业拥有的科技资源相对较少,在科技创新资源共享建设上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有待进一步理顺。从科技产出的结构看,湖北的科技论文、获奖成果等纯科研型产出相对较高,而商业化应用成果产出低,长期以来困扰湖北的技术外流情况仍然存在。2017年,全省专利申请数和授权数分别为110234件和46369件,在中部地区位居第三,落后于安徽(175872件和58213件)、河南(119240件和55407件),与专利大省广东(627834件和332652)和江苏(514402件和227187件)差距则更为明显。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方面,湖北为7595.89亿元,在中部位居第三,落后于安徽(8843.08亿元)、湖南(8585.72亿元),而广东、江苏则分别为34863.03亿元和28579.02亿元。
三、湖北科技创新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强企业创新能力建设。加快实施万企万亿技改工程,加快传统优势支柱产业智能化升级,以华星光电厂T4厂、湖北中烟、武石化乙烯扩能、东风本田三厂、天马第6代低温多晶硅等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建设为抓手,带动其他中小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提高企业自主创新力。打通资金、技术、市场等各个环节,完善企业创新决策机制、组织方式和激励政策,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加快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进一步完善企业创新激励机制,为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服务。全面落实税收减免、金融扶持等政策,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依托骨干企业,建设若干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鼓励更多企业创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不断提升骨干企业自主研发和技术创新能力,培养大批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支持武汉市百万校友资智回汉工程等“回归工程”,通过此类招商引资模式,吸引一批国际、国内顶尖的高科技企业到汉建设研发中心、后台服务中心等,不断增强区域创新活力,带动区域创新发展。加快实施“科技企业创业与培育工程升级版”,推进科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发展壮大。
(二)进一步集聚和优化配置创新资源。强化战略导向。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将创新真正落实到产业发展上。通过专项资金引导、扩大基金投入、强化要素保障、创新体制机制等政策措施,引导资本更多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加速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集聚,优化资源配置。
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加快国家创新型试点省份建设,支持武汉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和襄阳、宜昌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推广构建“五链统筹”产业创新体系,打造产业创新中心。支持武汉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加强武汉光电国家试验室、激光技术国家重点试验室、国家存储器工程技术中心等一批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确保国家脉冲强磁场科学中心、国家精密重力测量研究设施、亚洲首个第四代同步辐射光源研究中心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稳步推进。加快全省现有9个国家级高新区特色产业创新发展,鼓励其他地市积极申报国家级高新区,充分发挥高新区的载体作用。加强长江经济带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打造国家级知识产权交易市场。
加强开放式创新。用好财税政策的引导作用,采取政府引导基金、政府采购和政府贴息、担保等支持方式,激发社会力量增加科技投入。加快创新链条和创新体系建设,推进各类创新主体间合作,联合开展核心、共性技术攻关,推动跨行业、跨领域协同创新。
(三)进一步打造高水平创新人才队伍。
加大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力度。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快人才强省建设,更大力度实施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 围绕创新驱动发展、“中国制造2025”、“健康中国2030”等重点领域,重点引进和遴选支持从事重大原始创新和颠覆性技术创新研究的人才,形成完善的引才用才机制。强化武汉市人才高地地位,实施更加有效的人才引进政策,引导国内外创新型领军人才、高水平創新团队和专业人才队伍集聚。加强新型智库建设,为湖北经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
打造优秀企业家队伍。支持企业家组织、服务、主导企业创新活动决策,依法保护好企业家的合法财产权和创新收益。实施创新型企业家培养计划,加快造就一支创新型企业家队伍。
(四)进一步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做好“科技十条”、“新九条”等政策的落实工作,持续为科技创新创业清障搭台,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推动高校院所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研发活动。
强化金融对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支撑。发展“创新友好型”金融体系,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积极培育本土创投机构,运用政府引导基金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科技创新,以资本要素引导创新创业和产业转型升级。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形成各类金融工具协同支持创新发展的局面。
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介服务。支持技术转移中介机构设立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基金,引导技术转移中介机构与科技企业孵化器紧密合作,发挥技术转移中介机构投融资功能,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五)进一步优化创新发展整体环境。
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从注重管理转变为注重满足创新主体需求,为各类创新主体松绑减负、清障搭台。加强金融、财税、户籍、社保等政策与科技政策衔接配套,促进创新要素自由流动与有机整合,形成创新的整体效应。建立完善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监管清单制度,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围绕创新搞好公共服务,大力营造鼓励创新、支持创业、崇尚创造的宽松环境,为创新创业拓展空间、创造条件。积极支持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高校“双一流”建设。广泛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落实“双创”系列政策,建设一批众创空间、“双创”示范基地。推进“我选湖北”计划,鼓励和扶持更多大学生在湖北创新创业。
作者简介:廖松,男,湖北省社会科学院中部发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区域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