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在工程招标采购中的应用
2018-02-14朱继业
朱继业
(南京理工大学 江苏省南京市 210094)
引言
现阶段,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已经开始进入了常态化,把互联网和社会经济融合在一起,已经成为了目前我国时代发展的必然。工程招标采购工作应当顺应“互联网+”创新以及融合的新发展趋势,让“互联网+”可以高效的和工程招标采购工作融合在一起,创新其二者的融合方式,挖掘“互联网+”应用在工程招标采购中的效用,尽可能的发挥出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效用,提升总体的经济效益。本文主要就“互联网+”在工程招标采购中的应用进行探究,为我国社会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提供助力。
1 “互联网+”的基本范畴
1.1 概念的提出
招投标管理工作是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项目建设的必要环节。传统的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通常需要经过两轮的竞标才能进入到最后的评标环节,且竞标的流程十分的繁杂,操作流程也比较多。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很容易产生信息传播比赛以及暗箱操作等的问题,这些不良现象根本无法得到有效的调控,这就使得招投标工作过于形式化,严重的违反了我国工程公开竞标的标准要求以及基本原则。招投标的成本会越来越高,让很多的企业经济效益降低。在2015年3月,我国李克强总理提出了“互联网+”的行动计划,将互联网、云计算等和现代的制造业融合在一起,推动电子商务等行业的发展,正确的引导互联网企业,不断的拓展国际化的市场。
1.2 概念内涵
“互联网+”是互联网和传统行业的结合的衍生物,但是这种结合并不是简单化的相加在一起,而是通过信息技术以及互联网平台等,让互联网和传统行业可以更为深入的融合,打造出一种新型的企业发展生态。
1.3 作用意义
“互联网+”是一种先进的生产力,该生产力推动着我国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还会在一定程度上激发出社会经济实体发展的生命力,给改革以及创新搭创一个思维更加广阔的网络平台,“互联网+”不仅仅代表着一种新的社会形态,更是不断的展现这社会资源配置优化以及集成的效用,把互联网创新成果融合到经济以及社会领域之中,提高社会的创新力以及生产力。
2 “互联网+”和工程招标采购融合创新的可行性分析
将互联网融入到工程招标采购管理工作中,不仅会赋予传统模式信息化的特征,还能在一定程度上创新该行业的业态。工程招标采购项目的工程规模都比较大,相关技术的专业性也比较强,对时间的要求较为严苛,且涉及到的单位比较多,影响范围也比较广泛。以往在工程招标采购过程中,一方面招标人要组织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编制、讨论招标公告和文件,组织人员进行实地考察调研,在专门场地召集评标专家进行开、评、定标工作。由于招评标全过程均是人工完成,涉及部门、人员众多,招标成本高,时间利用率低,操作流程繁琐,保密性差,评标汇总数据差错率高,推诿扯皮现象时有发生。另一方面,投标人要专门派人领取招标文件,专门编制并按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费用高,效率低下且不环保。
利用“互联网+”中的移动互联网等技术,一方面招标人可以运用互联网平台在线了解投标人经营情况,即时了解最新市场变化,有针对性地编制招标需求和控制价;可以在线编制、发布标准化招标文件,在线组织评标专家进行独立评标,这样可以降低招标成本,节约时间,简化操作流程、提高保密性,评标汇总数据零差错。
3 互联网+在工程招标采购中的应用措施
随着我国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建筑工程行业的发展进程也开始不断的加快,这主要是由于其行业中开始注重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应用,通过其技术的应用来打造出一个高效的通信平台,利用云计算等技术工具等不断的优化整体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流程,同时简化其工程招标采购的工作内容,赋予其实际操作模式科学合理化的特性,创新其施工技术,从根源上提升整体招标采购的效率以及质量,降低其实际的采购成本,以此来更好的提升整体招标采购工作的透明公开程度,精细化的管理工程招标采购过程。
3.1 构建电子招投标系统
电子招投标系统的构建可以推进“互联网+”和工程招投标之间的融合发展进程,是让二者更好连接在一起的重要举措,更是现阶段我国所倡导的工程招投标运行模式。电子招投标系统的构建应当以互联网技术为基准,同时对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等各类工作进行整合,杜宇其实际业务全过程的数字化特性,打造出一个高度集成化的电子信息系统。通过该系统的构建可以有效的给招标人提供相关的电子发布等性能,让各个不同地区的评标专家也能对其进行游览,在其互联网信息平台上进行实时的沟通和交流,具有极强的在线递交文件的性能,高效的提升了各类数据信息的共享程度。
3.2 构建招标采购信息共享系统
招标采购信息共享系统的构建可以实时的给招标人提供一些和该招标项目相关的历史数据信息等,最大限度的满足多种数据信息库的要求,将数据的共享以及查询等系统全部融合在一起,更为速度的给招标人提供其所要进行采购项目的数据参数,达到其编制技术的需求标准,让其可以更好控制其招标的价格。
3.3 健全电子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机制
在开展工程招标采购的工作时,若没有相应的监督管理机制进行控制,那么其所开展的招投标工作将无法达到公开、公正等的原则标准,同时还会影响到“互联网+”和招投标采购工作的融合创新性,对此,我国政府相关的管理部门必须要重视对其项工作的监督,时刻保持其工程招投标市场的运行顺序,让其可以顺利的通过法律以及政策等,提升其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规范性。采用审查以及抽查等形式,对其招标文件以及报告进行检验,在电子化招投标的平台上实时的开展巡查工作,通过对比各类项目中其中标人自身的运行状况以及报价金额的差异程度,认真的去辨别其各项目的异同点,若发现该中标人存在违反国家招投标法律条例机制的行为时,就应当依照其相关的法律对其进行暂停或者终止等,依照其招投标资格等予以相同等级的行政处罚。并将该中标人自身的违法行为公示在电子招投标的交易平台上,予以他人警示。
4 结语
建筑企业应该紧跟市场发展形势,不断学习新技术、新理念,用互联网思维武装自己,通过互联网的创新应用不断提高业务运行效率,以期为企业争取更多的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