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版CDS的思考
2018-02-14訾媛媛
訾媛媛
(山东科技大学,山东青岛266000)
1 中国版C DS的欠缺点
1.1 中国版C DS监管体系不健全
我国的信用衍生品市场较国外来说并不完善,此次在CDS产品在中国落地对于我国金融行业来讲是摸着石头过河。新事物的发展初期,建立健全的相关的法律法规是保证其交易顺利进行的前提。尽管我国已经颁布一些相关文件,为我国金融衍生交易搭建了相应的制度框架,对CDS市场的准入门槛、市场监管和交割结算等方面做出了相应的制度要求,但是相关法律条文并未对CDS的交易细节做出相关规定,难以保证CDS交易合法规范的进行。
1.2 中国版C DS的流动性不足
CDS作为场外交易市场衍生品来说,定价问题是重中之重。如果市场流动性高,CDS的定价过高,那么产品无人问津,CDS的定价过低,则可能出现套利情况,出现自己无法对冲信用风险的情况。但这一交易的大前提是产品的流动性较高,也就是说,交易双方想去买/卖,都能够以合理价格买到/卖出。在中国这样的新兴金融市场,一直存在缺乏流动性和市场不完备性的问题,所以流动性较差也是中国CDS的最大问题之一。
1.3 中国版C DS的技术不够完善
我国国情及经验表明,我国长期属于劳动、销售密集型市场,报价战是产品交易最主要的方式。如果中国版CDS推出后也采取这种交易手段,那后果绝对是毁灭性的。由于CDS产品的特殊性,其与债券市场相联系,涉及的交易数额巨大,而且对于CDS买方和CDS卖方的支付能力有着极高的要求。CDS和一般性的期权并不相同,如果不遵循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乱给价,对于一般交易者(企业和银行)造成的后果无法想象。
2 对中国C DS的发展前景及建议
对于金融市场来说,一个成熟的金融衍生工具能够发挥其管理风险的优势,并有助于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丰富金融产品的多样性、维护市场的稳定性。中国版CDS的落地正是表现了市场对于CDS的期许。但是CDS作为我国的新生儿,离不开与CDS业务发展相配套的法律法规框架,我们要尽力发挥CDS正面的积极的功能,避免出现风险交叉、大规模投机行为的出现,通过调整监管细则和完善监管手段,建立起良好的金融市场环境。
2.1 创新监管手段和方法
作为我国新诞生的信用衍生工具,中国版CDS的问世是值得鼓励的,但是我们不能掉以轻心,新兴产品的监管手段和方法也必须要紧跟金融工具创新的脚步。CDS可能导致的风险由于其打包风险,并将风险不断传递,加之金融机构与金融市场之间的联动性,使得随着CDS的交易,信用风险在金融机构、市场之间游窜,信用风险的传导链越来越长。日前,我国成立了金融稳定委员将宏观审慎落到实处,由金稳会牵头一行三会,一方面是针对监管空白,一方面针对监管交叉,使得我国的监管的触角更全面、更高效。我国各监管部门必须要加强监管协调,降低监管成本,提高信息共享程度,努力提高自身监管水平,使CDS的发展平稳有序进行。同时,也进一步实施宏观审慎监管与微观审慎监管相结合、功能监管与机构监管相结合的监管理念,以功能型监管为主,向国际监管机构、组织看齐。
2.2 完善C DS信息披露与报告制度
与其他的场外金融衍生工具一样,CDS合约存在契约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完善CDS信息披露机制与报告制度在CDS发展过程中显得尤为重要。由于CDS在场外交易,交易商不需要披露所有的相关交易信息,这必然会导致越来越多的人钻空子,导致交易的透明度极差,这些风险随着流动性的增加日益累积,在金融体系卖下一颗隐形炸弹。建立CDS的公开透明机制将会带来多方面的好处:第一,金融机构将企业实际运行状况中出现的相关信息纳入披露范围,使得交易参与者可以随时获得更多交易信息,减少了信息不对称性,肃清交易者的交易环境;第二,倒逼企业建立起风险监控机制和信息管理系统,对企业信息做到实时监控和公布,也促使企业提升自身竞争力;第三,监管部门更低成本更准确掌握CDS市场的交易信息,对CDS市场的监管提供更有效的保障,助力于我国金融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2.3 规范和完善信用评级市场
加快完善我国信用评级的进程也是CDS交易更好进行的重要一环,信用评级应该在金融市场“看门人”的岗位上发挥自身价值。结合我国金融市场大环境,完善我国信用评级体系。针对我国具体问题来说:第一,由于我国信用评级机构评级技术不够成熟、世界认可度低,所以我国信用评级市场的发展进程一直缓慢。针对这种现象,我国信用评级机构应积极认真的吸取经验教训,学习国外标准普尔、穆迪、惠誉等优秀的国际信用评级公司的先进信用评级方法,找到自身短板,强化自身评级技术,提升我国信用评级机构的世界认可度。第二,我国信用评级机构依旧存在很多信用评级技术落后、诚信度低的问题。我国建立起系统的信用评级奖惩机制刻不容缓,通过加强对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管,对于优秀评级机构提供相应奖励,对于不求进步不提高自身能力的评级机构可实行清退制。通过以上手段,倒逼我国评级机构提升自身技术和水平。最后,仅仅依靠信用评级机构来支撑良好的信用环境的构建是不现实的,与之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机构也应当提高对自身的要求,建立起规范的、严格的内部管理机制,从而健全完备的信用评估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