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浅谈旅游景区景点食品安全监管问题及对策

2018-02-14陈培榕

现代食品 2018年21期
关键词:景点景区经营

◎ 陈培榕

(福建省泉州市食品药品执法支队洛江大队,福建 泉州 362011)

1 辖区旅游现状

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内的旅游景区(点)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洛阳桥、国家级旅游景区仙公山,泉州海丝野生动物世界、罗溪森林公园、田格里拉生态园、九品莲花生态园、俞大猷公园、后深溪旅游区、紫楹山庄、乡韵农场、大湖生态休闲农庄以及石龙谷生态园等都是休闲旅游的好去处,也有印尼千层糕、虹山红心地瓜、河市芋、猪肉粕以及伍氏美食等地方特色食品,同时每年有油菜花节、丰收节等乡村旅游节日,也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陈三五娘传说”。

近年来,洛江区凭借依山、傍海、沿江的区位优势,打造出仙山洛水,悠游新城,是全省首批、泉州首个通过“国家级生态区”验收的行政区,成为值得一去的休闲旅游区域。2018年第一季度,全区共接待游客36.59万人次,相比2017年同期增长34%,旅游产业收入4.87亿元,相比2017年同期增长40.2%,两个数据都高于全市平均值10%。

食品是景区必备的服务内容,在旅游景区收益来源中占有重要地位,是产业发展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城市发展形象、旅游服务品质,对于提升游客体验至关重要。

2 景区食品安全监管难点分析

旅游景区景点的食品消费对象流动性大,且参与度高,有较强的季节性等多种管理难题,通过对辖区内的旅游场所进行归类,总结出以下特点。

2.1 涉宗教旅游场所

涉宗教旅游场所景区以仙公山旅游景区等为代表,主要有寺庙、佛庙等宗教形式存在,带有民间公益性质;定期或长期有素食、斋面等生产经营行为,在传统节日期间举办集体聚餐活动;这类景区常常带有宗教性质和民间公益性质,易疏于管理,形成监管盲区。这类景区因离市中心较远、交通不便等,存在食品及原料采购困难,餐饮用具清洗消毒条件不足等问题。

2.2 大型主题旅游场所

大型主题旅游场所景区以虹山乡石龙谷、海丝动物园等为代表,主要以企业法人的形式存在,存在法人自主经营、外包经营等长期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有相对固定的运营主体和管理人员;这些运营主体以盈利为目的,常会为了削减成本,在基础建设、购置设备、管理运营等方面减少投入,造成食品安全隐患。且部分旅游景区食品设施不完善,责任不清晰,管理不规范,时有发生无证照经营现象。

2.3 乡村休闲旅游

乡村休闲旅游景区以田格里拉和虹山乡油菜花节等为代表,以乡村自然人文旅游资源为依托,政府引导和搭建平台,引导群众销售带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手工食品,开展农家乐特色餐饮服务。特别是近年来兴起的乡村休闲游、丰收节、美食节和油菜花节等新的经营业态,带来了新的食品安全监管课题。该类生产经营户通常小而散,生产设备简陋,生产工艺具有地方传统特色。但较难以符合食品安全规范,有较大的食品安全隐患。

3 景区景点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对策

3.1 明确职责,落实监管责任

解决问题的关键是找出解决问题的责任部门,责任部门按照食品安全要求,各司其职,落实工作责任,形成监管工作合力。

3.1.1 主体责任

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依法依规经营。在景区景点及其周边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必须保证食品安全,不得超能力接待。按要求悬挂《食品经营许可证》、量化分级管理等级等公示牌,主动接受监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

3.1.2 管理责任

建立旅游食品安全“谁管理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责任机制,旅游景区景点管理单位应该承担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由于历史原因,无具体管理单位的旅游景区景点,由其所在乡镇(街道)应依法成立管理单位,指定专人负责,配齐配足管理机构和人员。

3.1.3 监管责任

区食安办负责综合协调,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抓好旅游景区景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对各级各单位推进工作的督查督导;食药监管理部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城市管理部门和各景区景点的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自己的职能职责,承担食品安全部门管理责任;各乡镇(街道)负责旅游景区景点及周边食品安全属地管理。

3.2 突出重点,实施分类监管

根据旅游景区景点及周边不同的食品经营场所和特点,有针对性地采取分类监管措施,是提升监管效能的重点。

3.2.1 景区景点范围内食品安全监管

根据旅游季节变化确定监督检查频次,旅游旺季增加监督检查频次,淡季组织从业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健康体检,组织餐饮服务单位进行设施设备检修改造等。在景区内举办规模较大的集体聚餐节庆活动,必须提前向食品监管部门备案。

3.2.2 景区景点周边食品安全监管

景区属地乡镇(街道)加强对景区景点及其周边食品生产经营环境的整治优化,规划建设固定经营场所,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引导流动摊贩入点经营,督促群众合法合规经营,对不听劝止、拒不改正的违法行为,及时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取缔违法违规经营摊点。对当地家庭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进行登记造册,报食药监管部门备案。

3.2.3 农家乐食品安全监管

积极规划乡村休闲旅游饮食产业,制定农家乐准入制度;各乡镇政府对辖区内农家乐开展排查摸底,建档造册;依法许可经营,符合小餐饮登记、食品摊贩登记的应依法办理登记;督促指导农家乐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农家乐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应配合各有关部门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农家乐符合各级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3.3 加强联动,形成部门协同推进

各责任部门间建立健全联动联查、合力打击、信息沟通等机制,形成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互相协调、运行高效的协同联动机制。

3.3.1 联动联查,构建协作监管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旅游景区景点及其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把食品安全纳入景区建设和服务考评中,主动研究景区景点及其周边食品安全问题,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密切配合,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在旅游高峰期联合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

3.3.2 严厉处罚,联合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建立旅游食品安全“红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发布诚信守法和失信违法企业名录和案例,持续推进旅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信用体系建设,强化食品生产经营风险管理,科学有效实施分类监管。严厉打击旅游景区景点及周边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3.3 畅通信息,健全应急管理联动机制

严格执行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制度,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快速响应能力。如遇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要一家发起,多家响应;按照职责分工,有序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确保第一时间有效处理食品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事故危害。

3.4 宣传引导,推进社会共治

3.4.1 正面宣传,倡导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享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通过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发放旅游食品安全宣传材料等形式,及时发布食品安全消费预警、提示,定期公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普及食品安全基础知识和禁用食品、慎用食品常识,引导广大游客主动关注食品安全。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公布举报投诉电话,鼓励游客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共治。对接旅游协会、食品工业协会、餐饮烹饪行业协会等社团组织,倡导旅游相关行业、企业和经营单位加强自律管理,推进资源共享,倡导社会共治。

3.4.2 教育培训,提升旅游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

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宣传教育,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旅游景区食品从业人员培训,切实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诚信守法经营意识以及食品安全知识水平,引导经营者加强内部管理,降低食品安全隐患。开展导游食品安全培训,提升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医疗救助能力。加强对本地旅行社和导游的督促指导,要求其选择合格的团队用餐单位,引导游客到合法经营、条件好的食品经营单位就餐,游客不得采摘、食用有毒山野菜等植物,不得加工自采自摘的山野菜等植物。

3.4.3 示范创建,引导旅游食品产业提档升级

将旅游食品安全作为旅游景点规划设计的重要内容,科学合理布局食品经营区域,推动旅游饮食服务发展,大力实施旅游食品提升战略,助推旅游食品提质、增效、升级。建设旅游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使游客食品消费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增强,进一步营造安全放心的旅游食品消费环境。深入挖掘文化内涵,鼓励和指导升级改造具有地方特色和民俗特色的食品,建设地方民俗特色食品一条街、手工食品集散地,打造地方特色旅游餐饮文化和旅游食品品牌,不断提升旅游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

猜你喜欢

景点景区经营
云南发布一批公示 10家景区拟确定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
这样经营让人羡慕的婚姻
『摘牌』
“摘牌”
某景区留念
打卡名校景点——那些必去朝圣的大学景点
变争夺战为经营战
英格兰十大怪异景点
“特许经营”将走向何方?
没有景点 只是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