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羽肉鸡支原体病的防治措施
2018-02-13杨云超
杨云超
(云南省玉溪市元江县因远镇畜牧兽医站,云南玉溪653303)
目前我国禽类养殖过程白羽肉鸡中支原体病比较常见,虽然患有白羽肉鸡支原体病后鸡的死亡率不是很高,但是一旦患病则很难彻底治愈,会给养殖户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同时由于白羽肉鸡养殖周期短、代谢旺盛、饲养密度过大、环境卫生条件差、鸡舍通风不良等原因,所以呼吸道的问题尤为突出,其中鸡毒支原体病最难防控,影响养殖户经济效益。
1 流行病学
1.1 传染来源
白羽肉鸡支原体病主要传染源是患病鸡和带有病菌的鸡,特别是带有病菌的鸡,由于其不会产生明显的患病症状,并且病程时间长,在养殖过程中难以发现问题,成为鸡群中最重要的传染源,会产生较大的影响。
1.2 传播途径
支原体病的病原体主要传播载体是空气、饮水、污染的饲料,也可能将精液作为载体进行垂直传播,因此带病菌的种蛋也是支原体病的主要传染源。所以防治本病切断传播途径是关键[1]。
1.3 易感动物
在养殖过程中,不同养殖阶段的鸡都可能感染支原体病,特别是在大群饲养方面,仔鸡群中容易出现支原体病的流行,在30~50日龄患病率高,而成年鸡患病后往往呈现出隐性散发的情况。
1.4 发病季节
本病不分发病季节,但是在气候寒冷的季节发病率相对较高,以春、冬寒冷季节多见[2]。
2 临床症状
呼吸道症状:流鼻液、咳嗽、严重呼吸道罗音,眼睛拉长变形或有气泡、指压鼻孔有黏液;呼吸困难,出现打喷嚏、咳嗽等症状,并且鸡开始张口呼吸,并在鸡呼吸过程中可以听见明显的气管罗音。随着病程的延长,患病鸡还会患有继发性的鼻炎、窦炎及结膜炎等,鼻腔和眶下窦中开始出现渗出物,并且渗出物蓄积情况严重,鸡眼睛湿润,出现长时间流泪的情况,眼部呈现出肿瘤状突出。患病鸡的全身症状表现为全身体温升高、生长缓慢,消瘦。
支原体病发病过程相对缓慢,鸡患病后病程基本上能够达到1个月左右,其中患病仔鸡的死亡率高,成年鸡虽然死亡率低,但是一般无法完全治愈。
3 剖检变化
剖检时鼻道、气管、支气管、眶下窦黏膜水肿、充血、肥厚或出血,眼观有气管、气囊、窦腔及肺等呼吸道的病变。主要病变特征是纤维素性气囊炎、气囊混浊、囊壁增厚,病程久者可见气囊壁上有黄色干酪样渗出物、气囊内形成黄白色豆腐渣样物。自然感染的病例多为混合感染,若继发大肠杆菌时,可见纤维素性肝周炎和心包炎[3]。
4 诊断
根据临床症状、病理剖检可初步做出诊断,确诊须进行实验室检查。
5 防治措施
5.1 加强饲养管理
5.1.1 控温:白羽肉鸡饲养环节皱鸡阶段所需温度33℃~35℃,育皱阶段24℃~28℃。所以冷天要做好保暖措施,热天要做好降温措施,使鸡舍温度始终保持在鸡只所需温度,从而提高生产效率。
5.1.2 通风:白羽肉鸡养殖过程追求保温和通风是矛与盾的关系。肉鸡代谢旺盛,每千克体重每小时需要氧气约740mL,呼出二氧化碳710mL,养殖过程中,人们往往只注意保暖而忽视了通风,空气质量差,易感性增强。当饲养员从外界进入鸡舍感到刺眼流泪,表明氨气的含量已经超标。如果出现氨气及二氧化碳含量的上升,就会增加本病发生的机率,最终影响鸡只的生长。所以饲养过程中保暖的前提下,通风是很有必要的。
5.1.3 消毒:由于白羽肉鸡饲养密度大,越往后饲养,圈舍环境越差,所以定期带鸡消毒可以杀灭空气中病原微生物,调节湿度,减少粉尘,预防和减少本病的发生。我们可以每周一次用聚维酮碘或过氧乙酸带鸡消毒。
5.1.4 提高抵抗力:在饲养过程中,应减少应激。同时在天气变化或免疫注射前,通过饮水补充多维(维生素A、维生素E、维生素B6),在饲料中添加微量元素(铁、锌、铜、硒),提高免疫力,减少本病的发生。
5.2 常见治疗办法
对于病鸡我们可以早上饮水投喂泰乐菌素0.3~0.6g/L,晚上饮水投喂多维0.14~0.17g/L提高抵抗力,连用3~5天;或早上饮水投喂环丙沙星0.05~0.1g/L,晚上饮水投喂多维0.14~0.17g/L,连用3~5天;或早上饮水投喂蒽诺沙星0.05~0.075g/L和晚上饮水投喂多维 0.14~0.17g/L,连用 3~5 天。
结语
当前白羽肉鸡养殖业发展趋向于规模化、标准化,这就要求养殖户做好疾病防控工作。
对于鸡支原体病,加强饲养管理和防止各种应激是预防本病的关键。在养殖过程中疾病处理应本着“预防为主,治疗为辅”的原则,加强鸡舍的良好通风和保暖,合理的饲养密度。减少鸡群的各种应激因素,给鸡群投予支原体敏感药物防止支原体病的并发和继发。养殖户定能饲养出优质的商品肉鸡,最终提高养殖户的经济效益。
[1]王菁,韦莉,朱珊珊,侯磊,刘爵白羽肉鸡疾病发生现状及防控对策[J],中国家禽,2010.32(15):52-54.
[2]董志刚冬春季节慎防鸡毒支原体病 [J],今日畜牧兽医2013.02:43-44.
[3]李心海,王兵鸡毒支原体的诊治 [J],中国动物保健2013.15(12):4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