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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乡区无害化集中处理体系建设监管建议

2018-02-13李海张绍河朱俊刚

江西畜牧兽医杂志 2018年3期
关键词:勘验病死猪冷库

李海,张绍河,朱俊刚

(1.东乡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江西抚州 331800;2.东乡区杨桥殿镇畜牧兽医站;3.东乡区黎圩镇畜牧兽医站)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事关养殖业可持续发展和肉食品安全。2016年9月东乡区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体系建设工程正式投产运营。经过一年多的运行,切实解决了病死畜禽无序处置问题,消除了影响环境卫生和公共卫生安全隐患。但在运行过程中,监管部门发现在人员队伍、勘察认定、运输、监控等环节仍存在问题。现就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体系监管工作谈几点建议。

1 背景与现状

1.1 背景

东乡区是以生猪养殖为主的畜牧业大县区,2017年畜牧业生产总值达20.9亿,占全区农业生产总值的60%以上。据统计2017年全区生猪饲养量达到130多万头,其中出栏64.5万、存栏65.7万头,能繁母猪7.2万头;家禽饲养量550万羽,其中出笼290万、存笼260万羽;牛存栏1.83万头,羊存栏1.95万只;据测算,每年病死畜禽及其产品有近3 000 t。过去大、中型养殖场病死畜禽处理采取自建化尸池(井),小型规模养殖场和散养户的病死畜禽处理采取深埋、掩埋方法。处理病死禽畜时,投入化学消毒剂进行消毒,由于处理方式是简单、不彻底,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大,且存在传播疫病、污染环境和占用土地等问题;更有个别养殖户乱丢乱弃病死畜禽,引发民怨投诉,增加矛盾纠纷。

1. 2 现状

2015年3月,区政府通过招商引进上市公司投资,成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区无害化集中处理公司,并投资3 500万元兴建无害化集中处理厂。同时区政府配套投资590万元建设收集暂存点,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体系基础设施。处理工艺采用 “高温高压干化化制”技术,设计班处理量10t,日处理量20t,全年处理量可达6 000t。病死畜禽经处理后的产物为粗油脂和残渣。

2017年全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与生猪养殖保险联动,其它病死畜禽及其产品有报必收、无偿处理。全年收集病死猪实施无害化集中处理24.325万头,落实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助221.2万元。

2 主要做法

2.1 强化组织领导开展宣传工作

区政府成立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区长任组长,区畜牧水产局等17个区直机关为成员单位,将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纳入乡镇(场)年度工作考核评价内容,加大属地组织领导力度。乡镇(场)与畜禽养殖场(户)签订承诺书与责任书。区职能部门集中时间召开畜禽养殖场宣传会议,散发宣传资料,利用电视播放专题节目、宣传图像和广告字条,营造全民关注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的社会氛围。

2.2 建设集中处理厂

区无害化集中处理公司引进美国先进处理技术,投资兴建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厂,建设用地面积为10 000m2,处理场所占地面积为6 300m2,建筑面积为2 100m2。主要处理设备设施包括:高温干化化制系统、油脂分离系统、废水处理系统、废气处理系统、防疫消毒系统、处理监控系统、冷库与仓储和专用收集车辆。

2.3 布局收集暂存点

全区共建设10个乡镇收集暂存点和31家规模养猪场暂存点。

乡镇收集暂存点要求每个建筑面积80m2,冷库容积30m3,配置防疫消毒、监管监控、专用运载工具和办公室等设备设施,建成后全权责任委托区无害化集中处理公司运营管理。

规模养猪场暂存点要求年出栏生猪5000头以上,每家建设冷库容积30m3。政府按照养猪场先建设,验收合格后给予定额补助,养猪场自定病死猪管理员统一管理。

2.4 实行生猪养殖保险全覆盖

生猪养殖保险采取政策性保险和商业性保险结合的方式,实行生猪养殖保险全覆盖,联动无害化集中处理全覆盖。

2.5 落实财政补助政策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按照国家对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补助政策,区财政设立配套专项资金,根据 “谁处理、谁受益”的精神与无害化集中处理相关环节签订补助分配协议,调动收集与处理环节的积极性。

3 监管措施

3.1 运行监管制度建设

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体系运行监管从病死畜禽死亡报告到勘验取证、收集登记、贮存交接、集中处理、统计报表分别制定了监管制度。勘验兽医监督收集暂存点,驻厂兽医监督无害化集中处理厂落实制度。

3.2 保险联动无害化处理

养猪场实行生猪养殖保险,将病死猪无害化集中处理作为保险理赔前提条件,没有实施病死猪无害化集中处理的,不予赔偿。

3.3 实施收集暂存措施

聘请管理员负责辖区内的病死畜禽收集工作。养殖场(户)报告畜禽死亡,保险及兽医监管人员现场勘察摄取图像、出具四联收集凭证,病死畜禽管理员使用封闭专车运到暂存点冷库贮存,做好防疫消毒、收集登记工作,达到一定数量时联系区无害化集中处理公司和驻厂监管人员进行收集清点、交接运输到无害化集中处理厂实施集中处理。

3.4 建立数据报表和勘验图像管理

收集暂存点管理员在收集交接过程中认真做好账单登记、交接清点、统计报表和建档工作。兽医监管人员做好勘验图像管理、监管登记和统计报表工作。

3.5 开展巡查执法监管工作

区职能部门开展巡查监管、督查落实工作。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发现违法处置病死畜禽从严打击处罚,矫正乱丢乱弃病死畜禽的违法行为。收集暂存点和无害化集中处理厂安装电子监控设备,监督病死畜禽管理员和无害化集中处理厂执行收集贮存、处理操作过程中落实防疫消毒及安全保管工作。

4 主要问题

4.1 现场勘验兽医监管力量不足

当前兽医监管队伍存在年龄老化、人少、事多。现场勘验面广,兽医监管人员难以做到与保险勘察人员同步到场。

4.2 病死猪勘察认定不协调

因兽医监管人员与保险勘察人员现场勘察不能同时到场,造成死亡仔猪认定数量不协调。保险理赔计数规定10kg以下全部按一个档次统计,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规定非正常生长猪 (如死胎、木乃伊、弱小仔猪等 )死亡实施处理但不计数量。

4.3 收集运输操作防疫不规范

目前病死猪勘察取证摄像在收集交接时进行,需要将所有进冷库的病死猪解冻排列清点勘验,易导致环境二次污染和运输车辆漏流污水,加大疫病传播风险。

4.4 收集处理安全监控待完善

无害化集中处理厂和收集暂存点安装的电子监控设备运行保存情况不一,安全防控动态监管待完善,防止成摆设。

5 监管建议

5.1 创新兽医勘验监管方式

结合开展兽医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将病死猪现场勘验工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聘兽医勘验专员与保险勘察人员同行。政府制定兽医社会化服务养殖死亡率考评指标,与兽医社会化服务绩效挂勾。

5.2 统一病死猪勘察认定标准

保险理赔与无害化处理认定计数统一规定非正常生长猪死亡不计算,现场保险勘察、兽医勘验、养殖业主同时确认签字,确保数据一致,做到联动监管。

5.3 完善收集运输操作措施

病死猪勘察取证规定在收集进冷库前实施,进冷库有序存放,将非正常生长猪分开,交接时便于清点头数。收集运输车辆门底部加设污水阻挡扳,防止污水漏流。严格执行收集消毒程序,消除疫病传播隐患。

5.4 化解勘察收集不及时矛盾

实行养殖场自备冰柜与收集暂存相结合的办法,规定优先勘察收集大猪,小猪用冰柜低温保存,3d之内完成勘察收集。化解一天多次、面广路远,勘察收集来不及的矛盾。

5.5 落实电子监控系统联网建设

无害化集中处理厂和收集暂存点的电子监控设备落实联网建设,构建电子监控系统监管网络,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有效监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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