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工作的思考
2018-02-12夏燕英
夏燕英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农村发展局,四川成都 610200)
对于农村人才培育来说,在把握好相关概念的基础上明确培育的着力点显得极为关键,相关部门需要借助实践来进行摸索,确保培育路径契合农业发展以及农民需要。本文就培育相关要点展开探析,确保培育工作紧跟要点推进农业建设。
1 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基本概述
1.1 新型职业农民 该类人员通常具备行业性以及专业性,其重视农民存有的行业属性以及职业要求,并非传统意义层面的农业劳动者,在文化水平、综合素养以及生产经营能力等层面要求都较高。该理念涵盖了新型农民以及职业农民两个层面,通常可分成生产经营、专业技能以及社会服务三大类型。
1.2 农村实用人才 农村实用人才隶属人才类别,主要指具备知识以及技能,能为农村经济、科技以及文化等诸多事业提供服务和示范引领的劳动者,其中不乏被大众认可为“田秀才”或能工巧匠的农村能人[1]。以从业领域为导向进行划分,人才通常可分成生产、经营、技能服务、社会服务以及技能带动等类别。就当前实用人才涵盖的对象来说,可将前面三种看作是新型职业农民。不论是新型职业农民,还是农村实用人才,其培育必须从现代农业以及农业经济出发,确保目标以及方向相一致,不因概念表述不同而受阻。
2 培育工作相关要点
2.1 开展教育培训 首先,需要针对职业技能展开切实培训,这是增强农村从业者生产经营水准的关键途径,同时也是以新型农民为重点实施培训的关键内容。培训应坚持专业化和职业化方向,注重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的提升。按照分层分类原则,分类施策以及因材施教极为关键[2]。采取集中培训、基地实训、参观学习、生产实践和交流讨论等方式,探索在线学习、移动互联、后续跟踪等服务,从而吸引更多农村从业者融入教育培训中来。
其次,还应从培训体系出发强化建设。现阶段,很多区域多以政府培训力量为主,社会力量不断融于教育培训当中。但当前教育培训在资源、机制层面并不理想,相关部门应从地方高校、职业院校等出发,整合优势培训资源,推动培训培育平台向着多元化前进。同时延伸培训工作链条,建立从单一的教育培训到人员遴选、培训管理、推荐使用的培育管理体系。
第三,现阶段国内农业职业院校数目较多,此类教育资源极为宝贵,同时农村人才培养也通常以其为载体展开,但作用并未充分发挥。因此,相关部门需要引导此类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灵活设置专业(方向),积极引导农村从业者参加职业教育,尤其是对于大专教育来说,可以适当纳入到免费政策当中,从而为农村吸引人才。此外,还需要鼓励院校以生产以及农民为导向展开教育服务,促使培训模式更具灵活性,将课堂办至农村当中,置于农业生产的一线,确保职业培训以及职业教育得到有效衔接和贯通。
2.2 推进认定管理 从新型职业农民出发展开认定管理,并非是进行务农门槛的设置,而是希望依靠正向引导来获取理想的教育培训效果,同时发展和壮大农村实用人才队伍。该形式具备较强的政策性,须要秉持政府主导以及农民自愿等原则,对经过教育培训达到相应条件者以人员类型、等级分类为导向展开认定,从职业素养、技能水平、工作业绩和诚信等方面予以考核,通过建立人才资源信息库和分类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管理。用认定、考核和管理来推动农村人才培养的有序化和正规化,培育一批新型职业农民、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和非遗传承人等。
2.3 加强政策扶持 首先,对于培育体系而言,若其缺少合理的政策导向,那么教育培训通常只能获取阶段成果,同时若认定管理欠缺指向意义,那么不论是产业发展,还是创业、就业待遇均无法契合培训预期。职业农民培育和农村人才培养必须对人才伴有的职业化进行凸显。例如,新型职业农民政策扶持可以从补贴层面出发,依据经营规模、建设标准等进行产业补贴。其次,还可从科技层面出发,参与研发、推广、应用和转化农业科技成果,建立联合实验室等,应优先获得项目立项支持和相关资助。再次,还应对社保政策加以重视。鼓励农村人才参加具备一定要求的社会保险,财政则予以适当补助。最后,在金融扶持上可以根据经营规模、认定等级给予贷款资金支持或农业生产保险减免补助等。从扶持方法出发予以创新,尤其在补贴和扶助的渠道以及方式上予以创新,可吸引农村从业者积极且自愿地参与到教育培训和认定管理中,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培育和集聚人才,并形成一体化。
3 结语
乡村振兴首先是人才振兴,相关部门除了要明确新型职业农民以及农村实用人才相关概念之外,还应明确培育工作当中的诸多要点,从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等层面出发推进队伍建设,秉持“三位一体”的原则切实开展培训培育工作,为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夯实人才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