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巩固河长制 奋力推行湖长制
2018-02-12冯树荣
冯树荣
(河北省衡水市水利科学研究院,河北衡水 053000)
1 明确五项工作要点
一是加快推进河长制与文化建设、农村振兴战略、生态环境旅游、扶贫相结合,融入到社会经济发展中去,挖掘河道历史文化,利用河道资源两侧绿化。河长制就是河道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总动员,实质是以打破区域和部门行政权力界限的方式治理河道,实现九龙治水一条心,来同步改善社会生态环境,增加社会福利,实现共同富裕。
二是加快河长办规范化建设和完善各项制度。做好档案和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安排工作人员外出学习先进地区的工作经验,参加河长制相关培训提升工作水平;做好各项制度学习和上墙工作。
三是加快河长制工作宣传和一河一策的编制工作。举办河长制摄影和书画比赛,让人们认识河长制,参与河长制,深入民心。实行河湖“一河一策、一湖一策”是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原则要求、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也是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考核评估的重要依据和硬性指标,全市应尽快完成“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工作,要求编制“一河一策”时,注重当地实际情况和上下游的关系,做到精化细化,为每条河道开具“良方”,早日恢复“生态体质”。
四是加快河长制与科技相结合,强化巡河督查考核制度,实现从“设河长、见河长”到“见行动、见成效”转变。依托天网工程,发现河道问题,分析原因,解决问题。如发现问题未解决,依据河长制和水利相关制度法律,上报市委、市政府督查室,情节严重的于电视台曝光。与地下水超采相结合建立和完善基础数据库,实现依法治河、科技治河。
五是加快河长制同时持续推进湖长制和河北省河湖行动清理方案,做好湖长制贯彻落实工作。按照中央印发的《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和河北省的贯彻落实意见,抓紧出台衡水市更为具体、更富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湖长制工作方案,使湖长制尽快落地生效。针对河湖存在的乱倒乱排、乱采乱挖、乱围乱堵、乱占乱建“四乱”问题,开展清除垃圾、清理违障、清洁水质“三清”行动,到2018年底实现河湖面貌明显改善。
2 采取六大措施
2.1 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推行河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明确工作进度安排。打造一两个较高水准的集景观、休闲于一体的水生态文明示范点,提升环境品味。按照每年推进的思路,逐步实现水功能区全景覆盖。
2.2 落实工作机制 落实河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等制度,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定期通报河湖管理保护情况,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察。树立全局观念,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系统推进河库保护和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对跨行政区域的河库要明晰管理责任,实行联防联控。综合运用法治手段,做到依法治理。统筹水利、环保、农业、林业、市政、国土和公安等部门的执法职能,不断增强综合治水能力。进一步理顺市县乡村河长制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努力构建“河(湖)长主导、部门联动、分级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形成一个完整的“巡河、治河、管河、护河”责任链条。
2.3 强化巡河和考核问责 各级河长要切实担负起河长职责,认真上岗履职、巡河调研;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密切配合;一旦发现问题,立即研究解决,督促整改落实,确保河湖环境有效改善。根据不同河湖存在的问题,实行绩效评价考核。县级及以上河长负责组织对相应河湖下一级河长进行考核。
2.4 加强队伍建设 河长办同志要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和服务意识,坚持发扬精益求精的专业精神,做到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标准高和工作好。要选派年轻干部河长制推行好的地方学习调研。各地要加大对县乡河长制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增强基层理解、把握和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能力。
2.5 拓宽宣传渠道 开创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借助《衡水日报》、衡水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宣传衡水市河长制工作。计划在《衡水日报》或衡水电视台开辟河长制专题栏目“河长来说事”,每月至少专访1次区级或镇街级河长。注重经验总结,不断提炼和推广衡水市河长制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好举措。同时,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河湖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进一步做好宣传舆论引导,提高全社会对河湖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接受社会监督。
2.6 加强河湖清理 对全市河湖开展全面排查,针对不同河湖实际,一河一策、一湖一策,制订具体清理方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区域、敏感水域,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工作力度,早清快清,清管结合,务见实效。
3 结语
确保以上措施落实到位,把河湖管好、治理好,对生态环境建设非常重要。2018年很多河湖要实现从“没人管”到“有人管”、从“多头管”到“统一管”、从“管不住”到“管得好”的转变,达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新目标,生态系统不断恢复,环境质量得到了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