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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对新中国农垦事业的三大贡献*

2018-02-11

关键词:农垦农场

周 兵

(广东工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广东 广州 510520)

以往关于中国农业的研究,较为关注农村,很少提及农垦。事实上,农垦是我国农业战线的一面旗帜。农垦农业科技创新水平高,2014年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农田有效灌溉率、病虫害统防统治比例分别达到87%、63%和75%,分别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8、12和30个百分点。[1]同时,农垦具有非常强的示范带动能力,年辐射带动农村集体土地面积约1.4亿亩,为周边农村培训各类人员200万人次以上,供应粮食作物种子约占全国的28.5%。[1]因此,农垦的发展对于当下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关心农垦事业发展。2014年4月,习近平深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行调研,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屯垦戍边方面的重要作用作出高度评价,并在讲话中进一步指出:“新形势下,兵团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2]2015年11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文件将农垦视为“国有农业经济的骨干和代表”,是“推进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并提出要“发展壮大农垦事业,充分发挥农垦在农业现代化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重要作用”。[3]42016年5月,习近平来到农垦大省黑龙江调研,要求黑龙江“深化国有农垦体制改革,建设现代农业大基地、大企业、大产业”[4]。2018年9月,习近平就东北振兴问题到东北三省考察。考察的首站就选在黑龙江农垦建三江管理局。习近平在考察时强调:“农垦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支援国家建设、维护边疆稳定作出了重大贡献。要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建设现代农业的大基地、大企业、大产业,深化农垦体制改革,全面增强农垦内生动力、发展活力、整体实力,更好发挥农垦在现代农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5]

中国农垦辉煌成就的取得,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息息相关。我国虽然有悠久的屯垦戍边的历史,但直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我国农垦事业才出现了蓬勃发展。回顾新中国农垦近70年的发展历程,中国共产党第一代领导人为中国农垦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毛泽东作为中共第一代领导集体的核心,始终关心、支持并推动农垦事业的发展。农垦部政策研究室等单位1983年编写的《农垦工作文件资料选编》第一册的第一篇,就是毛泽东的文章。本文拟从以下三个方面全面阐述毛泽东对新中国农垦事业的贡献。

一、为中国军垦提供了理论指导

人民军队是中国农垦事业的主要开拓者,军垦农场是大规模发展国营农场的骨干力量。[6]而中国军垦理论最主要的贡献者是毛泽东。

与旧军队不一样,毛泽东认为人民军队除了军事斗争以外,还要担负发展生产和组织群众的工作。1927年12月下旬,毛泽东在工农革命军全体指战员大会上规定和宣布工农革命军三项任务——“打仗消灭敌人”“打土豪筹款子”和“做群众工作”。[7]2261929年12月底,毛泽东在“古田会议决议”中明确指出:红军“除了打仗消灭敌人军事力量之外,还要负担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武装群众、帮助群众建立革命政权以至于建立共产党的组织等项重大的任务”。[8]79抗日战争时期,为了解决根据地的经济困难,延安留守兵团从1938年秋季开始进行大生产运动。毛泽东高度评价大生产运动的重要成就。1942年12月,毛泽东在陕甘宁边区高干会议上单列一节讲述军队的生产事业。毛泽东说:“军队是比较更有组织性与比较具有更多劳动力的集团,他们只要没有直接的作战任务,就可以将他们除教育时间以外的一切时间从事劳动”。[9]109王震是延安大生产运动的主要领导者。新中国成立以后,王震不仅领导过新疆的屯垦工作,而且曾长期担任农垦部部长,是毛泽东关于军垦和国营农场发展思想的主要执行者。回顾往事,王震曾说:“我这个人的革命生涯,就是从南泥湾开荒,到全国农垦,还是开荒。”[10]431

解放战争时期,毛泽东对人民军队发展生产、动员组织工作更为重视,并在理论上进行了总结。1945年年底,为了建立巩固的东北根据地,毛泽东指示“除集中行动负有重大作战任务的野战兵团外,一切部队和机关,必须在战斗和工作之暇从事生产”。[11]11821949年2月,毛泽东在给第二野战军和第三野战军的电报中指出:“军队不但是一个战斗队,而且主要地是一个工作队。军队干部应当全体学会接收城市和管理城市,懂得在城市中善于对付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反动派,善于对付资产阶级,善于领导工人和组织工会,善于动员和组织青年,善于团结和训练新区的干部,善于管理工业和商业,善于管理学校、报纸、通讯社和广播电台,善于处理外交事务,善于处理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问题,善于调剂城市和乡村的关系,解决粮食、煤炭和其他必需品的问题,善于处理金融和财政问题。”[11]1405-1406随后,毛泽东在七届二中全会对人民军队的性质进行了阐述。毛泽东说:“人民解放军永远是一个战斗队。就是在全国胜利以后,在国内没有消灭阶级和世界上存在着帝国主义制度的历史时期内,我们的军队还是一个战斗队。对于这一点不能有任何的误解和动摇。人民解放军又是一个工作队……随着战斗的逐步地减少,工作队的作用就增加了。有一种可能的情况,即在不要很久的时间之内,将要使人民解放军全部地转化为工作队,这种情况我们必须估计到。”[11]1426

如果说在解放战争时期,毛泽东非常强调人民解放军在城市接管中的“工作队”任务,那么随着经济建设高潮的到来,新中国成立后人民解放军的“生产队”任务就愈发突显了。《共同纲领》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军队在和平时期,在不妨碍军事任务的条件下,应有计划地参加农业和工业的生产,帮助国家的建设工作。”[12]6-7在这一政策背景下,毛泽东在关于1950年军队参加生产建设工作的指示中提出:“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号召全军,除继续作战和服勤务者而外,应当负担一部分生产任务,使我人民解放军不仅是一支国防军,而且是一支生产军,借以协同全国人民克服长期战争所遗留下来的困难,加速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建设。”[13]27

1952年1月,王震在一次讲话中对人民军队的“三大任务”进行了完整表述。王震说:“两年来,驻新疆的人民解放军在奉行把革命进行到底和统一祖国的事业中,基本上完成了这个历史时期的战斗队、工作队和生产队的三大任务。”[14]9从此,这一表述被视为对毛泽东关于人民军队“三大任务”的经典概括,广泛流传。[15]124

毛泽东关于人民军队“三大任务”的思想对农垦事业发展影响深远。首先,正因为有了“生产队”的这一定位,军队才会广泛参与农垦事业。1952年2月1日,毛泽东在关于部队集体转业的命令中写道:“你们过去曾是久经锻炼的有高度组织性纪律性的战斗队,我相信你们将在生产建设的战线上,成为有熟练技术的建设突击队。”[13]224根据命令要求,中国人民解放军有15个师参加农业建设,建立了一批军垦农场,“成为发展国营农场的开路先锋”。[16]51955年8月,王震向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系统陈述了通过军队开发北大荒的设想,获得大力支持。王震动员铁道兵九个师和一个军官预备队,共17400多名复转官兵,陆续开进黑龙江密山、虎林、宝清、饶河等地垦荒建场。而在1958年,十万转业官兵更是在中央军委的号召下,开赴北大荒。1958年3月20日,中共中央成都会议通过的《关于发展军垦农场的意见》指出:“军垦的组织形式,一种是首先组织军垦农场,然后逐步转变为国营农场;另一种是一开始就组织国营农场。”[17]317

其次,“战斗队”和“工作队”的思想,同样融入了农垦事业。人民军队在农垦事业中的“战斗队”作用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大量的军垦农场处于边疆地带,军垦农场除了经济功能以外,还具有抵御外敌入侵、稳定边疆的军事功能;二是军垦农场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采用的都是“党、政、军、企合一”的组织形式,大多采用的是军事化建制。这一建制方式时至今日仍被作为一种农垦文化在一些农场保留下来;三是人民军队的“战斗精神”是农垦精神的重要来源。有研究者指出:“数十万复转军人把人民军队在长期革命斗争中形成的忠于党、忠于人民,一不怕苦、二不怕死,自觉遵守纪律的优良传统带到国营农场,这是农垦精神形成的重要条件。”[18]34

相比“生产队”和“战斗队”而言,人民军队在农垦事业中“工作队”作用则要隐蔽得多,也时常为人们所忽视。做群众工作是人民军队“工作队”任务的核心。而军队在发展国营农场过程中,同样没有忘记做群众工作。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从生产力的角度,向附近农村的农民示范推广先进的农业科技;二是从生产关系的角度,示范带动农村向农业集体化的转变。1952年8月9日,农业部颁布了《国营机械农场农业经营规章》。文件明确提出了国营农场两个方面的任务,其中最主要的任务是“以先进的农业生产方式和农业科学技术,显示出农业机械化、集体化生产的优越性,向农民示范,并具体帮助农民走上集体化的道路”。[19]70

人民军队转业官兵在毛泽东关于人民军队“三大任务”思想指引下,发挥优良传统和组织优势,不仅是农垦事业的开拓者,而且是农垦事业的重要建设者。垦荒建场极为艰辛,甚至非常危险。官兵们经过多年浴血奋战,吃苦耐劳,不怕牺牲,克服各种艰难险阻,开拓出中国农垦事业的大局面。

二、大力推动农垦规模扩张

新中国成立时,我国农垦耕地面积只有45万亩。到1953年“一五”计划开始时,农垦耕地面积虽有增加,但也只有447万亩。相对这一时期我国耕地面积16亿多亩的规模而言[20]221,农垦的占比还是相当小的。

正因为农垦耕地面积占比相当小,因此党内有一种观点认为农垦的经济功能可以忽略不计,农垦的作用主要在于示范带动。1953年6月19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不应盲目扩大国营农场》的短评。文章写道:“国营农场决不能靠空洞的虚有其表的‘大规模’来‘示范’,而应集中力量把现有的土地经营好,用行之有效的先进的技术来示范,用较高的单位面积产量来示范。”[21]文章不仅把国营农场的功能限定在示范上,而且对其农业生产能力基本忽略不计。文章写道:“为了增加农业产品,在今后若干年内,只能依靠组织起来的农民和个体农民”。[21]

1953年年底,中共中央正式公布了由毛泽东主持制定的“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过渡时期总路线既提出要实现国家工业化,又提出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按照当时的说法,过渡时期总路线是“照耀一切工作的灯塔”。由于工业建设需要庞大的资金,因此垦荒建场资金很容易受到冲击。1954年4月20日,《解放日报》社论写道:“国家要进行工业建设,特别是要集中主要力量于发展重工业,因而就不可能对农场作过多的投资。农场应该服从国家的整体利益,精打细算,以求尽量减少国家投资,并多为国家生产粮食,支援工业建设。”[19]1741955年4月1日,《人民日报》的社论重申了这一观点。社论指出:“在我国当前条件下,还不可能大量发展国营农场。因为大量建设国营农场,需要有庞大的资金;国家当前投资的重点是工业,尤其是重工业,以便打下国家工业化的基础,还不能把大量资金投放在国营农场方面。”[6]正因为国营农场的主要作用被定位为示范带动,因此在建设资金缺乏的背景下,国营农场规模很难继续大规模扩张。

在国营农场规模受到约束的情形下,毛泽东从战略高度和长远角度提出了不同的看法。1955年7月31日,毛泽东在《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讲话中指出:“如果我们不能在大约三个五年计划的时期内基本上解决农业合作化的问题,即农业由使用畜力农具的小规模的经营跃进到使用机器的大规模的经营,包括由国家组织的使用机器的大规模的移民垦荒在内(三个五年计划期内,准备垦荒四亿亩至五亿亩),我们就不能解决年年增长的商品粮食和工业原料的需要同现时主要农作物一般产量很低之间的矛盾,我们的社会主义工业化事业就会遇到绝大的困难,我们就不可能完成社会主义工业化。”[13]431毛泽东的这一论述,为国营农场的规模扩张提供了理论支撑。在毛泽东看来,国营农场在社会主义工业化的背景下不仅不应该被限制,而且要大力扩张。因此,毛泽东说:“同农民的农业生产合作化运动的发展同时,我国已经有了少数社会主义的国营农场。到一九五七年,国营农场将达到三千零三十八个,耕地面积将达到一千六百八十七万亩……国营农业在第二第三两个五年计划时期内将有大规模的发展。”[13]421

但是,毛泽东的主张在一定时间内并没有引起党内的重视,这在1955年10月召开的七届六中全会扩大会议上有集中体现。陈伯达在会议决议草案的说明中,完全没有提及国营农场。而会议通过的决议也只有一句话讲到国营农场——“应该加强国营农场的工作,使国营农场对于合作化运动更多地起帮助和示范的作用”。[22]299从这句话也可以看出,决议秉持的还是1953年《人民日报》的短评《不应盲目扩大国营农场》的观点,文件强调的还是国营农场的示范带动功能,而不是生产功能。《人民日报》为七届六中全会决议配发的社论中,同样也没有提到国营农场。这些忽视国营农场的做法,引起了毛泽东的注意。在会议的最后一天,毛泽东在讲话中指出:“这一次没有人讲国营农场的问题,是个缺点。希望中央农村工作部和农业部研究国营农场的问题。将来国营农场的比重会一年一年大起来。”[23]213

为了大力推动国营农场的发展,毛泽东在领导制定《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以下简称“四十条”)时对国营农场予以特别的重视。1956年1月26日发布的该文件“草案”第二十节专门讲国营农场。“草案”写道:“从1956年开始,在12年内,要求国营农场的耕地面积由1955年的1336万亩增加到14000万亩。必须积极改进国营农场的经营管理工作,提高产量,厉行节约,降低成本,使国营农场在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方面都能发挥应有的示范作用。”[24]16事实上,在“草案初稿”中,国营农场耕地面积的发展计划更为宏大,拟增加到2亿4000万亩。[25]101957年10月发布的“修正草案”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将国营农场耕地的目标面积降低到1亿亩。[26]14虽然发展目标有所降低,但在当时的条件下,仍可谓雄心壮志。

随着“四十条”的实施推进,毛泽东等人对国营农场的认识也在深化。“四十条”的“修正草案”提出国营农场不仅应该参与到城市蔬菜供应、土壤改良和植树造林等工作中去,而且在繁育和推广良种中要大有作为。文件写道:“中央和地方的国营农场应当成为繁育农作物良种的基地,积极繁殖和推广适合当地的农作物良种”。[26]11与此同时,“修正草案”对国营农场的指导纲领由“发展国营农场”改为“办好国营农场”。文件提出:“要求所有的国营农场,团结和帮助周围的农业合作社,在生产技术方面发挥应有的示范作用。国营农场应当实行多种经营,提高劳动力利用率;不断地改进生产技术和劳动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必须厉行节约,贯彻执行勤俭办农场的方针,改善工资制度,既要增加产量,又要降低成本”。[26]17

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全国农垦耕地面积从1953年的447万亩,增加到1976年的6141万亩。[27]186—189人们熟知的“北大荒”变成了“北大仓”。经过长期开发建设,目前农垦耕地面积约1亿亩。这与“四十条”(修正草案)提出的农垦耕地规模刚好吻合。耕地规模的大幅扩张为农垦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特殊作用奠定了坚实基础。目前农垦粮食总产量为720亿斤,商品率高达90%;天然橡胶、棉花、牛奶产量分别占全国的45.9%、27.3%和11.6%。[1]由于农垦农业生产规模化、市场化和组织化程度高,因此,舆论普遍认为农垦“抓得住、调得动、应得急”,是“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应的可靠保障”。[1]农垦强大的生产能力,为当下乡村振兴尤其是精准扶贫中一部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赢得了空间。

三、助推国营农场经营方针的变革

相对于毛泽东对中国农垦在思想理论和建设规模上的影响,毛泽东对国营农场经营方针的影响则要隐微得多。以往的研究成果中也很少提及这一点。比如李书卷主编的《毛泽东屯垦思想研究》一书,基本上没有揭示这方面的联系。事实上,毛泽东在新中国成立以前就对军队大生产运动的方针进行过直接的指导。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领导制定“四十条”等文件,对国营农场经营方针的转变提出了具体要求。与此同时,毛泽东所提出的农村发展思想,也影响了国营农场经营方针的变革。当然,这一变革主要是由农垦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王震来实施推动的。

正如前文所述,军队是我国农垦事业的重要建设力量。毛泽东不仅强调军队要参加生产劳动,而且对军队生产运动的方针极为重视。早在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就对军队大生产运动提出了以农为主、多种经营的思想。1942年12月,毛泽东在总结大生产运动时表扬了三五九旅的成绩,并展开了分析。他说:“首先,三五九旅的领导同志掌握了以农业为第一位、工业与运输业为第二位、商业为第三位的方针……建立了农业、工业、运输业与商业的一系列的比较完备的企业,打下了一个能够达到完全自给的经济基础。”[9]1111943年10月1日,毛泽东在党内指示中又指出:“党委、政府和军队,必须于今年秋冬准备好明年在全根据地内实行自己动手、克服困难(除陕甘宁边区外,暂不提丰衣足食口号)的大规模生产运动,包括公私农业、工业、手工业、运输业、畜牧业和商业,而以农业为主体。”[28]911

新中国成立后,国营农场并没有继承人民军队原来的生产经营经验,而是在苏联影响下,基本上都实行单一化经营方针。当时,友谊农场非常具有代表性。友谊农场于1954年建立,是“一五”计划期间苏联156个援助项目中唯一的农业项目。友谊农场建成后实行单一经营,对畜牧业、工副业生产不重视。1955年到1957年间,农场为了满足自身基建需要,虽然建立了一些制砖、制瓦和锯材工业,兴建了小型谷物加工厂,但是规模和产量都很小,而副业生产更是空白的。[29]106

单一化经营方针不仅导致我国国营农场劳动力资源和自然资源的浪费,而且加大了国营农场的经营成本。因此在中国工业化亟需大量资金背景下,这一经营方针的调整显得更为迫切。而在这一调整过程中,毛泽东起了极为重要的推动作用。1957年10月26日,毛泽东领导制定的“四十条”(修正草案)在《人民日报》全文刊发。该文件不仅明确提出要“办好国营农场”,而且强调“国营农场应当实行多种经营,提高劳动力利用率”。[26]17与此同时,毛泽东这一时期关于农村发展的思想也对国营农场产生了影响。毛泽东高度重视多种经营在农村发展中的作用。[30]271958年8月,毛泽东在视察山东农村时指出:“还是办人民公社好,它的好处是,可以把工、农、商、学、兵合在一起,便于领导。”[31]60正是在毛泽东这一思想影响下,时任农垦部部长王震明确提出:“人民公社的工农商学兵、农林牧副渔就是国营农场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方针。”[19]394

虽然毛泽东指出了国营农场经营方针调整的方向,但是国营农场的多种经营究竟应该如何进行,一开始并没有具体的实施方案,要靠在实践中去摸索。1957年,邓子恢在中共八届三中全会上提出:“农场应该允许搞农产品加工,如自己榨油、榨糖(在没有糖厂地方)、碾米、磨面、腊肉、腌鱼等,以减少运输力和周转层次。”[32]1591958年3月,朱德在指导农场工作时指出:“农场除发展主业外,要因地制宜地进行多种经营,农、林、牧、禽等都要发展起来,养猪已经搞起来了,猪身上的东西如鬃、肠衣、皮、肉、骨等均可以加工。牛、羊、毛皮等也一样可以加工。……南郊农场多种经营搞的好,供给了首都牛奶、蔬菜、果品的需要。”[19]3101958年5月,王震在八大二次会议的书面发言中,将农场的“多种经营”解释为“实行与农、牧、林、渔相结合的以及发展农副产品加工的多种经营”,并提出“农场职工必须有多工种技能,除农场内部多种经营,多工种协作外还要同工、矿、交通运输、建筑工程等事业广泛协作。过去有些农场的房屋规定要由城市工程公司承包建筑,木材不准农场自己采伐,一定要用国家调拨的好木材,那是错误的”[19]314。1959年1月,农垦部明确指出:“今后国营农牧场的经营方针,仍是农林牧副渔的综合经营,生产任务主要是:(一)经济作物,如大豆、棉花、花生及其它植物油料等。(二)畜牧产品及畜牧加工产品。(三)热带特种作物,如橡胶等。(四)培育优良种畜和农作物优良品种。”[19]329在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和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农场也开始办工业。王震指出:“现在不少农场已经有了一批现代工业,基本上贯彻执行了为农牧业生产服务的方针,如化肥厂、炼油厂、农产品加工厂、木材加工厂、农业机械修理和农具制造厂等等。”[19]392在这一时期,标志性的谷物农场——友谊农场也开始改变单一经营的方针,发展工副业,使农场的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特别是工业发展有了很大的进步。[29]107

1959年7月,农垦部对农场多种经营有一个总结。农垦部指出:“事实证明,国营农场在国家统一的计划经济的原则下,按照不同地区的经济自然条件,集中的生产出口产品,工业原料(华南橡胶、新疆棉花、青海油料),城市副食和培育优良种畜的任务和按计划直接向国家交售产品,是有利于巩固、提高和发展全民所有制的国营农场经济,有利于农场计划生产,计划管理和有计划的建设,有利于农场多种经营和专业化的生产,有利于农场积累资金扩大再生产,以减少国家对农场的大量投资,也有利于中央和各省市(区)集中抓农场解决有关商品的需要,从而就有可能更好的调整与农民的关系。”[19]351

跟农村地区一样,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初国营农场多种经营的推进并不是一帆风顺,也经历过曲折。但是,国营农场多种经营方针的恢复比农村要快一些。1964年“农垦五条”和1965年“农垦十六条”,又重新提出要改变单一经营的方针。1964年9月,中央批转农垦部党组关于党组扩大会议对几个主要问题讨论意见的报告。这个报告后来被称为“农垦五条”。它的第一条和第五条分别写道:“必须彻底改正硬搬苏联单一经营方针,必须实行一业为主,农牧结合,多种经营的方针”,“国营农场应当建立自己的小型的粮、油、糖加工厂,以利用农闲劳动力发展生产,有关部门应当支持”。[33]203—204在“农垦五条”的指引下,农垦部制定了“关于改革国营农场经营管理制度的规定(草案)”。这个文件后来被称为“农垦十六条”。1965年4月6日,中央批转农垦部党组关于“农垦十六条”的报告。其中一条写道:“国营农场必须充分利用各种劳动力,在搞好主业生产的同时,积极开展多种经营。除发展畜牧业和林业外,还应积极发展农产品的加工业、副业和手工业,既为社会增加产品,又解决农场生产和生活的自给需要。”[34]139—140“农垦五条”和“农垦十六条”关于多种经营的规定是当时农垦系统摆脱照搬苏联做法的重要体现,也取得了实际效果。1965年12月1日,农垦部副部长陈漫远在国营农场经营管理制度改革座谈会上高度评价“农垦五条”和“农垦十六条”。他在总结发言中指出:“贯彻‘五条’和‘十六条’以后,成效显著,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解放了生产力,发展了多种经营。促进了扭亏增盈,绝大多数职工增加了收入。”[35]431

“农垦五条”和“农垦十六条”的文件精神,在“文化大革命”结束后重新被激活,甚至走得更远。1978年11月,在京召开的农垦座谈会提出要尽快把国营农场办成农工商联合企业。值得注意的是,会议认为这一做法“是进一步落实毛主席关于工农商学兵相互结合、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的伟大思想的具体实践”。[19]951

农垦座谈会后,国营农场多种经营快速发展。1979年8月1日,农垦部颁布《国营农场工作条例》(试行草案)。文件提出:国营农场要“因地制宜地实行一业为主、农林牧副渔多种经营的方针”,“要按照工农结合、城乡结合、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有计划地兴办农畜产品加工业,发展推销自己产品的商业,为尽快建成农工商联合企业创造条件。”[19]955—956而在实施过程中,有些农场的部署远超文件的精神。曾经深受苏联影响的友谊农场同样非常具有代表性。1984年友谊农场四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将农场今后经营方针确定为:“农场必须继续解放思想,坚持大胆改革、探索新路、抓实农业、大上工业,全面发展以林、牧、副、渔为主的多种经营,疏理流通渠道,发展商品生产,搞活农场经济,鼓励全场干部、职工勤劳致富,扭转‘一穷二死’的被动局面,全面提高经济效益,把农场建成农工商综合经营的现代化农业企业。”[29]107—109从这里可以看出,友谊农场作为我国谷物农场的标杆,在这一经营方针中并没有强调“一业为主”,而是将工作重心放在 “多种经营”上了。

农垦对“多种经营”的重视很快收到了成效。农垦的工业总产值从1985年开始超过农业总产值。据最新的统计数据,2017年农垦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农垦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24.0%、45.2%和30.8%。[36]7农场经营方针的调整,提高了农场经营效益,也为农场城镇化建设奠定了基础。当下,产业带动无疑是农垦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

四、结语

毛泽东是治国理政的政治家。毛泽东的思想和智慧既体现在他的理论著述中,也体现在他的政治实践中。虽然在毛泽东的著作中,我们很难找到毛泽东关于农垦发展的长篇大论。但是毛泽东的思考和决策,被王震等农垦一线领导人贯彻和落实[37]序言1。习近平总书记在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历程时曾指出:“我们党在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提出了许多正确主张,当时没有真正落实,改革开放后得到了真正贯彻,将来也还是要坚持和发展的。”[38]112我国农垦在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探索很好地印证了这一点。新中国农垦事业得到过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的热情帮助,也曾深受兄弟国家的影响。但是中国共产党在独立自主精神指引下,结合中国实际进行了艰辛探索,从而在农垦事业中开辟了出一条中国道路。中国共产党对农垦事业的成功探索,成为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时期经济领域“红色基因”的一部分,值得倍加珍惜。

抚今追昔,鉴往知来,在回顾毛泽东丰功伟绩的过程中,我们既要铭记历史,缅怀先辈,又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积极汲取农垦发展的成功经验,加强垦地互动,助推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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