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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地区公民网络政治参与问题研究

2018-02-11段会平吕永红

贵州民族研究 2018年3期
关键词:网民少数民族民族

段会平 吕永红

(新疆大学,新疆·乌鲁木齐 830000)

一、民族地区网络政治参与的主体特征

网络政治参与的最大主体是网民。网民与现实生活中的“公民”既有联系又有不同。网民首先是公民,但又多了一个“网络使用者”身份,是从个体自我意识出发、根据使用网络的态度、网络活动的特征以及网络活动的行为效果等特点进行界定的使用者。民族地区网络政治参与最大的主体也是网民,但是民族地区同非民族地区的网络参与主体在规模、增速、性别、职业、宗教因素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

(一)规模小,增速快。我国民族地区地处边远,研究数据显示,民族地区的网民规模小于非民族地区。但是民族地区网民的增长率一般高于非民族地区的网民增长率,比如《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止2016年12月,我国网民已达7.31亿。新疆通信管理局发布的《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互联网发展报告》显示,2016年新疆网民规模达到1296万,虽然新疆网民仅占全国网民总数的1.7%,但占全区总人口的54.9%,这比全国平均互联网普及率(53.2%)还高。从这组数据可以推出,民族地区网民规模的增加,势必会带动网络政治参与人数的增多,这对政治参与制度的执行及网络环境的维系将是也一次巨大的挑战。

(二)性别年龄比例失衡。截至2016年底,中国网民男女比例为52.4:47.6,性别结构进一步与人口性别比例逐步保持一致。但据调查发现,民族地区网民性别比例男性略高于女性,并且网民年龄偏年轻化,截至2016年12月,10-39岁群体占整体网民的73%。其中20-29岁年龄段的网民占比最高,达30.3%;10-19岁、30-39岁群体占比分别是总人数的20.2%,23.2%,民族地区年龄结构虽然基本与全国同步,但民族地区网民的性别比例以及年龄结构偏年轻化将对网络政治参与的热情度、成熟度、以及理性程度产生重要影响。

(三) 网络政治参与呈现“精英化”。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6月,学生是中国网民中最大的群体,占比为24.8%;其次是个体户或自由职业者,占比是20.9%;另外企业/公司的管理人员和一般职员居第三位,合计占比为15.1%。但民族地区网民学历构成明显高于全国水平,三分之二以上网民学历是高中以上。文化素质较高的网络政治参与者有助于政治参与水平的提高,但是在民族地区,初中学历以下占比达80%,因此对应该是“大众化”的网络政治参与来说,网络参与仅局限于高学历人群,将会不利于网络政治参与的健康全面发展。

(四)宗教信仰影响力大。在民族地区,有宗教信仰的民族同胞占地区总人口数中很大的比重,超过人口总数的一半。在现实生活中,宗教人士对公共事务有着强烈的兴趣,网络普及后,他们借助网络平台传播政治、宗教思想,并对国家制度和政府工作发表评论和意见,以表达明确的政治诉求,争取更多的民族利益,由于他们的身份影响,往往会因网络衍生为网络政治参与中的政治精英。他们还通过一定的方式把网民有效地组织起来,使其政治活动影响力的范围从网络扩展到现实社会。这些有着明显宗教性质的论坛平台,代表着以共同宗教、民族为基点的网民在网络中的聚合。民族地区的宗教网络社团,体现了民族政治参与的特点,是政治参与中不能忽视的主体。

二、民族地区公民网络政治参与方式及影响

现实生活中公民参与政治有选举代表、政治投票、信访、参与听证会议等方式,网络政治参与作为一种新型的政治参与方式与以其特有的功能影响着政治生活和政治发展。不论民族地区还是非民族地区的网络政治参与者,基本都采取类似的参与方式,具体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网络获取政治信息

网络传递信息方便快捷、成本低,互联网推广普及后,网络获取信息已成为公众获取新闻资讯的主要渠道之一。截至2017年6月,我国网络新闻用户人数为6.25亿,其中,手机网络新闻用户人数达到5.96亿,网民通过浏览人民网、新华网、凤凰网等大型网站,及时了解时事要闻,获取最新政治资讯。同时通过访问政治论坛或者政治博客,根据自己兴趣偏好和阅读习惯,收集提取所需的政治信息,从而形成新的政治看法,这一过程不仅提高了网民对于信息的理解与分析,还提高了政治参与的能力。但在以往,国家和政府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现代化建设的制度决策出现了偏差,轻政治重经济,轻文化重制度,造成了民主参与政治渠道不畅通,公民政治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等诸多弊端,网络技术的发展,为少数民族政治参与开拓了新渠道,使公民只要拥有联网的计算机,就可以轻易地参与国家和地区政治生活,查询政府服务计划及实施情况,了解政府各种非机密信息,为参与政治决策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二)网络表达政治意愿

与传统参与政治的方式相比,网络参与政治在表达政治诉求和意愿时不仅方便、快速,而且参与成本更低,更能体现民主科学决策。网络的便捷极大提高了群众参与政治的热情,同时微信、易信、政治博客、电子邮件等信息软件平台的出现使网民可以同步跟踪事件进度,随时对热点给予关注,自由畅通地表达自己的政治见解和利益要求。据统计,目前我国有网络论坛130多万个、博客2亿多个,网民每天博文发布在400万篇以上,各类论坛每天新帖文如雪片飞舞,难以计数。借网络发表建议和意见,可以有效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这是一种参政议政便捷方式。国务院新闻办明确表示“互联网已经成为中国民众自由表达意愿、参政议政的重要渠道,是十分重要的话语平台”。借助互联网问政,丰富了我国的民主政治形式、推动了我国民主政治不断发展。同样,网络政治参与打破了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公民由于受到地理位置、经济水平、民族风俗、宗教信仰等诸多因素的制约,为少数民族地区公民政治参与开辟了新颖高效渠道,少数民族地区公民可以直接在网络信息平台上对政府民族决策、制度执行及敏感的政治问题等发表自己的意见,扩大少数民族政治参与主体的范围,满足了实现民族平等的客观要求。借助互联网,民族自治地区的公民对国内外形势、国家政策、热点公共事件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实现了民主平等,这不仅有利于塑造和培养少数民族公民的民族情感和国家认同感,也有利于地区政府有效开展工作,促进民族团结,维护地区稳定。

(三)网络舆论监督

互联网的开放与互动,保证了普通群众的表达自由和权利。而自由的网络信息发布空间,也促生了强大网络监督。我国作为网络大国,利用网络监督进行政治参与,发展极为迅速,据民意调查,当生活中遇到不良和不公的事情时,几乎所有人都会选择网络曝光,借网络舆论来寻求社会正义,维护政治经济权益。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提升了公民公平正义获得感,网络监督对我国政治文明进程起到了推动作用,规范了政府依法行政,依法执政。这种网络监督在少数民族地区也发挥了明显作用,由于我国地区间特别是民族地区和非民族地区之间网络政治参与资源获取、意见表达、权力运用等方面都有差距。导致了少数民族群众因民族利益和政治诉求问题产生不满,影响了地区稳定。另外非民族地区对于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的了解仍不够充分,很容易因为“无知”或“知之不清”造成非民族地区对民族地区的误解甚至是歧视。而网络政治参与在打开民族地区与非民族地区交流平台的同时,也引发了不同思维习惯、不同认知程度之间的交流与碰撞,为有效解决民族地区问题提供了决策参考和舆论基础。

(四)网络选举与投票

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增强了民族自治地区的民众政治参与意识,他们利用网络随时随地地关注时政和地区热点问题、发表评论意见,表达自身意愿和政治诉求。其主要手段之一就是网络投票和参与网络选举活动,简便快捷。但要指出的是,由于政府网络权威的失位,网络政治参与的匿名和开放,网民可以在虚拟空间中随意发表言论,当自身的利益诉求不能满足时,就会弱化对自我言行的约束,有些网民盲目跟风,发表的言论缺乏理性、可能会引发群体性的挫折感,煽动不满情绪,扰乱了网络环境秩序,埋下了无政府主义的祸根。当网络政治参与的扩张超过了政治系统所能容纳的限度,政治系统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就会受到动摇和削弱。

三、民族地区网络政治参与的发展瓶颈

作为新型媒介和政治参与手段的网络正在飞速发展,但国家与其配套的制度和法律法规明显滞后,再加上民族地区民众素质参差不齐,民族地区网络政治参与必然会遇到发展瓶颈。

(一)政府层面对民族地区政治参与的制约。

网络秩序管理不能仅靠网络规则的维系和网民的自我约束,更依赖于政府通过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来引导、约束、规范人们的网络行为。但是我国特别是民族自治区的配套制度供给落后于民众制度需求,缺乏相应制度规范以及制约机制,少数民族地区网络政治参与,势必会造成民主运行边界冲突与失位,从而出现网络政治参与的失范。

(二)网民层面对民族地区政治参与的制约。

“不同阶层成员的社会经济地位差异和政治参与之间的关联度愈加明确”。由于少数民族群众的教育程度、经济水平和社会地位差异,从而分化出不同的社会阶层,从上面少数民族网民参与的统计数据来看,少数民族地区的网络政治参与属“精英化参与”,成为高学历和高社会地位群体的“专利”,受经济能力和学历水平的影响,低学历、低收入群体在网络政治参与中已经没有了声音和位置。当政府信息传递和网民信息接受出现不对称,认为自身的经济利益和政治权利不能得到有效保护时,他们就会被民族主义者、极端分子利用和煽动,通过网络非法结社,组织进行民族暴恐事件。如何有效利用网络传递政府声音,疏导民族群众情绪,培养其公正的政治心理就成了政府和社会必须面对和考虑的问题。

(三)技术层面对民族地区政治参与的制约。

网络的普及和发展,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少数民族地区与发达地区之间数字网络发展的不平衡,但是网络的发展也造成了网络信息良莠不齐和网络信息大爆炸,使政府在筛选甄别有效政治参与信息的难度大大增加,增加了政府信息采集成本,影响了政府信息采集的效率。由于网络信息传播速度快,范围广,一些因社会焦点问题产生的网络问政对政府的回应和处理增加了压力,如果回应迟缓,将会损坏政府形象,降低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度和依赖感。随着公共网络的进一步对接,服务公众和社会的政府公共网络极易被网络“瓶颈”和受到网络攻击,网络瘫痪,信息泄露等风险在进一步加大。

四、促进民族地区公民网络政治参与规范化发展的路径选择

(一)加快完善民族自治区网络立法,疏通网络民意社情的采集渠道。政府是政策制定的主体,也是少数民族网络政治参与得以稳定高效运行的政治变量和精神原力,针对法律法规在互联网空间的缺位或是不配套,政府应该加快完善民族自治地区网络立法,界定网络犯罪行为,明确和细化网民与政府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使依法治网真正有法可依;另外要注重网络资源的整合,充分发挥政府政务网络平台的引领和导向作用,同时将人大的监督力量纳入到整个监督体系当中来,充分发挥人大立法和行政立法的双重功效,还有就是少数民族地区的政府官方网站要在首页醒目位置公布网络社情民意采集的方式,让网民通过信箱、热线、论坛实现网络政治参与,从而保证良好政治生态。

(二)大力发展民族教育事业,在提升网民素质的基础上培养网络“舆论领袖”。网络政治参与中,如果说政府是主导,那么网民就是主体。在影响少数民族地区网络政治参与的诸多因素中,网民的受教育水平直接影响了少数民族网络政治参与的程度,只有大力发展少数民族教育事业,才能提高民众信息技术的驾驭能力,使他们积极介入网络政治,避免少数民族网络政治参与渠道的窄化。但教育是一个长期的工程,不可能在短期内就使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能力得到明显提高。所以培养网络政治参与的“舆论领袖”是有效提高网络政治参与度的一个契点,在少数民族地区,民族学者、宗教人士、知识精英最适合这一角色,通过他们在网络的发声,传承和宣传优秀的民族文化,架构起少数民族和政府间沟通的桥梁,从而引导树立少数民族网民正确的网络伦理道德观念,强调道德自律和政治参与责任感,培养共同体意识和国家认同。

(三)优化民族地区网络配置,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配置和优化少数民族自治地区的网络基础设施,确保偏远地区的少数民族公众能够第一时间掌握时政信息,利用信息管理为少数民族经济的发展服务。加大地区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找出信息频发的规律,把握信息发展的动态趋势,重视网络通信安全,确保政府网络参与平台的稳定运行,同时加强网络信息的收集、甄选,并对失真信息与非法舆论及时进行澄清和调控,及时取缔和严厉打击网络非法结社和网络犯罪,迅速稳妥地处理突发性事件,为少数民族网络政治参与营造和谐良性的信息环境,维护地区稳定,促进民族团结。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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