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有偿补课,承诺容易践诺难
2018-02-11何勇海
文/何勇海
背景:江苏省教育厅于2018年11月21日发布《关于开展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活动的通知》,要求全省中小学教师在2018年11月30日前都要签署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书。今后,中小学教师调动、评先进、晋职晋级等都需要提供没有从事有偿补课的证明。签署承诺书后,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自查自纠,杜绝一切有偿补课活动。(11月22日《海南日报》)
“课上不讲课下讲,校内不讲校外讲”,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饱受社会诟病多年,尽管相关部门颁出道道禁令,然而,由于早已形成一条完整利益链,有偿补课现象在不少地方依然普遍存在。它损害了未补课或无钱补课的大多数学生获取知识的权益,加重了补课学生的家庭经济负担;也是在偷偷掠夺优质教育资源,破坏正常教育秩序,侵蚀学校教育肌体;还带坏了教育风气、社会风气,人为制造教育不公平。因此,治理有偿补课必须下狠手。
对于江苏这份公开承诺书,有人称其为“史上最严”。确实,其内容全面,堵住了有偿补课的方方面面:不在住所或其他场地开展有偿补课;不在校外培训机构参加有偿补课或担任任何职务;不参加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不到居住地以外开展异地有偿补课;不组织、推荐、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不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不从事其他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这就为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划清了界线,也为治理者提供了依据。
而且,对于明知故犯、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违法者,处理手段也显示出要刹住有偿补课歪风的决心:一经发现,一律先停职;对治理有偿补课不力、不上报违规处理结果的中小学校长、书记和教育部门主要负责人将被问责,在各类考评中一票否决。“一律先停职”“一票否决”等措辞,让公众对当地根除有偿补课这股不正之风充满了期待。
不过,让全省中小学教师签署公开承诺书容易,而要保证全省中小学教师“凡诺必践”,真正远离有偿补课,却颇为困难,实在考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行政智慧与作为。制度再严厉,如果执行者不将制度落地、违反者不被严惩,一切都将形同虚设。实际上,这些年,让管理对象集体签署公开承诺书的做法十分流行,比如廉洁承诺、安全承诺、诚信承诺等,然而不少承诺最终沦为“空头支票”。江苏必须想方设法确保拒绝有偿补课的承诺不“放空炮”。
新闻中提及,各地各校要畅通投诉渠道,公开举报电话、信箱,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让学生与家长举报教师有偿补课不现实,他们会担心被教师或学校打击报复,应将公开举报方式在各类媒体广而告之,依靠第三方力量来监督举报。也应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师资予以调查核实,将来自中小学校的教师清理。教育部门应常态性地联合媒体,像对待“四风”问题一样,进小区、入学校,对教师有偿补课明察暗访,查到一例,通报一例,曝光一例,从重处罚,以产生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