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社会管理 完善干预机制
2018-02-11张西流
文/张西流
背景:辽宁建昌通报致5死19伤的冲撞事件:经公安机关侦查,犯罪嫌疑人韩某华,男,29岁,建昌县人,无业。该人性格内向偏执,心胸狭窄,近期因夫妻矛盾,轻生厌世,产生极端思想,采取驾车冲撞方式,随机选择作案目标,导致案件发生。(11月23日《人民日报》)
即便是犯罪嫌疑人韩某华已被刑拘,但是如果不去探究该事件深层次的原因,不去检讨社会干预机制的缺位,难免会有第二个甚至更多的“韩某华”横空出世。
勿庸讳言,近年来,轻生厌世、报复社会的恶性事件时有发生。2014年2月27日,贵阳发生公交车纵火案,致6死35伤。犯罪嫌疑人苏某因报复社会,在贵阳市237路公交车上将一汽油桶点燃,酿成此次悲剧。2017年6月5日,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一位老人因家庭矛盾选择跳河轻生,面对两名救人的警察,老人非但不配合,反而勒住两人的脖子往水里按,并叫嚣“死了也要拉年轻人垫背”,其险恶和凶残的行径,令人不寒而粟。
上述这些轻生厌世、报复社会的案例,均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犯罪嫌疑人面临家庭矛盾和生活压力,当这种压力已不堪重负,又得不到外力来帮助其化解时,便会采取“死了也要拉人垫背”等极端方式去减压和发泄。换言之,一些人选择轻生厌世、报复社会,源于社会干预制度缺位。在社会转型时期,不法侵害和不公平的因素增多,而整个社会无论是来自政府的制度建设、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和公共救济,还是来自民间组织的各种服务都是不健全、不完备的,甚至很多根本就没有建立起来。
一些社会群体,尤其是一些生活在社会底层中的弱势群体,很难找到某种适合自己解决问题的渠道,不伤害自己,或者伤害他人,可能他一辈子都不会获得一个平等对话的机会,这是我们制度上的缺憾。而另一种情况,也同样需要引起重视,那就是现代生活的陌生感和孤独感,很多轻生厌世、报复社会的人,可能很清楚自己的问题,别人根本无法帮助解决,但他们仅仅需要一个可以诉说的机会,寻找一个可以认真听他们讲话的对象,这种人其实需要的是来自民间组织的心理干预,而我们在这方面所能提供的渠道,其实非常有限。
如果不能完善我们的社会制度和公共服务体系,不能通过我们的积极努力,使我们的社会变得更加公平合理,即使通过法律严惩,遏制了“死了也要拉人垫背”之类报复社会的恶行,但却难以终结一些逃避现实者选择轻生的绝望。毕竟,艰难的生活和不公正感,会激发出人们无限的绝望和冲动,这会让我们的管理者防不胜防。因此,创新社会管理,要求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平时不仅要“栽花”,而且要“防刺”,即便是拔不掉一些人身上的“刺”,也要给其必要的阳光雨露,使其成为“带剌的玫瑰”,在“百花园”中共享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