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政策
2018-02-11
两部门发布2018年全国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减排改造目标
发布单位: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
发布时间:2018年8月19日
主要内容: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2018年各省(区、市)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目标任务的通知》(简称《通知》),安排2018年全国煤电完成超低排放改造4868万千瓦,节能改造5390.5万千瓦。其中,新疆、甘肃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电超低排放改造任务最重,分别为899、599和515万千瓦,河南、湖南和吉林的节能减排任务为1080、999.5和507万千瓦。
《通知》要求,各地和相关企业要加大力度、加快改造,促进煤电清洁高效发展,中部地区力争在2018年前基本完成,西部地区在2020年完成;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对于不能满足国家标准要求的燃煤机组要加快实施改造,对不改造或改造后仍不达标的机组予以淘汰关停。机组改造后的能效水平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要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国家能源局要求上报生物天然气示范储备项目
发布单位: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18年8月28日
主要内容: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近日印发《关于请上报生物天然气产业化示范储备项目的通知》(简称《通知》),提出,将建立政策支持和管理体系,完善补贴支持政策,建设一批商业化项目,初步形成生物天然气生态循环经济新业态。
《通知》指出,生物天然气产业化示范项目建设的目的在于,一是突破关键技术,形成工业化发展能力;二是探索建立商业模式,提高市场化发展水平;三是健全行业标准,完善产业体系;四是建设一批商业化项目,初步形成生物天然气生态循环经济新业态;五是建立政策支持和管理体系,完善补贴支持政策。
《通知》明确,示范项目需满足设计日产气1万立方米生物天然气或2万立方米沼气以上,容积产期率超过1.2,设计年发酵设备运行小时数超过7000小时;项目2020年底前建成投运;由专业化企业投资、建设和运行管理;满足环境保护、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不需国家补贴的光伏项目各地可自行实施
发布单位: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18年8月30日
主要内容: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无需国家补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函》,这也是自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三部委联合下发《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823号)之后,国家层面对光伏项目补贴的首次表态。
本文件中提到,对不需要国家补贴的光伏项目各地自行组织实施,及时抄送即可。在此之前,5月31日国家能源局下发了《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规定暂不安排2018年普通光伏电站建设规模,在国家未下发文件启动普通电站建设工作前,各地不得以任何形式安排需国家补贴的普通电站建设。此外,今年仅安排10吉瓦分布式光伏项目。同时,鼓励各地根据各自实际出台政策支持光伏产业发展,根据接网消纳条件和相关要求自行安排各类不需要国家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
北京对部分环保行业执行两部制电价企业免收需量(容量)电费
发布单位:北京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18年7月30日
主要内容:北京市发展改革委近期发布了《关于对本市部分环保行业实施用电支持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自2018年8月1日起,北京对电动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污水处理、港口岸电运营、海水淡化等执行两部制电价企业,免收需量(容量)电费,免收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两部制电价制,是将与容量对应的基本电价和用电量对应的电量电价结合起来的电价制度。“免收需量(容量)电费”,即免收基本电费。《通知》强调,执行上述电价政策的企业名单,由市相关政府行业管理部门确认提供,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应当依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