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学生选择的智慧是作文教学的重要任务
2018-02-11安杨华
安杨华 徐 江
我们的作文教学应该努力教会学生深思熟虑,判断善恶以及生活实践中一切应选择或避免的东西,很好地运用存在于我们之中的一切善的事物,正确地进行社会交往,洞察时机,机敏地使用言辞和行为,这样的作文教学才是有意义的。下面就以上海市2014年高考作文试题为例进行分析:
拫据以下材料,自选角度,自拟题目,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不要写成诗歌)。
你可以选择穿越沙漠的道路和方式,所以你是自由的;你必须穿越这片沙漠,所以你又是不自由的。
试题内涵非常明确,“自由”在现实生活中并非是不受任何限制的,它是相对的,而非绝对的。面对这样一道作文题,绝大多数的考生会论述什么是“自由”,为什么“自由”是具有相对性、条件性的,论述自由与规范的关系等。例如,有同学论述“是非与否,自由与不自由,需要自己定义,自己主宰。……我们认为自己是自由的,快乐的,那我们就是自由的,快乐的。这种自我定义,是旁人无法去完成的”还有同学论述“戴着镣铐跳舞,是一种坦然,一种智慧。……戴着镣铐跳舞,是一种超脱,一种境界。”这样的作文当然是教师平时作文指导的结果,这一点从中学教师对该作文题的分析中可见一斑,例如有的老师就把文章结构设计为“一、界定何为自由,何为责任,自由和责任的关系,没有责任的自由是放纵,完成责任往往就是为了自由;二、先论述没有责任的自由是放纵 再论述完成责任往往就是为了自由,……三、责任和自由是统一的。完成责任往往就是为了自由;自由需要由责任来加以调剂,以达到人类实现自我价值的目的。”无疑,这样的作文指导以及这样的应试文章都是不错的,但同时又都是没有什么意义的。因为写论述类文章的目的在于交流思想,在于让人接受一个不易接受的正确的道理。而材料所揭示的是人人皆知的道理,论述这样一个正确的、明确的、易懂的、易接受的道理的正确性是价值不大的。康德就说过“在毕竟永远没有错误可能的地方,虽然是十分正确的,但却毕竟没有意义,……例如那个学院演说家的命题:亚历山大如果没有军队就不能征服各国。”我们绝不能仅仅停留在对“自由”这样“十分正确”的认知上。我们不能面对一个正确的命题停止在诠释它的正确性上。当然,“为了显示自己的深刻而把水搅浑”的那种把简单道理说得玄之又玄的文章也是没有什么意义的。我们更需要对试题作深入理解。
“选择”的“自由”是在“必须”的“不自由”的情况下进行的,“自由”是相对的,这显然无须过多论述,但“自由”状态下的每一种“选择”未必都是恰当的,如何做出自己的恰当“选择”,显然是每一个“必须穿越一片沙漠”的人所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因此,对于这道作文题,除了要简洁地论述“是什么”“为什么”这些浅层问题外,更要着重论述的是“怎么办”的这个具有实践指导意义的问题,论述怎样在实践中把这样的认知做好,以帮助读者成为真正懂得自由的人,真正会实践自由理念的人。我们面对“必须”的客观条件强制时,能调动主观因素从容面对;我们在有选择的自由时,还需要有会选择的头脑,能把握住选择的自由,做出恰当的选择。这是人们不容易做到的,因而论述这些,才是具有实践意义的。徐江老师的下水文值得我们借鉴一下:
主观因素与实践中的“自由”“不自由”
有人说:“你可以选择穿越沙漠的道路和方式,所以你是自由的;你必须须穿越这片沙漠,所以你又是不自由的。”这则箴言告诉大家,人的自由是相对的,有限的。
但是,我不想仅仅告诉人们“自由并非意味着可以做任何事情”,我们需要讨论的问题是怎样把这段话在自己的实践中做好。当客观条件已经客观地存在那里,有“自由”的选择,也有“不自由”的“必须”性的规定,这时让事情向积极的正方向发展则取决于行为人的主观因素有何强势。
先从后边说吧!
即便“你必须穿越这片沙漠”,你是不自由的,但是,最终“必须做出决定的人正是你”。所以,我们要看到,在“必须”性的规定面前,我们自己还是自由的能动者。面对“必须”,你选择依从“必须”的规定或对“必须”说“不”,这里的关键还是做决定的人对“依从”和“不”后果代价的认知判断,乃至对其后果代价的承受、坚忍的意志。比如,当强震过后,解放军某部战士奉命救人。那怕是冒余震再发的危险,军人从自己作为军人的价值观出发,这种“必须”就没一点点强制性、压迫性,他们不会因自己不能不救而感到不自由。当然,如果一定说有不自由的话,或者说“必须”的话,那就是有的要“钻”进废墟里面去,把人救出来。因为从外面无法搬开重重障碍物。但这个“不自由”仅仅是物理条件的“不自由”。
所以,在“必须”的规定下,行为人的主观因素所起作用是不可忽视的。
回过头再论前边的话。
虽然,“你可以选择穿越沙漠的道路和方式”,你是“自由”的,但并不是就可以无忧了。在选择中,既然是选择,起关键作用的是行为人会选择的智慧。甚至可以说,会选择者才有选择的自由。选择的自由实际上是为他们提供的。缺少这种智慧的人,他们宁愿“逃离自由”。当然,他们“选择”了“逃离自由”的自由。
因此,具有“必须”性规定的担当,还必须依靠在有选择的自由时那些会选择的人来完成。
初中课文有一篇《伟大的悲剧》。文中提到两个人物,挪威人阿蒙森和英国人斯科特。他二人向世人宣告:到南极探险。探险家的使命、荣誉、承诺,使他们“必须”去南极。怎样去呢?各人有选择自由,别的且不说了,仅以他们的装备做比较。阿蒙森装备有滑雪杆、滑雪板、雪橇,还有几十只爱摩斯基狗。而斯科特装备的是西伯利亚小矮马、摩托雪橇。斯科特的西伯利亚马冻死了,吃了马肉。麾托雪橇因低温和缺油抛锚了。他们只能步行,速度很慢。由南极点未能及时回返,被暴风雪困扼,缺食、缺燃料,全军覆没。而阿蒙森的装备显然适应雪地荒原,快速、及时安全返回。
两人都“必须”去南极,两人都有选择去的路线和方式的自由。两人都勇敢地履行了自己的使命。但是,一人罹难,一人归来。传记作家茨威格虽然承认斯科特是伟大的人,但也批评他是鲁莽的探险者。什么可能都有可能,阿蒙森会选择的智慧,显然是他归来的原因之一。
我的结论是这样的:不论是不自由的“必须”,亦或是有选择的“自由”,人不能轻视、忽略自己所具有的的主观因素,即价值观、智慧、意志等。是这些因素,使“必须”的规定下能体现自己的“自由”,使有选择的“自由”时作出恰当的选择,不辜负自己拥有的“自由”。
所以,努力提高自己的素质是时刻不能忘记的!空谈“自由”与“不自由”是没有意义的!
徐江老师的这篇下水文的高明之处,就在于它不是重点论述怎样理解这段并不难理解的材料,而只是简洁地肯定了试题核心话语的内涵,然后从“怎样做”的高度非常理性地阐述了人的主观因素在“自由”选择中的重要作用。虽然选择是“自由”的,但并不是所有任意的选择都是恰当的,要做出好的选择,“起关键作用的是行为人会选择的智慧”“人不能轻视、忽略自己所具有的主观因素,即价值观、智慧、意志等。这些因素,使‘必须’的规定下能体现自己的‘自由’,使有选择的‘自由’时作出恰当的选择,不辜负自己拥有的‘自由’。所以,努力提高自己的素质是时刻不能忘记的!”对于这道作文题的这种认知,本身就体现了人的主观因素的作用。作者由试题提供的认知出发,对试题中的思想又有超越。
在论证过程中,例文结合事例分析很是中肯。特别是能结合我们初中课文提供的材料,充分利用课堂所学,这种“掉书袋”不仅不使人感到厌烦,反而亲切,是值得提倡的。我们不妨把试题的原话根据徐江先生这样的分析重新再说一遍——“阿蒙森、斯科特可以选择去南极的路线和方式,他们是自由的;阿蒙森、斯科特他们去南极探险带有比赛的性质,探险家的身份、国家的荣誉规定了他们是必须要去南极的,他们又是不自由的。但他们都去了,但一个完成了伟大的探险,一个创造了伟大的悲剧,我们都尊敬他们,但必须深入思考他们成败的原因。”我这种再叙述,只是告诉大家,徐江先生从教材中挖掘出这样的事例是多么切题,启发读者面对选择的“自由”时,该如何选择。如此论述对读者具有一定的实践指导意义,能够启迪读者的生存实践智慧。
而我们的大部分学生的作文还停留在诠释一个简单的道理的水平上,而没有提升到解决实际问题的层面上来,这是因为我们的作文教学出了问题。我们当前的作文教学存在这样一种错误倾向:重“是什么”的观点诠释,轻“怎么办”的策略谋划;重名人典故的罗列,轻自我认知的表达;重叙述轻议论;重文采轻思想。这样的作文教学是一种缺乏创造性的作文教学,这样的作文教学指导下的作文实践也不会是出色的作文实践:从应试的角度看,生产出的是大路货;从人生发展角度看,生产出的是无用货。
我们的作文教学应该努力培养学生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努力启迪学生的“生存实践智慧”,引导学生在作文中充分展现其“生存实践智慧”。贯彻落实这样一种教育理念,就意味着从学生做人、做事与做文章全部的现实的生存实践层面来认识作文教学的意义,如此我们的作文教育境界将攀上一个较高的台阶。
当然考生面对这样一道“必须”做的高考作文题,他们有“选择”怎样写、写什么的“自由”,但并不是所有选择都是恰当的,如何做出恰当的“选择”,是需要智慧的,而我们中学语文教师就是要在平时的作文教学中要启迪学生的这种智慧,这是我们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