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中国古代“富民社会”的理论体系
——林文勋《唐宋社会变革论纲》评介
2018-02-10彭丽华
彭丽华
(湖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1)
林文勋教授所著《唐宋社会变革论纲》一书于2011年在人民出版社出版,全书约29万字。林文勋,生于20世纪六十年代,云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专门史国家重点学科负责人,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经济史、唐宋史,已出版《历史与现实:中国传统社会变迁启示录》、《中国古代“富民”阶层研究》、《唐宋乡村社会力量与基层控制》(与谷更有合著)、《中国古代专卖制度与商品经济》(与黄纯燕合著)、《宋金楮币史系年》(与李埏先生合著)、《宋代四川商品经济史研究》等著作,在《历史研究》《史学理论研究》《中国史研究》《中国经济史研究》《中国边疆史地研究》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一百余篇,曾提出“钱币之路”、“历史哲学意义上的商品经济史研究”等重要学术观点。
一
《唐宋社会变革论纲》由导言、引论、主体及结论四部分组成,其中,主体部分共分为4篇。本书中的不少观点与文字,作者已经发表在《文史哲》《中国经济史研究》《思想战线》等学术期刊上。该书是作者研究唐宋社会变革问题及中国古代 “富民社会”的一项总结性成果。作者希望在中国古代社会发展阶段这一重大问题上构建自己的话语权与理论体系,提出自己的学术概念,试图以“富民社会”体系作为理论基石,重新梳理中国古代社会的历史发展变迁阶段。通读全书可以发现,作者一如既往地重视经济因素的基础与根本性作用,在构建“富民社会”这一理论体系时,作者特别强调商品经济的发展在社会变迁中的影响与作用,通过考察财富力量的崛起与富民阶层的出现,对唐宋社会变革这一传统而重要的学术课题做出了新的解释。
关于唐宋时期的社会变化,南宋时期的郑樵,[1]明代的陈邦瞻,[2](P4)近代的严复、夏曾佑、王国维、陈寅恪、钱穆都有察觉并有所论述,但影响最大持续最长的当属日本京都学派的内藤湖南。①有学者并不同意这一观点。如张邦炜先生认为在我国影响最大的“唐宋变革论”者并非日本学者,而是我国学者,分别是马克思主义史家的侯外庐,及非马克思主义史家钱穆。而日本学者“唐宋变革论”在我国影响增大是晚至20世纪80年代以后的事。 张邦炜.“唐宋变革论”的首倡者及其他[J]中国史研究,2010,(1).他于1910年在日本《历史与地理》第9卷第5号上发表了《概括的唐宋时代观》一文,文章认为唐代是中世的结束,而宋代是近世的开始。唐代与宋代在历史发展上存在着显著的差异:第一,政治上体现为贵族政治的式微与君主独裁的出现。第二,民众地位发生了显著变化。唐中叶起,因为租庸调制的崩坏,长期以来被束缚在土地上的民众获得了自由,开始摆脱了奴隶的身份。第三,官吏的选拔上,由贵族控制、左右的人才配给方式变为容许机会均等,选拔人才的标准由出身向才学转变。第四,党派的性质由唐代朋党专事权力斗争转变为宋代政治上的不同主义、政见之争。第五,经济上由唐代货币流通量较少、钱帛兼用转变为宋代繁盛的货币经济。第六,学术文艺方面的变化则体现在:经学由注重家法师法、讲究疏不破注演变为疑古之风大盛,文学如文章由重形式转变为重自由表达,呼吁复兴古文。第七,艺术方面,五代以前的画作大多强调传统风格,之后的水墨画则采用表现自己意志的自由方法;唐代的音乐以舞乐为主,乐律重视形式,主要服务于仪式。唐代以后,随着杂剧的流行,通俗艺术盛行,品味较古代音乐下降,变得单纯以低级的平民趣味为依归。
内藤湖南的唐宋历史观提出后,在整个世界的学术界引起了极大的反响,赞成佐证者有之,反对批驳者亦有之。宫崎市定撰写《东洋的近世》,将内藤湖南的观点进一步发展为唐宋变革论,并把适用范围扩展到整个东洋史研究。他指出,古代、中世、近世的三分法同样适用于东洋史及世界史,东洋史的这三个时期呈现出统一、分裂、再统一的鲜明特征;而就世界范围而言,最先进入近世的是西亚,其次是以中国为中心的东亚,最后才是西洋。他还对宋代开始的近世变化及特征诸如社会经济、政治、国民主义、文化进行了归纳,并就贱民的解放、从部曲到佃户等问题对论证宋代作为近世开始阶段的重大意义进行了深入的分析,认为宋代以后的社会呈现出明显的近世特征。
虽然有部分学者如小山正明、滨口重国等人不承认唐宋之际存在所谓的社会变革,但对于大部分的日本学者而言,唐宋之间存在重大改变、宋代作为具有转折意义的历史阶段是一个真实的学术话题,因而在日本引起了广泛的讨论。然而,不管是内藤湖南还是宫崎市定的观点,都受到了不少学者的批驳。东京学派前田直典撰写《东亚古代的终结》批判了视唐代为中世、宋代及以后为近世的观点。他根据大土地耕种者的演变即唐中期以前大土地主要由奴仆耕种转变为后来的佃农耕种,提出“唐代末年古代终结说”,实际上将宋代视为中世。周藤吉之通过批判宫崎市定有关宋代为近世的论证,也得出了同样的结论。石母田正、仁井田陞等人则认为唐宋变革实际上是从唐代的奴隶社会变为宋代的农奴制社会。渡边信一郎通过考察均田制瓦解前后农民、主客户的依附、纳税对象,认为唐宋变革是从国家奴隶制转变为国家农奴制。
内藤湖南的观点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国学者与欧美学者。不过,有学者慎重指出,中国学者如钱穆、侯外庐所提出的“唐宋变革”论基本上是独立形成的,并非是因为受到内藤湖南等日本学者的影响。[1]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下,在“打破王朝体系、按照社会性质分期”的中国封建社会内部分期问题的大讨论下,中国学者从唯物史观对唐宋变革进行了解释。侯外庐通过考察土地所有制、阶级关系、农民的人格隶属关系、剥削制度、地租形态、党争、农民战争,认为唐宋社会是中国封建社会由前期向后期的转变。[3]胡如雷、漆侠等先生同样重视土地制度的变革,并从阶级斗争、租佃关系、思想学风的更新等方面阐释了唐宋之间的转变。胡如雷先生认为唐宋间的演变是量变过程中的局部演变,在社会性质上并没有发现根本性的变化。[4]漆侠先生认为“中唐以来的经济关系的变革”,“从土地国有转为私有,从土地所有权到分配制度的全面变革”,“这些变革适应了劳动生产者的积极性,从而极大地推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在社会变革是性质上,是从“唐代的国家农奴制转变为宋代地主制”。[5]20世纪80年代以后,日本学者的唐宋变革论深刻地影响了中国学者,直到今天。
与中国学者突出土地制度、阶级关系的变革不同,美国学者特别重视商业、思想文化变迁的历史影响。包弼德在《斯文:唐宋思想的转型》中提出,唐宋之间的改变体现在:在社会史方面,从唐代世家大族到北宋的文官家族,再到南宋的地方精英;经济史方面,宋代的商业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文化方面体现得最为突出,唐代基于历史的文化观转向宋代基于心念的文化观,从相信皇帝和朝廷应该对社会和文化拥有最终的权威,转向相信个人一定要学会自己做主,在文学和哲学中,人们越来越有兴趣去理解万事万物是如何成为一个彼此协调和统一的。[6]刘子健则认为唐宋转型的重要阶段发生在北宋与南宋之交。[7]在北宋灭亡以前,经济重心已经转移到长江三角洲,南宋建立之后,又发生了文化和政治上的转折。这一转折不仅使南宋呈现出与北宋截然不同的面貌,而且塑造了此后若干个世纪中的中国形象。北宋的特质是外向的,而南宋在本质上却趋于内敛。
尽管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西欧中心论、历史的终点是现代性的实现、封建制理论的动摇,唐宋历史观受到了越来越多的挑战,但不可否认的是唐宋变革论深刻影响并推动了20世纪的唐宋史研究的发展。林文勋教授《唐宋社会变革论纲》一书的第1篇《总论》部分,便是在总结与评价20世纪的唐宋历史观的基础上,提出了从新角度即商品经济的历史观来解构唐宋史及唐宋变革。作者将唐宋社会变革归因于生产力与商品经济的发展。唐宋社会的商品经济体现在商品流通的活跃、市场关系的扩大及其影响的加强、商人资本的崛起、货币制度的飞跃等方面,这种具有流动性和分化性的经济形式,对唐宋社会变革的影响体现在三个方面:(一)资源配置与优胜劣汰的市场化趋势冲击了原有的经济、社会关系,促使了原有社会各要素进行流动并重新组合,从而赋予唐宋社会开放和流动的特征。(二)商品经济的分化性导致了财富力量的崛起,孕育了新的社会力量,形成了一个新的“富民阶层”,他们成为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主角,改变了社会的阶级结构、生产关系并有效地稳定了统治阶级的统治。(三)以市场为导向、讲究利益的商品经济引起了整个社会价值观点的变化,言利思想盛行,不断与传统价值观念斗争,并最终导致了功利主义学派在商品经济发达的浙东地区兴起。作者强调价值观念的改变是一种深层次的变化,因为价值取向在很大程度上规定着社会发展的方向。这是非常有见地的。思想文化不可能脱离实际的社会生活,人类的价值取向不能完全独立于所处时代的思想和政治潮流。
二
经济史一直以来都是宋史研究最受关注的领域,自20世纪四十年代以来,学术界围绕宋代的赋税、土地、庄园、财政、租佃制度等问题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宋王朝首次确立了一套系统的商税征收制度,商税成为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表明商品经济在宋代的重要发展。作为经济史重要组成部分的宋代商品经济也吸引了众学者的关注,加藤繁、宋晞、蒙文通、漆侠、陈智超、李埏、李华瑞、林文勋等学者均有论述。关于宋代商品经济的发展状况,学界存在不同的意见。蒙文通先生认为宋代以前的商品关系是不发达的,宋代也仍然是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的时代,因而宋代商税反映出当时不存在大规模商品流转,商品交换一般都只在狭小的区域内进行,否认国内大市场的存在。[8]王瑞明先生则认为商品经济在宋代已经相当发达,从造船业的扩大和发展可以看出大规模商品流转的存在。[9]这一观点受到了众多学者的认可,认为坊市制度的打破,商业大都市的形成,大型城市数量的增加,市场规模扩大,草市、墟市的繁盛与经济型市镇的崛起,商业活动的活跃,商人地位的提高,坊郭户籍的出现,社会商品化程度的提高,纸币的使用,柜坊、飞钱的出现,商税比重的增大等众多现象都表明宋代商品经济的发达,甚至将宋代称为中国古代商品经济发展的第二个高峰。
与其他学者不同的是,林文勋先生特别突出了商品经济的重要性,将其上升到历史哲学的高度,视其为考察社会变革的一个基点,指出商品经济在人类社会的每一次大变革中都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人类社会从野蛮到文明、从公有制到私有制、从原始共产制到阶级社会,都有商品交换的规律在起作用。凡是商品经济大发展的时期,也就是社会大变革的时期。因为商品经济代表一个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对社会的发展具有决定性影响,是整个社会的政治、军事及思想文化等方面的基础及源动力,是推动社会变革与进步的重要力量。基于商品经济的这一理论基础,作者对经济关系、阶级关系、国家政策及制度、思想价值观念的变革与商品经济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充分的论述。
关于商品经济与经济关系及阶级关系的变革问题,作者从土地产权制度的变革及其效应、财富力量与富民阶层的崛起、两宋农民战争四个层面来论述主题。经济作物的大规模种植要求延长对土地的占有时间,导致唐代土地买卖现象屡禁不止,土地买卖破坏了土地国有制,引起了土地私有产权制度的变革,至宋代,从法律上确立了土地私有制,并得到了整个社会的承认。摆脱了政治权力的束缚,土地私有制不但直接推动了土地的垦殖,更促进了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及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土地向有投资能力的人集中,实行规模经营,推动了生产关系的发展、租佃制的盛行,还促进了富民阶层的兴起。由于土地私有权的确立,大批掌握财富的人纷纷购买土地,成为土地占有关系中的主体,依靠经济手段实现剥削,最终全面确立契约租佃关系在唐宋社会中的主导地位。在论述了商品经济发展与土地产权私有制的关系之后,作者又从唐宋农民战争的角度阐释了唐宋商品经济的影响。唐宋农民战争的重要变化体现在领导起义的领袖是一些私盐贩、私茶贩甚至从事经济作物种植的园主,提出了“均贫富”、“等贵贱”的口号。这一方面是因为农民转变为小农、小工、小商三位一体,社会上私盐贩、私茶贩众多,卷入了市场交换当中,他们不但要承担国家的赋役,还要忍受国家专卖制度的压榨。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商品经济的发展及其在社会经济中的普遍性导致贫富分化加剧,财富分配严重不均。
非常有价值的是作者提出了“富民社会”这一学术概念与体系。作者先是梳理了唐宋时期“富民阶层”的出现,其次论证了“富民”阶层的特征和“富民”所发挥的社会作用。他认为富民主要包括占有并依靠土地经营致富者、经营手工业以工致富者、经营商业以商致富者三类人,其中依靠土地经营致富者占富民大多数。与官僚或其他阶层不同,富民虽占有财富,但却没有任何特权,法律禁止官员与富民交往与联姻,也严格限制富民为官,他们与官僚一样占有财富,但却是两个截然不同的群体。所以,通过培养子弟向学应举、提升文化教育水平来争取更高的社会地位就成为富民的普遍追求。
财富力量与富民阶层的崛起还冲击了森严的等级制度,分化了富贵贫贱,中唐以前的“富贵一体”转变为“贫富贵贱,离而为四”,即贵者未必富、富者未必贵、贫者未必贱、贱者未必贫,而且这四者处于经常性的转化之中。传统的等级制度受到了崛起的财富力量的强烈冲击,乃至出现了“至富敌至贵”之说。按照经济力量重新规范人们社会地位及等级,并影响了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的改变,人们逐渐放弃“求贵”,转而“求富”,社会各阶层普遍经商逐利、婚姻论财。
由于富民既掌握财富,又在契约租佃关系中处于主导地位,吸收了大量贫苦无依的贫民,所以富民对于缴纳国家赋役、赈济邻里救助灾荒、兴修水利、捐资办学、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具有重大贡献。他们是国家的基础,是国家赋税与财富的主要来源,也是国家对乡村实施统治的重要力量。同时,国家与富民之间围绕着利益分配与社会资源控制也充满了矛盾与斗争,体现在赋役上的逃避与反逃避、对贫民下户的兼并与反兼并、对社会及国家事务的干预与反干预及富民与国家之间的压榨与反压榨、侵扰与反侵扰、限制与反限制的斗争。但总的来说,富民阶层是唐宋社会的根基,是社会的中间层、稳定层及动力层,统治阶层也注意不断调整施政方针保护富民的利益以巩固统治,从而回答了为什么唐宋以后的中国社会可以称为“富民社会”的原因。
关于商品经济与国家政策的调整及制度变革,主要是从唐宋国家财政的变化、专卖制度的变革、宋王朝民族政策的调整三个角度来阐释。作者认为两税法的实行与商品经济的发展有着直接关系,商品交换的发展促使货币的普遍流通及社会货币供应量的增加、及市场的扩大、商业网络尤其是全国性市场的形成。面对这一现实形势,国家赋税征收制度作出适当调整,用货币代替实物、增收商税、争夺市场利润,结果不但导致唐宋国家财政收入中货币收入大量增加,而且盐利、茶利、酒课、商税在国家财政收入中的比重越来越大,最终导致国家财政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其征收方式也呈现出明显的市场化趋势,预买、和籴、入中法成为国家财政征收的重要措施。在论述商品经济与唐宋专卖制度的变革时,作者提出唐宋专卖制度的设立根源于商品经济的繁荣发展及其巨大的利润空间,目的是为了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盐茶专卖是专卖制度的核心。由于专卖制度与商品经济之间垄断与自由的矛盾,唐宋专卖制度处在不断地变化调整之中,从直接专卖制转变为间接专卖制,专卖办法也是花样百出形式多样,有专卖法、入中法、买扑法、抽分法等多种形式。直接专卖制无法全面推行,常以通商制、官商共利作为调节补充形式。
值得注意的是,作者认为商品经济的发展将少数民族地区卷入宋王朝的全国性市场体系中,唐宋时期中原政权与周边少数民族频繁的互市贸易,就是突出体现。鉴于各周边民族对于中原王朝国内市场的深度依赖,宋王朝充分运用经济手段来处理与周边民族的关系,或通过禁绝互市予以经济制裁,或开放互市以示怀柔,这实为宋王朝在民族政策上的重要创新。以前的和亲因是以武力作为后盾,所以核心依然是武力,而宋王朝则改以经济关系、市场制裁作为手段,表明对周边民族控制的加强,有利于在更深的层次上发展民族关系。论述颇有见地引人深思。林文勋教授将宋与周边政权所签订的和约视作“变种”或“派生形式”的互市,虽有新意,但论述得不够充分,因而也难以令人信服。相反,刘子健指出宋王朝用岁币来购买和平,虽然简单,但应该更加符合实际。
作者在商品经济与思想价值观念的变革这一主题下讨论了两个问题,一是义利之辨,二是保富论。宋代社会深入持久的义利之辨有着鲜明的特征:(一)与人性问题相连,人性论是义利观的理论基础;(二)与王道霸道之争相连;(三)与匡世救弊相连。义利之辨的兴起直接受到商品经济的影响,由于求利之风导致社会价值观念的变化,为了调和两者的关系,宋人纷纷发表意见。在聚焦义利之辨时,宋代思想家们怀着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甚至强调义利之辨是为人、为学的第一要义,是处事做人的首要问题。林文勋先生将义利之辨视作宋代思想的大解放,即人性的解放、社会价值取向的变化。商品经济的发展不但促使“利”的含义由财利、经济利益扩展为功效、实际的转变,也诱发了“保富论”这种新思想的出现。“保富论”强调富人出现的合理性及其对国家社会的重要性,将富人视为国家和社会的根本,客观评价富人财富的积累和对生产发展的作用;并主张国家应该妥善处理与富人的关系,还为富民呼吁应有的经济权力与政治地位。这种崭新的思想与经济的转型密切相关,本质上是对富民历史地位和历史作用的肯定,表明富民阶层的崛起与强大。“保富论”与“均贫富”的并存,反映了财富问题在宋代社会中占据突出地位。这实际上成为唐宋“富民社会”这一学术体系的有力佐证。
三
通过以商品经济为中心,对包括土地产权制度、财富力量与富民社会、唐宋国家财政制度与专卖制度、思想价值观念、两宋农民战争及民族政策的新形态等问题内在的系统论述,林文勋教授提出,不管是美国学者包弼德所强调的“地方精英”阶层,还是声名显赫的明清“士绅社会”,都是在富民社会的基础上出现的。富民是宋代“地方精英”和明清“士绅社会”的基础,富民的历史特征决定着地方精英和士绅阶层的特征及发展变化,从而赋予了富民研究的重要意义。基于富民阶层自崛起之后,在中唐以来社会中奠定的社会结构一直延续到近代、富民在唐宋社会中的核心地位,及其在之后历史时代中的重要地位,林文勋先生提出了一个新的学术概念,即将唐宋及之后的元、明、清社会称之为“富民社会”。
由于富民阶层没有政治特权,他们不能采用政治权力逼良为贱,只能采取经济契约的关系来实现剥削。随着富民阶层的崛起,租佃契约关系迅速推广开来,成为一种主导性的经济制度,并日渐影响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富民阶层的崛起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古代中国国家、富人、穷人之间的关系,富民阶层成为与小农的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社会力量,成为社会经济关系和阶级关系的核心。这是唐宋社会区别于之前的汉唐社会最根本的原因之一。拥有财富却没有政治权力的富民阶层崛起之后,迅速发展成为社会的中坚力量。一方面,富民是国家赋役的主要承担者,是帮助国家控制乡村基层社会的重要力量。另一方面,产权私有及保护私有财产并持续地保持财产的增长,需要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导致富民阶层渴望完善的法律制度及稳定的社会秩序,因此富民阶层注意缓和社会矛盾,致力于乡村慈善事业,赈灾救荒,捐资办学。通过这些做法,富民进一步树立了威信,扩大了他们在基层社会的号召力,有力地维系中国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与之前的汉唐社会相比,唐宋及之后的“富民社会”呈现出流动性、市场化取向及平民性的鲜明特征。这些特征均受惠于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宋代市场规模扩大,商业城市和市场数量剧增,特别是南方的商业城市获得了飞速发展,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市场作用的增强,整个社会也从原来的注重公平转向注重效率。“富民社会”这一理论体系的提出,实际上是对唐宋社会变革做出了一种新的阐释。而且,作者并不仅仅局限于“富民社会”本身,他还考虑了在“富民社会”的理论体系下的富民与乡村社会、富民与国家对基层的控制等重大问题,这不但拓展了唐宋史的研究空间,也有利于进一步理解明清史,对宏观地认识从古至今的中国通史也有着启发作用。
林文勋教授不同意内藤湖南、侯外庐等学者关于唐宋变革的结论,认为唐宋社会变革既不是中国由中世向近世的转变,也不是中国封建社会从前期向后期的转变,而是由汉唐的“豪民社会”向“富民社会”转变。与其他观点相比,他的这一理论体系更加强调民众的作用,关注不同历史时期在社会上占据主导地位的群体。作者以 “富民社会”为理论基础,重新解读了中国古代史的主线与体系,指出中国古代社会可划分为四个历史阶段,即从上古三代的“部族社会”,到汉唐的“豪民社会”,再到唐宋以来的“富民社会”,并最终向着“市民社会”发展。[10](P268)这一划分法,既不同于京都学派将中国史划分为古代、中世、近世三分法,也不同于在马克思主义影响下的东京学派及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家的原始、奴隶、封建社会等五阶段分期法,而是对中国古代史主线及体系的全新解读。
总而言之,《唐宋社会变革论纲》从商品经济的角度重新解读了唐宋时期的社会变革,论述了商品经济的发展与产权制度变革之间的关系,商品经济的发展导致唐宋国家财政的变化与专卖制度的变革,甚至从商品经济的发展促使区域内大市场的形成这个角度来阐释宋王朝的边疆民族政策,认为宋王朝与周边民族之间的战和关系很大程度上应归因于经济问题。这无疑丰富了学界对边疆民族政策的认识。最重要的是,作者提出并论述了“富民”阶层的学术概念和“富民社会”学术体系,揭示出“富民”阶层是唐宋以来社会构成中的主导阶层,是社会发展的 “中间层”、“稳定层”和“动力源”,并从保富论、义利之辨的兴盛等思想观念层面来反证“富民社会”这一理论体系的合理性。
结合作者之前有关宋代商品经济史、富民阶层、唐宋乡村社会力量与基层控制、专卖制度等一系列研究,可以发现作者的学术研究具有以下特点:(一)具有体系性。不满足于一个问题的解决,而是在解决已有问题的过程中提出新的问题。如本书的研究主题“唐宋社会变革”的研究就是在其已有研究的基础上所做的综合研究,尤其是与2008年出版的《中国古代“富民”阶层研究》有着密切的关系,只是本书着眼于对唐宋社会变革的阐释。(二)在构建学术体系的过程中,非常重视理论的研究,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作者认为,“一个学科理论研究水平的高度决定着该学科发展所能达到的高度,同理,个人理论和水平的程度基本决定个人研究所能够达到的高度”。[10](P272)因此,不管是在教学中,还是在自己的研究中,他都非常强调理论、历史哲学的重要性。(三)具有思想性,主要通过对研究成果的时代特点的解释、对历史深层规律和趋势的认识和把握来体现。这三点特征,不管是对于经济史研究而言,还是对于其他学术研究而言,都具有参考乃至指导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