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县域手机银行业务发展调查与问题对策
——以安徽怀远县为例
2018-02-10范玉琴钱俊熙解光明
范玉琴 钱俊熙 解光明 吕 婉
(安徽大学江淮学院,安徽 合肥 230039)
手机银行是银行电子化服务的产物,又称移动银行。近些年来,在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背景下,银行机构除了在城市手机银行业务市场展开激烈竞争外,也已经在极其广阔的农村市场布局并实施电子银行业务。截至2016年末,我国农村地区手机银行开通数累计3.73亿户,较上年净增0.97亿户,增长35.14%,通过手机支付业务笔数50.86亿笔,达23.40万亿元,分别增长61.51%、71.05%,而2016年通过网银支付业务笔数98.29亿笔,达152.06万亿元,与去年持平。可以看出,农村银行业务发展中手机银行业务量增长异常突出。但在经济欠发达中西部地区,业务安全隐患防范基础设施仍很不完善,农村居民思想意识仍相对滞后保守,经专题调研,民众对手机银行业务还是普遍存在防备和排斥心态,动户率有待提高。为进一步准确把握农村手机银行市场有效需求动态,让普通百姓家庭也真正享受到手机银行业务所带来的普惠金融便捷,我们专程调研专访安徽县域一家商业银行,以此了解中部地区农村手机银行业务现状,并进一步分析当前农村地区该项业务市场存在哪些问题和安全隐患,为农村商业银行手机业务健康发展提供策略建议。
一、怀远农村商业银行手机银行业务现状
在对怀远农村商业银行深度访问了解到,目前该县农商银行的手机银行业务正蓬勃发展壮大,业务种类也在迅速丰富起来。
1、手机银行业务市场规模总体发展迅猛
截至2016年末,怀远农商行手机银行客户通过自助注册和柜台签约达到13.81万户,较2015年10.73万户增长28.7%,共办理业务笔数116.44万笔,较2015年90.64万笔增长28.5%,总金额达173.59亿元,较2015年151.43亿元增长14.6%。由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怀远县近年来手机银行业务发展呈飞速上涨之势,但手机银行业务动户率却很低,仅有19.29%,个人网银动户率只有4.98%。
2、手机银行业务功能日趋多样化
随着手机银行业务不断创新升级,其功能日益多样化。用户通过手机不仅可以查询账户记录和汇率等基本金融信息,还可以操作区域内的转账、个人理财等高级金融功能。现全县区域已实现互联网全覆盖,所以居民足不出户就可以享受到手机银行的服务,它的便利和高效性以及功能多样化也日渐被当地居民认可和欢迎。
3、手机银行业务日益便捷、高效、低成本
怀远县农商银行手机银行业务之所以发展迅速,也得益于手机银行业务成本低廉。手机银行业务成本仅为传统业务成本的五分之一,本银行账户之间相互转账更是零手续,立刻到账,这对于在怀远当地拥有广大支持的农商银行客户来说既便捷,也省钱。在安全性能方面,移动银行具有加密属性,即使空中拦截信息,也无法获取用户的关键数据,互联网运营商也无法解密,因此银行和用户间的资金业务操作还是具有一定程度的安全保障。
4、手机银行业务客户构成状况
在街头随访问卷调查发现,手机银行用户中,18岁以下的占20%,18-30岁客户的占58%,30-50岁年龄段客户占18%,50岁以上占4%。由此可看出当前手机银行客户绝大部分是年轻上班族,他们对手机银行产品及业务相对更加了解,而且动户率提升较快;而占4%的50岁以上中老年人,思想相对较保守,文化程度不高,他们对手机银行业务不但不了解而且显得有些排斥。
二、手机银行业务在农村运营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因手机银行业务市场不够规范且不完善,手机银行带来便利与快捷的同时,也隐存着诸多业务风险。
1、手机银行业务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
作为新兴业务,手机银行在国内很多地区还缺乏成熟的法律保障,对银行和客户的业务权限没有明确界线。2005年11月我国正式颁布《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以及《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首次将手机银行纳入到电子银行监管范畴,对手机银行开办的条件、程序、风险管理、电子支付等方面做出了相应规定;相继在2006年1月制定的《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指引》和2009年3月政府出台的《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对电子银行安全评估工作以及电子认证服务行为均予以了规范。但近几年来,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让金融环境发生着深刻变化,这些现有法律法规文件已很难适应金融市场新要求,业务风险隐患此起彼伏。
2、手机银行业务金融监管体系尚不健全
我国实行“四位一体”模式下的分业监管体制,由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为主,与其他监管部门如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等机构联合实施分业监管,但我国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尚未完全有效建立,使得行业监管多区和多头监管并存,金融监管真空和监管重复难以避免,监管效率有待提高。还有就是互联网金融的迅猛发展以致诸多金融创新业务领域监管法律法规严重滞后,甚至是真空状态,客观上要求金融监管部门顺应金融市场经济发展不断进行金融监管创新,保障手机银行信誉风险和使用安全。
3、农村商业银行手机银行业务安全性能依然严峻
网上银行业务通过网络在银行和用户之间进行数据传输,在数据传输过程中要求进行加密处理,如果网络传输系统和环境被攻破,或者加密算法被黑客攻击,将使网上银行客户的资金、账号、密码在网络传输中如同明文传输,造成客户信息泄露,严重影响网上银行用户信息安全。目前,网上银行应用系统和数据库在技术上得不到及时更新,存在的系统漏洞时可能会被黑客、计算机病毒所利用,对网上银行系统势必会造成极大的信息安全隐患。
三、对策及建议
1、加快完善制定手机银行业务法律法规
近年来,政府虽相继出台了《票据法》、《支付结算法》、《电子银行业务管理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但这些应顺应金融市场发展新要求而适时修订完善,而且在收付、结算、资金管理等方面仍存在空白区域,所以,需要加快完善其相关法律法规,让手机银行业务健康普及运行有着法律上保障。同时银行需要构建相应完整的、系统化的经营制度体系,如合同,协议和第三方担保等,监管机构还应加快建立和完善监管服务体系,手机银行标准化体系、个人信息防护安全体系等,以助于农村手机银行业务健康稳定发展。
2、强化县域农村商业银行手机业务安全技术升级
手机银行业务安全性与网上银行安全性同等重要,客观上要求手机银行APP不断进行技术研发升级以适应平台安全运行和业务发展新需要。在网络技术安全方面,应与专业网络安全公司合作实施安全评估;在日常系统维护中,应完善建立监督制衡体系,制定详细的安全策略,理顺各个环节,建立起一个可以让客户百分百安全环境和体系,消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同时,银行要根据不同层次用户状况设置不同的交易限额,要向客户保证在规范操作前提下承诺其资金安全,以降低客户操作风险,提高资金安全系数。
3、加紧完善手机银行业务监管机制
一是金融监管部门在兼顾业务规范性和效益性统一观念基础上,着重法律法规的立法统一性和前瞻性,切忌出现“一事”便立“一法”的弊端,避免引发相关规章制度间的矛盾;其二,应做好法律法规的立、改、废工作,特别要对不合时宜内容予以及时处理,对与新法律法规相抵触的规章予以修改或废止;其三,“还应加强完善金融监管机构的整合,实行监管政策的统一制定和执行,提高监管效率,有效实现金融监管目标,既有利于避免决策与执行‘两张皮’或分业管理体制下‘各自为政’的弊端,又有助于消除现阶段实行多层监管、重复监管、机构性监管的不利影响,制定出符合实际、灵活运用的监管标准”。
4、加大手机银行业务在农村地区的宣传引导
在随访问卷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当地民众对手机银行业务功能及其操作了解甚少,接触渠道也不多。这就要求农商行要因地制宜加大当地手机银行业务正面宣传,由银行自制宣传单、宣传手册、宣传展板、电子宣传条幅等手段广泛借助属地公交、街道、商场进行蹲点或移动宣传推广,针对不同文化层次客户进行多视角、多维度正面引导示范,多举措开展从业务功能到操作流程、从讲解演示到亲手操作现场业务指导,着力扩大手机银行在当地的影响力,培养当地居民使用手机等电子银行产品习惯,提升当地居民对手机银行业务的信任度和认可度,将手机银行业务真正扎根农村,服务农村,让农村居民百姓也真正享受到手机银行业务带来的便利性、高效性、自由性。
[1]方勇.网络时代银行信息安全及防范研究[J].时代金融,2014,(8).
[2]张建平.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及安全评估指引出台[N].大众科技报,2006-02-09.
[3]尹继志.影子银行体系的业务运作、风险特征与金融监管[J].金融与经济,2013,(4).
[4]高山.金融创新、金融风险与我国金融监管模式研究[J].北京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