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职业化:法国纳入“公共事务”
2018-02-09黄二丹
黄二丹
法国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公立医院院长统一培训、统一任命、统一管理,既保障了政府办医目标得以落实,也实现了院长专业化和职业化,其经验值得借鉴。
公立医院治理结构
公立医院是法国住院医疗服务提供的主体。法国有931所公立医疗机构,拥有25.8万张床位,提供60%的住院服务;还有700所私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拥有5.8万张床位,提供15%的住院服务,其余部分则由营利性医院提供。
法国大区卫生局作为国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以大区为单位对公立医院进行统一管理,包括资源规划、支付和预算、绩效考核等内容。大区卫生局也负责区域内民营医院的规划和支付。
公立医院成立监事会,由地方政府和卫生局代表、企业代表和患者代表参与组成,监事会代表医院所有者对重大事项决策;国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培训、准入和任免公立医院院长,院长依据相关规定组织董事会作为执行团队;医生和护士组成各类专业委员会,医生委员会主委是医院董事会的当然成员;医院科室主任在科室管理层面拥有很大的预算和人事决策权。
法国有3类公共服务职业由中央政府统一培训并通过全国竞争性考试后方可准入,包括高级公务员、医院院长、学校校长。医院院长培训由公共卫生高等学校负责,准入考试和院长的人事管理由国家卫生人力管理中心负责,这两个机构都隶属于法国卫生和社会事务部。
统一职业培训
法國医院院长职业培训属于公共事务专业培训的一种,培训周期为2年,第一年学习公共课程;第二年前9个月在医院管理岗位实习,后3个月依据个人情况分配在院长助理岗位实习。培训免学费,第二年的实习有实习岗位工资。
第一年的公共课程需要学习17门课程,具体包括公共卫生、医疗机构内跨专业管理、医疗机构战略与规划、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医疗服务提供与组织、医疗机构战略管理与治理、机构日常操作管理、患者法律地位及权利、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法、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与风险控制、医院文化宣传与危机管理、区域住院服务市场分析、医疗服务与医院后勤公共采购及相关流程、医院建筑设计与医疗技术发展、医疗机构区域合作架构。
培训课程的设置与国家医疗卫生发展战略紧密相关。比如法国2016年医改法案提出要在全国建立区域医院集团,所有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都必须参加,培训课程中就设立了医疗机构区域合作架构的内容。
完成课程和实习后,学员需要递交一份医院管理的毕业论文,获得文凭后才有资格参加国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医院院长考试。
竞争性招聘考试
国家卫生人力管理中心负责全国公立医院院长和编制内医生的准入考核以及之后的人员调配管理。管理中心统计全国相关岗位的用人需求,每年定期向社会发布1~2次,每次都通过3类竞争性考试进行招聘。
一是针对毕业生的外部考试。应试者需要公共卫生高等学校的医院院长培训文凭;
二是针对现有公职人员的内部考试。应试者是往年通过考试进入公务员、院长和校长岗位,希望通过考试再次获得自行挑选岗位机会的人员;
三是针对一些特殊情况。应试者虽然没经过全国公务考试,但在公共部门服务8年以上,确有工作能力并得到相关人员推荐的可以参加第三类考试。
三类考试中第一类人数占大多数,每人终身有3次考试机会。通过考试的学员依据考试成绩排名在国家公布的目录中选择岗位,由国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布任命文件。
院长待遇与职务流动
院长可以在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院行业组织、医疗集团以及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高级管理职务间流动。院长退休或离职后的岗位出缺由大区卫生局进行公开招聘,任何通过准入考试的院长都可以应聘,从而形成了职业院长的内部人力资源市场。由于大区卫生局对辖区内公立医院的运行绩效负责,因此总希望聘任到管理能力强的院长。所以如果所管理医院的业绩优良,优秀院长就有机会得到更大、更重要的医院院长岗位。当应聘者不足或者质量达不到要求时,大区卫生局可以通过临时聘任合同任用无公共服务资质人员(包括优秀的民营医院院长和已退休的公立医院院长)来临时担任院长职务,然后将空缺的岗位信息交由国家卫生人力管理中心进行统一招聘,进入新一轮循环。
医院院长收入在3类高级公职人员中最高,主要体现在30%的管理绩效奖励。绩效奖励与所在医院的规模和绩效结果挂钩,由大区卫生局依据一定的公式计算得出。院长的收入预先由大区卫生局从医疗总费用中预留,虽然与医院的实际业务收入无关,但依然来自医疗保险的筹资。退休后医院院长的待遇与其他两类公务人员等同,但大区卫生局为了将优秀院长长期留在本辖区就职,往往会承诺一大笔退休时的离职补贴。
启示
医院院长不必是医学专家
医院日常管理大部分内容与临床无直接关系,中国医院院长多是医学专家“医而优则仕”,担任院长后又不得不放弃临床,专门从事医院管理,这是对医学人才的巨大浪费。
管理岗位须经专业培训
随着公立医院规模、层次不断发展,医院管理已经成为一门专门学科,需要大量多学科专业知识。医学专家虽然熟悉临床技术和科室行政管理,但对于医院的整体战略管理和相关法律法规必须进行专门培训。在法国,随着支付方式的变化,科室逐步成为成本核算和控制的中心,相关经济管理业务也越来越复杂,即使对担任科室主任的医学专家也要进行专门管理知识培训,这样才能对医院日常管理提供有效建议,发挥重要的协商作用。
管理培训核心与国家政策保持统一
法国医院院长培训主要侧重管理实践应用,就是熟悉现有医院运行管理的法律法规文件,让医院依据国家的规定来运行。通过培训实现3方面的统一:一是概念统一,让院长进行公共政策沟通时使用规范概念和词汇,以便进行深入讨论并达成共识;二是理念统一,让院长充分认可并全力执行政府办医的公平效率理念;三是规范统一,让院长系统深入地学习越来越复杂的医院管理规则和数据分析规范。这三个统一是法国有效缓解卫生管理上中央与地方之间、理论与操作之间矛盾的关键,这对解决我国在公立医院改革,特别是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改革遇到的问题具有很强借鉴意义。
从国家层面规范公立医院院长的培训内容、准入机制和流转管理势在必行。当然,医院职业化管理还需要大量配套政策,如医院财务制度、支付方式、信息系统与绩效管理等,并通过立法对各方权责进行明确,给公立医院营造标准、透明、稳定的运行环境,让优秀院长无论在哪个城市都能实现良好的管理业绩。只有这样,才能让医院管理成为一门独立的学问,让医院院长成为一个独立的职业。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