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国时期新闻史人物的群体特征及评价问题*
2018-02-09倪延年
■ 倪延年
如何评价民国时期不同类型、个性、经历和不同结局的新闻史人物,是研究民国新闻史不能回避、不应回避也无法回避的问题。综合考虑民国时期独特的社会政治生态和民族文化传统,评价民国时期新闻史人物既不应该也不可能完全摆脱阶级阵营、政党意识和学术派别等影响,也不能按照“阶级斗争模式”和“历史虚无主义模式”一棍子打死,而应取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指导下的“实事求是模式”,对历史的“民国时期新闻史人物”予以“历史的”认识和评价。
一、“民国时期新闻史人物”及其群体特征
所谓“民国时期新闻史人物”是特指在“中华民国时期”(1912-1949)的新闻媒介、新闻传播活动及与新闻传播活动直接相关领域中做出特定贡献并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后人在研究这一阶段新闻史的论文或著作中经常提及或有所记载的社会公众人物。因为这一阶段的社会主体性新闻媒介主要是以新闻报刊为主导的纸质媒介,所以“民国时期新闻史人物”的主体是通常所说的“报人”,具体包括报纸创办经营者、报纸内容创造者及为报刊运行服务的新闻教育者。前者如《申报》的史量才、《大公报》的英敛之和“世界报”系的成舍我等等,后者如《大公报》名记者范长江、《密勒氏评论报》的名记者埃德加·斯诺、在《申报》上发表《远生通讯》的著名记者黄远生及《申报》驻京特派记者邵飘萍。当然也有北京《实报》和日伪《华北新报》的管翼贤等汉奸报纸和汉奸报人。随着新闻通讯社、新闻广播的出现和发展,新闻史人物的范围也随之扩大到在新闻通讯业和新闻广播业发展历史中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社会公众人物。不过,由于民国时期新闻报纸媒介的主体地位和作用,新闻通讯社的新闻稿主要是供给新闻报纸刊载和新闻广播播送,而且除国民党主办的中央通讯社和共产党主办的新华通讯社规模较大、时间较长外,大多数民营新闻通讯社规模不大,存在时间也不长,所以民国时期的新闻通讯业界有影响的公众人物不多。新闻广播则更多是广播报纸的社评和新闻消息,自采的新闻内容十分有限,所以实际上也没有出现多少有社会影响力的代表性人物。而新闻教育界的知名人物则大多有新闻报刊的丰富实践,结合西方新闻学理论进行报刊采访、编辑、校对等方面知识的传授。
民国时期是中国历史上中央政府的变化最为频繁、内外战争连续不断、最后导致政治格局发生根本性改变的特殊时期。生活、成长、发展于这样社会环境下的民国新闻史人物群体,也就必然是个多元的、复杂的、多变的社会成员群体。他们或是终其一身致力于“书生报国”,为国家兴旺和民族复兴大声疾呼,被时人和后人都誉为“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的李大钊、瞿秋白等;有先接受“进化论”后崇尚西方资本主义“世界化”最后转变为赞成庶联“社会主义”公有化的戈公振、邹韬奋等人;也有秉持“文人论政”理念鼓吹“第三条道路”,最后因所办报刊遭国民党当局封禁而转向共产党,建国后又批评“党天下”和主张“轮流执政”的报人储安平、罗隆基等;或是“先为报人后入官场”,当所办报纸有了市场和舆论影响力后就做起了“立法委员”之类的当政者“座上宾”的胡政之、成舍我等;或是“半为报人半为幕僚”,事先和主政者暗通气息获知内幕信息,而后以报纸社评等形式“问路于民”,当政者据此“发声”后又高调附和,对外标榜“不党、不卖、不私、不盲”,实际对政府“小骂大帮忙”以获得报纸生存和发展环境的张季鸾;或是先是新文化运动中积极鼓吹科学、民主和自由精神,激烈反对孔孟封建伦理的“进步报人”,后来贪于安逸堕落成“文化汉奸”的周作人;也有的在“九一八事件”后曾在报刊上强烈谴责日本侵略,主张国人坚决抗日救国,后来又甘心附敌,出任伪职,成为敌伪安插在新闻界鹰犬的汉奸报人管翼贤等等。如此种种,不一而足。
纵观“民国新闻史人物”这个群体,可以用“长短不齐”“良莠混杂”“随变而变”“各得其所”来形容和总结。所谓“长短不齐”是指即使都名列“民国时期新闻史人物”的那些“人物”,尽管在当时的社会生活中都是有影响力的公众人物,但其广义的新闻史人物的专业技能水平和素养、左右新闻业发展历史的能力和社会生活的实际影响力仍然有明显的差距;所谓“良莠混杂”是指在列入“民国时期新闻史人物”的那些“人物”假如用中华民族的主流价值和传统道德标准判断,实际上呈现出“应该受到敬仰”或“应当受到谴责”的两极分化,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是民国时期特殊的新闻业生态(最为特殊的是公然出现“认贼为父”的汉奸新闻业)。但民国新闻史应尽可能客观记载、反映历史事实,所以对那些即使“应该受到谴责”的新闻史人物也应给他“记上一笔”(当然不是褒扬),以表示“历史地反映历史”。所谓“随变而变”,是指在民国时期这一特定的、动荡不停和不断变化的社会政治生态中,一些“民国时期新闻史人物”在变化了的社会环境中自身也在不断变化。如其中既有从提倡个人修养和职业道德开始,逐步走到民族解放斗争前列,最后公开表示拥护社会主义的邹韬奋先生;也有曾被业内人士誉为“新文化先锋”而后来成为“文化汉奸”的周作人;也有先写过《质问中共》《可耻的长春之战》等攻击共产党军队的《大公报》社评后来毅然回到人民怀抱的王芸生;至于“各得其所”则是指这些“民国新闻史人物”无论在后人的“历史”著作上被怎样写,甚至写得天花乱坠,但在由这些人当时所言所行形成并留在历史册页中的历史影像,却无法变得如此“天花乱坠”。因为“是非自有公论”,历史不是一个任人打扮的“小姑娘”而是铁面无私的“太史公”,每个人都必须为自己曾经的所作所为、所言所行承担应负的历史责任。
二、评价“民国时期新闻史人物”的着眼点
由于新闻传播活动与社会政治的特殊密切关系,加上民国时期政治、军事、外交及文化等社会生活方面的变化繁复缤纷,令人眼花缭乱,作为“各种社会关系总和”的社会人中的特殊群体——民国时期的新闻史人物,无论是谁,当然与政治脱不了干系。历史上的国共两党之争已经由民众用行动做出了选择——蒋介石国民党败退到了台湾。但民国时期所经历的社会生活复杂多变,在不同社会环境中的表现和社会效果也是复杂多变,很难用“一个”标准来评价某人数十年的新闻人活动经历。要对民国时期新闻人予以相对真实、全面、客观的历史评价,就必须从民国时期新闻史人物的实际出发,以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指导,以对历史、先人和国家、民族负责的精神,对民国新闻人予以尽可能客观、全面的评价,以使我们对民国新闻史人物的评价既符合历史真实,又对得起先人实际,更经得起历史和时间的检验。
1.中华民族传统主流价值观
“中华民国”是中华民族“国家”发展历史中的一个阶段,是继清朝以后、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前的一个朝代。中华民族是一个有五千多年悠久历史和深厚文化底蕴积累的民族,几千年的民族文化和传统道德在每一个中华民族子孙的血脉中留下了鲜明的印记。中华民族自有文献记载以来就把统一强大的国家作为追求的目标,从奴隶制时期的西周王朝,尽管自东周开始王道中衰,但经历东周列国、春秋战国时期后,到秦朝时又实现了国家的统一,形成了中华民族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封建君主集权制国家。而后又几经分合,先后形成了汉朝、唐朝、宋朝、明朝、清朝和中华民国等统一的中华民族国家。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是中华民族文化传统的主要内容之一。为了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就必须保持国家的强大。为了国家强大,每个臣民都有义务为国家做出自己的贡献,必须使自己的行为有利于国家而不是有损于国家。当国家遭到外敌入侵时,每个臣民都有奋起卫国的责任和义务,哪怕洒热血抛头颅也在所不惜;当个人利益和国家(集体)的利益发生冲突时,每个臣民都必须毫不犹豫地“忍痛割爱”“舍小家为大家”;当自己的利益和他人的利益发生冲突时,社会道德倡导“互相谦让”“保护弱者”和以“不损害他人”为原则。儒家道德中的“仁(宽宏)义(忠义)礼(礼仪)智(智性)信(诚信)”就是中华民族传统道德的高度凝练。
2.民国时期社会政治变化
判断这一阶段新闻史人物社会价值的标准,我们认为应是“顺应社会民主发展进步,有利国家强盛领土完整,促进社会和谐平稳,造福民众安居乐业”。按照上述标准,我们认为:赞成孙中山带领资产阶级革命党人推翻清朝封建君主专制集权的朝廷政府、建立起比封建君主专制集权政府进步的资产阶级共和政体“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的新闻史人物是符合上述标准的,而坚持“维新”“保皇”理念,反对通过暴力革命方式推翻对内封建专制腐败无能、对外割地赔款卖国求存的清政府,即反对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新闻史人物是逆这一社会发展方向的;赞成袁世凯在20世纪第二个十年中期(即1915年)逆世界民主潮流而动筹划登上“中华洪宪皇帝”,图谋不但自己当一世皇帝而且要永远传帝位于子子孙孙言论行为的新闻史人物是逆“顺应社会民主发展进步,有利国家强盛和领土完整,造福民众和平幸福安居乐业”方向的,而通过不同方式反对或抵制袁世凯称帝活动的民国时期新闻史人物是顺应社会发展进步潮流的;赞成或拥护日本帝国主义制造“九·一八事变”在中国土地上扶持“满洲国”并步步紧逼,直到对中国发动全面武装侵略战争,甚至认贼为父、为虎作伥的新闻史人物是逆“顺应社会民主发展进步,有利国家强盛和领土完整,造福民众和平幸福安居乐业”潮流的;而在日本侵略者军刀铁蹄面前,毫不畏惧,谴责和抨击侵略,呼吁在民族危亡面前捐弃前嫌,为了国家利益团结抵抗日寇,保全中华民族存在而不惜牺牲,投笔从戎亲上战场的新闻史人物则是代表社会发展进步方向的;赞成在抗日战争胜利后主张按照“平等协商”原则“和平建国”的新闻史人物是符合“顺应社会民主发展进步,有利国家强盛和领土完整,造福民众和平幸福安居乐业”社会意愿的;而那些为一党私利制造社会矛盾、继续坚持“一个党”“一个政府”和“一个领袖”的独裁统治叫好捧场的新闻史人物应该是与社会绝大多数成员的意愿相悖逆的。
3.民国时期新闻业发展
有人认为中国新闻业在民国创立时仍处于从近代新闻业向现代新闻业的过渡状态。以中国的新闻报纸为例,1912年元旦前后国人创办的新闻报纸大多是政论性报刊,虽有报纸外形但传播新闻的功能往往让位于政治立场观点的宣传。即使报道社会新闻也往往另有所指——或是抨击洋人的蛮横霸道,或是揭露朝廷官员的贪污腐败;或是谴责朝廷政府的崇洋媚外——说到底,还是为革命宣传服务,为造成革命舆论服务。到民国南京政府结束时,中国新闻事业得到了充分扩展和完善:不光有政党机关报和商业性报纸,还有以工人、农民、妇女、青年、儿童、士兵等专门读者对象的报刊;不但有以文字为主要手段的纸质大众传媒如新闻报刊,还有以新闻照片为主要手段的新闻摄影画报;不光有以编辑出版发行报纸为目标的报馆、报馆记者、编辑和发行人员,还有以培养新闻人才为目标的专业教育机构,更有以新闻学术研究和交流为目标的学术团体。中国新闻业和世界各国大致处于相当的水平。在“中华民国”不到40年的时间里,中国新闻业有了迅速的发展,这是与广大新闻史人物的努力分不开的。因此我们认为,在评价“民国时期新闻史人物”时,应该也必须考察某一特定“民国新闻史人物”在当时新闻事业发展中的历史性贡献——新闻体裁的创造、摄影照片的应用、文字内容的横排、新闻消息的分类编排、报纸版面的分栏、文学专栏的创设、新式标点的提倡、白话文的推行等——无一不对这一阶段新闻业的发展具有特殊的意义,后人应该对那些对这一阶段新闻事业发展有过突出或创造性贡献的民国时期新闻史人物予以记载和肯定。
4.新闻人的人生发展阶段个性
“民国时期新闻史”是一段经历了民国南京临时政府、民国北京政府、民国南京政府(期间又包含了国共十年内战、八年全面抗战和抗战胜利后的国共三年内战)等不同历史阶段长达近40年时间。假如一个“民国时期新闻史人物”在民国南京临时政府创立的1912年时是刚刚踏入社会(新闻界)的20岁,那么到民国南京政府终结时已是年近60岁(确切地说是57岁)的老人(民国末期的人均寿命不到50岁)了。20岁左右是激情迸发的年龄,对新生事物充满好奇和活力,同样也因社会阅历和经验局限而容易受到各种各样诱惑,所以在数十年的人生中发生阶段性的变异不必大惊小怪,而需客观记载,并对他们在不同阶段中的新闻活动按照当时社会环境中代表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道德,世界民主和进步潮流代表的方向及价值观、是非观予以客观地评价。为此,我们认为,在评价“民国时期新闻史人物”应考虑人物在不同历史阶段的表现并予以符合历史的评价。即在这一阶段的言论行为对国家、民族和社会有利,那就应记上一笔,而在另一阶段的言论行为对国家、民族和社会有害,也应记上一笔——当然,具体如何评价是另外一回事。按照这个观点,我们就不能因陈独秀后来成了中国托派领袖而忽视他在辛亥革命前的1904年在安徽芜湖创办《安徽俗话报》宣传资产阶级民主思想、五四运动前创办《新青年》(原名《青年杂志》)宣传科学和民主精神,五四运动期间创办《每周评论》指导学生运动、共产党成立前创办《共产党》月刊和《劳动界》宣传马克思建党学说和工人运动理论,共产党成立后以中共中央第一、二、三届总书记身份领导并参与了中共中央机关报《向导》《前锋》以及《新青年》(季刊和不定期刊)的编辑及主编《向导》周刊的历史性贡献①;同样的理由和原因,我们也不能因为汪精卫后来成为中华民族的败类和臭名昭著的汉奸,成为日本侵略者卵翼下出现的南京汪伪政府的“招牌”式人物,对中华民族和当时的国计民生造成难以言喻的损害,而对他在《民报》时期的表现出卓越才能的反清新闻活动无一言记载。
三、哪些“民国时期新闻史人物”可以“入史”之我见
对民国时期新闻史人物的评价是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很多情况下又和政治密不可分。总的评价基调应是顺应历史潮流,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和利益,对新闻业的发展有重要贡献。在此基础上,我们认为具备如下条件之一者“有资格在民国新闻史中留下一笔”。但这五个方面既不能等同其观,也不是并行不悖,而是量有轻重、序有前后、份有大小;而在叙述过程中作为事物另一方提及者更不属于“有资格在民国新闻史上留一笔”的情况。
1.“书生论政”有利国家发展者
我们认为可以从“有利于国家进步发展强大”的角度判断民国新闻人言行的是非成败。诚然,一方面,民国时期的“国家”是由国民党掌握着的“国家机器”,维护国民党的“一党执政”代表资产阶级和地主集团的根本利益;但在另一方面,民国时期的国家(即“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在国际上代表着当时的“中国”,在社会上代表“所有国民整体利益”,不管是谁当总裁、总司令和行政院长,只要国家强大了,民众就可少遭殃。对于“书生论政”新闻人来说,他们的“新闻报国”报的是“国家”,想的是国家强大对民众的好处,国家强大对提高国际地位的直接作用,而不是效忠于某个政党或某一政党的“某一领袖”。对于民国时期绝大多数新闻人而言,“效忠国家”“报效国家”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通俗的抽象的概念,并不代表就是“效忠国民党”,就是“效忠国民党政府”,只是在国民党和国民党政府所作所为对“国家进步发展强大”有利并给人民带来实际利益时主张民众服从听命于国民党和国民党政府,而当国民党或国民政府所作所为对“国家进步发展强大”不利,甚至直接给人民带来不利时就鼓动民众抵制甚至反抗国民党或国民党政府。因此对于民国时期新闻人在新闻言论中阐述“忠于国家”的观念,对“国家建设”方面的建言献策,就“建国道路”等议题发表意见——应可视为是对国家发展的探索性思考,是对国家具有责任心的表现,应该予以积极的评价。中国的知识分子历来是愿意报效国家的,在大是大非面前具有清醒的判断力。民国时期的近百位中科院院士中,国民党败退台湾时留在大陆的占近70%,跟随国民党去台湾的不到20人(其余流向海外)即为一例。
2.维护 “民族利益(尊严)”值得称颂者
中华民族自第一次鸦片战争以来屡遭外敌侵略,在西洋列强和日俄帝国主义洋枪洋炮面前大战而败,小战大败,无战也败。明治维新后的日本19世纪末开始成为后起的帝国主义国家,并积极谋划侵略中国。1931年9月制造了震惊中外的“九一八事变”,进而步步紧逼,对中原大地虎视眈眈。中华民族又一次面临“亡国灭种”的危险。面对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野心和行径,当时的民国新闻人主要有三种表现:一种是代表中华民族利益的“民族的新闻人”。他们始终站在维护中华民族利益的立场,义无反顾地谴责敌人的侵略行径,不断揭露敌人的侵略野心,惊醒中国民众警惕敌人新的侵略;始终高举“团结、抗日、进步”的旗帜,既反对悲观的“抗日必亡”论,也反对没有根据的“抗战速胜”论,既抨击日本侵略者的侵略罪行,也反对那些民族败类的卖国投敌行径,为争取抗日战争胜利做出了历史性的贡献。另一种是以政党思维指导其新闻言论和行为“政党新闻人”。他们始终站在“政党利益”立场来思考判断“民族利益”问题。当民族矛盾发展危及其所在的“政党统治”时,他们会赞成与原来的敌对力量进行“合作抗日”,对形成全民族抗日的社会舆论,动员全民族投入抗日战争,引起国际社会关注和争取国际社会支援等具有积极的意义。但这些“政党新闻人”赞成和宣传“合作抗日”的根本目的不是为了消灭“民族敌人”达到维护中华民族利益的目的,而更多是为了消耗“政治对手”的力量,设想 “政治对手”在与“民族敌人”死拼中消耗可能对自身造成威胁的实力,从而达到维护“政党统治”的目的。对这类新闻人,我们应一分为二地认识他们当时的新闻行为及实际效果,对民族利益有利的应予充分肯定,而对那些拉偏架的新闻言论尽管看起来冠冕堂皇,也应听其言而观其实,并根据当时的实际效果予以一分为二的评价。还有一种就是以“主子思想为思想”的“奴才新闻人”,即通常所说“汉奸新闻人”。这些新闻人并也不是一生下来就是“汉奸新闻人”,相当一部分还在此前的新闻办报实践中多少混出了一些名堂,才引得敌伪的关注和觉得有利用价值,使他们可以此为资本与敌伪势力讨价还价出任“报酬”更高的“汉奸新闻人”。他们在民国时期新闻史上存在的价值仅仅是让后人知道在当时民族危亡的环境下,居然还有这样一群认贼作父,卖国求荣的“奴才新闻人”,他们为了一己私利不惜背叛民族和国家,对他们的动机和言行用“利令智昏”“恶有恶报”来形容应该说是比较贴切的。
3.弘扬“社会道德”具有积极意义者
“社会道德”与“社会风气”直接相关。“社会道德”是在相对稳定持久的社会风气中形成的关于社会成员言行规范性的评判标准,而“社会风气”则既受社会道德的约束,又反过来影响社会道德的形成、遵守和发展。新闻传播活动是属于上层建筑范畴的精神性活动,传播内容和方式无不对社会道德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社会道德”大致可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具有积极向上意义的社会道德层次,是中华民族传统道德中优秀部分的结晶,对社会成员的“教化”作用也是积极正面的,例如崇尚文明、求知好学,见义勇为、友善宽宏,保护妇女、儿童、老人及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及“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等发散正能量的“治国平天下”内容。在报刊上宣传这些内容对社会风气“向善”具有积极的意义;第二个层次如“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遇事绕着走”“天塌下来有高个子顶”的“推卸责任”,在不平等社会现实面前的“独善其身”,遭到强恶势力欺凌时的“精神安慰”,遇到挫折时的“消极悲观”甚至“自暴自弃”等,虽然达不到“治国平天下”境界,但也对社会无害,与人无妨,只要在大是大非面前不作出丧失国格人格的举止,似乎也没有必要予以批判和谴责;第三个层次的新闻人是不仅不向社会传输正能量,而且还利用某些读者的不正常爱好,投其所好,为迎合少数读者的“窥探欲”“好奇心”而在“风花雪月”上大做文章,甚至有人专门办起了以青楼女子为主要描写对象的“花报”。对于这一类“新闻人”行为应有一个客观认识。一是政论报纸大多有政党经费支持,所以办报不需考虑经济效益,而商业报刊则必须把印出来的报纸卖掉才有钱赚,所以这些新闻人的作为有相当一部分原因是“为衣食谋”所迫;二是新闻报纸的读者大部分应是成年人,对是非善恶应有基本的判断水平,所以那些内容的起作用主要还是读者自身的原因;三是报纸的出版发行是属于商品交流性质的社会活动,“卖者能卖的前提是买者愿买”,一般不存在强迫的因素。所以似乎不必对这一类民国新闻人予以过多的谴责,但也没有必要为之大写特写,只需要客观叙述当时出现和存在过这一特定新闻现象。对于“民国时期新闻史人物”在宣传中华民族传统优良社会道德,鼓舞民众与敌人奋起抗争,启发民众摒弃落后愚昧风俗习惯,促进社会进步发展的新闻活动,我们应予以肯定并在“民国新闻史”上予以应有的地位——当然也应区别传统道德的精华和糟粕,不应过多地肯定一些报刊上宣扬的封建色彩十分明显的忠孝节义,同时附带说一句,我们今天倡导继承和弘扬传统道德,是说应该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良的传统道德,而不是对传统道德不加区分的“全盘接受”。
4.“行业进步”中有突出贡献者
“行业进步”是指在新闻媒体的创设、新闻专业技术、技能和技巧等方面的开先河和创新。在中国新闻史上,尽管《昭文新报》存世时间很短,但讲到中国近代报刊的出现却不能不说“艾小梅于1873年在汉口创办《昭文新报》”。按照这一观点,民国时期的一些新闻人尽管在“书生论政报国”“维护民族利益”“弘扬社会公德”等方面不能“留下一笔”,但却在新闻行业进步方面有独特贡献,“民国新闻史”就理所当然地“写上一笔”。如侨领陈嘉庚和新闻业关系不很直接,但因他1921年创办厦门大学时开设的8个学科中有一个“报学科”,因而成为“国人自己开办的第一个大学新闻系科”,从而在民国时期新闻教育史上不能不“书上一笔”;同样,尽管徐宝璜在创办报纸方面的影响不大,但因他作为北京大学新闻学研究会的导师、副会长,实际主持该会日常研究和演讲活动,并组织出版了中国第一份性文学刊物《新闻周刊》,撰写了中国人自撰的第一本新闻学著作《新闻学》。因此,他成为“五四”前后中国新闻学界的泰斗,民国时期我国著名的新闻学家、新闻教育家,被中国新闻界誉为“新闻教育第一位的大师”“中国新闻界最初的开山祖”②“最先在中国大学开设新闻学课程,最先在国内出版新闻学专著,最先组织学术团体进行新闻学研究”,所以在“民国新闻史”的新闻教育和新闻学术研究发展历史上就不能没有他的位置。又如美国商人奥斯邦,虽然他是“为了生意上的需要,与英文《大陆报》馆合作”,办起了1923年1月23日正式播音的‘大陆报-中国无线电公司广播电台’”,但客观上成为“中国境内第一座广播电台”③,在“民国新闻广播史”上也就不能不“写上一笔”。同样道理,尽管刘瀚先生一辈子与新闻业没有发生直接关系,但因他主持安装的我国第一座官办广播无线电台“哈尔滨广播无线电台”1926年10月1日正式播音,成为“我国自办的第一座广播电台”④,所以成为中国无线电广播电台事业的开创者,在“民国新闻广播史”上也应有“一席之地”。胡道静在1946年撰写的《新闻史上的新时代》一文中率先提出“自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新闻事业已跃进到另一个阶段,即入于‘广播新闻’时代,而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又探向再一个新的世纪,要成为‘电视新闻’的时代了”⑤的判断和结论,对中国新闻新兴媒体——电视媒体的研究属于首创,因而在“民国新闻学术史”上是应该有他“一笔”的。
5.“阶段亮点”代表民族民情民意者
“阶段亮点”是指特定时间段中“民国新闻人”的表现有值得肯定和记载的地方,如果不予以肯定和记载将有损于历史事实的完整和全面,或者这些记载更有利于后人全面认识这些特定“新闻人”的人生轨迹。判断是否应在“民国新闻史”写上一笔的基点是这些“阶段亮点”是否代表中华民族的主流民意和民众的正当愿望。如汪精卫在抗日战争中投降日本人、组织汪伪政权成为中华民族的败类(这已有历史的定论),但对他在中国同盟会机关报《民报》1906年4月出版的第三期上发表“洋洋数万言,分载《民报》第三、第五两期”的“《民报》所刊第一篇系统批判《新民丛报》各项观点的第一篇文章”《希望满洲立宪者曷听诸》及在1906-1907年间在《民报》上连续发表诸如《驳新民丛报最近之非革命论》(载《民报》1906年5月第四期)、《驳革命可以召瓜分说》(载《民报》1906年7月第六期)、《再驳新民丛报之政治革命论》(载《民报》1906年7月第六期、1906年9月第七期)、《驳革命可以生内乱说》(载《民报》1906年第九期)以及《杂驳新民丛报》(载《民报》1907年1月第十一期、1907年3月第十二期)等文章⑥,积极参加与《新民丛报》的政治论战,我们不必也不应“视而不见”,在讲到中国同盟会在海外的反清革命宣传时也应该提上“一笔”;又如上海《申报》虽在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回到上海被日本海军劫持,成为“货真价实的汉奸报纸”,但对这份报纸在东北“九·一八事变”爆发后至太平洋战争爆发前这10年中的进行抗日宣传等进步作为还是应该予以肯定。尤其是《申报》在史量才领导下进行的新闻改革和大张旗鼓反对国民党军队“围剿”红军和执行“不抵抗主义”政策的抗日宣传,更应予以充分肯定。又如《扫荡报》是国民党军报系统的中心,时任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南昌行营政训处处长贺衷寒创办《扫荡三日刊》(1932年6月23日扩版改名为《扫荡日报》,又于1935年5月1日迁汉口出版时改名为《扫荡报》)完全是为了“攘外必先安内,抗日必须剿匪”而创办,所确定的报纸使命是“扫荡国民革命途程中的障碍,辅助军事上的安内攘外工作”,也就是为了向在“剿匪”前线的国民党军队士兵灌输反共理论和意识,以驱使他们为国民党政府“剿灭”共产党红军卖命。但在全面抗战爆发后,该报也转向以“抗日救国”为主调。在篇幅上,有关抗战的报道与文章占绝大多数。⑦抗日战争胜利后的1945年11月12日和1946年元旦分别把南京版《扫荡报》和上海版《扫荡报》改名为《和平日报》(于右任题写报名),虽然名称改成了《和平日报》,但在报纸的政治倾向上仍然唯蒋介石国民党政府“马首是瞻”,成为彻底的反共反人民报纸(1949年迁台湾出版并于同年7月1日恢复《扫荡报》原名,直到1950年7月7日终刊⑧)。即使是这么一种“从创刊到终刊”都坚持“反共反人民”宗旨的国民党军方报纸,对它在抗战初期宣传“全民族抗战”行为,我们认为也应在当时的国共合作抗日舆论宣传中“记下一笔”。只有这样才符合历史的真实。
四、评价“民国时期新闻史人物”的出发点和归宿
人物评价本来就是复杂的问题。民国时期新闻史人物的评价更为复杂。对“民国时期新闻史人物”的评价,上溯涉及到中国新闻史前辈的毁誉,下延则事关当今社会政治生态,且不少当事人或当事人的子女亲朋好友还健在,稍有不慎就可能对他们造成伤害,所以尤应谨慎下结论。为此,我们认为:首先必须以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指导,以可核查的历史文献和史料为依据,对有历史进步意义的新闻人及其新闻活动给予实事求是的评价,以避免落入历史虚无主义的陷阱。其次,应该客观地认识到民国时期的社会生活是多变的,作为“社会关系总和”的人也是多面的,而且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变化,人也是在不断变化当中(直到盖棺定论)。“好”就是“好”“不好”就是“不好”。这件事“好”就说这件事“好”,那件事“不好”就写那件事“不好”。不因为这方面的“好”掩盖其他方面“不好”,也不因那方面“不好”而不说这方面“好”;同样道理,不用前一阶段的“好”掩盖他在以后阶段的“不好”;也不因他后一阶段的“不好”就罔顾他在前阶段的“好”等。总之,要实事求是,有一说一,有二说二,避免落入机械唯物主义和教条主义的窠臼。再则,在评价“民国时期新闻史人物”时应努力摆脱非新闻史因素的局限,顺应社会发展的历史潮流,站在中华民族绝大多数成员认同的国家观念、民族利益、传统道德基点上,把民国时期新闻史人物的言行放在“民国时期”实际的社会环境下来评判其历史“正当性”“合法性”和“合理性”,并以此做出符合历史的“盖棺定论”。最后,评价“民国时期新闻史人物”应按照“发现美、挖掘美、肯定美、展现美”和“对历史先人适当从宽”的原则予以设身处地的认识和评价。在自近代以来中华民族空前振兴、国家实力空前强盛、国际地位空前提高、人民生活空前改善的当今时代环境下,我们应该有这个力量和自信,以事实和史料为立论依据,以“对历史人物适当从宽”的胸怀,编写出一部得到海峡两岸中国人和海内外广大华人华侨认可、经得起时代、时间及历史检验的“中华民国新闻史”。
注释:
① 倪延年、吴强编著:《中国现代报刊发展史》,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63-64页。
② 徐宝璜著,肖东发、邓绍根编:《徐宝璜新闻学论集:编者说明》,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页。
③ 吴廷俊:《中国新闻史新修》,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28页。
④ 赵玉明主编:《中国广播电视通史》(新一版),中国广播影视出版社2014年版,第14页。
⑤ 胡道静:《新闻史上的新时代》,世界书局1946年版,第1页。
⑥ 方汉奇:《中国近代报刊史》,山西教育出版社1981年版,第390页。
⑦ 方汉奇主编:《中国新闻事业通史》(第二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634页。
⑧ 辞海编辑委员会编纂:《辞海》(第6版缩印本),上海辞书出版社2010年版,第16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