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素辨证在中医临床教学中的应用※
2018-02-09张双伟张竞之王蔚琳
张双伟 张竞之 刘 彬 王蔚琳 梁 文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医教研室,广东 广州 510260)
辨证论治是中医诊断和治疗疾病的重要手段,也是中医诊疗理论体系的一大特色。辨证论治分为辨证和论治两个阶段,辨证是根据四诊所收集的资料,通过分析、综合,辨清疾病的病因、性质、部位,以及邪正之间的关系,概括、判断为某种证;论治,则是根据辨证的结果,确定相应的治疗方法。辨证是确定治疗方法的前提和依据,是临床诊疗的开始和关键所在,更是提高中医临床诊疗水平的重要环节。“方从法出,法依证立”,没有准确的辨证,必然会导致立法、用方的错误[1],正如《临证指南医案》指出:“医道在乎识证、立法、用方,此为三大关键,一有草率,不堪司命。然三者之中,识证尤为紧要。”因此,在中医临床教学中应加强学生辨证能力和方法的培养。
1 证素辨证在临床教学中应用的意义
传统医学经过几千年的发展,辨证的理论和方法错综复杂,有八纲辨证、脏腑辨证、病因与气血精液辨证、六经辨证、卫气营血辨证、三焦辨证、经络辨证等多种辨证归类方法。这些辨证方法都是古人从不同的角度对人体生理病理本质的认识,但偏重一隅,需相互补充。
中医辨证是在医学实践基础上的经验总结,既有客观实在性,又有主观思辨性。人体是一个复杂的系统,临床症状、体征的变化和疾病的证型之间存在着非线性的关系。中医辨证,主要是凭借医生四诊收集的病理信息,从疾病的表现并结合病人体质、环境、发病经过及治疗效果对生理、病理进行逻辑推理。由于疾病的外在表现不固定,再加上体质、环境等方面的干扰,病理表现更为复杂,根据医生的经验判断,主观因素较多,规范性不强,随意性较大,使得临床上两位医生诊疗同一个患者时,得出不同证型结论的现象比比皆是,从而影响了辨证论治的继承和传授,以临床经验作为辨证论治手段的模式,要通过长期的经验和知识的积累,在临床教学中很难发挥效果。
证素辨证是依据临床证候,辨别出病位、病性证素,然后由证素组合成证名[2]。根据病变本质,将证候归纳为具体证素单元,如肺肾气虚证的病位证素是“肺”“肾”,病性证素是“气虚”。证素单元是疾病现象的本质反应,是以具体存在的症状、体征为判断依据的,不是理论的抽象或主观的判断。因此,证素辨证具有一定的客观规律性,便于操作,易于掌握,在临床教学中可执简驭繁,起到较好的教学效果。
2 证、证候、证素的区别与联系
“证”是中医学特有的概念,是对疾病过程中所处一定阶段的病位、病因病性及病势等所作的病理概括,是疾病在演变过程中各种病理因素在体质、自然环境、社会心理等因素和多种矛盾综合作用于机体的整体反应。“证”不是若干症状简单的堆砌或组合,而是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和机动性。钱学森曾指出:“中医辨证论治的‘证’,用系统科学的语言来说,就是功能状态。辨证是指辨别病人的功能状态,然后开药,用药物使病人从不正常的病态调整到正常的功能状态,也就是健康的功能状态[3]。”
“证候”是在致病因素作用下,机体不同部位、层次发生相应病理、生理变化引起整体反应状态的临床表现特征的理论概括,是机体在疾病发生发展过程中某一阶段出现的互相关联的症状、体征、舌象、脉象的组合,即“证”的临床表现情状,包括症状、体征、舌象、脉象等的特征,称之为“证候”。“证候”是“证”的外候,是可以观察到的随时变化的症状、体征、舌象、脉象等临床信息[4]。如“肺肾阴虚”不是证候,而“咳嗽痰少,声音嘶哑,腰膝酸软,形体消瘦,口燥咽干,骨蒸潮热,盗汗,颧红,舌红,少苔,脉细数”才是“肺肾阴虚证”的证候,赵氏[5]指出:“证是证候的病机概括,证候是证的外在表现,两者是现象与本质的关系”。
“证素”是与生理、病理相关联,以病机学说为基础,并能由可测量和观察到的症状、体征等信息集合的概括[6],通过对证候的辨识而确定病理本质,是辨证所要辨别出的心、脾、肺等病位和气虚、血瘀、亡阳等病性的最小单元,是构成证的基本要素,具有不可分的特征。证素是客观存在的反映,是证候信息群中某些具体症状、体征信息的表达,不是理论的抽象。证素之间是有机联系的,在临床实际中,某些证素总是与另一些证素共存共见。
证候是现象,证素是本质。证素不是指症状、体征等的临床表现,但每一个证素都有相应的特征证候,证素的确定,都必须以特定的证候作为依据,即以症为据,从症辨证[2]。辨证的对象是“证”,辨证的依据是“证候”,证的组成要素是“证素”。
3 证素辨证在中医临床教学中的应用
无论是八纲辨证、脏腑辨证,还是六经辨证、卫气营血辨证等辨证方法,其实质均是对疾病病位和病性的辨别,即对证的基本要素“证素”的辨别。可见,证素辨证是在传统辨证方法下的继承和提升,使主观抽象的辨证过程易于规范可操。
临床上常见的证名,都是由病位证素和病性证素组合而成,如心肺气虚证由病位证素“心”“肺”和病性证素“气虚”组成,寒滞肝脉证由病位证素“肝”和病性证素“寒滞”组成等。一个完整、规范的证名,一般应当有病位证素和病性证素,不能只有病位而无病性,或只有病性而无病位。
3.1 病位证素 病位证素是证素辨证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将寒热、虚实、气血变化等病理变化落实到某个病位,临床用药治疗才能有明确的靶点,有的放矢。中医病位不同于西医所指的内脏、器官、血管、神经、皮肤等仅具有空间、形态意义的部位,还包括了功能性的位置[7]。如《素问·至真要大论》指出“诸风掉眩,皆属于肝;诸寒收引,皆属于肾;诸气膹郁,皆属于肺;诸湿肿满,皆属于脾……”,即是指脏腑的功能定位。因此,中医的病位是时空性病位和功能性病位的集合。
同时,病位证素存在单一病位证素和复合病位证素之分。单一病位证素是单一脏腑、组织、器官出现功能失调所表现于外的客观征象,如出现“心悸,头晕,失眠多梦,健忘,舌色淡,脉细弱”等症状和体征,可以定为单一病位证素为“心”。但是,人体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各脏腑、组织、器官之间在生理上既分工负责,当发生病变时,它们在病理上又相互影响,出现复合病位证素,如肝经气火上逆犯肺,而使肺失清肃所出现的“胸胁灼痛,头胀头晕,急躁易怒,面红目赤,咳嗽阵阵,舌红苔黄,脉弦数”的症状,则为复合病位证素“肝”和“肺”。因此,在临床教学中,病位证素的辨别,不可执泥于具体病位的归属,需要结合病因病机的动态变化综合判断。
3.2 病性证素 在辨别病位证素的同时,还应对病性证素进行判断,如实证中有寒、热、痰、瘀的不同,虚证中有气、血、阴、阳的区别,只有确定病性证素,才能为立法处方提供依据。
证候是疾病的外在表现,而非病变的本质,但对病性证素的确定,都要以证候为依据,进而结合八纲辨证、气血津液辨证等传统辨证方法综合判断。如从面唇青紫,舌质暗,可知病性证素为“瘀血”;从畏寒肢冷,下肢浮肿,舌淡胖可知病性证素为“阳虚”等。由于病理过程的复杂性,病性证素也存在复合证素的情形,如“气虚血瘀”“气阴两虚心血瘀阻”等均为复合病性证素。在临床教学中,要引导学生以症为据,全面收集证候,从症辨证,确定病性证素。
3.3 证素辨证中证名的确定 病位证素和病性证素是辨证的核心,一个完整的证名是病位证素和病性证素结合。由于疾病的病位证素、病性证素均具有单一或复合性,它们之间组合形成的证名就存在着复杂的关系。证名要求既能反映病人证候本质,具有高度概括性,还应是规范的中医术语[8]。证名可为单证素或多证素的组合,如病位证素为“心”,病性证素为“血瘀”,对应证名为“心脉瘀阻证”;也可为多证素的组合,如病位证素为“心”“肾”,病性证素为“气虚”“阴虚”,则对应证名为“心肾气阴两虚证”。证名是对机体病理反应的整体概括,既要精炼规范,又要准确全面,在临床教学中,要引导学生在中医学理论的指导下,灵活准确地将病位证素和病性证素归纳为完整的规范证名。
4 小结
疾病的过程,是正邪双方在体内不断斗争的过程,临床上病情千变万化、证候复杂多样、证名互不统一、辨证易生多歧,但辨证的本质无非是对疾病病位、病性的辨别,抓住病位证素和病性证素,便抓住了病变当前的病理本质。证素辨证是在传统中医理论指导下确立的辨证思维模式,根据证候作出证素判断,根据证素的变化确定不同的证名,用有限的证素统领无限的证候和证名,这种辨证思维模式既符合辨证实际,又便于学习,容易掌握,应用于中医临床教学,将有利于学生辨证能力和方法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