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高职高专院校的民族团结教育*
2018-02-09杨国英
杨国英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思政部,云南丽江674199)
我国是五十六个民族组成的统一国家,各民族是创造我国历史的主体,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实践改革开放的主体。民族团结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健康发展的基础和保证。毛泽东同志说过:“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这是我们的事业必定要胜利的基本保证。”[1]邓小平同志说过:“民族团结、民族平等和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对于我们这个多民族的国家来说,是一个关系到国家命运的重大问题。”[2]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强调:“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推进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国家法律法规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高职高专学生是大学生中的一部分,约占高校在校生数的一半,生源来自农村山区及少数民族的比例大。因此,如何做好高职高专学生的民族团结教育,无疑是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内容。
一、民族团结教育的有关概念
中华民族是我国所有民族的总称,是各民族缔造我国的历史过程中,逐渐形成的民族实体。“中华民族是包括五十六个民族以及海外华人的总称,各民族是中华民族中的一部分。民族是在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形成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3],民族具有共同的历史、语言、风俗、文化、心理等特征。民族团结指我国各民族对中华民族整体认同、依存的基础上形成的同一民族内部、不同民族之间,友好交往、互相合作的关系。
民族团结教育指学校遵循学生成长成才的规律,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丰富学生的民族团结知识,增强其民族团结意识,促进其民族团结行为的实践活动。高职高专学校的民族团结教育,指学校按照高职高专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形成发展的规律,运用自身的资源和优势,有目的、有计划地传授给学生民族团结的理论、政策、法律等知识,培养其民族平等、团结的观念,提升其维护民族平等、团结行为能力的实践活动。
二、丰富民族团结教育的内容
(一)突出国家认同教育
民族团结,国家认同是基础,是灵魂。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统一国家,一般来说,人们只有确认了自己的国民身份,才能把自己归属于国家,才会有民族团结的意识,才会关心国家利益,承担对国家的责任。国家认同教育就是对高职高专学生进行我们的国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我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国家”及“身份”的归属感、自豪感的教育,是培养学生的中华民族是“一体”和五十六个民族是“一家”意识的教育。国家认同实质上是帮助学生确认和加深自己的国族身份,主动把自己的民族归属于中华民族,身份归属于中国,认同祖国的历史、文化、理想、信念、道德、价值观,自觉捍卫国家主权和利益的主体意识。
在国家认同教育中,文化认同教育是基础。文化认同是深层次的认同,在社会生活中起着最基础、最长久的作用。文化认同是中华民族的精神纽带,是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动力源泉。中华文化是中国人民共同的精神家园,是各民族团结之根、和睦之魂。中华文化是各族人民共同创造的,是一个有机整体,具有各民族文化的共性,不是各民族文化的简单叠加,任何一个民族的文化都不能代表中华文化。“把汉文化等同于中华文化,忽略少数民族文化”是错误的;“把本民族文化置外于中华文化,对中华文化缺乏认同”也是错误的。
高职高专学生正处于思想走向成熟的阶段,容易受西方错误价值观的影响。在国家民族认同教育中,应当让学生明确:在我国历史上,人民是拥护统一,支持安定团结的;干民族分裂勾当的只是极少数的民族败类,他们打着“民族”、“宗教”的旗号,实则干的是分裂国家的行径,最终结局都是失败的。历史上,维护国家统一的英雄将彪炳史册,永远被人民怀念;而分裂国家、出卖民族利益的罪人,则遗臭万年,永远受到人民的唾弃。例如,清朝时期带军打败入侵新疆的浩罕汗国首领阿古柏,收复新疆的左宗棠;明朝时期带军打败荷兰殖民者,收复台湾的郑成功等英雄,一直被人民敬仰。反之,清朝时期干出判乱行径,分裂国家勾当的准噶尔贵族和南疆伊斯兰教贵族大小和卓;抗日战争时期卖国投降日本帝国主义的汪精卫等败类,永远被人民鄙弃。通过国家认同教育,帮助学生具有分辨是非的正确判断力,提升政治敏锐感和鉴别力,牢固树立国家利益高于各民族利益,维护统一,反对分裂的国家意识。
(二)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民族团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方向,是导航。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要使各民族团结一心,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决心,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最根本的做法就是对民众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对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是对人类文明进步成果的借鉴,是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政治文明、社会和谐的价值观。
在我国经济不断发展,社会转型加快的时期,人们的价值取向呈现多元化倾向,特别是极端个人主义、民族主义、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等错误价值观的出现,给我国的社会和人民造成极大的危害。当前,由于各民族的风俗、宗教、经济状况各异,人们对理想的追求也不一样。只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才能使人们对国家、社会、个人的追求及目标达成最大限度的共识,才能使人们对社会是非曲直的判断有统一的价值标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使各民族凝神聚气、团结和谐的根基。历史证明,人民群众的价值观和国家倡导的核心价值观一致,各族人民就能团结一心,为共同的目标努力奋斗;反之,各集团或各民族各自为政,就会出现一盘散沙,使凝聚力和战斗力丧失。例如,我国在抗日战争时期,各族人民团结抗日取得了胜利;我国在军阀混战时期,则社会动荡,民不聊生。
对高职高专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既是党和国家的要求,又是学生成长成才的需要,还是民族团结教育的根本。“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我国各族人民共同追求的国家愿景,“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各族人民一致的社会理想。全国各族人民只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国才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才能复兴中华民族。做一个“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公民,既是国家、社会、学校对高职高专学生的要求,也是学生成长成才的必备条件。
(三)加强法制教育
民族团结,法制是保障。我国宪法序言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已经确立,并将继续加强。国家尽一切努力,促进全国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岀,要“高举民族大团结旗帜,依法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等因素的社会问题,促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谐”。我国法律是处理民族问题、民族关系,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根本依据。
对高职高专学生进行民族团结教育,主要是帮助学生树立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思想;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观点;五十六个民族是一家,各族人民亲如兄弟姐妹;维护民族团结、国家统一、社会稳定,反对分裂等意识。这些思想既是我国法律政策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公民应当履行的义务。法制是公民行为的依归,公民在以上方面表现好,就会得到国家的肯定和人民的称赞;反之,就会受到人民的谴责,严重的受到国家的制裁。
法制教育,应当使汉族学生明确:尊重各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宗教、习俗等文化,与少数民族学生平等相处,关心帮助他们是法律赋予的义务,也是高职高专学生应有的素养。使少数民族学生明确:我国法律规定,各民族不论人口、历史、发展程度,一律平等。平等包括法律、政治、经济、文化各个方面;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帮助支持少数民族加快发展;国家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文化,支持少数民族优秀文化的传承、发展;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是各族人民包括少数民族自己义不容辞的义务。
三、创新民族团结教育路径
教育路径是联结教育内容和教育目标的中介。只有用学生喜爱的路径和方式来传递教育内容,才能更好地达成目标。
(一)以学生为主体,有针对性地进行课堂教学
课堂教学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民族团结教育中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只有用课堂教学的方式进入学生头脑,才能保证其内容的科学、全面和系统。学校应当重视民族团结教育课程的开设及教学。例如在《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中,帮助学生形成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可在思想政治理论课中进行民族团结的相关内容教学,例如在“形势与政策”中,专题讲解当前我国民族关系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学生答疑解惑;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中,加强《反分裂国家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内容,增强学生维护国家统一,反对分裂等意识;在《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教学中,增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习近平等领导集体对民族团结工作做出的理论和实践贡献。也可开设传承少数民族文化的特色课程,例如《东巴文化》《丽江文化遗产》等。
高职高专学生与本科生相比,整体上在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在学习能力和理解能力等方面有一定差距。课堂应当避免空洞无味、概念化、抽象化的教学方式,而是根据教学内容,采用激发学生兴趣,满足学生需要,以学生为主体,开发学生潜能的多种多样的方法。例如教学“四个认同”时,采取教师讲解理论并辅之以展示我国悠久历史、灿烂文化、辉煌成就的图片,把抽象理论与形象认知相结合的方法;教学“三个离不开”时,可采取讲述汶川、玉树地震后,用大爱无疆的鲜活案例传递正能量的方法;教学“民族团结的意义: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时,可用史实回眸创设问题,指导学生寻求正确答案的方法。
针对高职高专学生认知能力较弱,社会经历少,加之社会上消极现象的影响,部分汉族学生不能客观、历史、辩证地认识各民族之间存在的差距,不能正确认识少数民族的现状及未来,对少数民族地区及学生有偏见;有的少数民族学生来自经济不发达、教育相对落后的地区,部分学生对国家、民族、个人的关系问题认识模糊。针对这些情况,教师应从学生的思想实际出发,对汉族学生进行少数民族地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的资源富有区、水系源头区、生态屏障区和文化特色区,我国的发展离不开少数民族地区,民族没有优劣高低之分。消除民族偏见,摒弃大汉族主义,尊重少数民族同学,促进民族团结,是国家的要求,是法律的规定,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需要。对少数民族学生的教育,应当结合学生的家乡状况、学校和国情,用摆事实、讲道理的方法,使学生明确边疆民族地区之间的关系。教学中教师还应当努力让少数民族学生感受到来自教师、学校和国家对他们的爱、关心和重视,以增强其对民族团结的认知,理性对待民族关系和民族问题。
(二)以课外实践为平台,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
民族团结教育仅靠课堂教学是不够的,学生在课堂上学到的理论,只有在课外去感受和体验,才能达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学校应当根据课堂教学内容,实时开展贴近学生、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具有知识性、趣味性、创新性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例如,在建党节、国庆节等特殊日子,开展纪念活动,增强学生对国家和中华民族的认同感;适时开展参观革命遗址、博物馆、纪念馆活动,让学生身临其境,感受各族人民一起艰苦奋斗的历程,激发爱国之情;在假期,开展民族团结主题的社会调查,开学时,开展“民族风、家乡情”摄影展活动,以增强学生爱乡、爱国的情感。
组织学生走进学校周围的少数民族村寨,了解其建筑、服饰、习俗、节日等文化,结合所学专业创作有民族特色的作品、开展民族体育、民族艺术活动;开展民族知识竞赛、阅读民族团结文献、举办民族歌舞晚会及民族服饰展示、民族工艺品制作等活动;成立少数民族文化社团,指导其开展活动;在学校所在地的民族传统节日期间,与地方政府、社会合作,开展丰富多彩的联欢活动等。通过活动,在学校呈现出各民族“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的民族团结、民族文化繁荣的景象。
搭建民族团结教育平台,对少数民族学生提供帮助。学校设立专项助学金,由学生推荐资助人选,资助生活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设立“和合学习小组”。针对部分少数民族学生文化基础、普通话、英语欠缺的实际,学校选派成绩优秀的志愿者对其进行学习帮扶。通过这些活动,促进学生体会“三个离不开”的含义,帮助学生理解民族团结进步的价值,促使学生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的实践者和传播者,在学校形成民族团结进步的风尚。
(三)以校园文化为支撑,营造浓厚的环境氛围
环境是人创造的,反过来,环境又能影响和塑造人。校园文化对学生的影响是无声的,作用却是巨大的。高职高专学校除了开展丰富多彩的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征文比赛、图片展览等活动,让学生感受民族团结的温馨外,还要充分发挥广播、墙报等传统媒体的教育作用。例如,在校园广播里开设民语专栏,通过教说简单的地方民语话、民族谚语、播放民语歌曲等节目,传递民族声音,表达民族情怀。在校园里设计制作图文并茂的民族文化墙或民族文化长廊,介绍民族政策法律,绘制表现少数民族民风、民情、民俗的图画,使校园充满着民族团结的氛围。
加强校园民族团结网建设,丰富网站内容,使其既有马克思主义民族政策理论知识,又有民族团结新闻和故事,及对国际国内民族关系和动态的关注,例如,实时对“台独事件”、“钓鱼岛事件”、“南海仲裁案”等时政热点进行追踪及评论,以增强网站的吸引力、说服力,抵御和杜绝一切影响民族团结的错误言论传播,使其成为弘扬民族团结主旋律的平台。
学校还要充分利用新媒体,例如手机、网络,设立QQ群、微信群、公众号等,传播民族团结的先进事迹,讨论民族团结的热点问题,以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并对其进行及时、有效地引导与答疑。
(四)完善民族团结教育机制
首先是建立组织机构。民族团结教育持续有效地开展,离不开科学的组织和领导。尤其在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学生集聚的高职高专学校,应当成立以学校党委书记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对民族团结工作进行顶层设计,做好整体规划、全面部署、统筹协调和落实工作,确保各部门责任明确、分工负责。
其次是健全相关制度。为了使学校的民族团结教育常态化、有序化、规范化地开展,使民族团结教育成为各部门的大合唱,不是某个部门唱独角戏,学校必须建立科学、全面的民族团结教育规划制度、责任制度、监督制度和考核表彰制度。用制度保障工作的有序化,用制度保障形成教育合力。
再次是通过考评保证质量。为避免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走过场、搞形式,形成重在平时、抓好平常,建立考核机制很重要。学校对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考核有主体和内容两个方面,主体包括各部门、教师和学生,内容包括学习理论知识和开展实践活动的成绩。主体不同,考核的内容也不同。对部门主要考核其领导对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重视度、开展力和成效;对教师主要考核在民族团结方面的作风和教学、科研成绩;对学生主要考核学习民族团结知识、参与活动及其行为表现。学校应当全面、客观、公正地评定集体和个人在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中取得的成绩。把在民族团结教育中成绩突出,创建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民族团结模范区的典型集体;教育教学成绩优异,发挥专业特长,服务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或搞好创建民族团结宿舍,促进民族学生就业的教师或职工;尊重少数民族习惯,关心帮助少数民族学生的先进个人评选出来。并把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教师职称评定、学生入党和评优的依据。定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活动,对其进行物质和精神奖励。
总之,民族团结教育就是要在学校形成以“维护民族团结为荣,以损害民族团结为耻”的新风尚。
:
[1]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N].人民日报,1957-06-19.
[2]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辑.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读(上)[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498.
[3]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辅导读本[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