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分配正义
2018-02-09
“共享发展”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五大”发展理念最关键,甚至可以说是最核心的内容。因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的目的与根本归宿就是“共享”。“共享”是我国社会主义社会正义分配的基本要求、国家政治认同的拱心石,是社会互利合作、诚信友善的力量之源。“共享发展”理念已经成为、并将继续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义分配原则。“共享发展”的主要内容为:坚持共享发展,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增强发展动力,增进人民团结,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①。这种分配正义理论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话语表达。
同时,“共享发展”理念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不同时期分配原则历史发展的自然延伸,更是适应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实际的社会正义原则。它解决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公平中求效率,使发展有质量——既具有道德上的“正当”同时具备效果上的“善”,因而就是当代中国的社会正义。中国改革开放使“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但是其根本目的是为了实现“共同富裕”。其中,我们所经历的分配原则有:“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初次分配强调效率,再分配强调公平”“初次分配与再分配都要强调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再到今天中国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以“共享发展”作为我们的分配正义原则。
“共享发展”既是马克思主义分配正义的根本要求,也是对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不同时期分配原则的总结,更是对中国社会发展新时代面对新的社会基本矛盾的理论与实践回应。
一、“共享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分配正义的中国化表达
“共享发展”是与马克思主义分配正义原则相一致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理论与实践。它首先遵循的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分配原则——“劳动—所得”(即“按劳分配”的正当原则)和社会合作“道德应得”的善的原则,即“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如果社会的主体制度不是生产资料归全体人民共有,那么“劳动—所得”即“按劳分配”原则的社会前提就不能成立。正如马克思所说的,“只有一个人事先就以所有者的身份来对待自然界这个一切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的第一源泉,……他的劳动使用价值的源泉,因而也就成为财富的源泉”②。
另一方面,“按劳分配”是马克思主义反对资本主义社会对工人阶级剥削所提出的分配原则:资本家的财产源自于工人劳动所创造的剩余价值。这只是由于资本家占有资本,有权力购买工人的劳动力,使预付资本转化为可变资本。而工人的劳动力是唯一创造资本主义财富的源泉,这是马克思与“国民经济学”理论的最大区别(例如,亚当·斯密认为,劳动、资本和土地是社会财富的来源③)。这就是马克思所揭露的资本主义剥削的秘密。从批判资本主义剥削的非人性化制度中,马克思对未来正义社会的分配基本要求是“按劳分配”。正如《共产党宣言》所强调的那样,“共产主义并不剥夺任何人占有社会产品的机会,它只剥夺利用这种占有去奴役他们劳动的机会。”④也就是说,劳动所得的社会产品不能成为占有他人劳动的权力。从马克思主义的正义分配原则中我们还需要进一步论证:社会中每个人的资质和机遇并不相同,如果仅仅从“劳动—所得”原则去理解、去分配社会产品,那么有可能就又会陷入把社会产品当作个人权力而导致人的异化。所以,马克思的分配正义理论还有一些前提条件,诸如,征收高额累进税,废除继承权⑤。特别是,马克思主义分配正义理论还指出,一切劳动都是社会合作的结果,只有通过社会合作,劳动才能成为社会财富⑥。
与马克思主义正义的分配原则相一致,“按劳分配”是我国社会主义分配原则的先决条件,也是我国社会发展的效率之所在。然而,所有的个人都是因为参与到社会合作体系之中,他的个人能力才能得以实现。因此,社会合作和社会稳定是实现个人潜能、发挥个人能力的基础与前提。在现阶段中国社会主义条件下,如果我们仅仅把“劳动—所得”作为我们的唯一的分配原则,漠视社会合作体系的基础和人与人之间的相互支持的前提,就会导致贫富差距的出现。其结果是财产通过私人占有成为统治社会或他人的权力,如果任其发酵,必然会产生“物对人的异化”和社会合作体系的崩溃。在我国,这种异化现象(尽管其原因并不能从根本上归结为“按劳分配”)和社会不合作已经成为我们发展中的障碍,阻挠和干扰着社会稳定和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信赖。
“共享发展”理念针对的和要求避免的就是贫富差距的出现,同时注重社会合作的道德要求。因此,它又是马克思主义“道德应得”分配原则的中国实践——“共享发展”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分配原则新的时代表达。
那么,如何理解把马克思主义的“劳动—所得”和“道德应得”结合起来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享发展”理念的分配原则呢?首先,它是由人的“类本质”特性所决定。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作为“类本质”而存在的,即“自由人联合体”。人类的正义追求决不是建立在个人发展使其他人受损的基础上,也不是建立在相互冷淡的个人之间的无害原则基础上。相反,马克思主义所揭示的是,人的“类本质”追求是“各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⑦。
其次,它是中国共产党作为信仰马克思主义的政党执政理念的根本要求:消灭把人的劳动或劳动者看成单纯社会财富的手段,即要求“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⑧。每一个个体都是社会发展的目的,社会同样是每一个个体的“类本质”(我们认为“精准扶贫”也应当是其中应有之义)。
再次,如果没有“劳动—所得”就没有发展(效率);如果没有“道德应得”同样也不会有公平的社会合作。也就是说,如果仅仅固守于“劳动—所得”,那么,当所得的结果形成贫富差距,必然会使财富成为权力去统治和剥削他人的劳动时,不仅牺牲的是公平、造成社会共同体的分裂,最终连发展(效率)也不会存在。这就是为什么贫富差距巨大的南美逐渐失去效率的根本原因。
由此可见,“共享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分配正义原则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实现发展与公平相谐行的分配正义。
二、“共享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分配正义原则
“共享发展”既坚持了马克思主义分配正义原则,又是对中国社会自改革开放以来各个不同时期分配原则总结与反思的结果,实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迈向新时代的跨越。
自实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改革开放以来,针对经济与社会发展不同阶段,我党适时提出了接续继承、公平递进的一系列分配原则:党的十五大和党的十六大都明确提出,要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党的十六大还提出,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这就确立了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关系的基本原则,目的就是既要适当拉开收入差距,以发挥收入分配的激励功能,又要防止收入差距过大引起社会不稳定。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注重社会公平,特别要关注就业机会和分配过程的公平”。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进一步指出,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党的十八大以后,习近平同志提出具有历史意义的“共享发展”理念作为新时代的分配原则。
回顾历史,在资源极度匮乏的条件下,我国的分配方式只能按照行政指令进行分配(尽管其分配方式是有其目标原则的)。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指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不发展生产力,不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不能说是符合社会主义要求的⑨。”面对中国改革开放以前的社会状况,我们只有努力发展生产力、提高生产效率,才能“有蛋糕”可分。“先富带动后富”,最后走向“共同富裕”。一方面,只有同质的差异才能产生效率;另一方面,只有通过发展才能实现共享。也就是说,如果收入的差距过大,导致社会分裂,那么社会发展必然会损害其效率;只有把收入差距控制(通过税收和再分配)在合理范围之内,才能保持社会进一步发展的效率。
以前,关于“先富”“后富”问题的争论,除了我们在当时的确存在某些管理不善之外,还有我们思维方式转变,即道德评价标准的转变:“好和坏”的事实判断与“对和错”的价值判断,至今为止仍在影响和干扰着我们一些人对问题的理解。在解决了价值判断的问题之后,我们应当注重解决事实判断的问题。
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注:到十八大召开之前),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成就举世瞩目,各方面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如今我们已经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正在被世界各国所瞩目和重视。正如我们通常所说的,“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世界的发展离不开中国”。这就需要我们用中国的话语方式、中国发展成就,特别是正义的社会原则展示中国的大国形象。当然,我们也需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解决自己在前进的道路上存在的问题。正如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五中全会报告》中所指出的那样,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这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其中,“共享发展”作为其它一切发展理念的目的与归宿是实现我们所坚持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的要求,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即以“共享”为前提的发展,而不只是为了共享而发展。
“共享”是消除贫困、缩小贫富差距,但决不是消灭合理差别的平均主义。它是以扶贫开发的方式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早在2013年11月习近平同志就提出“精准扶贫”思想。此后他还多次指出,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没有农村的小康,特别是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小康”“共同富裕”等观念,我们应当理解为:在基本生活保障达到小康水平的基础上,我们都能得到和自己的能力与意愿⑩相一致的生活。这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解放理论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重要步骤。举例说明,如果我们每个人每月的基本生活费用为1000元(每月费用在这个数字以下收入的为贫困),如果通过扶贫开发、全面小康社会的实现,我们每个人所得的保障性收入为每月3000元,甚至更多。此时,尽管我们还存在着收入的差别,但是,那是在小康生活水平基线以上的差别。这种差异就是我们个人能力与意愿的差异,它让我们每个人认可自己的能力或机会与他人的差别,甚至认可自己的兴趣、爱好或专业与他人获得社会产品在量上的差别。然而,因为有差异,社会合作体系仍然保持着效率与发展。并且,这种差异的存在就是使人们产生希望的动力。
与此相一致,“共享发展”同样是我们中华传统的“和”文化在新时代分配正义原则的实现与深化。中华文明以“和”为贵,“礼之用,和为贵……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变不可行也⑪”“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⑫”。“共享”的目的不是追求平均,而是脱贫,实现全面小康。在此基础上使我们的社会在发展中增进人民的福祉,使每一个人在社会合作体系中获得自己应有的社会地位。
综上所述:从“共同富裕”作为发展的目的,到“共享”作为发展的前提;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到“共享发展”;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改革开放,到全面深化改革。这一切表明:我们所处的时代已经发生了质的跃迁。
三、“共享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未来指向
“共享发展”是解决新中国成立以后和改革开放以来,为完成不同时代特定的历史任务所必然产生的中国民生问题的原则和目标。“共享发展”的贯彻实施推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走向新时代,为中国未来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了新的发展观。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首要的历史任务就是维护和保证国家主权的独立。为了维护国家独立,我们必须进行与国防密切相关的工业、能源、交通、通讯等一系列相互配套的设施建设。而这一切建设所需的资本原始积累与维持它们的运行,需要强大的国家力量调动广大的农村、农业和农民采取高度集体化方式,为维护国家独立的国防体系提供最大限度的资金投入和劳动力支持。那时所采取的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的方式,全力支持工业尤其是重工业的生产,导致了本来就存在着很大差距的城乡之间进一步扩大。尽管在改革开放以后和各个不同时期,农村、农业和农民问题引起了党和政府的高度关注,但是,城乡差距仍然存在。
当国家独立的历史使命完成以后,保证和提高人民日常生活的需要就成为突出的社会发展要求(当然,到底是优先发展重工业之后再发展民生,还是民生发展才能保障重工业的发展,需要专题进行严格的学术论证。这里,我们只能从历史事实出发谈论这一问题)。日常生活的需要是无法完全通过中央计划完成的,它需要通过市场方式才能满足,这是由市场经济的特点所决定的。计划经济是以政治需要为目的(国家独立),各经济单位(企业)不以效率为原则,它的特点是自上而下地完成计划指令。当然,计划经济是无法完整地、真实地满足人民日常生活的需要。一般说来,市场经济形成的是与人民日常生活需要相一致的生产与交换,市场主体必须以效率或人们的生活需要的满足为目的。市场的开放性要求我们必须改革当时单一的、僵化的计划经济体制,同时我们的经济发展对世界开放。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所确立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方针和改革开放的发展战略,就是为了促进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满足人民日常生活的需要。
改革开放以后,东南沿海从以往敌对的前沿转而变成改革开放和外商投资的前沿。因为改革开放初期,在东南沿海兴办的独资、合资等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基本上都与我们当时短缺的日常生活需求紧密相关。这些投资少、见效快的企业,并且在投资、税收等方面享受了国家和地方政府所给予的政策优惠,再加上吸纳大量从内地转移过去的农村劳动力,促进了东南沿海迅速发展。而内地则由于开放较晚、国有企业改革滞后等多种原因的影响,发展相对缓慢,导致地区之间产生差别。另外,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随着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等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产生了行业收入的差别。还有社会保障体系、医疗卫生、教育等重要的民生问题,随着改革的深入、社会发展方式的转换,逐步突显。
“共享发展”就是适应我国新时代、针对以上出现的发展过程中的问题而提出的中国方案:首先,它是马克思主义正义理论的中国实践;其次,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义原则体现;更重要的,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表达。
“共享发展”就是在“共享”但不损失经济与社会进步效率的前提下发展;发展但不导致贫富差距或社会合作体系被破坏条件下的“共享”。如果采取平均主义的方法,不但损害发展,造成“共同贫穷”,最后连“共享”都无法真正实现。相反,在新时代条件下如果仅仅依靠发展而不共享,那么,发展也最终会因为社会分裂而失去动力支持。所以,“共享发展”决定了我们以市场社会主义的方式促进社会主义建设的可持续性。
我们所面临的城乡差别、地区差别和行业差别等问题的产生,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等民生问题的浮现,需要我们从中华民族完成近现代历史使命的合理性中去理解和从未来发展中去解决。“共享发展”正是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大格局中去面对历史、解决历史问题。以“共享”为原则的公平正义社会合作体系解决我们现有的社会问题,恰恰是中国社会未来进一步发展的坚实基础。
把马克思主义人的解放目标作为立党之本的中国共产党,自诞生时起就自觉地担负起并坚持着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只是,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社会条件下首先应完成国家独立与富强的历史任务。在这个基础上,“共享发展”以正义的社会分配原则,缩小城乡差距、地区差距、行业差距、贫困差距和解决民生问题。在“共享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里实现人的解放,体现了共产党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坚强决心。
总之,“共享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分配正义原则的中国话语方式,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正义原则。“共享发展”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社会实践进程的总结和中华智慧的传承与发展。它使我们能够在促进社会公平与和谐的同时,保持社会发展。“共享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分配正义在中国的实现,更是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的执政理念的承诺和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表征。它使得每一个中国人都会有尊重感、获得感和存在感。
注释
① 参见,《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
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6月第3版,第15页。
③ 亚当·斯密则认为,劳动、资本和土地是财富的源泉。参见,亚当·斯密,《国民财富及其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北京,商务印书馆,1972年12月第1版,第252-254页。
④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单行本),北京,人民出版社1961年9月第6版,第40页。
⑤ 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单行本),北京,人民出版社1961年9月第6版,第43页。
⑥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6月第3版第16-17页;亦可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9月第3版,第481页。
⑦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9月第3版,第491页。
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年1月版,第104页。
⑨《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年4月,第116页。
⑩ 能力与意愿的差异:一是,每个人因为专业、兴趣或爱好的差异,它建立在个人幸福意愿基础上;二是,每个人认可自己能力与机会不同,所得与他人的差异。
⑪《论语·学而》。
⑫《国语·郑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