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图书出版模式及版权保护分析
2018-02-08尹磊
尹磊
摘要 我国电子图书盗版现象严重,制约了电子图书出版模式与盈利模式的正向发展。基于此,文章就电子图书的常见出版模式与创新出版模式展开分析,进一步对电子图书的版权保护在法律方面、技术方面以及许可授权方面的缺陷展开了相关探索,并相应提出了电子图书版权保护策略。
关键词 电子图书;B2B商业模式;版权保护
电子图书是一种以数字形式存在于人们眼中的图书出版物,其存储与传递都要依靠互联网技术,用户通过终端或电子设备进行获取。在电子图书出版这一行业当中涉及到较多内容,如电子图书生产、发布、信息服务等,其中出版商、销售平台、电子设备生产商、技术供应商、运营服务商之间环环相扣,需要政府相关部门通过联合运营监管的形式,才能实现其完整的服务业态。
1电子图书出版模式
据2015年的数字出版的盈利统计显示,全年收入同比2014年增长了33%,达到了4 400亿元。在我国数字出版行业当中,电子图书出版的收入占比不大,但增长速度十分可观,2015年同比2014年增加了26%,在这一发展势态下,无论是常见的出版模式还是创新出版模式都取得了较为广泛的应用。
1.1常见出版模式
1.1.1面向图书馆的出版模式
面向图书馆的出版模式是一种典型的B2B商业模式,如Net Library公司就采用了此种商业模式,联合多家出版社,向全球約8 000家图书馆提供电子图书出版服务,其中包括哈佛大学、牛津大学等知名院校的图书馆;向读者提供了约12万种之多的电子图书。这种商业模式的运行,由图书馆购买电子图书版权,而图书馆的用户可通过网页访问获取阅读资料。可通过现代信息技术建立个人真实账户信息,实名制访问登录图书馆网站,可将图书借出,在规定时间内归还;若需要继续阅读可重新借出该书。在图书借阅的过程中,图书馆的借阅系统会实时做好记录工作。
1.1.2面向个人的出版模式
面向个人的电子图书出版,采用的是B2C商业模式,直接为读者提供相应的电子图书信息服务,如Overdrive公司使用的电子图书出版模式。直接面向读者的电子图书出版模式,就是读者直接访问公司网站,选择自己喜爱的图书进行购买。目前面向个人的出版模式,读者在购买电子图书时,可在销售平台上直接使用信用卡或其他支付方式进行购买,购买之后电子图书只能在制定设备上进行阅读,以满足读者的阅读需求。面向个人的电子图书出版,需要一定的技术支持,如微软公司的微软阅读器,以及手机终端的阅读App、WPS等,都能够在很好地满足读者对电子图书的阅读需求。
1.1.3混合出版模式
混合出版模式就是综合采用B2B与B2C商业出版模式,为读者与图书馆共同提供电子图书借阅服务,Libwise与Overdrive公司都有采用此种出版模式,为更多的读者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更加全面的满足读者对电子图书的阅读需求,是顺应电子图出版业发展的一种出版模式。Overdrive公司于2002年推出的数字图书馆服务,采用的MicrosoftDAS作为电子图书的版权保护系统,由此确保电子图书借阅与归还服务的安全进行,为读者提供了更多便利。而Libwise公司则采用的专利技术用来支持复本控制模式,在方便读者阅读的同时,进行版权保护,维护了作者的合法权益。
1.2创新出版模式
1.2.1按需印刷的出版模式
按需印刷是一种较为新颖的出版模式,以用户需求为主,利用互联网交易模式,读者优先在网站上进行图书预购,并支付全额费用之后,再进一步开展印刷工作。这种出版模式具有即时出书、印刷个性化、零库存的出版特点,在为读者提供便捷服务的同时,降低了出版商的投资风险。但应用此种出版形式,需要加强对印刷过程的监管工作,完善版权保护相关措施,并提升图书质量。
1.2.2即时发行的出版模式
在电子图书出版环节中,可以借助及时发行的模式,实现相应的图书出版的利益增加。为了更进一步增加相应的经济利益,还需要强化相应的出版模式,具体的做法有:第一,保护电子图书的版权;第二,重点管理电子图书的出版权,实现实时互动模式的电子图书出版保护,在网络营销的模式下,对电子图书进行版权保护。从而实现电子图书即时发行流程的快速性与顺畅性,更加便捷地满足读者的需求。
2电子图书的版权保护
电子图书出版是纸质出版的创新,是顺应信息化与数字化发展趋势出现的一种产业形势,但由于版权保护方面的不足,对作者以及出版商的相关权益造成极大损害,需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完善。
2.1版权保护缺陷
2.1.1法律方面
国内一些法规虽在电子图书的版权保护方面提供了一定的法律基础,但就国内的电子图书出版形式来说,处罚力度不够、一些处理规定存在滞后性、网络监管力度不够等原因,导致盗版图书、非法传播的形式较为普遍。
2.1.2技术方面
电子图书出版与现代信息技术有着十分紧密的关联,但在现阶段的行业发展当中,对防火墙技术与加密处理技术不够重视,导致现有的技术手段为能得到有效应用,难以提升电子图书的安全保护等级,进而影响版权侵权现象的发生较为频繁。
2.1.3许可授权方面
现阶段我国的电子图书出版,开放许可授权协议还未得到有效落实,在进行相关纠纷处理时,版权保护人员存在专业水平不够的处理缺陷,进而导致在相关处理工作当中,无法意识到许可授权协议的重要作用,从而导致电子图书的版权无法得到更加全面、有效的保护。
2.2版权保护完善策略
2.2.1法律保护
电子图书的版权保护的有效实行,最为核心的任务就是从知识产权方面出发,管理好产权。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国际上一些国家做的比较出色,如美国的《数字千年版权法》。美国政府通过法律法规,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对数字出版领域的保护力度,完善知识产权的相关司法保护体系。在法规当中,明确了对复制侵权现象的举证机构,并对作品权利保护措施与权力管理信息的非法破解行为做出了明令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设立了如禁止避开、破坏权力保护技术措施、信息网络传播、禁止改变、删除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等多项著作权,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国内电子图书事业发展的法律环境。
2.2.2技术保护
目前的盗版电子图书十分猖獗,其核心问题在于文本的无限复制与传播,因此,针对电子图书实施有效的版权保护,需要在遏制电子图书文本复制以及随意转存两个方面着手,开发并不断完善电子书加密处理技术。通过先进技术的科学应用,在一定程度上杜绝随意复制现象,同时,还能够进一步规范用户的使用行为,对传播渠道进行有效管理与限制,从根本上控制电子图书的侵权现象。
2.2.3许可方法完善
在20世纪末,国际出版中心开始关注版权保护,其中作为许可方法比较常见。这种最初的许可版权方式,属于一种开放式的版权保护方式,其最大的特征就是能够以公共许可证和知识共享协议为核心,保障使用者能够对图书进行自主的复制管理,或者是修改。同时,出版商能够通过该种开放式的管理模式获利。而知识共享协议则包含4种形式:一是署名权,即在复制与转发过程中,保留原著作者的署名;二是保持一致,即在知识共享协议的基础上进行作品的修改与分发;三是非商业用途,即用户在知识共享协议基础上对著作进行的修改或分发,不得用作商业;四是不得衍生出新作品,即不能在作品基础上进行再次创作与出版。
2.2.4强化公民的法治意识
电子图书的复制成本接近于零,由此导致了盗版产品的过度猖獗,而读者作为主要消费者,其法治意识的增强,对推动我国电子图书出版业的正向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各个电子图书阅读网站上,推送著作权保护的相关内容,使读者了解著作侵权的相关条件,从而规范作者自觉控制侵权行为。
3结束语
综上所述,电子图书出版模式化及其版权保护的相关探析,对促进电子图书出版业的发展具有极大意义。通过有效措施,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拓展电子图书的出版方式与传播渠道,通过改善版权保护模式,能够进一步完善电子图书运营的盈利模式,从而为电子图书出版业提供更多的发展保障。因此,要重视电子图书出版模式调整与版权保护制度强化,推动图书出版行业转型的尽快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