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心脏病患者的临床治疗探析
2018-02-08王怀芳
王怀芳
【摘要】目的 探析临床治疗妊娠合并心脏病患者的具体方法及效果。方法 收集我院2016年9月~2017年7月收治的妊娠合并心脏病患者90例的病例资料,对其应用的临床治疗方法及最终疗效进行统计。结果 患者经对应治疗后心功能均有很好改善,其中心功能临床分级:Ⅰ级63例、Ⅱ级20例、Ⅲ级7例;而其跟踪统计显示,本组患者的最终分娩方式为:阴道顺产56例、剖宫产34例。结论 妊娠合并心脏病一经临床明确诊断,不管患者是否出现早期心力衰竭或心力衰竭等症状,均应视为高危妊娠,给予有效的治疗及产前监护处理。
【关键词】妊娠合并心脏病;临床治疗;探析
【中图分类号】R714.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ISSN.2095-6681.2017.33..01
妊娠合并心脏病是一种严重的妊娠期合并症[1]。近年来,妊娠合并心脏病已成为国内第三位致孕产妇死亡的原因,且占非直接性产科死亡率第一位。因此,做好妊娠合并心脏病的临床防治对策尤为重要。现本文收集我院收治的妊娠合并心脏病患者90例的病例资料,探析妊娠合并心脏病患者的治疗方法及疗效,具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收集我院2016年9月~2017年7月收治的妊娠合并心脏病患者90例的病例资料,年龄26~42岁,平均年龄(32.45±3.41)岁。其中初产妇58例、经产妇32例。在对症治疗前经心功能分级检测显示,本组患者的心功能临床分级为:Ⅱ级42例、Ⅲ级27例、Ⅳ级21例;心脏病诊断类型为:风湿性心脏病41例、先天性心脏病25例、心律失常16例及其它8例。
1.2 治疗方法
1.2.1 妊娠期治疗
终止妊娠:凡不宜继续妊娠的孕妇,均应及早采取终止妊娠治疗。若患者已出现心力衰竭症状,须在症状有效控制后再进行终止妊娠治疗。妊娠≤12周的应采取人工流产治疗;妊娠>12周的应采取钳刮术或中期引产治疗;妊
娠≥28周的,引产危险不低于继续妊娠,不宜施行引产治疗。
急性心衰竭的紧急治疗:紧急治疗的原则是尽可能减少肺循环血量及静脉回心血量、改善肺部气体交换功能、增加心肌收缩能力、减轻心负荷[2]。嘱患者多取半卧或坐立体位,给予对症治疗,如吸氧治疗;利尿治疗:静脉缓慢注射呋塞米40 mg/依他尼酸50 mg+25%葡萄糖稀释液;血管扩张治疗:适量血管扩张剂(如硝酸甘油、硝酸异山梨酯等);解痉治疗:静脉缓慢注射氨茶碱0.25 g稀释液;增强心肌:静脉缓慢注射速效洋地黄制剂(毛花苷丙0.4 mg)稀释液;水肿治疗:静脉注射吗啡3~5 mg;静脉注射地塞米松10~20 mg,
以减小外周血管阻力、减少回心血量、解除痉挛。
1.2.2 分娩期治疗
第一产程发现:适当应用镇静剂,密切观察患者的血压、脉搏、呼吸及心率等指标变化,一旦发现心力衰竭临床征象,嘱患者取半卧位,给予高浓度面罩人工吸氧,静脉缓慢注射毛花苷丙0.4 mg+25%葡萄糖20 ml,必要时可间隔4~6小时后重复给药,药量为0.2 mg;并应用抗生素以预防分娩期感染。
第二产程:嘱患者避免屏气以增加腹压;行顺产会阴侧切术、产钳助产术、剖宫产术等[3],尽量缩短第二产程的时间,以减少心脏负荷。
第三产程:在胎儿顺利娩出后,在产妇的腹部放置加压沙袋,以防因腹压骤降而出现心力衰竭症状;并且积极预防因产后出血而加重患者的心肌缺血现象,避免发生紫绀及心力衰竭。酌情给予静脉注射或肌注缩宫素10~20 U。
产褥期:产后3 d内尤其24 h内,是诱发心力衰竭的高危险期,产妇必要性的进行充分休息,给予临床密切监护。给予广谱抗生素以防产后感染。
2 结 果
2.1 心功能改善
病患者经对应治疗后心功能均有很好改善,其中心功能临床分级:Ⅰ级63例、Ⅱ级20例、Ⅲ级7例。见表1。
2.2 妊娠结局
跟踪统计显示,本组患者的最终分娩方式为:阴道顺产56例(60%)、剖宫产34例(40%)。
3 讨 论
妊娠合并心脏病一经临床明确诊断,应立即给予高度重视,如果一时间无法明确诊断病因,也应依据患者的心功能实际状态,判定其能否持续妊娠。对出现早期心力衰竭的患者,在对症治疗时应严密监控其病情进展及心衰控制情况,并根据实际孕周及孕况决定妊娠终止的最佳时机,从而最大化改善其妊娠结局,确保母婴安全。
總而言之,妊娠合并心脏病一经临床明确诊断,应视为高危妊娠,立即给予有效治疗及产前监护处理。
参考文献
[1] 薛亚娟.妊娠合并心脏病的临床治疗分析[J].《心理医生》,2016,22(1):76-77.
[2] 折开娥,赵清侠,张凌燕.妊娠合并心脏病患者的临床治疗探析[J].《临床医学研究与实践》,2016,1(24):138-139.
本文编辑:吴宏艳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