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异的古惑仔胡续冬
2018-02-07杜绿绿
杜绿绿
应该是2011年的初秋,我第一次见到胡续冬。那是在珠江国际诗歌节的英语论坛上,论坛主题我已不记得了,只记得我被胡续冬当众叫到台上很尴尬地坐了一个多小时,还要冷静调整表情和姿势对他们的对谈做出认真倾听的样子。我的英语很糟糕,又是个不擅长在公众面前以一种合理而不引人注意的方式做出坚决拒绝的人。他当时站在台上,用话筒喊我的名字邀请我加入他们,可能很难有人理解我的那种羞怯,我宁愿立刻上台坐到临时加的椅子上,也不想他再用话筒喊我的名字。
这次见面的印象太深刻了,他和我过去见到的任何一个人都不太一样。我一时想不到用什么词语来描述他,就简单说说他的经历吧。他17岁后的生活,在我看来比较平淡无奇,无非是以湖北省高考第三名考入北大,读本科,读硕士,再读博,写诗年少成名,去巴西巴西利亚大学文学院教过两年书,过了一段浪荡的金灿灿的日子,又回到北大教书,直到现在成为一个资深老教师。关于他曾经的放浪不羁,朋友圈有很多传说,我也曾听说过不少桩。奇特的是,几乎没有人恶意提到过他,似乎所有人谈起他的时候都是一脸笑容,很快乐的样子。
他的确让人很快乐。只要他在,一个聚会一定活色生香,熟悉不熟悉的人之间像是有了缓缓流淌的粘合剂,来自各地还处于互相试探话题尺度的人也如老朋友一样融在一起。他最厉害的是,让初次见面的人觉得和他已经认识好几年了。我便是这样。
他这么欢腾,我还是认为他心里压着太多事。至于什么事,我就不清楚了,事实上他很复杂,旁人难以窥出几分真相。当然也有另一种可能,是我想多了。我看到他的那年,他应该是经历过了许多之后,按他自己所说,已不再是意气风发的年纪了。那他最无顾忌的好时候应该还是在我前面提到的那段“平淡无奇”中。1998年左右,诗坛有一个化名百晓生的人,仿《光宣诗坛点将录》,为当代诗人戏排了一百零八英雄座次。胡续冬位列第四十二名。其时他刚24岁。以下文字来自百晓生,略有删减。“江山代有才人出。侠少争风,气象万千……胡续冬乃一代侠少的代表人物,于‘博雅塔下树起‘偏移堂大旗,招揽四方英才,广积粮,缓称王,所谋乃大。余三年前在川睹其作,如大江东泻,一片汪洋,所妙处恰在汪洋之中……此子出,江湖众人可弃绝笔墨,归隐田园矣。”短短一段话,让后人生出豪情万丈的无限想象,这该是怎样的一段日子呢,又可以用多少浓墨重彩来书写期间发生的事情呢?
可惜我写不出,1998年我还未写过一句诗,更不认识任何诗人,至于他们在那个阶段做过的大事、小事,待我后来加入他们,偶尔听到的故事也十分零碎,不成篇章。而如今,也不再是横冲直撞、不分长幼的年代,年轻的诗人们要想被同行承认,除了需要使出百般武艺,还要保持有礼有节。
让人羡慕啊,不过比我早生了五年,胡续冬怎么好像比我多活了一个时代。这既是我本身愚笨、接受诗的启蒙晚了,也是他天赋惊人。可以说,他是我认识的人里,智商最高的之一。这里列一下我所认识的记忆力超群的人,一个是北大1985级的王生,过目不忘,读书读到高中才知道不是所有人都有这能力;一个是苏大执教的诗人茱萸,据说只要他愿意,读书也可一遍全记住;还有就是胡续冬。17岁以前,他生活在湖北十堰。但他不是湖北人,是重庆合川人,8岁时随军队调动的父亲迁居湖北。在湖北的几年,他一点儿没有以后会做大学教师的迹象。他就是个小古惑仔啊!有他近期写给女儿的诗为证:
那是某个年少的我,/吸溜吸溜地喝稀饭,/遍地吐痰,从楼上倒垃圾,/走在街上随手偷一只卤肉摊上的猪蹄,/抢低年级同学的钱去买烟,一言不合/就掏出书包里揣着的板砖飞拍过去。
一言不合扑上去就打,脾气暴躁如雷,幸亏没惹出什么千古奇案才有后来的“从良”。换作另一个资质中庸的少年,估计如此这般折腾早就辍学浪迹街頭,以打家劫舍为生了。胡续冬没有,他边在校外为非作歹,边在校内轻而易举做着第一名。初中数学未开窍,还有随时被第二名超越的可能,等上了高中,他已遥遥甩开第二名。这即是我说他17岁之后“平淡无奇”的原因,年少的他一身不入流的毛病,刀光剑影、快意恩仇,这才是个起伏不定又鲜活有趣的状态。
他性格上为什么改变了很多,在我见他的时候,他已温和有礼,很少会有负面情绪传给周围的人,这必定有各种原因,我一直认为持续地写诗对人性有完善的作用,只要写,便能不断认清自己一些隐藏的亟待修正的地方。这并不是说会刻意改变什么,而是在写的过程中不知不觉有了从内到外的变化。写诗给我最大的帮助正是这点,我有过几年中断写作,而后来又开始写,究其原因是我想更加了解自己,成为一个更好的人。
胡续冬是怎么想的,我并无能力代其发言,关于他何时开始写作第一首诗,我也说不出。我估计正式写诗应该还是在读大学后。他写诗,成为“五四文学社”社长,交游甚广,与一群好汉在北大草坪上唱歌,与美好的姑娘们谈恋爱,过上了没有压迫的青年人该过的健康生活。有一张那时期的照片,他和诗人冷霜在新疆葵花地里的合影,两个人都光着瘦弱的膀子,戴着圆眼镜。胡续冬长发披肩,冷霜和现在发型差不多。他们互搭着肩膀,笑得龇牙咧嘴,比葵花还闪光。这个阶段,大概能以他2003年去巴西执教为结束。
再然后呢,胡续冬成了我们现在都很熟悉的样子,我都不太想写他现在的日常,好像除了称赞他几句,没什么太好玩的地方可写。比如说,他是一位和学生们亲密无间的导师,学生们向他倾诉着各种心事与家事,他也尽己所能帮助他们。再比如说,他是一位微信朋友圈里的晒娃狂魔。是的,他做了父亲,有了可爱的女儿刀刀。曾经暴戾的古惑仔,在孩子面前什么也不是,只是一个任劳任怨的孩奴。他很少晚上参加饭局,也推掉不少活动,只为了伺候好女儿。有时看他带孩子的状态,我会很汗颜,自认不是个如此尽心的母亲。我们有一个由志同道合的诗人朋友组成的微信群,在群里大家会谈很多生活中的事,有一次我无意中提到揍了大碗(我儿子)一顿,立刻遭到诸友批评。胡续冬说,他发过誓,孩子再怎么闹,也绝不动一个手指。回想他在湖北的少年时光,真是从头到脚换了一个人。
当然,在湖北时他的名字还是胡旭东。“胡续冬”也不过是印在刊物或者文学讲座公告上的名字。我们都叫他胡子。
胡子变了很多,有一点没变,还是那么耿直和重感情。他在有限参加的活动上经常直言不讳,从不顾忌什么。现在人人都说写作同行们一团和气,尊长爱幼,同时也吝惜对同代人的赞美之词。胡子不这样,我听他盛赞过多人的才能,也听他公开批评过一些人。或许在勇于批评这点上,他还保持了少年时的浑不吝气质。我希望他能坚守这个胜过他所有灿烂过往的品质。在写这篇文章之前,我某个朋友得知我要和胡子互写,提醒我:“你可得写狠点儿,胡续冬那文风太生猛……”我虽忐忑不已,也还是写了这样一篇温顺的文章,因为我知道,一是我不会狠啊,二是胡子会手下留情。他对朋友一向好。
就在今天,12月30日,是诗人马雁七年忌日。傍晚那会儿,飞地(创办有APP和诗歌杂志的文化艺术机构)公号推送了胡子下午写给马雁的诗《七年》。当年马雁故去,他从北京赶到上海,如父如兄,帮马雁下葬,料理后事。他在今日悼念的诗中这样写:
那时候,星娃在厨房里洗碗,七年后/她在美国写道:“洗碗好难好难。”/那一天之后,我再也没有在家中/请学生们吃过跨年饭。三年前,西苑早市/被全部拆除,人与菜,皆不知去了何处。
他就是个默默掏出善意的人哪!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