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矿地综合开发利用与产业平台构建
2018-02-07李菲
□李菲
浙江有数量可观的废弃矿地。《浙江省国土资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将“废弃矿地综合开发利用”作为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的一个重要方面,其意义可从以下方面来把握:在土地资源利用方面,废弃矿地综合开发利用,拓展了建设用地空间,减少了工业发展和城乡建设对耕地的占用,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有效缓解耕地占补平衡压力。在产业转型方面,废弃矿地综合开发利用,探索矿山环境恢复与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信息经济产业以及“互联网+”等新业态融合发展,有利于带动区域产业转型升级。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废弃矿地综合开发利用,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条件和景观风貌,维护区域国土生态屏障;有利于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城乡协调发展方面,废弃矿地综合开发利用,兼顾了城镇与乡村建设需要,有助于周边区域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促进废弃矿山地区乡村城镇化,推动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
遵循“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建则建”的基本原则,废弃矿地综合开发利用的主要方向有:一是发展旅游业。这是目前废弃矿地综合开发利用较为成功的治理方式。通过建设矿山地质公园(如浙江遂昌金矿国家矿山公园、北京怀柔圆金梦矿山公园)、度假村及酒店(如上海洲际世茂仙境酒店、奥地利迈尔霍芬房车营地)来促进生态景观恢复,吸引大量的游客,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二是打造产业平台。这是拓展未来发展空间,存量土地二次开发利用的一个新方向。通过削峰填谷、平整土方、修复生态,把废弃矿地打造成招商引资的平台。如全省首个闭坑矿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县——德清县,在洛舍镇砂村通过土地平整,空间换地,既盘活了矿山废弃用地,又不占用耕地,转型为新的产业平台。目前,德清正在规划将方山片区打造成为省市县长工程落地的万亩千亿大平台。三是造林和复垦。这是对于不适宜再次开发利用的废弃矿地的治理模式。宜林则林、宜农则农、宜水则水,通过生态造林、复垦等,推进废弃矿山地区的山、水、田、林、湖综合治理,恢复矿区的绿水青山。四是建设矿地村庄。这是农村土地治理及新农村建设的一种尝试。矿地村庄一般会选择在矿区与城镇交接处,交通便利,且地质灾害不易发生区域,规划安置房,建设坡地村镇,有序引导农村人口集中。
现阶段浙江在推进各类大项目建设的过程中,特别需要关注废弃矿地这一宝贵的土地资源,鼓励利用废弃矿地打造大产业平台,促进项目落地,从而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多赢目标。开发过程中要注重几个方面:
分析地质资源,摸清区域内废弃矿地“家底”。并非所有的废弃矿地土地都适宜开发为建设用地或产业平台。需全面摸清可供开发废弃矿地资源的区位、面积、权属、自然条件和利用状况,因地制宜,科学划分废弃矿地宜耕、宜建及宜林区域,合理制定废弃矿地综合开发利用目标、时序和项目,为产业平台建设用地需求提供基本依据。
创新发展模式,科学安排产业类项目。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相关产业发展融合发展,创新废弃矿山发展模式,顺应绿色经济发展潮流,优化产业发展和城乡建设用地布局,更加注重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发展,承接高端产业、集聚高端人才、吸纳高端要素,形成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坚持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先行,逐步引进、实施产业项目。严格设定项目准入门槛,切实提高废弃矿地土地利用的投入产出强度。
基础设施先行,“保护”“开发”“治理”并行。废弃矿地区域大都存在交通基础设施薄弱的问题。宜建的废弃矿地首先要抓好核心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便于后续工程配套建设,节约开发成本,利于整合资源,加快开发利用速度。同时,坚持绿色发展,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统筹保护、开发和治理,把保护放在优先位置。在其开发利用过程中,统一领导,统一规划,变废为宝,决不能造成二次破坏或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