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勘查实践浅谈如何合理控制矿床勘探程度
2018-02-07姜迎久阚靖
姜迎久,阚靖
(黑龙江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七〇六队,黑龙江 齐齐哈尔 161000)
1 概述
矿床地质勘探工作是开发矿业的基础性工作,其基本任务是提供满足矿山建设设计要求的矿产资源与地质资料。勘查程度是指勘查区内,在不同勘查阶段和相应的工程基本线距控制的基础上,对地层、构造、矿体、矿石以及开采技术条件的研究与查明程度。因此,合理勘探程度的确定,必须从矿山建设的全局出发,明确树立为矿山建设服务的思想;了解矿山建设的特点与规律,吃透矿山设计与建设的意图与要求;做好地质、设计、生产的三结合。只有这样,才能使勘探程度的确定具有明确的目的性与针对性,才能提高勘探成果质量,满足矿山建设设计的需要。
2 矿床地质勘探实践
矿床地质勘探及矿山建设的实践表明:矿床勘探程度较好的地区,除具有明确的为矿山建设服务的观点以外,还有一个特点,就是比较重视矿床和矿体的地质观察与研究,对矿床和矿体赋存规律的认识比较接近客观实际。因而勘探的成果质量高,保证了矿山设计及建设的顺利进行,而那些勘探程度不足,勘探成果资料不能满足设计与建设需要的,一般都是由于对矿床地质的观察与综合研究不够,对矿床、矿体及矿石的赋存规律的认识与客观实际相差较大,因而往往给矿山设计带来困难,给矿山建设与生产带来许多引患。有的由于对成矿地质条件、矿床总的分布范围及矿体边界条件研究不够,影响矿区开采范围的合理圈定及矿区总的设计和开采系统的合理布置;有的由于对矿体赋存规律研究不足,对矿体形状、产状、规模及空间分布的认识不够,造成矿山设计的生产规模、开采开拓方案确定的不合理;有的由于对矿体内部结构及矿石物质成分、工艺加工性能综合研究不够,造成矿山产品方案及矿石选冶工艺流程的不合理,影响矿山的产品数量与质量;有的由于对共生(或伴生)矿产的综合勘探和综合研究不够,影响对矿产的综合开发和综合利用,造成国家资源的损失;有的由于对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研究不够,影响矿山开采方案和排水方案的合理确定及生产的安全。
总之,由于对矿床、矿体地质的观察研究不够,对矿山设计、建设和生产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后果是严重的。因此,加强矿床、矿体地质的观察与综合研究,掌握地质规律,是合理布置勘探工程,正确圈定矿体的重要依据,也是提高勘探程度的关键。
3 合理控制矿床勘探程度的措施
3.1 正确处理整体远景规划与局部资源开发的关系
勘探工作要为矿山建设设计,包括采矿、选矿设计等提供依据,要满足近期建设的需要,也要考虑矿山建设的远景规划。因此,勘探程度的确定必须瞻顾全局,在一个矿区内既要重视优先勘探地段,也要注意矿区整体控制,否则将影响矿区整体设计。对于大中型有色金属矿床,既要对矿区整体控制又要全面规划,当进行分期分段勘探和分段分期建设的情况下,更要处理好整体控制与局部详勘的关系。
整体与局部的关系还反映在共生矿产和伴生有益组分的综合勘探与综合评价方面。以往由于各个部门的勘探队,各有独自的勘探对象,往往只考虑一个部门的需要,只勘探单一矿种而忽视其它可资利用的矿产。如甲查矿区是具有多年开采历史的铅锌银多金属矿床,以往勘查过程中就出现过勘探银的不管铅和锌,而勘探铅和锌又不管铜和砷,先后有几个勘探队在同一地区重复工作。也有由于地质人员描述岩心不细致,把有益组分或共生矿产忽略了,在采矿、选矿工艺系统投产后才逐步发现,这些都给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以及后期资料接续造成困难。因此,在勘探工作中,应从合理开发的整体利益出发,树立综合勘探、综合评价的观点。根据矿床地质特点与建设的需要,采取相应措施、尽量做到一孔多用、一工多能,达到综合评价的目的。
整体与局部的关系还表现在地质勘探、矿山设计和基建(生产)部门的分工合作方面。如果在矿床勘探工作中,三个部门都能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密切协作,共同协商解决有关矿床勘探程度等问题,就能多快好省地完成勘探任务;如果勘探部门片面强调节省勘探投资和加快勘探速度而忽视工作质量和矿山建设设计所必须的勘探程度,或者设计、建设部门单从自己方便出发,对勘探程度提出过高的要求,这样从整个建设过程来说都是不利的,造成矿产资源或社会资源的浪费。
整体与局部的关系也还表现在矿床勘探程度与矿产储量分级的关系上。储量级别只是反映局部地段的对矿体外部形态要素与内部结构要素的勘探与研究程度,它只是反映矿床勘探程度的一个重要方面,但局部的勘探程度绝不能代替对矿床整体的勘探程度要求。那种只强调以储量级别的高低和其数量比例的大小来决定勘探程度的做法是片面的,是有害的,而且在概念上也是混淆的。
3.2 正确处理投产建设的主观需求与勘探技术客观限制的关系
合理的勘探程度应根据矿山建设的需要,结合矿床地质条件的复杂情况两个方面,全面研究,综合考虑,区别对待。在一般的情况下,应尽地质勘探工作的可能,去满足矿山设计与建设的基本需要。但片面强调需要,脱离矿床地质条件和当前勘探技术的实际可能,不仅在勘探技术上达不到,而且在经济上也不合理。比如,对许多复杂矿床强求高级储量,不分情况地硬要把大多数小矿体也探到同主矿体一样的程度等,都属于这种极端;而另一方面,片面强调可能,强调客观原因,不考虑需求,就会阻碍发挥人的积极性,而不能积极地创造条件,力争满足设计与建设的需要。因此,必须正确地处理好这个关系,才能保证勘探程度的合理。
3.3 正确处理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的关系
勘探工作中应集中力量解决主要矛盾,即把力量放在主要地段、主要矿体、主要矿石、主要组分的勘探与研究上,但必须兼顾次要。特别是在一定的条件下,次要的也可转化为主要的。如对某些大型铁铜矿床,其氧化矿的储量虽占总储量的比例很小,属于次要的矿石类型,往往不注意对它进行勘探,忽视其矿石加工技术性能的研究,但是它的绝对数量有时可以足够头几年的生产,在这头几年的生产中,氧化矿就成了主要的矿石类型,如果不对它进行必要的勘探与研究,则会给矿山建设和生产初期带来很大困难。
对次要矿体的勘探程度虽然同主矿体应有所区别,但对某些小矿体(如分布在初期开采地段或对设计建设有重大影响的小矿体),其勘探程度不宜过低。特别对主矿体上盘的小矿体,如勘探程度过低,就会给矿山设计、建设与生产带来麻烦。如查干铅锌银矿,主矿体上盘的小矿体多达十余条,勘探时只求到333级别储量,但在日后矿山建设过程中,可能认为这些小矿体,虽属远景储量,但位于上部首采区,如不考虑其开采,在方法上是不合理的,为此可能就不得不在矿山基建中又进行补充勘探,延长了矿山建设时间,从而影响了原来的建设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