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初的十年 浴火重生 供销社又回来了
2018-02-07
供销合作事业要保持薪火永续,实现永续发展,必须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在改革创新中切实把握好以下几个重要原则问题:一要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做到为农、务农、姓农。二要坚持合作制原则。三要坚持开放办社、联合发展。四要坚持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做到用经济的办法抓改革,用市场的手段谋发展,用法治的办法促规范。五要坚持党的领导。
时光荏苒,新世纪就要悄然走过20年了。对世纪之初头十年曾经发生的一些事情,随着时间的推移,在人们的记忆中可能如云烟渐渐随风飘去。但由于亲自参与见证了当时供销合作社的一些重大改革创新活动,已经进入不惑之年的我,对自己的一些经历和见闻却是历久弥新,难以忘怀。
扑朔迷离的世纪之交
世纪之初的10年,是一个世情、国情发生重大变化的历史时期,是一个挑战和机遇共生、危机与希望并存的年代,也是供销合作社系统绝地反击、重新崛起的重要历史转折点。从世界看,亚洲金融风暴的余震还未完全消除,对世贸组织的国门已经敞开,经济全球化、信息化浪潮风起云涌,中国进入“与狼共舞”时代。从国内看,一些重大变化对供销合作社的走向产生了重要影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与完善,流通体制由双轨制向单轨制转变的改革加速推进。在农业农村领域,自1998年后,全国粮食连续五年减产,农民持续增收困难,“三农”问题成为跨世纪难题。供销合作社系统面临的形势相当严峻复杂。刚刚从连续八年全行业亏损的阴霾中走出,扭亏增盈、消除股金风波的任务仍很艰巨。棉花、农资市场已经全面放开,供销合作社传统优势遭受重创。“债台高垒,银行断贷、官司缠身”“鞋儿破,帽儿破,哪破那是供销合作社”就是当时不少供销合作社特别是基层社面临的衰败景象。“供销合作社还存在吗?”“供销合作社的存亡之秋”,是当时社会上一些人对供销合作社存在的疑虑。“供销合作社不消灭亏损,亏损就消灭供销合作社”“不改革等死,改错了找死”,成为当时供销合作社面临的“两难选择”。可以说,供销合作社就是背负这样沉重的包袱,甚至还带着“红旗到底能打多久”的疑惑,步履蹒跚迈进了新世纪。
浴火重生的十年之路
但是,供销合作社系统并没有被严峻复杂的形势所吓倒,而是知难而进、奋起直追。河北采取了一些列重大改革创新举措,进行了若干重要实践探索,克服了重重艰难险阻,创造了供销合作社浴火重生、二次创业的十年佳绩。
——那是成功实现扭亏、刹车的10年。认真贯彻1999年国务院《关于解决当前供销合作社几个突出问题的通知》和全国总社制定的三年扭亏增盈计划,经过全系统的共同努力,到2000年,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实现利润1.7亿元,且成功化解了数亿元的股金风波。到2009年,河北省供销合作社系统主要经济指标再创佳绩,在全国的排名不断前移、名列前茅。
——那是成功实现网络改造重建的10年。按照全国总社2002年提出的“四项改造”改革战略,全省供销合作社坚持以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改造基层社,以产权多元化改造社有企业,以社企分开、开放办社改造联合社,以发展现代经营方式改造传统网络。2005年启动的“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有力推动了供销合作社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焕发出新的活力。世纪之初,全省具有发展活力的县社不足30个,经过若干年坚持不懈的改造,到2009年全省建成有4个以上完整流通网络的县级社达到94个,占60%;有两个以上完整流通网络的县级社达到121个,占80%,全省系统整体步入良性循环和较快发展轨道。
——那是坚持开放办社、恢复民主治社的10年。2001年9月,河北省供销合作社第三次代表大会在石家庄召开,参加会议的代表262名。会议审议通过了理事会和监事会工作报告,通过了《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章程》,选举产生第三届河北省供销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领导成员,并恢复了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名称。各级供销合作社纷纷效仿,陆续恢复了理事会、监事会制度,民主管理得以恢复和加强。
——那是探索社企分开和创建现代企业制度的10年。2003年,以实行经营层持大股、全员持股为核心内容的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率先在省农资公司落地并取得成功。2004年3月,经省政府批准注册成立河北省新合作资产运营管理中心,代表省社行使出资人的职能和权力,参与和指导省社直属企业改革。到2008年,省社基本完成所有直属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2009年10月,河北省新合作资产运营集团成立,注册资金1.1亿元,总资产24亿元,成员单位15家,标志着省社社企分开和集团化经营迈出新步伐。全省系统绝大多数社有企业和基层社陆续完成产权改革和职工安置工作,保住了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经营体系和社有资产的完整性。
——那是基层社创新重建的10年。按照“好社抓提升、差社抓帮扶、‘空白’抓重建、服务全覆盖”的思路,大力加强基层社组织创新重建和为农服务能力建设。认真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通过领办创办合作社改造基层社,探索出了与农民合作社融合发展、互利共赢的新路子。到2009年底,全省系统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2526个,入社社员71万户,助农增收12.47亿元。建立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站)12900个,基层社面貌明显改观,为农服务功能显著增强,供销合作社与农民的利益关系得到切实加强。“供销社又回来了”是当时农民对供销合作社赞誉的一种淳朴表达。
改革永远在路上
毫无疑问,世纪之初那10年,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创新举措是富有成效、成绩显著的,不仅成功化解了供销合作社面临的生存危机,也为供销合作社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体制机制进行了有益探索,积累了经验,开辟了新路。但我们还必须清醒地意识到,这些改革只是初步的,有些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尚未根本解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为新时代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勾画了蓝图,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改革尚未成功,我们尚需做出更大努力。
回顾过去,展望未来,我们认为,供销合作事业要保持薪火永续,实现永续发展,必须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在改革创新中切实把握好以下几个重要原则问题:一要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做到为农、务农、姓农。二要坚持合作制原则,做到农民主体、农民参与、农民受益。三要坚持开放办社、联合发展。通过强强联合、内外联合、上下联合、以强带弱,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富裕。四要坚持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做到用经济的办法抓改革,用市场的手段谋发展,用法治的办法促规范。五要坚持党的领导。紧紧围绕“三农”工作中心,服务乡村振兴大局,积极为党分忧、为政府担当,为农民谋利。只有这样,供销合作社才能真正赢得政府的重视、农民的欢迎、社会的认可,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永远立于不败之地,才能以优异的服务不断满足广大农民不断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发展农业、富裕农民、繁荣城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