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探究“土地托管模式”的难点及对策

2018-02-07

中国合作经济 2018年2期
关键词:粮化经营规模规模化

我国农业在经营发展中,为了更好满足社会进步和发展需求,大力推行农业规模化经营和发展是必然选择。通过“土地托管模式”的应用,有助于改善传统农业生产模式的局限性,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土地托管模式”有助于整合土地资源,促进农业产业格局优化升级,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充分展现土地内在价值。但是,在“土地托管模式”实际推进中,却遇到了一系列的难点,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我国农业格局优化升级。由此看来,加强“土地托管模式”作用和难点研究很有必要,有助于解决其中存在的问题,寻求合理措施来推动我国农业发展,优化产业格局,为社会进步和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土地托管模式”的作用

首先,推动农业经营格局转型升级。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当前农业现代化建设逐渐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农业领域呈现出四大变化:即农业种植成本提升;劳动力从农村大量转移到城市;土地经营规模较小,难以进一步扩大,发展前景不好;经营主体多元化发展。同时,我国当前农业生产中,由于大量限制人口前往城市,所以城市农业生产人口结构逐渐趋于老龄化和妇女化,农业副业比重增加,生产“非粮化”趋势愈加明显,生产力水平下降。故此,为了能够更好地满足农业现代化发展需求,应对新时期农业结构格局转型升级需求,应该着重从“土地托管模式”方向着手,建立完善的农业服务体系,培育更多土地托管经营服务主体,拓宽农业经营规模,为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打下坚实基础和保障。

其次,对农业发展多元化效应。在农业发展中,通过“土地托管模式”可以有效整合土地资源,促使土地经营规模化和集约化发展,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效率的同时,还可以有效挖掘土地内在价值,形成多重效应。从农业角度来看,土地托管后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并未发生变化,所以可以有效避免制度风险隐患,维护农民切身利益。土地托管有助于土地规模化经营发展,促使农业生产格局优化升级,为后续的制度创新奠定基础;从农村角度来看,土地托管安全隐患较大,原本的农村经济体系得以保留,而社会服务体系的健全,有助于优化农村的土地治理结构;从农民角度来看,通过“土地托管模式”的应用,致使大量的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农户收入得到了显著提升。

最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通过“土地托管模式”的应用,可以有效改善传统土地经营模式中存在的经营分散和粗放式经营问题,推动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土地托管模式”的应用,将原本分散、细碎的经营主体整合在一起,有效改善传统单一土地经营主体的局限性。农村原本闲置的土地得以充分利用,对于很多无力耕种的农户,可以通过“土地托管模式”实现土地的规模化经营,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同时,通过“土地托管模式”可以对土地资源进一步优化配置,切实提升经营服务效率,提升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和劳动生产率,优化现代农业经营模式,提升农业现代化生产能力。

“土地托管模式”中的难点

首先,盲目追求土地规模化经营。我国农业在长期以来的发展历程中,小农经济特点十分鲜明,信息不对称和资源不足的问题尤为典型,加之土地经营规模较小,所以经营难度较高,不具备同现代化农业企业竞争的实力。而“土地托管模式”的出现,强调土地规模化经营,将零散的土地整理成具有一定规模的土地整体,选择更具实力的土地托管主体种植,可以大大提升种植效益。但是,农业经营规模化并非是规模越大越好,过分的追求土地经营规模,同土地实际情况相背离,所带来的影响将十分深远。故此,为了避免过分追求土地经营规模问题出现,应该选择合适的土地托管经营规模范围。

其次,农民的权利保障。在部分地区土地规模化经营中,存在侵害农民切身利益的现象,农民作为土地经营主体,却在土地流转中被刨除在外,强行将土地资源圈在一起。故此,为了能够充分发挥“土地托管模式”优势,应该充分听取农民的意愿和建议,维护农民的切身权益,确保各项活动正常开展。

最后,土地“非粮化”防范。尽管“土地托管模式”强调土地的承包权和所有权不发生变更,但是“非粮化”的影响较之土地流转而言要小得多。尽管“土地托管模式”并不会产生高额租金,但是可能加剧“非粮化”影响。部分地方政府为了促进用户经济增长,鼓励工商资本进入农业,鼓励大量的工商企业租种农户土地,兴建道路基础设施,转变为建设用地,致使土地资源长期无法回收,侵害农户的切身利益,“非粮化”现象愈加明显。故此,新时期如何能够有效解决这一问题,促使土地规模化经营,避免“非粮化”和“非农化”变相的征用土地情况发生,成为“土地托管模式”推广中首要考虑的问题之一。

“土地托管模式”的有效建议

第一,选择合适的土地托管经营规模区间。为了能够充分发挥“土地托管模式”优势,推动土地托管土地改革活动有序开展,首先需要选择合适的土地托管经营规模区间。根据不同主题和不同的经营目标进行选择,提升土地产出率,保障粮食安全和有效供给。扩大土地经营规模是为了实现效益最大化。在土地托管经营中,应该充分考虑到农户收益、土地产出率以及经济发展和农业人口水平,尽可能避免土地产出率下降。更为重要的是,土地托管经营要合理布局,结合当地具体情况深入调研和论证,确定最合理的土地经营服务规模范围。

第二,创新土地托管经营理念。以农户的切身利益为根本,调动农户的生产积极性,不断推动农业经营方式创新和完善;坚持农民集体所有制度,建立稳定的土地承包关系,保证农户始终拥有土地的所有权和承包权。在保障农户切实权益的同时,应该提升我国农业的生产能力,优化土体管理机制,建立完善的农业经营体系,为后续的“土地托管模式”大范围推广打下坚实基础和保障。

此外,在尊重广大农户意愿的基础上,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根据自愿原则来号召农户入社,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促使农民可以更加自由地对土地资源进行管理,推动土地规模化经营和发展。

第三,培育有实力的土地托管经营服务主体。“土地托管模式”的有效运行,离不开有实力的土地托管经营服务主体的支持,这就需要注重资源整合,综合考量各项指标和因素,选择更具实力的经营服务主体,无论是农业技术水平、经营管理能力,还是人力资源和综合处置能力,都处于一个较高的水平。此外,推动经营主体培育机制创新和完善,培养一支更高素质的土地托管经营服务主体,推动我国农业转型升级。

猜你喜欢

粮化经营规模规模化
农业农村部:多措并举防止耕地非粮化
益林中草药 初现规模化
非粮化整治农田施肥推荐系统开发及应用
枣规模化控制杂交育种技术体系
我国粮食主产区耕地“非粮化”的比较分析
我国耕地非粮化问题研究述评
规模化猪场暴发PED后的快速稳定策略
发电集团技术监督创新的思考
家庭农场经营规模效率评价
隧道LED照明规模化应用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