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总承包项目的合同管理
2018-02-07张帆何佰洲
张帆,何佰洲
(北京建筑大学,北京100044)
1 引言
建设工程合同规定了工程参建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是承发包人参与工程建设、收付工程价款的依据,与建设工程参建各方利益息息相关。所以,只有加强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的认识,重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以及在风险管理方面的预防,才能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有效降低潜在风险,实现项目各参建方的利益及工程整体利润的可持续增长[1]。并且,不同类型的承发包项目有不同的合同关系,应根据其具体的点以及项目实际情况,抓住项目合同风险管理的重点,采取相对应的措施,才能够做到规范全面,通过合同风险管理实现项目有效管理[2]。基于此,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对于提高工程质量、树立建筑参与方良好形象、切实保障参与各方权益、促进建筑行业健康发展都有着积极的作用。
2 建筑市场合同管理现状
我国建筑行业目前秩序较为混乱,尤其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着许多问题,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2.1 缺少合同管理意识
①合同条款不公平,且其中大部分的条款内容是指向工程的承包方,这样就将发包方的工程风险转嫁到了承包方的身上。②合同文本不规范。很多情况下,发包人为了逃避或减轻自己应承担的义务,采用由发包方自制的体现着发包方自身利益的合同文本代替标准规定的合同文本与承包方签合同,将工程风险转嫁给了承包方。③合同条款履约困难。在合同签订后实际履行过程中,会根据发包方自己意愿随意更改合同内容,不按条款规定执行。④合同违约索赔困难。由于合同文本不规范,导致关于索赔的规定不明确,且部分承包方索赔意识比较差,这就造成了索赔工作的开展困难,且此种情形下,成为受害方的更有可能是承包一方。⑤建筑工程的违法分包或非法转包泛滥。部分承包商在通过低价中标后会将整个工程拆分为几个小的部分,以更加低廉的价格转包给那些没有承包资质的小承包商以谋取差价利润,影响工程质量。
2.2 合同管理领域缺乏专业的人才
对于合同的管理人员来说,需要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政策。但这在大部分工程建设中都难以实现。由此,当发生合同纠纷争议时,专业的法律支持援助就显得可望而不可即。
2.3 管理方式落后
目前建筑市场对于合同归档的程序并未做明确规定;对于合同信息的管理包括信息的采集、储存及维护上,手段滞后,对其资源并未有效利用优化;对于合同管理软件开发也是停滞不前。
3 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风险管理
本文研究将风险管理流程分为四个阶段:风险识别、风险预测、分析评价、控制和处理。本文结合风险管理的四个阶段,分析EPC总承包项目的合同管理。
3.1 风险的识别
通过对已有研究文献的查阅及整理,将EPC总承包项目风险产生的原因归为政治原因、经济因素、社会风险、人文自然、技术风险以及管理风险六类。因此,在进行合同管理工作时,就必须根据项目具体风险提前明确规定应对措施。
3.2 风险分析
3.2.1 合同签订阶段条款风险分析
对于合同签订阶段条款风险的分析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通货膨胀风险(合同中应约定此类风险应由哪方承担,如何承担);物价上涨与调整风险(合同中应约定物价调整时的具体调整细节,具体到调整期限区间、利率等);合同索赔风险(合同中应明确,如果发生违约导致索赔,应如何提出申请、提交证据进行索赔);工程工期及验收风险(合同中应明确具体验收的日期及标准,若未按期完工或者按期完工但未达到验收标准,应当如何处理);质保金风险;合同完备性;对合同理解不同产生的风险(对于容易产生歧义的合同条款,应明确做出解释说明)。
3.2.2 合同执行阶段风险分析
合同执行阶段主观风险分析:支付能力方面的风险;项目管理人员素质风险;分包带来的风险;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情况等。
合同执行阶段客观风险分析:地质条件风险;水文气候条件风险;工程变更风险、材料供应风险等。
3.3 风险评价
一般来说,评估风险会从风险发生的概率和风险造成的后果这两个角度来考虑,且风险损失带来的后果的重要性高于损失发生频率。
3.4 风险的控制处理
风险控制处理就是根据前述风险分析和评价的结果,预测建设工程项目未来可能会发生的风险的概率及损失程度,以此来确定风险等级,然后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降低风险带来的损害。对总承包项目进行合同风险处置管理时应该遵循以下原则:责权利的平衡;风险应分配给控制能力较强的一方;应符合工程惯例。常用的风险处理方法主要有以下四种:
3.4.1 风险回避
对于概率大且损失也大的风险可以采取风险回避措施,切断了风险源,防患于未然,把风险因素在风险发生之前消除,遏制风险的发生,从而也就从根本上消除了风险带来的损失。这主要有两种实现途径:直接拒绝承担这些风险或终止正在进行的项目以避免风险的发生。比如拒绝和缺少诚信的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开展工程建设、未经验收合格的工程不予以分包计价等。但这是一种消极的措施,因为无论是拒绝承担风险还是终止项目进展,在消除风险的同时也放弃了风险项目可能带来的机会、收益和利润。
3.4.2 风险控制
对于损失较小,概率大的风险,可以采取控制手段降低概率减少风险,从而降低风险造成的损失。在总承包项目合同管理时,应加强项目人员的风险意识和风险教育工作,并且制定应对风险的措施,在合同中明确风险发生时的应对方法及相应的处置条款,积极防范风险发生,把风险带来的损失降至最低,它是一种积极、有效的处置方式。
3.4.3 风险转移
风险转移是指通过签订合同,把风险及其可能的损失转移给存在利益关系参与工程建设的另一方。风险转移主要有保险风险转移和非保险风险转移。保险和担保是风险转移最常用,最有效的方法,也是合同履约时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非保险风险转移通常采用的办法为担保合同(通过提供担保,将风险转移给担保方)、委托合同(将风险转移给受委托方)、租赁合同(将风险转移给租赁房)、分包合同(将风险转移给分包人)等。通过风险转移来处置风险,只有风险的承担方发生了变化,但是风险自身并没有减少或消失。在合同中约定风险承担方式,选择更有能力的一方来承担,可以降低整个工程项目的损失。
3.4.4 风险自留
做好EPC总承包项目的合同风险管理应注意:①加强项目谈判前对合同中可能存在风险的审核,审核合同文件内容是否全面、责任划分是否明确、价款规定是否清晰、争议条款是否完备等。②合同谈判阶段的审核,复核设计中合同的一些数据、参数等;仔细审核合同价款,并且应注意到的一点是,合同生效的前提是承包商已经收到全部工程预付款。
4 结语
综上所述,建筑市场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仍存在着很多问题,EPC总承包项目涉及参与方较广、合同关系更为复杂、工程量也较大,其建设工程合同的风险管理工作较困难,需要更加予以重视。做好工程合同风险管理工作,这对于保证建筑从业人员的相关利益、更好地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有着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