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族复兴提供坚强的自然资源保障
2018-02-07刊评
自然资源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本。十八大以来,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海洋等自然资源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尤其是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支撑和保障作用得到进一步强化和发挥。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提出组建自然资源部,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这是我国自然资源管理体制的重大变革。近日,自然资源部三定方案已经发布。我们要站在历史和全局的战略高度,把握新时代自然资源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不负重托、不辱使命。
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必须着力解决自然资源资产底数不清、所有者不到位、权责不明晰、权益不落实、监管保护制度不健全等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海洋等自然资源调查评价、开发利用、保护监管等制度逐步建立并不断趋于完善。当前,迫切需要加快研究制定统一的自然资源分类标准,建立自然资源统一调查评价制度;完善确权登记办法和规则,加快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推动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健全完善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和收益分配机制;完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体系和产业准入政策,落实自然资源破坏损害赔偿与节约集约制度;健全完善自然资源督察执法制度。
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必须推动建立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健全完善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着力解决管理碎片化、目标差异化、权益多元化、空间叠加化、信息错位化等问题。多年来,我国的城市生产生活空间、农业生产空间、林业及其他生态空间分割管理,形成了不同的管理制度、法规政策体系及规划体制。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首先面临法律、政策、制度的协同、集成、整合与创新,面临基础数据与技术规范的融合。当前,关键是顶层制度设计及法律的融合,在继续完善地方试点示范的基础之上,加快完成“多规合一”,划好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加快建立统一协调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立完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健全完善和严格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职责,必须坚持和践行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坚持陆海统筹,强化自然资源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当前,需要做好顶层设计,加强法律规章与管理制度建设。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国情,编制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研究完善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相关政策,加快制定技术标准规范,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广泛参与,加快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系统梳理综合治理试点经验,立足多功能定位、多模式实施、多元化投入,建立完善适合不同地区的生态保护修复模式与管理体制机制,积极构建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为美丽中国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不断推进国土空间治理及自然资源管理体系与能力现代化,还有其他许多工作要做。只要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戮力同心,就一定能为我国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的自然资源支撑,助力生态文明建设,为民族复兴提交一份优秀的答卷。